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超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关键和核心,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年,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委集中出台了6个配套文件,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等,以点带面,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
加強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评估题中应有之义。教育部的配套文件针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要“定期组织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评估,把优先保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及时补充新教师、依法理顺教师管理职能等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针对教师教育,强调要“开展教师培训专项督导工作”。由此可以看出,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教育督导是最重要的手段和最有力的保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是教师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各地对教师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一样,使得当前我国教师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提升等诸多问题,这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期望。特别是在落实《意见》及教育部6个配套文件要求,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就是要抓好教育督导这个关键环节,通过督政,监督地方政府在财政经费保障、健全编制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工作;通过督学,监督校长转变观念、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需要。《教育督导条例》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督导事项的重要内容,包括了对“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督导。充分发挥督学作用,对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是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督导部门,我们出台的一些督导文件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了必要的评价指标。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世界上很多教育强国都非常重视教育督导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由于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不少国家把对教育质量的监测评价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由此推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例如,荷兰教育督导局作为教育文化科学部设立的独立行政机构之一,主要任务就是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价,通过激励和问责机制推动学校改进工作,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英国教育督导包括对地方教育局工作的督导以及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其中对学校督导评估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师资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美国政府组织开展了国家教育进步评估工作,涉及学校教师、学生以及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其中对教师的督导是重点,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学校和教师改进工作。上世纪70年代以来,这一机构在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面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法国既重视行政性督导,又注重围绕学校教学业务开展教学性督导。教学督导的结果不仅与教师工资、晋升密切相关,而且对教师今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国国家教育总督学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对各地教学和教育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对教学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并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俄罗斯对高等教育的督导评估主要包括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其中督查办学条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师资力量;督查办学质量的主要内容包括了教师和教学科研水平。这些国家的成功实践,既反映出教育督导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我国强化教育督导,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借鉴。
我国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教育督导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我国在新时期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等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发布教师队伍建设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从2006年开始,国家教育督导团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通过督导工作,透过督导视角,对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专业建议。首次发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关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的督导意见就包括切实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特别是骨干教师短缺问题。建议建立县域内校长、骨干教师的校际定期流动和城乡交流制度,重点解决农村教师缺编、有编不补、代课人员多的问题,缩小城乡间教师资源配置的差距。2011年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其中围绕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督导建议包括建立适应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培养和发展制度,切实解决专任教师数量短缺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及指导能力等。2008年的教育督导报告直接关注义务教育教师,通过综合2002年至2007年义务教育教师的统计数据、抽样调查结果和督导检查情况,对义务教育教师的规模结构、能力水平、权益保障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督导意见。
二是把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体系。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把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督导评估指标的重要内容。其次是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落实这些文件,深入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必将有力地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以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是积极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新机制。近年来,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针对教师待遇、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围绕构建名师名校长成长培养机制、多途径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强化师德修养等内容,对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思考,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甘肃省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教师工作会议,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推进各类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湖北省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农村教师队伍补充、培训、交流、保障和评价新机制;重庆市结合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领雁工程”,深化“百校牵手”计划,健全农村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中小学管理体制、校长配备、师德建设、师资配置、教师待遇、培训经费和培训基地建设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的建议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研究。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学习和领会,认真开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研究。要通过研究,更新教师队伍建设与督导评估理念,找准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突破口、关键点和着力点。目前,专门针对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的政策法规尚属空白,为此,要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既要注重联系实际,也要注重理论创新。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发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工具,出台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以此作为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基础。
二是系统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要充分发挥督学作用,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等内容,定期、系统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专项督导要牢牢把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灵活运用多种督导评估手段,重视对教育质量监测相关信息数据的运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要时时关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环节,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切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紧紧围绕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督导中,既要注重对政府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的评估,也要注重对学校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评估,做到“督政”与“督学”并重。
三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结果运用。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定期督导檢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督导结果,必要的时候专门针对教师队伍建设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要强化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制度、公示制度、约谈制度、奖惩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复查制度,加大整改复查和监督问责力度,提高督导工作的权威性,以此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