禇洪维 张琳
摘要:通过休谟《人性论》第一卷的自爱论和第三卷正义与非义的有关论述,介绍了休谟人性论的自爱论、非爱论、正义观以及人类情感的某些舍远图近的倾向,结合我国当前会计队伍的突出问题,提出会计人员伦理道德建设的一些思路,并试图寻找解决该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自爱论;仁爱论;正义观;会计人员;道德建设
中图分类号:B-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57-02
一、人性论相关理论概述
休谟是18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他开创了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休谟的人性论思想贯穿于他的整个思想。他的人性论认为人性具有利己的特点,认为每个人首要和主要关心的是他自己。他的人性论思想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社会中分别表现为经济规律与社会法规。
休谟的人性论思想是一个逐渐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从他的《人性论》的发表到他的《道德原则研究》的问世以及后续的许多创作,使他的理论修养和学术素养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人们对于他的伦理思想的研究也是络绎不绝。19世纪以前人们研究的重点是他的“德性”与“功利”,20世纪他的道德学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对于休谟的研究在西方学术界代表性的著作有A.弗卢(A.Flew)的《大卫·休谟:道德科学的哲学家》(1986年)、J.百利(J.Baillie)的《休谟论道德》(2000年)等等,国内的相关著作有张东荪的《休谟哲学与近代思潮》、金岳霖的《休谟知识论的批评》等等[1]4。
(一)休谟的自爱论和仁爱论
休谟认为,在人性中,自爱和仁爱同时并存,他试图剖析人性中的理智和情感,建立一个新的科学体系[2]1。他认为人性中存在自私的一面,但是,他反对某些人把人性的自私扩大化,他认为人性中也存在有限的慷慨。休谟的仁爱观分为“特定的仁爱”与“一般的仁爱”,特定的仁爱是对于亲情的爱,一般的仁爱是对于跟自己无关的其他人的爱。用休谟自己的话说就是:“在我们原始的心理结构中,我们最强烈的注意是专限于我们自己的;次强烈的注意才扩展到我们的亲戚和相识;对于陌生人和不相关的人们,则只有最弱的注意达到他们身上。”[3]529
自爱与仁爱作为休谟人性论的主要内容,它们在现实社会中分别对应着利己与利他。利己源于自私,在休谟看来人的自私是有一定限度的,仁爱体现着人的社会性,而情感则是他的道德学说的基础,是解决自私与仁爱的一座桥梁[4]21,从休谟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仁爱的作用是巨大的。
(二)休谟的正义观
休谟认为正义是一种“人为之物”,它用于调整单个人与单个人之间的所有权关系,它之所以能够产生,正是由于社会中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正如休谟所说的:“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以及自然为满足人类的需要所准备的稀少的供应。”[3]536所以,人类社会需要建立起正义的法则来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
休谟把一切德性分为:“自然的德”和“人为的德”。“自然的德”是人们心灵和性情中某些原则的标志和表现,例如慷慨、仁慈、热情、忠诚等。“人为的德”是由于应付人类的环境和需要所采用人为措施和设计而产生的德。例如正义、淑德、守诺等。正如休谟所说的“我们对于每一种德的感觉并不都是自然的;有些德之所以引起快乐和赞许,乃是由于应付人类的环境和需要所采用的人为措施和设计。我肯定正义就属于这一种。”[3]517休谟认为正义起源于人类协议,所以正义是一种人为的德,而不是一种自然的德。
从休谟正义观中,我们可以看到保护财产权和维护社会秩序是其中最主要的作用。保护财产权是正义的核心,为了保护财产权休谟提出了三条法则:稳定财产占有法则;同意转移财产权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维护社会稳定则是正义观的目的,休谟认为政府应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三)人类情感的某些舍远图近的倾向
休谟认为人的行为容易受情感的左右,人们往往为了一些眼前的小利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正义感,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这也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我们总是顺从我们的情感的指示,而情感却总是为接近的东西辩护。这就是人们的行为常和他们所明知的利益相抵触的缘故,尤其是他们宁取任何现实的一些小利益、而不顾到维持社会秩序的缘故。你和我一样都有舍远图近的倾向。”[3]575-576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人的情感使人有一种贪图眼前利益的倾向。
休谟认为我们不能改变我们的重要的天性,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的外在条件,我们可以利用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发挥公务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来克服人性中某些利己的弱点。同时,人性中存在的“有限的慷慨”,对于人性的同情的心理作用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同情的心理作用也有利于人类克服自利的弊端。
二、休谟人性论对我国会计人员伦理道德建设的启发
在休谟看来,人在自然性情方面,“自私”是其中最重大的一个方面。由于人性在情感方面有舍远图近的倾向,人总是容易做出非正义的行为,因此,我们需要政府和社会来制定补救的措施。
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严重的会计造假现象。从相关的事实来看,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乃是一个在利益驱动之下,有着深刻社会背景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会计人员在市场经济运营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会计人员也存在着自身的弱点,我们只有正视他们的人性弱点,采取有效对策,才能使整个会计队伍健康发展。具体而言,会计队伍伦理道德建设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一)确立会计人员以诚信为导向的人生观
