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隶变问题新探》

2013-04-29 17:37刘莉
现代语文 2013年3期
关键词:俗字

摘 要:隶变是汉字发展的重要环节,对隶变问题的考察与探讨研究是汉字发展史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从中国人民大学王贵元老师《隶变问题新探》出发,讨论了隶变形体是否导致俗字产生以及隶变产生的深层原因这两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隶变问题新探》 隶变 俗字 汉字发展史

《隶变问题新探》是中国人民大学王贵元老师于2011年发表在《暨南大学学报》上的一篇论文,文中王老师阐释了隶变的本质、隶变产生的原因等命题,并得出隶变过程中产生的新形体不是俗字的结论。

文中许多观点很有创建性,如对隶变和隶书的界限厘定:“隶变是战国晚期各区域文字的共有形变趋势,而秦汉之后的隶书则是由秦系文字发展而来的。”观点新颖独到,确是隶变问题探索之新。虽然以前的学者多有提到其他六国文字与隶书有同样的形变现象,如唐兰、饶宗颐、郭沫若、姜亮夫等,但都未将这种区别以概念的形式明确提出来。隶变和隶书是既有联系又不同质的两个概念,这个观点的提出,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认识隶变问题,是很有意义的。然而文中还有一些观点是值得再次探讨的,一个是隶变产生的新形体不是俗字,另一个是出现隶变现象的原因是汉字形体系统由表示物象转化为表示词的音义。这两个问题都是研究汉字发展史的基础问题,是我们深入探讨汉字史的基础构架。现在我们将这两个问题分开讨论:

一、隶变形体是否是俗字

王老师在《隶变问题新探》中说“把大量的隶变形体认定为俗字是错误的”,因为“在建立新的字形系统的过程中,由于文字体系处于自然演化状态,呈现出的是多途探索、多种改造方式并现的面貌……在当时,这种多形体都是新体系建立过程中的探索形体,也即都是汉字形体正常演化的结果,并无主次、正俗之别。”“建立新的字形系统的过程”即隶变过程。

如果我们认真回顾一下俗字的定义,就能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近人对俗字之名义多有论述,俗字的性质范畴已较为清晰。如俗字学大成者张涌泉先生定义俗字为:“汉字史上各个时期与正字相对而言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字体。”又如台湾俗字学专家蔡忠霖所言:“写法有别于官方制订之正字,乃经约定俗成而通行于当时社会,且易随时、地不同而递变之简便字体。”可见,俗字是相对于正字而言的,与正字是矛盾的双方,彼此对立又相互转化,而且它也有广泛的适用性。既然如此,无论隶变形体出现得多么“名正言顺”,在它未成为正字之前,它就是俗字。由此观之,隶变产生的新形体确是俗字。

再者,王老师又谈到“隶变俗体与民间俗写完全是两码事,相反,隶变形体恰恰应视为正规形体”。文字本来是广大人们记录语言的工具,产生于群众,又服务于群众。隶变是对古文字阶段中的一个变化过程的归纳,它是属于文字范畴的,其变化形体依然作为工具服务于群众。隶书产生之初就是作为小篆的俗体而存在的,当时掌管文书的胥吏在快速书写的需求下,改变当时正字——小篆的字形,也因此古代“隶书”又叫“佐书”。如人们将“”(生)上方向上弯曲之形或拉平成一横,或写成今天的样貌。我们不能因为这两种新形体形成于上层官僚就说它们是“正规形体”,相反它们只是作为当时正体小篆的简便写法。更何况这些写法只有在被广大人民普遍认可并使用之后才能获得正体的地位。再者,如果我们本着这种观点去推究其他隶变形体,那么同一个字的正规形体将何其多,正体也就失去了它规范的意义。隶变过程确实导致了大批俗字的产生,它是俗体产生的一个重要途径。

仔细体味,王老师之所以说隶变形体非俗字,更深层的原因是他把俗字的产生默认为没有任何理由的随意出现,因为他说“这种多形体都是新体系建立过程中的探索形体,也即都是汉字形体正常演化的结果”,因着这“正常演化”,这些新的形体也就“无主次、正俗之别”。其实绝大多数俗字的产生都是有依据可寻的。

