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陕西方志俗字研究
——以《雍大记》为例

2023-09-12 02:04郭香溢
语文学刊 2023年4期
关键词:正字俗字构形

郭香溢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99)

一、《雍大记》及方志俗字的研究价值

(一)《雍大记》简介

《雍大记》,纂修者为明代著名文学家,“前七子”之一的何景明。他任陕西提学副使期间分辑编写《雍大记》,工未完,即因病去官,该志遂由时任佥事的周宗化接续完成。《雍大记》是第一部通志性质的关于陕西乃至中国西北的地方志书,此志广泛记载了古雍州,即以今陕西为中心,包括宁夏、甘肃等地在内的中国西部地区的人文地理风貌。《雍大记》共三十六卷,卷一至卷八为《考易》,介绍古雍州的地理沿革。卷九至卷十三为《考迹》,主要介绍古雍州的古迹名胜。正如明代藏书家吴岫在本志卷末所题,该志为“关陕全志中之以佳品哉”[1],汇聚了大量文史资料,对当今修纂地方志和考察西部地区人情风貌都具有重要价值。

明嘉靖三十六卷刻本《雍大记》内容丰富,不仅是研究明代西北舆地变革与社会风俗的重要历史文献资料,还是明代地方志俗字研究的重要语言文字资料,能从中管窥明代陕西地区文字的使用情况及地方政府对俗字的态度。另外,现阶段《雍大记》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历史地理领域,尚未有俗字相关研究著作。俗字的通俗性、方域性、时代性决定了相比《雍大纪》中的人物传记及文学作品,其中的地理沿革和风景名胜能保留更多的俗字,更能直观反映出刻书时文字的使用状况。故本文俗字的研究范围为《雍大记》的一至十三卷,即《考易》和《考迹》两部分,暂不涉及十三卷之后的人物志和艺文志。

(二)《雍大记》研究价值

1.《雍大记》自身研究价值。《雍大记》秉承实地考察和征引文献相结合的修志方法,并对历史资料的取舍采取审慎的态度,为历史地理学、民俗学、社会学研究提供了较为可靠的文献资料。在文献征引方面,何景明汲古勾陈,探赜索隐,参考引用了大量古籍文献和实录资料。《雍大记》所引资料种类繁多,类型丰富,包括官方正史、地理图籍、神话传说、文学作品、金石铭文、小学字书等。这些品类众多的文献资料不仅为考证地理名胜和风俗变革提供了翔实可靠的证据,对古籍整理、校勘、辑佚也有重要价值。

2.以《雍大记》为代表的地方志俗字研究价值。方志突出的地方性、编纂的连续性、内容的广泛性、记载的多样性、鲜明的时代性等特征和俗字的方域性、通俗性、任意性、区别性、时代性等特点相契合。方志记载的地理名胜与当地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方志用字也深受方言俗语的影响。从《雍大记》的刻书年代及编纂者的角度而言,明代印刷字体风格的变化和《雍大记》志出众手的编纂特点,使其在文字使用方面具有独特之处。从用字出发研究《雍大记》,可管窥明代嘉靖年间民间用字的特点及地方政府对待俗字的态度,丰富汉字发展史。汉字的正俗关系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发生变化,研究方志中的俗字对探明方言本字、阐明汉字构形发展理据及研究方志用字的文化内涵具有重要价值。

二、《雍大记》俗字类型

本文借鉴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中对俗字的判定标准及定义,采用广义俗字的概念,以现代通行繁体字为正字参照系,认为“俗字是区别于正字而言的一种通俗字体”[2]1。在《雍大记》俗字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首先将所有俗字分为异写俗字和异构俗字两大类,其次再详细区分这两大类下俗字的不同类型。

(一)异写俗字

参考王宁《汉字学概要》中的理论[3]92,本文认为异写俗字是同一个字(音、义、用完全相同的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的区别于正体字的形体差异。汉字的层级结构包括笔画和部件两部分,故异写俗字又可分为笔画异写俗字和部件异写俗字两大类。参考前人研究成果可知,笔画异写俗字和部件异写俗字的区分标准为改变笔画是否会使部件相混。若因笔画改变引起部件相混,则归为部件异写俗字;若仅为单纯的笔画变化而不涉及部件,则归为笔画异写俗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雍大记》中的俗字并非均可泾渭分明地划分成彼此完全独立的类型,对于个别兼具两种分类特性,在分类上模棱两可的俗字,本文则究其主流,选择形变中的主要因素对其进行分类。在统计各类俗字数量时,若一字中包含两种不同的俗字类型,则按照其主要类型归纳统计。

