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学观照下的文学作品多译本对比研究

2013-04-29 13:24何春霞
关键词:阐释学

何春霞

摘 要:现代阐释学认为艺术文本是开放性的,对它的理解和解释也是一个不断开放的过程。基于此,选取《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三个最具时代特色的中译本,进行对比研究,指出在对文学作品解读的过程中,译者理解的主动性受特定历史阶段的约束予以彰显,明确文学文本的翻译就是译者与原作者通过原文本不断对话的动态阐释过程。

关键词:阐释学;《汤姆叔叔的小屋》;多译本;动态阐释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9-0208-03

一、引言

文学作品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它们的价值远远超越了时空界限。对文学作品的探讨和译介也是一个超越时空,永无止境的过程。我国著名演员英若诚曾言,“一部剧本的翻译,50年后应再翻译一次;因为50年后,语言风格变了,观众已不能接受50年前的译文,为了能引起观众共鸣,50年后要有一种合乎时代要求的译文。[1]”经典文学作品的翻译尤其如此。于是,在对文学作品的多译本对比研究中人们很自然地将较多的目光集中停留在译本内部,静态地对比哪个译本更忠实于原作,“信达雅”俱佳者皆为上品。这种从纯语言角度出发的译本对比局限性很大,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说服力不强。阐释学注重文本的开放性,为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论基础,对译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供了科学的平台。

二、阐释学与翻译

阐释学是20世纪60年代后广泛流行于西方的一种哲学和文化思潮,它是一种探究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2]。其发展经历了以圣经和罗马法为主的古代希腊阐释学,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传统阐释学以及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现代阐释学三个阶段。阐释学理论的研究出发点并不是专门针对翻译的,而是针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和解释。由于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阐释在许多层面上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原作的解读和传达之间存在着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一切翻译就已经是解释,我们甚至可以说,翻译始终是解释的过程,是翻译者给予他的词语所进行的解释过程”[3]。因此,阐释学天生就与翻译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

现代阐释学认为艺术文本是开放性的,对它的理解和解释也处于一个不断开放的过程。翻译始于对原作的理解,其本身也是一种解释,译文是理解的产物,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色彩。因此对文学作品的翻译就是译者与原作作者之间以原文本为中介不断对话的过程,是主观而动态的阐释。译者,作为理解的主体,在进入阐释的过程中时并非是白板一块,而必定是带着自身已有的价值观念、经验、知识、思维方式等做出各自不同的解释,进而书写出不同的译本。巴斯内特也曾说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翻译活动都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它必然要受到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笔者欲以《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三个中文译本为研究范本,从阐释学角度出发,探讨在不同历史条件下译者理解的主动性发挥及其采取的翻译策略。

三、《汤姆叔叔的小屋》三个中译本对比研究

《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以下简称《汤》)是19世纪美国女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Harriet Beecher Stowe)的代表作。作为黑奴文学的基石之作,小说于1852年正式出版以来已被国内外多次翻译成22种文字。本文选取了清朝末年林纾和魏易的合译本《黑奴吁天录》、八十年代初黄继忠的译本《汤姆大伯的小屋》和21新世纪之交的王家湘译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因为它们分别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翻译事业处在高潮趋势的特殊年代,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迥异,加之三位译者又都学识渊博,功底深厚,翻译能力高强,所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一)语言措辞的选择

阐释学认为“理解”是人类的主体性精神活动,而语言则是能被理解的存在。人的历史性和语言性决定了人们理解的历史性和相对性。由于理解这种特性的存在,译者作为理解主体在对原文本进行阐释的同时势必会带着个人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例1:‘I cant make trade that way—I positively cant , Mr Shelby,said the other holding up a glass of wine between his eye and the light. [4]