关于俗字产生的原因,前人论述得还不算多。从已有的论述中看,多从非心理、心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非心理原因如:纸的发明、社会的动荡、书法家的标新立异、隶变、草化等;心理原因如:求表意明确、求表音明确、求整齐美观等。这些原因大都只是俗字产生的有利条件,并非深层动因。笔者认为俗字产生的原因应该从汉字自身的发展规律中去寻找,即汉字体系演化的动因本身——文字作为一种交际工具,需要不断完善自己来满足人们快速识记与书写的需要。具体体现为改善字形以便于书写,改善构形,使词的音义更加明显,以便于识记,这也是文字发展的规律。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汉字形体发展的过程以及俗字形成的方式两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以甲骨文和金文为例来说说第一个方面。甲骨文和金文是我们现知的最早的成熟的文字体系。我们可以按照使用场合的正规与否,将商代的甲骨文视作当时的俗字,将金文视作当时的正字。裘锡圭先生支持这种观点,他说:“我们把甲骨文看作一种比较特殊的俗体字。而金文大体上可以看作当时的正体字。”甲骨文使用的场合比起金文要日常得多,且量大。“在坚硬的甲骨上刻字,费时费力,刻字的人为了提高效率,不得不改变笔法,如将‘日的金文‘写作‘。”汉字作为一种工具,必然在人们求快的心理驱使下不断简化,变得易于书写,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书写材质的不同也加深了二者的异化。

这种经济原则,渗透在文字体系发展的全过程,汉字体系继而由篆而隶而楷,由复杂到简单,由象形到不象形,由书写耗时耗力到书写轻松快速。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新形体的出现,都是作为当时正字的俗体而出现的,同时绝大部分以其简单易写的特点最终获得正字的地位。唐兰先生也曾说:“由商周古文到小篆,由小篆到隶书,由隶书到正书,新文字总就是旧文字的简俗字。”曾良先生亦说:“一种汉字新体的出现,最初是以俗字身份出现,渐渐成为正字。如小篆为正字时,作为刚出现的隶书就是俗体。”虽然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但这也是一个得到公认的概括。

俗字形成的方式也可以很好地说明俗字产生的根本动因。俗字形成方式的分类并不一致,如蒋礼鸿先生分为七类,张涌泉先生分为十三类,曾良老师分为十二类。虽数量不一,但内核是一致的。现以曾良老师所分类别进行论证,它们分别是:形误、新造、简化、同音通用、古字、变换、累增、类化、类推、还原、草书楷化、合文,共十二类。

其中简化类、草书楷化类、合文类,不言而喻,是应人们快速书写的要求而产生的。新造类,集中表现在会意字的新造上,是人们求便心理在字义方面的体现。作为记录语言的工具,好用一方面是好写,另一方面是好识记。同音通用类也是如此,而且在改用同音字而不用本字的时候,人们往往也是挑选更简单的字形,如“弁”之于“辨”,“了”之于“瞭”,“万”之于“萬”。与此相似的还有变换类,只不过前者是全部的代换,而变换只是某个部件的代换,如“灯”之于“燈”,“怜”之于“憐”。古字类也是在人们求简的心理下运用以前写法简单的字体,如“礼”之于“禮”,“乱”之于“亂”,“云”之于“雲”。类推指按照某个俗写的方法类推开来,是俗字的扩散,是由俗字而俗字的方式。可以按照最先的俗字构成方式归并到其他类里。这些都是比较好理解的。它们都很好地说明了文字体系的发展变化是文字作为一种工具的本质要求。至于形误类,按照定义,其实质即我们所说的错字,由于用字的人手误或不知原字而书错,又通过“约定俗成”的环节成为俗字。类化类可算一种特殊的形误类,因为类化是人们在使用汉字时受另一个字或另一个偏旁的影响而改变了此字的写法,也是一种因误而成的俗字。它们不合于这个逻辑,是规律之外的东西,但它们并非主流,只占极小的一部分,而且写错的字,往往也有简单易写的特征,否则不会被广泛接受从而成为正字。还原是正字观念对俗字的制约作用而形成的新俗字,是俗字蔓延开来之后,人们有意识的补救,这虽然不合于大潮,但亦不能否定大潮的存在。

综上观之,隶变形体是俗字,且俗字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文字的本质是一种工具,这个本质要求它或形体简化满足人们快速书写的需求,或更换形体满足人们快速识记的需要。这个本质也正好解释了俗字随意性与时地性的特质,并成为使俗字生生不息的客观理据。这个动因也是整个文字体系发展的动因。

