摈弃垄断,还原充分竞争

2013-04-29 13:58王俊强
董事会 2013年9期
关键词:巨头竞争

王俊强

洋贿赂既不是什么新闻,也不是什么新名词。但近日一则关于世界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向中国北京、上海、杭州及广州79家医院、503位医生行贿的报道还是令人愤慨。此等龌龊之事与跨国公司光鲜的名号似乎格格不入,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来看,“入乡随俗”的托辞显然难以平息国人心中的怒火,但中国土壤特有的“肥沃”也是值得推敲的。

在我们的视线里,国内企业的商业贿赂已司空见惯。面对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来说,贿赂抑或可以归结为公司治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但内控机制堪称铜墙铁壁的洋巨头接二连三地以身试法,可见贿赂与公司管控体系是否规范并无必然联系。

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作为企业,不盈利就是犯罪。而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利润是趋于零的。在这种行业中,企业只能靠“本分”的价格领先战略抑或是细分市场的差异化战略排挤竞争对手,构建相对垄断的壁垒。行贿等上不了台面的招数只能是权宜之计,终将被市场所唾弃。但对于肥得流油的垄断行业,往往是关卡重重,并且客户几乎没有选择的权力,甚至连面对厂商的机会都没有。商家如果想靠教科书上的常规竞争策略根本进不了市场的大门,这也就衍生出了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洋巨头深谙此道,触角一只只伸向国家垄断的行业,医院更是首当其冲。

“以药养医”体制是医药行业滋生洋贿赂的温床,在患者选药权被剥夺的情况下,药企如果不打点好医生,不管其产品品质再好、价格再低,恐怕也没有被患者所接纳的机会。另外,冗长的审批程序也是促使洋巨头“不走寻常路”的催化剂。所谓商机转瞬即逝,等过五关斩六将拿到批文,新药的利润空间已大幅下降,这显然是唯利是图的企业所不能容忍的。

从立法来讲,在打击贿赂这方面,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强硬的,但很多案件却“雷声大、雨点小”,听起来轰轰烈烈,到最终不了了之。面对“科研经费”、开研讨会、出国考察这样的友情赞助,看起来严厉的法律有时也只能选择“网开一面”,这无疑要归功于这些企业背后强大律师团丰富的“国际经验”。在深层利益链条的庇护下,这些披着冠冕堂皇外衣的洋贿赂在非法与合法之间小心地游走。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站在洋巨头的角度来讲,贿赂是通向高额利润的捷径;站在受贿方的角度来看,在消费者选择权被剥夺的情况下,选择行贿的A公司、放弃走正道的B公司并不会引发消费者的抱怨。于是乎,在行贿方与受贿方合谋的情况下,劣币驱逐良币的景象不断上演。可以说,只要合谋者内部不发生分赃不均的利益纠葛,除非严刑逼供,否则要抓取行贿、受贿的证据无疑如上青天。这也是很多案件不了了之的一大主因。

权力不用,过期作废。除了维护国计民生的政治目的之外,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垄断就是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只可惜,国家利益与某些部门当权者的个人利益并不一致。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成好人;而一个坏的制度,却能让好人变成坏人。垄断着丰富的市场资源,如果不能赚个盆满钵满,头破血流挤进“衙门”的历史岂堪回首?在很多人的价值观里,挤进“衙门”是为人民服务,恐怕已作为文物存入了雷锋博物馆。

洋贿赂并非中国特色,在1998年至2008年间,戴姆勒向22个国家的政府官员行贿数千万美元,从而换回了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从完成业绩指标来看,“以小搏大”走捷径可谓是赚取短期超额利润的不二之选,但作为一个承担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其价值不能只用经济指标来衡量,严格的内控制度不可或缺。在这个地球村,经济全球化乃不可阻挡的主旋律,一旦在一国声名狼藉,要想在其他国家站直腰杆谈何容易?

毋庸置疑,道德谴责只能发泄情绪,要一个猴急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洋巨头规规矩矩地站在利益大门之外“排队”也不切实际。摈弃垄断,还原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才是根治洋贿赂的良方,但这只能是理论研讨,至少短期内不可能成为现实。互联网时代,抵制洋贿赂,舆论的力量不容小觑,只有真正让制造丑闻者为自己的恶劣行径买单,甚至无所遁形,才会有良性竞争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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