林译:海留曰:“我之宗旨万不如君!”言已,自引巨觥[5]。

黄译:“这种买卖我做不了,谢尔贝先生,实在不行。”对方答道,一面举起酒杯来对着灯光端详着[6]。①

王译:“我不能这样做买卖—绝对不行,谢尔比先生,”对方说,把一杯酒举在眼睛与光线之间端详着[7]。

例1中,林纾译文(以下简称林译)文言特色鲜明,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林纾本人文学造诣颇高,对传统古文的研习终其一生;二是基于对晚清时势下特定读者期待视野的关照。林纾译此书的动机是出于爱国热忱,想通过译书给晚清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民众起到敲响警钟,开启民智的作用。也正是出于译者明确的政治目的,译文中对原文内容的删减明显,把两处语义上的附加成分均省略未译,即表示强调重复的成分I positively cant和介词词组between his eye and the light。这种译意不译词的方法也同样贯穿于林纾的整部译作。黄继忠的译文(以下简称黄译)和王家湘的译文(以下简称王译)结合译者所处的时代背景和特定读者群,均采用了白话文的形式。但两位译者在对选词的理解和表现形式上却有所不同。20世纪80年代初期,封闭许久的中国读者迫切渴望汲取外来文化,故黄译多以归化译法为主,并不惜笔墨利用用脚注对原文内容加以说明,以求传递更全面和详实的原语信息。而王译却受到新世纪之交多元文化的影响,译文倾向异化直译,欧化色彩明显,以求更多地译介外来语言表达法,实现中西言语的融合。

不难看出,译者各自的期望阈与所处的时代背景在译者的阐释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都直接影响译者各自的翻译策略。再如下例。

例2:Her shoes are gone — her stockings cut from her feet while blood marked every step[8].

林译:袜履尽失,指踵咸裂,每块冰上均有血迹[9]。

例3:‘Law sakes, Masr George!...[10]

黄译:“天啊,乔治倌倌!……[11]”

例4:‘Wal,said Haley, ‘Im filling out an order for a planation,…[12]

王译:“噢,”黒利说,“我是按一个种植场的订单给他们送货去的……[13]”

例2林译中“每块冰上均有血迹”便是明显的现代汉语表达方式,这是由于林纾虽然极力主张使用文言文,但他还是有意将外国文学作为中国文学更新和创造的资源之一,所以在他的译文中同样也可以找寻到现代汉语、口语词和具有西式语言特色表达的踪影。而例3中“倌倌”一词着实让现代读者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其与现代汉语中诸如“羊倌儿”,“猪倌儿”等意思差别较大,此处是指 “master”,即George少爷。这是由于黄继忠虽然身处白话文时代,但由于白话文起步时间不长,再加上浩劫一空的10年文化大革命,白话文自身贫乏、干枯和不精密这些缺点日渐暴露。所以黄译中也同样透露出这样的无奈,出现了一些在现今读者看来不合时宜的表达法。而例4中王教授将“order”译作“订单”,则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词汇术语。

(二)文化意向的传递

文化意象是文化记录的语言符号,它凝聚着人类的经验和智慧,是各民族的历史沉淀和文化结晶,高度体现了各民族的文化精神[14]。对文化意象的翻译是和不同时代背景,译者自身的翻译目的,知识修养和读者知识结构以及他们的期待紧密相联的。

例5:As a fire in her bones, the thought of the pursuer urged her on[15].

林译:而意里塞此时,心绪兔起鹘落[16]。

黄译:一想起后面的追兵,她就五内如焚。急着想向前逃命[17]。

王译:想到追赶她的人就像是身体里点了一把火,促使她继续向前[18]。

上述三段译文都完整地传达了原文的思想内容,但对文化意象的传递却不尽相同。林纾将原文中“火”的意象替换成了两类动物的比较。“兔”表温顺,柔弱,是Eliza的化身;“鹘”原义指一种凶猛的鸟类,就好比Haley一帮人凶猛残暴。“兔起鹘落”意思就是指兔子刚刚跑起来,鹘就飞落了下来,喻示着当时危机的形势和Eliza焦躁的内心。虽然译文的文化意象传达了同样的效果,但原语中的文化意象却被置换了。黄译巧妙地选用了译语中的对等译语—五内如焚,使译文在表达形式上更贴近中国读者的思维,显得非常中国化;王译更倾向原文形式和内容,采用直译法将原文中的形象忠实地传递给译语读者。

