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晓峰
摘 要: 学生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需要,因此我们的教学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每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进而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发展的主体。这符合新课程理念,也是素质教育的根本所在。那么如何确立学生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呢?作者从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 学生主体地位 数学教学 自主学习
一、尊重学生主动学习的权利
现代教育思想认为,教学过程的重心要从教师主体向学生主体转变,也就是说一切以学生为出发点。这种“生本”教学观点,强调了学生自主探索的权利——学生自由支配学习时间的权利,操作与练习的权利,思考与表达的权利等。本学期,如东县教育局提出课堂教学过关的标准就两条:一是看学生的参与状态;二是教师的讲授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其实就是强调尊重学生主动学习的权利。
俗话说:“师傅引进门,修行靠个人。”学生学习好比运动员学习游泳一样,只有在老师的指导下,自我钻研,自我实践,自我体会,才能达到理想的境界。学生的自主学习必须有时间保证,若没有一定的自由支配的时间,自主学习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教师不仅要给学生提供参与自主学习、思考、讨论的机会,还要让学生充分享受支配学习时间的权利。教师要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与学的时间,使学生的自我消化、自我巩固、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尽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保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学生知识的增长和智力的发展,都离不开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课堂上,如果学生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学效果必然不佳。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把“做”的任务派给学生,把“想”的时间留给学生,把“说”的机会让给学生,把“玩”的权利还给学生,努力创造各种条件,调动和保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带着愉悦的心情投入探索知识的过程中。
教师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营造温暖、民主、和谐的氛围,建立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如果教师要经常听取不同层次的学生的意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对于优等生,应勉励他们质疑,允许他们当众与老师辩论或公开指出老师的错误。对于学困生,老师要细心呵护,鼓励他们在课堂上大胆发言,允许他们说错话或答问不完整。在他们回答问题后,教师应肯定他们敢于发言的积极性,当面指出他们答问不完整的地方,使其学习积极性得到保护。
教师要不断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学习的需要,不失时机地提供有吸引力的材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教学“勾股定理”一课时,教师可先提供一组直角三角形的三边,让学生分别计算它们的平方,然后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引起学生探索的兴趣。接着阐述这个定理是我国古代数学家发现的,激发学生热爱祖国宝贵文化遗产的感情。然后编成“勾三股四弦五”的顺口溜,让学生愉快地记住这个定理。
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与习惯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现代教学论认为,学生对于知识的获得和学法的掌握应该是同步的,要做到在学会某种知识的同时掌握学习这类知识的方法。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有目的地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加以培养,从而养成习惯,让学生有能力做学习的主人。
在课堂教学的各个基本环节中,应力求培养学生动脑、动手、动口的能力,应放手让学生自己看书、自己练习、自己讨论。这时,教师的作用也不再是供学生利用的“知识辞典”,而应是能引导学生遨游数学知识的王国的“向导”、“顾问”。例如在教学“角的分类”时,教师使用投影仪投影出不同的角,让学生观察角的两边叉开的程度如何。在学生对各种角有了初步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他们用纸折出不同的角,用这些角戳一戳自己的手,感觉一下不同角的锐利程度如何。再想一想如何给这些角确定名称。通过引导自主学习,每一个学生都能对“锐角、直角、钝角、平角”有明确的认识。
四、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1.评价起杠杆作用。教师应恰当运用使用评价,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利用自我导向功能,引导学生尽可能积极地学习,让学生享受成功的经验,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一直以来,我们把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结果的手段,把分数当做评价的唯一标准,这种传统的“唯分论”带来了许多弊端,严重压抑了学生主动发展的需要。而公正、全面、积极的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就成了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淡化过分追求分数的欲望,将学生从分数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可试行“学科能力+特长+评语”的评估方法评定学生成绩。这样评价学生,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创造实施素质教育的宽松环境,使学生得到全面、主动的发展。
2.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对于各种不同层次的学生,除按照教学要求进行绝对评价外,还要根据他们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提高的幅度和思维发展的程度进行相对评价。把他们的学习态度与智力水平相比较,与提高的幅度相比较,作出适合学生起点、鼓励学生积极向上的评价。
3.坚持民主评价学生成绩。发动学生参与学习成绩的评定,是学生主体地位的具体表现,也是公正评价的手段之一。在民主评议过程中,教师要求学生做到公正、公平,全面把握标准,尽可能评出符合实际的结果,如课堂作业、操作实践、课外作业、单元测试、研究性学习等均可让学生评定。这样做,能使每个学生既看到别人的成功之处,又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不断完善自我。
总之,要想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应以人为本,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每个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公正的评价标准,真正实现新课标提出的“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