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燕
【摘 要】“营改增”在我国已经试行了一年,从上海逐步向全国推广。在这一年中,几家欢喜几家愁,。这一政策虽说让个别企业受到高税负的影响,但也大幅度较少了重复征税的情况,使得中国的税收制度更加接近了世界范围内所公认的最佳操作模式。本文主要根据上海的试行情况对“营改增”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企业税负变化;“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其主要目的是减少重复征税问题,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掣肘。上海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务改革的试点地区,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自2012年8月1日起,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1.“营改增”的背景
增值税自1954在法国推出以来,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的双重征税,很快在世界其他国家运用。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区域试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购买机器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入了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正面临快速的转变,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这对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提高综合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税收体系和税收制度的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更有利于完善税收制度,消除双重征税,从而降低第三产业的税收成本,增强第三产业的发展能力。
2.“营改增”企业税负变化
营改增采用“1+6”模式:“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1税率的变化(一般纳税人):
2.2税负的变化
增值税和营业税从税种的性质上同属于流转税,是国家对于企业货物或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所征收的一种税。但两者的计税收性质和计税依据有所不同,导致应纳税额也有所差别。
营业税一般按照营业收入的全额缴纳税款,而增值税则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抵扣制度是增值税的或核心。
另外,营业税为价内税,应纳营业税额=营业收入×税率,在营业收入中包含了应交的营业税。但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在没有进项税额的前提下,增值额即为不含税的营业额,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不含税)×税率,在销售额中则不包含应交的增值税。
如某企业,取得了物流辅助收入1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其中,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买汽油、修理等物料的成本为100元(不含税),企业按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元。
试点前: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那么,营业收入为1000元,要缴纳的营业税=1000×5%=50元。
试点后(假设为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那么,营业收入同样为1000元,其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1+6%)×6%-17=39.60元,比原来的营业税少缴10.40元,减少了企业纳税的金额。
3.上海等地区试行情况
从表面看,“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率都提高了,但税收负担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3.1中国好声音:现代服务业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预制桩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作为执行董事的朱建舟对“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实惠”及“转型”深有体会。
“公司想购买一套现代化信息系统来监控各地生产线,但是成本要2亿元,董事会很犹豫.营改增政策出来后,这个问题迎刃而解。”朱建舟说,他们请了国内领先的信息化公司为其开发专业化信息软件系统,虽然服务费要1亿,但是可以按6%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样可以为企业节省600万元。
某个广告公司的老板孔慧对“营改增”也很期待。她的一位大学同学在上海同样从事广告业,已经从试点中尝到了甜头。孔慧迫不及待地让手下的财务人员核算了一下自己公司“税改”前后的减负情况。以3月份公司的经营业务为例,月营业额为56.3万元,按现在的营业税计征,税率为5%,应纳税额为2.815万元。若按目前上海的“营改增”细则来计算,她的企业按6%的税率征税的销售额为54.9万元,销项税额为3.294万元,而用于购置硬件设备所形成的进项税额为1.83万元,两者相抵扣后,增值税应缴税额为1.464万元,实现减税1.351万元!
3.2几家欢喜几家愁:交通运输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说:“上海试点过程中服务行业有意见的比较少,矛盾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行业。”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统计数据,今年1月份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
据统计,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月份实际税负比营业税税负上升约3.4个百分点,增幅高出1倍多;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1-2月由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63%,上升到增值税实际负担率为4.71%,上升189%;上海中远物流公司1月份实际负担率增加215%。
“以前营业税是全额纳税,不能抵扣,现在实行增值税,增加了许多可以抵扣的项目,其实挺好的,但是在具体的规定制定中却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导致现在事与愿违。”德利得物流总公司运营总监恽绵表示。
恽绵口中的“事与愿违”指的是可抵扣的项目太少。一位在物流界的工作人员透露,物流企业成本构成中油费占30%、过路过桥费约40%、人力成本约30%,而这当中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均不能抵扣,而一些加油站又根本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所以,“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的增加,主要是目前有很多企业所获得的进项发票有限,不足以抵扣税率增加所带来的税负增加而造成的。
4.如何降低税负
纳税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营改增”后自己的税负,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规避:
(1)增加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纳税人若存在大量不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
(2)取得抵扣凭证的情况,即使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仍要看是否能够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若对方无法提供相应的凭证,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
(3)供应商情况,由于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大部分为营业税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会造成抵扣困难,从而使税负增加。
(4)客户情况,如果客户大部分为增值税纳税人,改革后对方购买的应税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客户的增值税税负降低的情况下,将可以扩大纳税人的经营空间,提高服务供应量。反之,会间接导致服务需求量的减少。
“营改增”是我国1994年来一次重要的税制改革,它突破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机制、税制瓶颈,解决了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也加速了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
【参考文献】
[1]檀贺礼.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负变化的再分析上旬,财会月刊, 2012,9.
[2]“营改增”:几家欢乐几家愁,小康,2012,(163).
[3]岳付玉,黄海京.营改增:帮你算笔明白账.天津:天津日报,201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