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
“如果不是有强烈事业心的人,没有几个人愿意当班主任。”近日,湖南省宁乡县一位当了18年班主任的教师对记者说。“现在要老师来当班主任,不是用‘请,而是用‘求,求老师来当班主任。现在最愁的事,就是下学年安排谁来当班主任。”吉首市一所学校的副校长说。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教师不再想当班主任了。
一篇题为《拿什么吸引农村教师当班主任?》的报道,让我们看到,在农村中小学中,班主任完全成了烫手的山芋。而这只“烫手的山芋”,并非只是湖南地区所独有。一点也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在广大农村地区,更是农村教师都知道的秘密。面对这样的尴尬我们不禁反问,为什么农村一线教师对担任班主任这项工作避之唯恐不及呢?而如果我们了解到今天班主任的工作现状,或许,这只能是一场叹息。
班主任工作,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负担重待遇低”。不知从何时起,班主任已经演变成学生的全职保姆,而且还是全天候的保姆。学生的学习、纪律、生活,乃至健康与安全,统统被纳入班主任的工作范围之内。甚至一些违规的办学行为,如违规收费或摊派各种教学辅导资料等,也是借班主任之口、借班主任之手去布置去落实。这在大中城市,无论是办学环境还是社会环境,都决定着班主任不会成为教师难以承受之重,而在农村地区,仅仅是大量留守儿童,就足以让班主任焦头烂额。在发现学生问题时,班主任无法联系家长,而自身又没有处理学生的权力,这使得班主任在管理班级时,只能以“不出事”为最高准则。一旦出事,班主任就是直接责任人。如果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出面解决问题,班主任还能够捞到一根救命稻草,否则,班主任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与这种内在的压力相呼应的是,学校的各类考核与评比也让班主任疲于奔命。问题是,除了学校自身的各类考核与评比外,上级部门所下达的各项要求,多数情况下,班主任也是第一责任人。
古训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么,重压之下呢?可能就必有懦夫了。更何况现有条件下,班主任的待遇与“重赏”,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新华网曾发表一篇题为《15元的班主任津贴该调整了》的文章,文章说,长期以来,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一直偏低,难以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和班主任工作的价值。1979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规定班主任津贴一般为:“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5元,36人至50人发6元,51人以上发7元;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4元,36人至50人发5元,51人以上发6元。”1988年,人事部、国家教委、财政部对这一标准作了大幅度调整,而调整的结果是,全国各地基本上按1979年的国家标准增加一倍左右,不同班额分别为中学10—15元,小学8—12元,这一标准延续至今。在今天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下,15元可能连一顿稍微像样一点的早餐都对付不了。班主任工作,尤其是农村班主任工作,已经走到了“压力大待遇低”的两个极端,因此,它像一只烫手山芋那样让人避之唯恐不及,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而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众所周知,中小学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而班主任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前德育工作的效果,事关立德树人大计,因此,将班主任视为班级的灵魂与学校的支撑,一点也不为过。而当所有的教师都视班主任为烫手山芋,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农村学校的教育缺少了支撑,我们的农村班级的管理更是缺少了灵魂。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的班主任工作已经无法化解,而解决之道就在于对症下药。一方面依法办学依法执教,帮助厘清责任,从而让班主任不必整天胆战心惊;另一方面,针对现状提高待遇,让班主任感觉到劳有所获、累有所值。唯其如此,班主任才能够从农村教育之殇的阴影中走向农村教育的春天。
(作者单位:安徽芜湖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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