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菲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 350108)
人类的城市化进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至今仍在持续。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工业化无疑是城市化的加速器。二者相互促进,交互上升。1900年世界城市人口只有 2.2 亿,至 2000年达到 28.4 亿。[1]1900年,全世界只有 30% 的人口生活在城市里,而到了2008年年底,世界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标志人类社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2]城市化进程不仅反映了世界人口流动的规律与趋向,同时也促使城市自身空间结构的演化。
传统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空间结构,是将城市承担的为生活、生产、文化、教育、政治服务的多种功能高度集中在有限的城市空间内,形成明显的城市功能中心,即中心城,并以单中心城市为基础不断向外空间拓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伯吉斯(Ernest Burgess)1925年通过对芝加哥城市土地使用特点的分析而提出的同心圆模式。从历史发展来看,这种单中心城市空间结构是城市形成及其发展中的一个必经阶段。
然而,随着交通技术的变革、生产方式的创新、信息时代的到来和城市规划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一种新型城市空间结构逐渐成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城市发展的新模式,即多中心城市(或区域)空间模式。多中心城市(或区域)是指在市域或由数个城市组成的城市区域范围内,形成多个社会经济增长区的空间组织形式。多中心性,反映了城市或区域在发展过程中,土地、人口和资本等要素在不同地区、而非同一地区聚集并扩散的特征和趋势。[3]城市多中心空间结构既可以指城市内的多中心模式也可以用来表述城市区域的多中心模式。前者的每个中心都处于城市内部,是一个功能区;后者是以一个大城市为中心和周围多个中小城市形成区域多中心网络结构,每个中心是一个城市。不论是城市内的多中心还是城市区域的多中心,每个中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有某种功能或同时具有多种功能;二是每个中心必须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4]2006年彼得·霍尔 (Peter Hall)和考蒂·佩恩(Kathy Pain)通过对欧洲城市的研究提出,多中心城市区域(Poly-centric Urban Region,简称PUR)应定义为一种新的空间组织形式,它由形态上分离但功能上相互联系的10-50个城镇,集聚在一个或多个较大的中心城市周围,通过新的劳动分工显示出巨大的经济力量。这些城镇既作为独立的实体存在,即大多数居民在本地工作且大多数工人是本地居民,同时也是广阔的功能性城市区域(PUR)的一部分,它们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电信电缆所传输的密集的人流和信息流——“流动空间”——连接起来。[5]PUR日渐成为当代西方城市群体空间研究的重要工具,在空间规划与政策制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战后,欧美国家的一些城市开始由单一中心的结构转变为多中心结构。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息革命的出现,更是深刻地改变着城市面貌和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城市多中心空间结构逐渐成为发展趋势。关于城市(区域)多中心性的理论讨论,最早始于美国地理学者哈里斯(Chauncy D.Harris)和乌尔曼(Edward L.Vllman)。他们在研究不同类型城市地域结构的情况下发现,城市空间发展并非只有单中心模式,除CBD为大城市的中心外,还有支配一定地域的其它中心的存在。概括起来这些核心的形成主要是四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即交通便利性及低廉的交通费用、地价房租、集聚利益和扩散效益。1)某些经济活动需要专门性的便利,如接近港口、铁路、机场的地方,同时要求低成本的交通费用。2)某些经济活动负担不起理想区位的高地价而迁址郊区。3)由于同类经济活动集聚而产生的集群效应。4)不同类经济活动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后的重新布局,如工厂和高级住宅区。因此,越是大城市其核心就越多、越专门化,加上历史传统和局部地区的特殊性,导致城市地域多核心的产生,于是他们于1945年提出了城市地域结构的多核心理论(multiple- nuclei theory)。[6]
1981年穆勒(Muller)在研究了日益郊区化的大都市地区后,提出郊区小城市(suburban minacity)是一种新因素,代表了郊区范围内的主要核心,他运用范斯(James E.Vance)1977年提出的城市地域(city realm)概念,对哈里斯和乌尔曼的多核心理论做了进一步的扩展,建立了一种新的大都市空间结构模式。穆勒的大都市地域结构模式是由四部分组成:1)衰落的中心城市(declining central city);2)内郊区(inner suburbs);3)外郊区(outer suburbs);4)城市边缘区(urban fringe)。在大都市地区,除衰落中的中心城市外,在郊区外正在形成若干个小城市(mini cities),他们依据自然环境、区域交通网络、地域内经济活动独立化,形成各自特定的城市地域,再由这些特定的城市地域组合成大都市地区。这一模式与哈里斯——乌尔曼的多核心模式相比,可称为多中心城市模式(polycentric city)。[7]