1.笔画异写俗字

笔画异写俗字是指因笔画变异而产生的俗字,包括笔画的增加、减少、移位、变形、连断等五种情况,若因笔画改变而使一部件与另一部件混同,我们则将其归在部件异写俗字中的部件混同类俗字里,如“宀”与“冖”、“日”与“口”、“免”与“兔”等。此类俗字具体举例如下。

2.部件异写俗字

部件异写俗字指由于隶定、草书楷化、书刻习惯、字形内部类化等原因造成的部件简省、部件混同、部件易位等变化,但这些变化未形成新的构字理据,仍然属于异写俗字范畴。部件异写俗字又可细分为部件简省俗字、部件增加俗字、部件混同俗字、部件易位俗字。

(1)部件简省。部件简省类俗字指省略字中的某个部件或用笔画简单的部件代替复杂部件,但并未影响构字理据的一类俗字。简省的部件分为两种情况,若简省后的部件能改变构字理据,则属于部件异构俗字中的部件简省类俗字,若简省后的部件不成字或不能表达简省前的构字理据,则属于部件异写俗字。

(2)部件增加。部件增加类俗字是因受书写习惯或形近字的影响在字中增加某个部件,起到强调字义或区分字形的效果而并未影响构字理据的一类俗字。《雍大记》441个俗字中有5个部件增加类俗字,约占所统计俗字总量的1.13%。

(3)部件混同。部件混同类俗字是出于书写习惯、隶定、笔画变形、笔画增减、音近替代等原因而使字中的某个部件和另一部件混同,但并未影响构字理据的一类俗字。常见的部件混同有:“十”与“忄”、“廴”与“辶”、“彳”与“亻”、“木”“方”“扌”、“巳”“己”“已”、“厶”与“口”、“彡”与“氵”、“束”与“朿”、“宀”与“冖、“厂”与“广”等。

(二)异构俗字

异构俗字与异写俗字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构字理据上。异构俗字指音与义都完全相同,而在构件、构件数量、构件功能等方面起码有一项和正字存在差别的一组字。《雍大记》中的异构俗字数量相对较少,本文对异构俗字的分类从宽处理,将异构俗字分为构形模式不同的俗字和构形模式相同而音义部件不同的俗字两类。

1.构形模式不同

2.构形模式相同而音义部件不同

构形模式相同而音义部件不同的俗字主要包括改变义符、改变声符、增加义符三种不同类型。《雍大记》441个俗字中有59个构形模式相同而音义部件不同类的俗字,约占所统计俗字总量的13.37%。

(1)改变义符。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从同一字的不同义符可以窥探当时社会的变迁和文字使用者思维认知的变化。《雍大记》441个俗字中有38个改变义符类俗字,约占所统计俗字总量的8.61%。

(2)改变声符。语音存在古今、地域的差别,故文字使用者为了更精准地表达某字的读音,常会更换文字中的声符,由此产生了改变声符类俗字。《雍大记》441个俗字中有14个改变声符类俗字,约占所统计俗字总量的3.17%。

(3)增加义符。为了强化文字的表意属性,文字使用者会增加文字的某些义符,由此产生了增加义符类俗字。《雍大记》一至十三卷441个俗字中有7个增加义符类俗字,约占所统计俗字总量的1.58%。

“燬”本义为火。《说文解字》:“燬,火也。从火毁声。《春秋传》曰:‘衞矦燬。’”《说文解字》:“毁,缺也。从土,毇省声。古文毁从。”“燬”字乃增加义符“火”以表示因火而引起的毁坏。“燬”与“毁”同为形声字,但声旁及所从之形均不相同。俗字“”除增加义符“火”外,还按同音替换的原则将部件“臼”替换为“旧”。

三、《雍大记》俗字特点

俗字存在于汉字发展的各个时期,随着印刷术的普及和正字字书的编写,明嘉靖时期的刻本文献相比于魏晋及唐五代时期的钞本文献而言,俗字已大为减少,文字的结构也日趋规范化。然而汉字演变具有渐进性,很多非正体的字形仍然以俗字的形式存在于某些文献中。嘉靖刻本《雍大记》一至十三卷中的441个俗字总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时代共性大于地域个性

