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态伦理教育的必要性及其内容

2013-04-29 00:44刘智元庞玉静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8期
关键词:必要性农民内容

刘智元 庞玉静

摘 要:调查显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农民教育的互动,当前农民的生态伦理素质现状要求必须加强针对性的教育。要加强生态伦理意识、生态伦理知识、生态伦理原则、生态伦理规范和生态道德能力等方面的教育。

关键词:农民;生态伦理教育;必要性;内容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8-0031-03

前言

生态伦理教育是一种帮助人们了解自身的生存本质和生命存在的意义,塑造完整、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态道德的教育行为,也就是通过一定形式途径和形式,调整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实现人们生存心态的净化和超越,使人们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变成一种生命需要和习惯,能够依据生态伦理的要求而行为的教育活动。生态伦理教育由于其具有的意义,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自20世纪70年代起,与生态相关的教育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提上了议事日程。但是,当时人们还较多只从生态保护的意义上来认识生态教育的目的。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逐渐扩充了生态教育的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生态教育目的的认识。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开始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生态教育问题,认识到生态教育,特别是伦理道德教育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生态与发展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性,逐步开始将相关教育纳入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正规教育到非正规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教育体系之中,努力使人们形成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生态伦理意识。从检索的资料看,我国有关农民生态伦理教育的研究很少。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对农民生态伦理素质的要求,并且以此为基础,分析农民的生态道德、文明程度及其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程度,发现影响农民生态道德的因素,认识加强农民生态伦理教育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提出提高农民生态伦理教育效果的措施,笔者于2011年下半年开展了农民生态伦理素质的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 100份,有效回收917份,回收率为83.36%。调查结果运用MATLAB软件自编程序统计分析。调查结果显示,需要从多方面加强针对农民的生态伦理教育。

一、加强农民生态伦理教育的必要性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农民教育的互动

文明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的转型都体现出与生态文明密切的发展关联,而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与生态文明之间的高度匹配,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自然环境的恶化与否与人的素质密不可分,因为在人与自然的这种相互作用关系中,人类对待自然的任何行为都会被自然以同样的方式转嫁到人类自身,只有不道德的人才会对自然物产生不道德的态度和行为。生态危机的发生是人对自然不道德行为的逻辑后果[1]。据2010年完成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污染排放已占到全国“半壁江山”,农村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占全国的43%、总氮量占全国的57%、总磷量占全国的67%,长江、黄河等7大水系和许多江河湖泊(水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由于生态危机本质上凸显的是人性的善恶问题,因此解决农村生态危机需要从包括农民在内的人的素质视角去认识和解决。

生态伦理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它确定的是人对自然存在物的道德义务、道德关怀。事实上,生态伦理在本质上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它决不是出自于对知识的好奇心而发展出来的理论体系,而是在严重的实践问题和现实危机的逼迫下产生的,是基于促使人们对环境方面的问题和危机有所认识,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停止什么,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愿望而产生和存在的。

生态伦理教育之所以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从根本上讲,是缘于生态文明建设与教育实践的高度发展关联,二者在科学发展实践中是互动共生的。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其教育关联度更高。而农民教育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發展意义更直接有效,因为农民作为农村居民的主要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农村生态的主要责任。实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民教育二者之间的发展组合,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强力的助推效应,有助于加速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同时,这种教育有利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维持,让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更有保障。针对我们在调查问卷中提出的“你认为怎样有利于加强本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多项选择问题,农民回答中以75.57%认为“加强宣传力度”和69.03%认为“加强教育,提升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居于其他选项的前列。这不仅说明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也反映出这是多数农民的共同心愿。

(二)农民生态伦理素质现状要求加强生态伦理教育

生态伦理素质是指人类在关于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实践活动中所显示的道德素养。生态伦理素质主要由生态伦理道德、生态意识、生态价值观、生态科学知识、生态道德能力等构成[3]。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很多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不强,不能从保护生态的角度规范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行为,如对“你对政府提出的有关保护环境政策的态度是什么”的问题,只有37.29%表示“支持”,表示“如果会损害我的利益,我将坚决抵制”和“因为是强制措施,所以不得不遵守”分别为25.41%和11.78%,表示“从不关心”和“无所谓”的共占25.19%;关于“你家使用量最多的一种农药是什么,为什么选用这种农药”的问题,选择“低害、低残留”的只占12.54%,选择“效果好”、“价格低”、“有补助”、“看到别人使用我也使用”的则分别为45.69%、19.74%、3.6%、18.21%。

人并非天生都具备“善”的本性,人之所以能行善,那主要是后天接受教化及规范约束的结果。生态伦理的原则、规范虽然具有强烈的实践性,但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和他律形式,并不会主动地转化为个人的观念和意识。生态伦理的教育就是生态伦理由理论形态向实践转化的重要环节[4]。因此,农民有必要接受针对性的教化,将正确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转化为自身稳定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活动,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实现生存心态的净化和超越,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变成一种生命需要和习惯,并依据生态伦理的要求而行为。

二、生态伦理教育的主要内容

生态伦理教育作为提升农民生态伦理素质的手段,具有自己的实质和内容。基于调查结果,目前要加强生态伦理意识、生态伦理知识、生态伦理原则、生态伦理规范、生态道德能力等方面的教育。