此外,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n)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也提出了空间组织发展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的理论依据。他认为,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推动着空间经济逐渐向一体化方向发展。按照他的观点,空间经济组织一体化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相对稳定的,空间系统由许多独立的地方中心所构成,没有等级结构,每个城镇位于各自狭小的飞地中。这种空间组织所反映的是前工业社会的特征。即在前工业社会,地区间相互缺乏联系并相互割裂,存在大量的自给自足经济,经济发展往往处于停滞状态。第二阶段是不稳定的。区域空间系统由单个强有力的中心和衰落的外围区组成。中心以压倒一切的力量维系着与外围区的依附关系。这种空间组织反映了工业化初期的典型特征。这时,企业家、知识分子和劳动力都纷纷由外围向中心大规模聚集,国民经济发展实际上主要是大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空间组织的第三个阶段,次级中心开始出现,空间系统由简单的中心——外围结构逐渐转变为多中心结构,大城市间的外围地区取代了全国的外围地区。这种空间组织反映了工业化成熟阶段的基本特征,这时,城市外围地区的重要资源进入国民经济的生产循环,避免了全国性中心的过度膨胀。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潜力扩大。第四阶段,空间等级结构已经形成,大城市间的外围地带被卷入大城市经济中,形成了功能上一体化的空间组织系统。这往往是工业化后期及工业化时期空间组织系统的基本特征。这时,全国经济完成了一体化,企业布局效益及增值潜力实现了最大化,地区间平衡工作达到了最小化。[8]
此外,芬兰学者埃利尔·沙里宁(Eliel Saarinen)的有机分散理论(Theory of Organic Decentralization)及德国学者瓦尔特·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的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都解释了城市发展具有多中心的趋势。有机分散理论是设想把高度密集的城市疏散成多个中心的理论。沙里宁在1943年出版的著作《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The City- Its Growth,Its Decay,Its Future)》中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从土地产权、土地价格、城市立法等方面论述了有机疏散理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克里斯塔勒1933年出版的著作《地图的中心说》则从城市区域的广阔范围,阐述了大城市与周围中小城市之间形成相互联系的多中心网络结构的规律。
由于国外大城市发展的基础及约束条件的差异,这种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在现实中表现为不同特点的多样化模式。综合国外学者研究,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Champion 认为,多中心城市区域的出现至少有三种模式。离心模式(the centrifugal mode)、合并模式(the incorporation mode)、联合模式(the fusion mode)。[9]Taylor 等的研究认为,多中心城市区域应该被看作是一个过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过程。目前伦敦的经济扩张正在产生一个功能性多中心的巨型城市区域。二是多中心多城市区域过程。典型的案例是兰斯塔德地区和莱茵—鲁尔地区。[10]Parr 在总结前人研究结果的基础上从影响多中心城市区域形成的因素分析认为,多中心城市区域主要有四种形式:1)一组相互作用的城市中心,通过长时期的个人和公共决策而形成:2)城市体系由主要包含农业服务中心的等级结构转变为由许多小规模的制造业中心构成的不明显等级结构:3)在物理因素(如对能源资源的利用)作用下,由空间上分离的城市中心聚集而形成:4)由城市中心之间的专业化和相互作用产生的一体化倾向而形成,也就是网络城市(network city),如荷兰的兰斯塔德地区及日本的关西地区。[11]
通过对不同区域的研究,国内学者也总结出多中心城市区域演进的不同类型,比较典型的有以下三种模式:1)点轴线模式,是由沿主要交通干线轴形成一些集聚区域(点),期间被一系列绿地系统或农业用地等非建成区分隔;2)分散组团模式,是对城市中心的规模做一定的限制,而把城市新发展的部分分散到外围,形成多个次中心,整个城市由多个组团构成;[12]3)网络城市模式,在全球化、知识化和数字化的影响下,城市正由单体向群体发展,由原有的垂直或等级联系向新的网络式互动转移。由于区域间不同等级城市横向联系的增强,加之新的增长中心的出现,空间将会出现多中心、网络化的趋势。[13]
