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日前,教育部与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各地要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治理,秋季开学时,各地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新机制运行;要重点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现象,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要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以下简称“点招”)及乱收费,严肃招生纪律,各地不得出台涉及“点招”及收费的办法,已出台的应立即取消,严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