休谟认为:“人们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以利益为枢纽的,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运行。正义规则便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确立稳定的私有财产权,既是法律规则,也是经济规则,如此才能促进商业的繁荣和国家的强盛。”[2]121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执业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如果他们面对的是一个道德意识缺乏、功利主义盛行、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没有社会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大环境,他们不可能会有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
我们应把“诚实守信”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创建一个诚信的社会不仅要靠会计界的努力,更要依赖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不仅要靠人们时刻的努力,更要从教育的源头做起。总之,诚实守信的原则必须作为会计人员的信条,时刻牢记于心。
(二)要从自我做起,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的素质
人性有“正义”的一面,但同时人性也存在“非义”的一面,如何能让正义来支配我们的心灵呢?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加强伦理道德教育。对于会计工作者,我提出以下建议:首先,从源头抓起,加强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例如,我们可以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不仅让学员拥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让学生们通过实习来充分掌握会计的实践能力,同时,我们还可以把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中。其次,加强会计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使人们时刻牢记会计伦理的重要性。“继续教育”就是要让会计人员每年拿出一定的时间参加会计方面的培训,从而使会计人员能够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还能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增加在社会竞争中的砝码。会计继续教育在会计伦理道德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继续教育中会计人员不仅可以学习到最新的法律法规、道德原理,而且可以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拓展知识面,使自身的理论和实践获得双丰收。
(三)不断完善会计的监督体系
韩传模说:“任何社会都需要建立一定的规则,即使最不道德、对一般社会的利益最具毁灭性的原则之上的那些社会,也需要一定的规则,他们既通过私人利益、也通过虚假荣誉而约束每一个成员去遵守。”[5]84从韩传模的话中我们可以领会到,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的规则,当今的社会是一个提倡法制的社会,我们应从法制的角度来维护社会的秩序,会计行业也应该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会计的监督体系包括企业内部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以及企业外部国家和社会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内部监督在企业的监督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都设有监事会来实行内部监督,但是董事会和股东同样具有内部监督的职责。企业的外部监督主要包括社会监督和国家机关对于企业的监督,如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等。人性虽然具有自私的弱点,但是只要我们努力去克服,坚持正义感,我们所拥有的社会终会成为一个和谐美满、幸福安康的社会。
(四)健全会计人员信息披露制度
传统的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固有的缺陷,比如会计伦理信息难以纳入财务报表内进行反映,会计伦理信息的表外披露方式的有效性受到质疑[6]40。因为在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下,会计伦理信息不符合会计确认的原则,所以,我们不能够把它纳入财务报表内进行反映。我国企业对于会计伦理的表外披露方面表现得更差,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表外披露制度。
由于人性存在利己特点,我们不能奢望每个人都有高尚的品德,都能抵制诱惑、克己守法,因此我们必须借助外力(例如,政府和社会)完善监督机制。
第一,严格执行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制度。我们应该努力从制度入手,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大力从严、从紧,狠抓质量决不放松。会计执业中最重要的就是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它是会计执业的基础,必须予以重视。
第二,制定会计伦理信息披露准则。我们只有确立了相应的伦理规范,才能在会计人员心目中树立一座标杆,使他们在日常的执业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强执行力度,使准则真正落到实处。
三、结论
人性论认为人性具有利己的特点,但人性同样包括正义感、道德感,我们应该看到人性的弱点并努力克服,同时看到人性的优点并大力发扬。只有这样,一个由正义理念引导下的现实社会才能够实现。
当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加强会计人员的道德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伦理道德建设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它需要会计人员做到严格执业,遵纪守法;需要领导能够以身作则,公正无私;需要国家和社会能够严格监督,完善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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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韩传模.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认识问题[J].财会通讯,2006,(7).
[6]刘霞,会计伦理建设与实施机制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