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制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2013-04-29 17:33颜毓洁任学文
青年文学家 2013年9期
关键词:社会矛盾调解法治思维

颜毓洁?任学文

摘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已成为当前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通过对陕西H县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的现状及社会矛盾产生原因的分析,提出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社会矛盾评估体系、建立依法行政的评价和追究机制。

关键词:法治思维;社会矛盾;调解

作者简介:

颜毓洁(1959-),男,陕西科技大学思政部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经济问题研究。

任学文(1986-),男,陕西科技大学思政部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经济问题研究。

通信作者:任学文

[中图分类号]:D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9--01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已成为当前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1党首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报告,是党在新时期、新阶段对依法治国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H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绩,但同时存在社会矛盾日显突出的状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成为H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急切要求,也是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体现。

一、H县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的现状

H县现有人口60万,518个行政村和20个居委会。2012年,H县共排查民间社会矛盾4554件,成功调解4327件,成功率达到95%。防止民转刑6件,涉及98人;防止社会群体上访87件,涉及3637人。

1、H县设有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H县已形成以县调解委员会为核心,基层调解办公室为主体,行业调解委员会为协同的社会矛盾调解网络。其中基层调解工作点226个,调解员2318人。

2、司法、行政和基层调解组织功能相互整合,形成调解联动机制。部门间相互协作,设立综合联动工作小组,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综合协调体系,纵向联系、横向协同,综合运用各种联动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社会矛盾预防和信息传递系统,提高社会矛盾的预测、判断和调解能力。加强维稳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矛盾信息报送体系。全县共有信息报送员4155名,充分保障了社会矛盾报送体系的有效运作。

3、成立乡镇级综合维稳和管理办公室,加强社会矛盾排查与调解。全县17个乡镇级党委政府成立专门综合维稳和管理办公室,同时配备专职人员10到15人,针对相关社会矛盾和问题进行综合预防、及时化解。对社会矛盾相对较多的乡镇设立专职副书记,分管维稳、政法、信访综治等工作。加强综合维稳和管理办公室与乡镇级派出所的联动,加大调解力量,及时排查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4、成立“三官一律”办公室。全县518个行政村和20个社区成立“三官一律”办公室,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队伍选拔和考核体系,深入基层了解矛盾,及时对社会矛盾化解和上报。

二、H县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

1、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国有企业和机构改革中员工利益分配问题、对参战退伍军人的待遇等多方面因素。

2、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利益分配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建设对土地征用、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区建设等相关不稳定因素。如经济社会建设对农民土地征用机制相对不完善,农民对补偿不满意,工程项目和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利益分配存在意见不统一等因素。

3、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群众对于存有争议事项不能理性协商和化解,进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演变为群体事件。主要表现为农村宅基地划分、城市垃圾处理、组织与组织之间利益分割、公益设施建设等方面。由于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加之调解部门未能及时排查和化解,争议事项极易产生社会矛盾。

4、基层民主建设机制有待提高。农村党委会和村委会换届过程中,由于相关机制不健全、群众争议广泛等因素,引发一些社会矛盾问题。

5、公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不足等情况,导致争议事项未能处理完善。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对事件详细情况的不了解、各部门之间有效沟通不足、解决问题不到位。政策措施宣传贯彻不到位,以及对事件相关主体的诉求未能及时调解等,引发相关主体之间矛盾的产生。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

为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是领导。领导干部既要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更要统筹全局,健全各项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切实提高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将法治化的工作思维和方法落实到每个公务人员身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各部门法治思维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思维,把社会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体系中,运用法治化的工作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二是扩大法律法规在群众中的普及,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加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在各部门中开展法治思维的宣讲,加强政策的学习和落实,提高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运用各种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2

3、建立社会矛盾评估体系。提前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和机构改制、征地补偿机制、工程建设等问题进行社会矛盾评估,并积极运用法治方式降低并调处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稳定的隐患。

建立依法行政的评价和追究機制。各级部门建设依法行政的评价和追究机制,用制度化的法治机制对部门及公务人员进行监督和考量,规范行政行为,追究失职部门及人员的责任,让执法行为在制度化的框架内进行。建立“一事一人”制,一人负责一个事件,使执法人员对社会矛盾处理进行跟踪,直至处理完善。建立社会矛盾档案,逐一记录和归类,分析原因进而预防和减少同一类社会矛盾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2012-11-8.

2、吴忠民.中国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社会矛盾问题[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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