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花 胥华
【摘要】目的:评价医疗废物的危害及其处理处置对策。方法: 阐述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焚烧技术的局限性,明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存在问题及处置对策。结果: 提高了公众对医疗废物危险性的认识,集中焚烧和区域焚烧相结合,积极开发投入新技术、新设备。结论: 对医疗废物及时的清洁处理,可提高医疗单位对医疗废物无害处理的积极性,对清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医疗废物;处理技术;处置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9-32-02
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卫生部及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将医疗废物分为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1]。
1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焚烧技术的局限性
1.1医疗废物的危害: 据调查,医疗废物中含有多种导致院内感染的主要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支原体、螺旋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等,部分医疗废物的抽样检测,医疗废物中含菌量大,大肠杆菌数高达0.84×1010个/L,细菌总数范围在8.65×105~8.121×1010个/g[2]。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会被风扬失或被雨水淋失,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医疗废物由于携带病菌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具有空间传染、急性传染、交叉传染和潜伏传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3]。因此,如果我们对医疗废物的种类不明、处置方法不当的话,就会使其成为传染源,给城市、社区和农村带来极大的危害。在处置工艺技术要求中首先是灭活,其次是减量化和无害化。
1.2 焚烧技术的局限性: 医疗废物与一般生活垃圾的主要区别在于医疗废物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和具有较强的腐殖性,比一般生活垃圾更易于传染人体和污染环境。焚烧法是医疗废物最基本、最有效的处理方法,焚烧技术在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中应用已经较为成熟,医疗废物经过高温焚烧,基本已经消除了废物的传染性及臭味,可以实现无害化和减量化,而且医疗废物较生活垃圾具有较高的热值,适宜于焚烧,因而该技术颇受青眯。焚烧易于产生二垩英等剧毒的气体,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巨大威胁,鉴于此,一套合格的焚烧系统必须配备有烟气净化系统,该系统包括急冷装置、活性炭喷射吸附装置及袋式除尘器。通过急冷装置使烟气在短时间内急速冷却至250℃以下,跃过二垩英的形成阶段(450℃~250℃)。烟气在进入袋式除尘器之前,应通过一个活性炭喷射吸附装置,该装置用于吸附气体中二垩英等有害污染物。该装置一般设在烟气管道内,向通过的气体喷射活性炭,并使烟气和活性炭在管道中强烈混合,一起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最终除尘。医疗废物焚烧产生的残渣包括炉渣与飞灰,均属危险废物,应送至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进行处置[4]。
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存在问题
2.1焚烧废物的管理不规范: 目前,医疗废物处置方式主要是简易焚烧,占总产生量的64%[3],我国许多医院都是自己配备小型医用焚烧炉分散处理可燃医疗废物,但由于处理量少,运行费用比较高,因此,实际使用率都很低,能连续正常运行的极少。由于医用小型焚烧炉基本上都是低温燃烧,设备的技术水平很多都没法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21999)要求,各医院目前都采用间歇式固定床焚烧炉,不配置烟气净化装置,许多焚烧炉管理和操作人员都没经过严格的上岗前培训,管理和操作很不规范,经常会因燃烧不正常而产生黑烟和恶臭,二次污染比较严重,因医院焚烧炉污染,扰民的纠纷也日益突出。
2.2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基本上都是自行分散处置医疗废物,许多传染性医疗废物只经简单的化学消毒处理,有的甚至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混入生活垃圾运走。既损害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也严重污染了环境。由于国内大部分填埋场简陋,无防衬层结构,当混有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后,带有致病菌的渗滤液也可能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3包装容器和运输设备亟待规范: 医疗废物没有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分类包装,包装袋薄而易破,利器盒密封性能不够好,很容易导致污染物泄漏。运输设备简陋,自动化和专业化程度低,尚有待进一步规范[5]。
3处置对策
3.1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危险性的认识: 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处理措施,努力提高广大公众尤其是医疗卫生职工和乡村医院、个体诊所职工的医疗废物危险性的意识,使他们积极主动的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3.2集中焚烧和区域焚烧相结合:目前,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还可利用废热,节约资源。但是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费用高,运行成本大,因此,我们应当对人口集中、医院集中的地区实行集中焚烧处理;对人口相对分散、医院相对分散的地区应用区域焚烧,即分片设置焚烧点[6]。
3.3开发投入新技术、新设备:由于我国对医疗废物处置处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技术规范不够完善。政府应增加资金投入,鼓励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设备。对一些参加集中焚烧处理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医疗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提高医疗单位对医疗废物无害处理的积极性。[6]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
[2] 孟祥和.我国医疗废弃物处理现状及焚烧处理工程实例[J].中国环保产业,2003,9(8):26-27.
[3] 马俊伟,聂永丰,白庆中.中国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3,4:16-18.
[4] 王华著.医疗废物焚烧技术基础[M].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31.
[5] 张屹.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3,13(5):154.
[6] 胡建杭,王华,马媛媛,等.昆明市医疗废物的集中焚烧处理[J].工业加工,2005,3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