二、隶变的本质及根本动因

回过头来,再看王贵元老师关于隶变的本质和产生的原因是汉字形体系统由表示物象转化为表示词的音义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隶变是文字体系发展的一环,也是文字作为一种工具由繁而简以适应人们需要的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

首先,文字之所以为文字,就是因为它表示了语言里固定的音义。如果不表示固定的音义就不是文字了,最多是记事符号,或者说是文字画。裘锡圭先生说得好,如果所画之物还是单纯的物象,那么“”表示的意义就是人和鹿,而不是大个子的鹿了;单纯的“”可以在一个情境中表示四天,在另一个环境中表示四只鹿,只有“”成为记录语言的文字,它才表示概数四。所以说隶变之前的文字字形就已经表示语言中的音义了。

王贵元老师说:“形体(隶变之前的形体)才是象形的篆体,当汉字形体不再表示物象,而是直接表示词的音义时,才会发生隶变,即字形不再象形,不再是篆体,因为没有了物象这一依托对象。”其实这是含混了文字所使用的符号和文字本身的界限而造成的逻辑混乱。我们说的表意文字,是指文字所使用的符号是和词的意义联系在一起的;而表音文字,是指文字所使用的符号是和词的音联系在一起的。无论是古文字还是今文字,无论是表意文字还是表音文字,都是通过其所用的字符来间接表示语言中词的音义的。我们说篆体是象形的,只是说篆体字使用的符号是象形的,不代表这个符号所承载的意义不能指向语言中固定的词语。篆体变成隶体,它不再象形了,也只是说文字所使用的符号不象形了,而无论是以什么样的符号出现,这些符号所承载的意义是一脉相承的,如甲骨文“”和楷书“鹿”这两个字形都表示鹿这种动物,换句话说,“”在转变成“鹿”的写法之前,就已经表示语言交流的基本单位——词了。

王老师在讲座上还说如果要我们写一个篆体的“虎”字,无论我们怎样加快写,都还是篆体,都不能离开其象物的特征,并以此来说明隶变出现的本质是汉字形体系统由表示物象转化为表示词的音义的命题。然而仔细思考,所谓篆、隶、草等都是学者们通过观察文字体系发展过程总结出来的;所谓古文字、今文字也不过是人为划分的。就文字自身的发展而言,本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篆和隶、隶和行、行和楷之间是一个渐变的边界。王老师要求我们写一个篆体的“虎”字,不过是要我们按照人们总结出来的篆体特征写一个“虎”字。既然字形的要求已经给出,我们当然只能把它写的象虎之形。可是在实际的使用中,人们不断简化“虎”的书写,一点一点的量变积累出质变,这样隶变发生了,篆书变成了隶书。所以笔者认为我们不能把篆体的“虎”很象虎之形作为支持这个论断的论据。

最后,文字体系绝不只是表意字,即使在文字系统形成之初,还存在着记号字,如“五()”;表音字,如“其()”。这一部分字也随着其他字的变化由篆而隶而楷,这要作何解释呢?虽然它们在数量上,占汉字正体比例不大,但我们绝不能忽视它们。而且它们的存在又恰巧更好地说明了文字一旦成其为文字,就已经对应语言中的词了。

所以说隶变不过是文字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质变,它和它的附带产品——俗字一样,都是文字发展规律的体现和结果。一种字体象形与否,只是人们按照字形特点概括出来的特征,它不能成为隶变这一文字发展环节的原因。求简求便的动力,是文字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辅助交流工具而产生的必然结果。这个动力促使隶变现象的出现,也引发了文字接着由隶而草而楷,推动着文字体系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兰.中国文字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2]饶宗颐.楚帛书之书法艺术[M].上海:中华书局,1993.

[3]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M].考古,1972,(1).

[4]姜亮夫.古文字学[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60.

[5]张涌泉.敦煌俗字研究导论[M].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

[6]蔡忠霖.敦煌汉文写卷俗字及其现象[M].台北:文津出版社,2002.

[7]陈宝琴.试论汉语俗字的产生与传播[J].中国俗字文化研究,2004,(00).

[8]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88:42.

[9]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4.

[10]王贵元.汉语发展史的几个核心问题[Z].厦门大学人文学院,2012.

(刘莉 福建厦门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3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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