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文风
内容摘要:《水浒传》里的武松,因报兄仇犯下杀人之罪,按当时大宋刑律当斩。然而,他最终逍遥法外。古往今来,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更何况连杀两人。从这一层面讲,武松无疑是幸运的。本文拟从批评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该案文书的语篇分析,解析其逍遥法外的原因。
关键词:武松 批评语言学 语篇分析
批评语言学,也叫批评性语言研究或批评性语篇分析。语篇的分析往往可以揭示那些不易被人们察觉的语言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力阶层如何运用语言来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以维护自身利益和现存的社会结构(辛斌,1996)。因此,从批评语言学的角度对武松一案讼文进行分析是可行的。透过对讼文的语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武松幸运的端倪。
在《水浒传》第二十六回,武松杀人自首,阳谷县衙拟款状报于东平州府。款状如下:“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後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
东平府看过讼文后又加以修改,直呈省院官详审议罪,作出如下判决:“据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死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伦,拟合凌迟处死。据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仗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奸夫淫妇虽该重罪,已死勿论。”
以上两段节录并非事实。第二十五回中,武松杀潘金莲的描述如下:“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然后又带着潘的人头,来到西门庆住地狮子楼寻仇。“武松……右手拔出尖刀,挑开帘子,钻将入来,把那妇人头望西门庆脸上掼将来。只见头在下,脚在上,倒撞落在街心里去了。……也钻出窗子外,涌身望下只一跳,跳在当街上;先抢了那口刀在手里,看这西门庆已跌得半死,……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门庆的头来。”
阳谷县衙讼文中及物性动词有“祭献、推倒、救护、斗殴、杀、强护、扭打、斗杀”。上述及物性动词中施事者为武松的分别为“祭献、救护、杀”。兄长亡故,胞弟祭献,天经地义。其兄灵床被推倒,胞弟救护神主,合情合理。由是可见,阳谷县官,虽为父母官,却巧设言辞,替武松开脱。反观潘金莲,其行为被写成“推倒灵床”,与夫弟斗殴。在古时中国,妇女应该严格遵守“三纲五常”。夫为妻纲,推到亲夫灵床实为大逆不道。二十五回中,武松杀潘时“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几个及物性动词的描写都说明武松杀人是有意为之,而非“一时杀人”。西门庆,“第三者”,非但不为自己感到羞愧,反而前往“强护”又与武松“扭打”。可见其被杀死,实乃罪有应得。所以,县官对武松的开脱通过对及物性动词比较考究的运用而做足了功课。在省院的判决中,王婆却成为了主角。与其相关的及物性动词有“生情造意、哄诱、唆使”等。特别是“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死人命”,为后面的判决埋下伏笔。
上述及物性动词,凡涉及武松的,均为中性词,看似不偏不倚,是大大的包庇;凡涉及其余几人,均为主动性,多带贬义,事实相反。再看讼文及判决中,武松并未被称为罪徒,而是本来的姓名,已是极大的偏袒了。然而,潘金莲和西门庆在判决中即是“奸夫淫妇”,在封建礼教的社会中给众人形成一种意识,那就是他们死是应当的。至于王婆,死得更冤。
我们可以看出,意识形态和权力通过语篇来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以维护自身利益和现存的社会结构。县官等一干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是封建主义的代言人。在官员的眼里,武松的行为就是维护其统治阶级的一种方式。所以,县官及其他官员则通过手中的权力和智慧,混淆视听巧设讼文,达到了自身的目的,也保护了武松。所以,武松是幸运的,至少在今天看来。
参考文献:
[1]辛斌.语言、权力与意识形态:批评语言学[J].现代外语.1996年第1期.
[2]常丽娟.批评性话语分析评述[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9年01期.
[3]纪玉华.批评性话语分析:理论与方法[J].厦门大学学报.2001年第三期.
[4]陈中竺.批评语言学评述[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年第1期.
(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学院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