关于推进哈尔滨市“农超对接”的对策研究

2013-04-29 13:17刁菲王怀宇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8期
关键词:农超对接流通对策研究

刁菲 王怀宇

摘 要:哈尔滨市具备“农超对接”的基础和优势,也存在着对接地位不够平等、扶持政策不够有力、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障碍。因而,提出强化政策驱动,优化对接环境;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对接基础;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对接水平;搭建服务平台,提高对接效率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超对接;流通;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8-0065-02

一、哈尔滨市“农超对接”的现状

(一)哈尔滨市具备农超对接的发展优势

1.粮菜生产优势

粮豆薯保持高产稳产。哈尔滨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12年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总产量突破320亿斤,高居副省级城市首位。

蔬菜供给稳步增长。近两年,哈尔滨市通过实施城郊“粮菜换位”工程、建设“一圈两带”蔬菜产业格局等举措,不断提高蔬菜产能。2012年年初,《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将哈尔滨市列为全国六大蔬菜生产优势区域及“北菜南运”和“冬储菜”基地。

2.对接主体优势

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底,哈尔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3 680个,比2011年增加392个,增幅达到12%。

超市积极参与对接。农超对接工作得到沃尔玛、家乐福、大润发、世纪联华、中央红、联强等一批连锁超市的积极响应,目前哈尔滨市已有22个大型超市、30个社区超市的农超对接专柜正式营业。

(二)哈尔滨市具有农超对接的发展基础

1.对接平台丰富多样

通过多种展会平台组织农超对接。在2011年首届哈尔滨农业博览会、2012年第23届“哈洽会”和2012黑龙江省秋季农产品产销对接暨市场展望活动期间,哈尔滨市均组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超市对接签约,共计签约蔬菜品种20余个,数量达7 500余吨,金额逾3 500万元。

利用国内领先的电子交易平台开展农超对接。黑龙江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已领先全国开通,该平台可实现对农超对接交易商品的全程质量追溯。目前哈尔滨市已有50余家超市和80余家合作社纳入该平台。

2.基础设施加速建设

农产品流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2年哈尔滨市共有10个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建设项目在建。哈尔滨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哈尔滨聚宝盆农贸批发市场中心提档升级、双城果蔬绿色(有机)净菜物流基地、宾西农产品生产加工车间、“北菜南运”露地绿色生产基地集配中心、尚志市果蔬产地集配中心、零售终端网络及配送体系等项目,在2012年末试运行或投用。

蔬菜窖储制度进一步推广。哈尔滨市2010年实施的“秋菜窖储制度”被农业部作为经验推广。2012年新增窖储面积5万平方米,在6个窖储基地新建常温菜窖150个、恒温冷藏库10个,使菜窖面积由2011年的40万平方米增至45万平方米,窖储量由2011年的30万吨增至35万吨,预计可由2013年元旦供应至5月,保障了冬春淡季地产菜供给。

二、哈尔滨市“农超对接”面临的主要障碍

(一)对接地位不够平等

目前农产品“入超”的门槛已经降低,但是农户没有实际议价权,获利不高。部分超市的进货量不稳定,所需蔬菜品种多、数量少,农户的生产及供货积极性受到影响;多数超市还在延续45—60天的结算周期,占压农户货款。

(二)扶持政策不够有力

农超对接从种植、技术、品牌、检疫、运输到进入超市,各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主管,各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难以形成合力,给予对接主体的扶持政策不到位,影响农超对接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大多是以固定资产(土地、房屋、设备等)注册,注册资金普遍较少,获得金融部门贷款比较困难,流动资金严重缺乏,制约其进一步发展。超市欲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需要在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冷链设施、检测设备、店面设施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现有扶持政策力度不足,超市投入与回报不对等,缺乏扩大对接规模的能力和动力。

(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哈尔滨市流通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冷链物流水平较低,蔬菜在储藏和运输环节损耗高,对接双方利益难以保障。此外,受气候条件影响,哈尔滨市蔬菜出菜期短,相同品种上市时间晚,冬春鲜菜大多依赖外地供应,亟待加强冬季温室大棚、田头预冷设施及冬储菜设施建设,提升地产蔬菜自给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哈尔滨市“农超对接”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驱动,优化对接环境

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通过财政资金带动作用,调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性,吸引社会投资。对农业生产组织申请“三品一标”、建设信息化系统、开设直营店等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超市、餐饮、食品加工企业等在农村自建种植、养殖基地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二是落实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经营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允许其申报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对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予以信贷支持,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二)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对接基础

一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推动现有合作社之间联合、兼并和重组,成立合作联社。二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鼓励特色农产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指导农民组建绿色、有机、无公害专业生产合作社。三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覆盖面广、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对接水平

一是推进温室大棚建设。加快温室大棚园区规划布局,采取“先干后奖”和“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合作社调整种植结构、进行棚室蔬菜生产;推动科研院所研发高效节能、经济适用的温室大棚增温设备。二是加强冷链系统建设。鼓励有关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大恒温、速冻、冷库、冷藏等设施设备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试行强制性冷链流通;探索由政府投资建设冷库,以租赁或租费补贴的方式向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优惠出租。三是提高加工配送能力。支持超市通过新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四)搭建服务平台,提高对接效率

一是搭建对接平台。组织“一村一品”进超市、产需见面会、展销展示会等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鼓励对接双方签订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接关系。二是搭建培训平台。委托科研院校等专业机构,定期为参与农超对接的超市采购人员提供农业生产技术、产品甄选、保鲜运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培训,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熟悉农超对接政策、法规以及市场信息、超市营销策略等。三是搭建信息平台。引导超市、农民合作社通过黑龙江省农超对接云平台实时发布供求信息,提高对接双方对云平台利用率。四是搭建宣传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力度宣传农超对接的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和先进典型等,扩大农超对接的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周庆.“农超对接”构建农产品流通新模式[J].当代经济,2012,(10).

[2] 李天池,薛婧.“农超对接”缘何两头不讨好[J].农村新技术,2012,(3).

[3] 刘首辰.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八大农产品流通项目年底运行[N].哈尔滨日报,2012-10-12(5).

[4] 董福才.推进“农超对接”需生产流通并重[J].中国合作经济,2012,(3).

[责任编辑 杜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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