由于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更适合未来城市的实际发展,因此许多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城市规划与实践中纷纷实行空间结构的多中心性调整。例如巴黎区域指导性规划(1965年《巴黎地区战略规划》和《巴黎地区国土开发与城市规划指导纲要1965-2000》)则提出了若干战略性措施:一是在更大范围内考虑工业和人口的分布,沿塞纳河下游形成若干城市群,以减少工业和人口进一步向巴黎地区集聚;二是在巴黎郊区建设副中心,以减轻巴黎城市中心区的压力,三是沿塞纳河两侧平行轴线建设新城,既疏散了巴黎地区的人口,又打破了传统的环形集中发展的模式。里昂、里尔、马赛等大城市受巴黎经验启发,也纷纷在各自城市周围开展了颇具声势的新城建设。日本东京为有效疏散中心区人口和产业,于1956年制定了《东京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改建法》,对东京的改建规划提出了明确的原则,即一心变多心(新宿、池袋和涩谷三个副中心)、一极(东京)变两极(东京、多摩新城),构筑“多中心的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以改变其各种机能过度集中于城市中心的状况,促进城市中心职能分散化。新加坡则否定了1953年提出的环行放射的城市布局,重新确定了项链式的城市空间结构,即在保持老城区繁荣的基础上,沿南海岸环岛发展8个新城和50 个新镇,并形成绿心(水源和旅游休闲胜地)的空间。各城区中心具有快速有轨交通和快速干道相连接,保持交通联系的便捷。此外,从单中心向多中心空间结构转变的城市(或区域),还有伦敦、洛杉矶、纽约地区(CMSA)等。[14]因此国内外对多中心城市区域的实证研究也纷纷展开。
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有一批南加州的学者意识到洛杉矶空间结构的多中心特征预示着美国更广泛的社会地理变革和更普遍的城市发展趋向。1986年《社会与空间》推出的一期特刊,整刊登载的都是探讨洛杉矶的文章,此后,这些以研究洛杉矶现象为主的学者们被美国学术界称之为“洛杉矶学派”(Los Angeles School)。以迈克尔·迪尔、艾伦·斯科特、爱德华·苏贾、迈克·戴维斯等成为该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的一致认为洛杉矶的多中心空间结构是后现代大都市的原型。商务印书馆还翻译了洛杉矶学派的部分代表作。此外,荷兰根特城市研究小组著的《城市状态:当代大都市的空间、社区和本质》对洛杉矶大都市区的多中心性也进行了分析。
国内也有学者对洛杉矶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进行剖析,如:王旭的《美国城市发展模式——从城市化到大都市区化》、孙群郎的《美国城市郊区化研究》、徐和平等的《公共政策与当代发达国家城市化模式——美国郊区化的经验与教训研究》及本人的《洛杉矶模式研究——兼与纽约、芝加哥比较》。
除了对洛杉矶的个案实证研究之外,欧洲学者对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也较为丰富。他们认为在规划和管理层面,多中心发展作为促进更有效、公平及持续发展的政策工具的价值逐步在欧盟规划文件中得到肯定。从“欧洲空间发展战略”(ESDP,European Spatial Development Perspective)首次提出多中心发展的政策目标到欧洲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可持续发展管理项目(POLYNET,Sustainable Management of European Poly- centric Mega- City Region),欧盟持续推进多中心城市区域规划和建设,把多中心城市区域研究由学术领域推向应用领域。由欧盟资助的“欧洲空间规划观察网络”(ESPON,European Spatial Planning Observation Network)更是致力于为欧洲的多中心发展提供实证依据。其中彼得·霍尔、凯西·佩恩编著的《多中心大都市——来自欧洲巨型城市区域的经验》是代表作。霍尔等学者调查了西欧8 个“巨型城市区域”的类型和动力机制(包括英格兰东南部、巴黎区域、比利时中部、兰斯塔德地区、莱因鲁尔地区、莱因缅因地区、瑞士北部和大都柏林地区),通过“多中心”视角,分析了欧洲多中心巨型区域的城际商务联系、金融和商务服务业的复杂空间系统及功能。
近年来国内对东京、巴黎等多中心城市的个案研究的专著和学术文章也日益增多。[15]根据文章内容也可以分类为理论研究、比较研究和个案研究。理论研究包括对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原因、模式及效用的分析。比较研究多把国外大城市与我国北京、上海等做比较,为我国大城市未来发展提供借鉴经验。但是国外多中心大城市之间的比较研究成果还很少见。个案研究则锁定国外典型多中心大城市(或区域),进行深入探讨。
尽管众多学者对多中心空间模式的理论与实证进行了研究,但现在学术界对多中心空间模式的效用分析还莫衷一是,国内外研究成果中主流观点是对洛杉矶、伦敦、巴黎、东京等大都市区多中心空间模式的经济效益的积极评价较多,认为该模式比传统的单中心模式能更好地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并减轻大都市区单中心的就业、居住、交通、环境等多方面的压力;多中心空间模式引导下的新城建设,是具有综合性功能的新城镇而非功能单一的居住或工业卫星城,因此可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是未来生态城市理想的有效实践。但是部分国外学者认为多中心空间模式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16]还有学者以荷兰兰斯塔德地区为研究对象,认为分散化的空间布局阻碍了该区域社会和经济一体化,缺乏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城市中心、成熟的大城市氛围及其集聚经济,从而难以在国际竞争中争夺流动性资源。[17]国外也有学者对多中心空间模式带来的政治治理难题提出了质疑,认为多中心空间模式会带来地方政府、各种区域协作机构数量的增加;公共资源的重复浪费;甚至是地区间的恶性竞争等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该方面的讨论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研究中的又一个热点问题。