(一)生态伦理意识的教育

众所周知,生态问题的出现不是自然本身的责任,而是人类不当行为的后果。生态伦理意识是指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认识以及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所采取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意识支配行为,引起生态安全问题的不是环境自身的局限性,首先是人们意识的局限性。我們的“你认为保护生态环境重要吗”问题,农民中表示“非常重要”和“重要”的分别为13.09%和35.88%,表示“一般”、“无所谓”、“与我无关”分别占31.84%、13.41%、5.78%,可见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普遍不高,摆脱农村生态困境,需要从调节包括农民在内的人们的意识开始。教育则是意识形成的重要方式。生态伦理教育作为提高农民生态伦理意识的重要途径,要着力帮助农民认识农村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唤起他们的生态忧患意识;帮助农民认清自身行为对环境问题产生的重大影响,增强对农村生态环境行为的自律性,强化他们的环保责任意识;帮助农民认识到缓解以至克服生态环境危机要从每一个人自身做起,始终保持较强的环保参与意识,积极地投身到改善农村生存环境,维护和营造农村生态平衡的实践中去。

(二)生态伦理知识的教育

生态伦理知识不仅本身是培养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的基础,还体现着人同自然之间的联系,告诉人们如何与自然和谐共存,谋求共同发展。在农村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帮助农民认知这些知识,并对生态知识进行抉摘、整理和阐释,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有重要的长远意义。因为,生态伦理知识是形成生态道德能力的基础。农民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生态伦理知识,才有可能形成其生态道德能力,并支撑他的日常行为。然而当前农民对于生态伦理知识的掌握程度不高,如我们的“你知道‘绿色食品的含义吗”问题,农民中表示“非常知道”的仅占22.9%,表示“听说过,略知一些”的占59.21%,表示“没有听说过”的占16.36%;关于“你知道‘世界环境日是哪一天”问题,能够准确回答“6月5日”的只占8.51%,67.47%明确表示“不知道”,其他人则没有准确回答;问到“你是否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的问题,表示“非常了解”的占2.4%,“比较了解”的占14.72%,“略知一些”的占50.27%,“不了解”的占31.41%。因此,有必要通过教育活动,帮助农民充分掌握生态伦理知识。

(三)生态伦理原则的教育

生态伦理原则是人们在其社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调节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是生态伦理本质的集中体现,是人们在日常活动中必须认真履行的指导性原则。当前,要特别强调对农村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原则的教育,因为维护人类的持续生存与发展,确立人类生存与自然生态的协调是生态伦理学的重要思想支柱。其中,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人类生活方式,不但体现在以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为主的生态生活领域,更体现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道德价值观当中。我们的“周围的环境遭到破坏会影响自己的生产生活及前途命运,你的态度是什么”问题,农民中有58.01%表示“非常同意”或“同意”,但还有16.69%表示“不同意”,另24.32%表示“说不准”。因此,要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明确农民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的责任,并使其生产生活活动维持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克服单打独一的发展理念,防止恶性竞争,通过相互协作,相互规范,互惠互利,保证发展的持续性。

(四)生态伦理规范的教育

生态伦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塑造生态型农民,因而必然涉及到生态伦理规范。在一定意义上说,生态伦理是通过一系列的伦理规范来具体表达它的指导原则,并直接评价和调节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的。我们的“你家农作物秸秆是如何处理的”问题,农民中选择“做肥料、饲料”、“做沼气”的分别只占9.82%、4.14%,选择“烧火做饭”、“随意丢弃”、“就地焚烧”的分别为56.38%、16.47%、12.32%,可见农民们在处理农作物秸秆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关于“你是如何处理废旧电池的”问题,选择“放进专门的回收箱里”6.87%,选择“没有专门回收箱,只能随意处理”、“随便放”、“随意丢到垃圾桶里”和“其他”的分别为33.15%、22.14%、36.31%和1.53%,可见,那些极易污染环境的废旧电池多数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因此,以一定的伦理规范的教育,指导和约束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行为,使他们尊重和敬畏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的稳定和健康,履行保护自然的道德使命,是当前农民教育的一个迫切任务。

(五)生态道德能力的培育

道德能力对于个体来说,是其在处理伦理问题时各种能力的综合表现,它对于个体直面伦理问题、道德困境具有重要意义。客观地说,社会变迁必然会带来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将会导致人们道德观念的冲突,以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等方面也会出现道德层面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这也是农民在实现理想时需要面对的真实状况。当农民个体面对这种状况时,是否具有道德能力以及具有的程度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农民由于自身对此种状况没有正确的认知、判断和应对,而认同或发生了违背自然意志的行为,将更加陷入生态困境。因此,从生态道德能力对于农民直接面对生态困境、解决伦理问题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来说,培养农民的道德能力也就成为当前生态伦理教育的重要内容。大量事实证明,传统的道德观念以及农民自身有限的适应性已经无法满足其解决现实生态伦理问题的需要。生态道德能力的构建可以促使农民将生态科学知识、生态道德意识和生态道德规范结合起来,建立自身的生态道德体系,它是农民生态伦理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 曹孟勤.生态伦理是人之为人的象征[J].晋阳学刊,2006,(6):58-62.

[2] 姜春云.以生态文明引领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J].求是,2011,(22):50-52.

[3] 虎业勤.青少年生态伦理素质的现状和成因探析[J].青年探索,2009,(4):22-25.

[4] 左小航,郭照江,滕月,等.关于提升生态伦理教育职能的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6):110-112.

[责任编辑 高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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