按照阐释学的理论,文本不能被看成是一个相对于主体的自我包含或自我包容的客体,文本从本质上将是不完全的。译者自身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对文本的理解也不可能完全相同。鉴于此,林纾所在晚清时期人们思想保守,对西方文化知之甚少,同时深受桐城古文派的影响,译文重内容而轻形式。到了70、80年代的中国文学视严复“信达雅”为宗旨,又囿于文革造成大众思想的局限性,所以更多趋向归化。随着中外文化的日益密切交往,译者希望借助更多的外国文学来让中国读者有更多机会了解外来文化,放眼世界。同时译者也相信读者的接受能力在日渐提高,所以王译更多地以直译的方式来处理原文信息。

(三)宗教内容的表达

阐释学认为,对于同一部文学作品,每个时代的理解和解释也有所不同。理解者不同的历史背景,各自特有的视域都会在对原作阐释的过程中留下烙印。由于《汤》自身浓厚的宗教主义特色,因此原作中的宗教色彩贯穿始终。

例6:‘Mothers barls is like dat ar widders Masr George was readingbout in de good book-dey never fails,said Mose, aside to Pete[17].

林译:省译

黄译:“妈妈的木桶就跟乔治少爷在圣书里念到的那个寡妇的坛子②一样—真有灵验,”摩西轻轻对彼得说[20]。

王译:“妈妈的大桶就像乔治少爷给我们读的《圣经》里的那个寡妇的木桶—有求必应,”摩西对彼得说[21]。

上例中的“ar widders”出自《圣经》,自身携带着丰富的宗教意义。林译对于这类词汇均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统统予以删减。而采取这样的策略,对于原文中大量的宗教信息,林纾认为“是书为美人著。美人信教圣笃,语多以教为宗。顾译者非教中人,特不能不为传述。识者谅之。[22]”鉴于此,他认为此处的宗教内容与自己的翻译目的关联甚微,故而略去不译。其后的两位译者都忠实地再现了这一宗教信息,考虑到80年代初的中国国门刚打开不久,中国读者对基督教文化的接受刚起步,故黄译采用了加注增译的策略帮助译语读者更好地了解外国宗教文化。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三位译者由于自身所处的时代特色,个人所带的前理解和视域的不同,对原作进行了以其为中心但又彰显了个人能动性的理解和解释。作为社会多元因素作用下的产物,三位译者均顺应了不同历史时期的要求,丰富和拓展了原作的语言内容和艺术价值。原作的语言艺术生命在不同译者的动态阐释过程中得以延展,生生不息,魅力无穷。

注 释

①西方人饮酒前常常举杯在灯光前或亮处观察酒纯不纯,或表示对酒的欣赏。

②见《旧约圣经·列王纪上》,第十七章:“上帝降灾于基列地方,嘱咐先知以利亚往撒拉法去避灾,并吩咐那里一个寡妇供养他,寡妇坛内只有一把面,瓶里只有一点油,但吃了许多日子,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参考文献:

〔1〕郑海凌.论复译[J].外国文学动态,2003(4):41-42.

〔2〕屠国元,朱献珑.译者主动性:阐释学的阐释[J].中国翻译,2003(11):8-14.

〔3〕Gadamer,Hans-George.Trans. Garpett Barden and John Cumming.Truth and Method[M].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

〔4〕〔8〕〔10〕〔12〕〔15〕〔19〕〔22〕Stowe,Harriet Beecher.Uncle Tom's Cabin[M].Hertfordshire:Wordsworth . EditionsLtd.,1995.

〔5〕〔9〕〔16〕斯土活.黑奴吁天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6〕〔11〕〔17〕〔20〕斯陀夫人.汤姆大伯的小屋或贱民生涯[M].上海:上海译文出社,1982.

〔7〕〔13〕〔18〕〔21〕斯陀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14〕舒奇志.文化意象的互文性与文化意象翻译[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7(8):58-60.

(责任编辑 姜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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