《雍大记》的方志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其中的俗字沾染上地域性的特点,例如《雍大记》第二册第143页中出现了当地的方言词:“黑山,俗名黑土扢靼。”但作为地方政府所修撰的一部志书,其中俗字的时代共性远大于地域个性,绝大部分俗字能在《字汇》《类篇》《正字通》《龙龛手镜》《玉篇》等历代主要字书中找到。《雍大记》411个俗字中未见于字书的占比较少,其中字书未收录的俗字也并非凭空产生、毫无根据,它们多为字书中已有俗字的缺笔或简省。

《雍大记》俗字时代共性大于地域个性的特点,也说明了俗字并非刻写者任意为之的结果,其发展演变仍受制于整个汉字发展规律。本文研究内容为地理变革和风景名胜,其地方性较其他种类文献已较为突出,理论上其用字当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然整理发现,《雍大记》中的俗字整体上并未突破明代一般用字规律的限制。这也说明了俗字作为正字的一种变体,其本质仍是记录语言和进行交流的工具,不能完全突破汉字发展规律而独立存在。

(二)异写变化大于异构变化

按照汉字构形学的理论,俗字分为异写俗字和异构俗字两大类。研究发现,明嘉靖刻本系统《雍大记》的异写俗字占比远大于异构俗字。这一方面说明了俗字与书刻者的紧密关系,文字使用者在实际书写过程中,或出于书写的经济原则,或为了更清晰地传达文字所蕴含的意义,对正字进行一定的改造,证明了黄征教授“俗字生成的根本原则,不是笔画的多少,而是书写便捷与否”的观点。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明嘉靖时期,文字系统已趋于稳定,汉字系统对俗字的变异具有调控作用。

据整理统计,《雍大记》一至十三卷中的俗字可分为异写俗字和异构俗字两大类。异写类俗字由笔画异写俗字(57.13%)和部件异写俗字(62.80%)组成。具体而言,笔画异写俗字可细分为笔画增加(4.76%)、笔画减少(8.16%)、笔画移位(2.04%)、笔画变形(26.30%)、笔画连断(15.87%)五大类。部件异写俗字可细分为部件增加(9.75%)、部件简省(1.13%)、部件混同(47.16%)、部件易位(4.76%)四大类。异构俗字由构形模式不同类俗字(0.13%)和构形模式相同而音义部件不同类俗字(13.36%)组成。构形模式相同而音义部件不同类俗字可细分为改变义符(8.61%)、改变声符(3.17%)、增加义符(1.58%)三大类。

由此可知:

第一,俗字是文字在实际书写中产生的变体。部件混同、笔画变形、笔画连断都是异写俗字产生的主要原因。异写俗字中因笔画变形、书写变异、音近替代、隶定等造成的部件混同类俗字在所有俗字类型中占比最高。这说明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受同形部件的影响较大,反映出文字使用者在书写过程中的趋同心理,也说明汉字系统在明嘉靖时期已经趋于严密,故笔画的增加、减少、变形、连断等细微变化都会引起部件的混同。

第二,简化类俗字在《雍大记》俗字中占比较高,这正与俗字经济便捷性的特点相契合。相较于笔画增加和部件增加,笔画减少和部件简省在部件异写俗字中占比更高,其中部件简省类俗字的数量比部件增加类俗字多出近9倍,这是因为在文字的实际使用中,出于美观、区别强调或书写习惯等原因,单纯增加一些装饰性部件的繁化字,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书写成本,与俗字书写便捷的目的相悖,故笔画和部件增加类俗字较少。

第三,明嘉靖时期文字基本构形模式已趋于稳定。在《雍大记》一至十三卷441个俗字中,仅有5个与正字的构形模式不同,占总量的0.13%。它们主要是因增减义符引起的与正字构形模式的不同。从异写字和异构字悬殊的数量比中可以看出,明嘉靖时期以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为主的汉字构形模式已趋于稳定和成熟。异构俗字中占比较大的是和正字构形模式相同而义符声符不同的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单纯地改变构形模式会造成俗字识读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也并不会使书写变得更为便捷,反而破坏了既有的汉字构形系统;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或古今语音的变化,文字使用者需要改变文字中一些不符合实际的义符声符,如“砲”“與”“炮”等。

(三)古体沿袭大于整体创造

(四)正字俗字并用的随意性

(五)俗字形体构造的综合性

【注释】

①【】内为正字,【】后为该俗字在《雍大记》中出现的语境,不同语境之间用“/”加以分隔。

②为节省篇幅,本文用(某/某)的形式来表示《雍大记》中某卷第某页,如(1/15)表示第1卷第15页。

③括号内百分数为不同类型俗字在所统计俗字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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