近年来,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或多中心城市区域研究成为学者们的宠儿,国内外学者都试图对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模式的效用做出科学的分析,并与传统城市化模式作比较,为未来城市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模式。尽管多中心空间模式的兴起与发展时间还较为短暂,在实践中以多中心空间模式为指导原则的新城建设有成功也有失败,但是它为解决单一中心大城市发展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和模式,对中国的城市化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
首先,多中心空间结构适用于中国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未来发展战略。近年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等大城市都提出了多中心发展战略。中国人口众多,如果就业、居住都集中在单一中心城市内,确实已经产生了规模不经济的现象。但是其它城市是否需要走向多中心发展路径,则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要因地制宜。毕竟多中心空间发展模式是城市化高级阶段出现的空间模式,中国可耕地面积有限,不是所有城市都适合率先走向多中心化。
其次,在走向多中心空间模式的道路上,我国政策引导和规划的经验还很少,需要加强政策上的研究和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重要保证。多中心空间发展模式涉及到资金、土地、住房、公共设施建设、就业、综合服务等多方面因素,需要国家政策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如土地政策、公共政策、人口流动政策、公共福利政策等对多中心空间模式的形成都有重要影响,其中人口迁移又是多中心空间模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在这方面,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都积累了不少经验可供我们参考。
最后,多中心空间模式,不仅仅是空间布局的调整,更是产业结构的合理重置,在我国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地方经济的同构性很强,很难在区域整体范围内达到各个城市间的互补、互助、协调一致的发展,更多的是彼此间为吸引资金、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互相竞争。这就需要在规划多中心发展模式时,把经济结构的重构作为首要的前提,不仅达到次中心为原有中心分担城市中心功能的目的,更要为未来区域发展的整体规划做出更优的调整。
注释:
[1]《2007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解放城市发展的潜力》,2009年 1月 15日,http://www.un.org/chinese/esa/swp/2007/ch1_2.html,2012年 10月 8日。
[2]2008年年底全球半数人口将住在城市,2010年 2月 10日,http://www.most.gov.cn/gnwkjdt/200803/t20080303_59462.htm,2012年 10月 8日。
[3]杨振山、蔡建明:《国外多中心规划理念与发展经验对中国的借鉴作用》,《国际城市规划》2008年第4 期。
[4]王光荣:《论大城市多中心发展模式》,《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4 期。
[5]Hall P,Pain K.,The Polycentric Metropolis:Learning from Mega-city Regions in European,London:Earthscan,2006,pp.3,20-87.
[6]Chauncy D.Harris and Edward L.Ullma,“The Nature of Cities”,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242,Building the Future City (Nov.,1945),pp.7-17.
[7]顾朝林、甄 峰、张京祥:《集聚与扩散——城市空间结构新论》,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0页。
[8]王必达:《后发优势与区域发展》,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页。
[9]A.G.Champion,“A Changing Demographic Regime and Evolving Polycentric Urban Regions:Consequences for the Size,Composi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City Populations”,Urban Studies,2001,38(4),pp.657-677.
[10]Peter J.Taylor,David M.Evans and Michael Hoyler,“The UK Space Economy as Practised by Advanced Producer Service Firms:Identifying Two Distinctive Polycentric City-Regional Processes in Contemporary Britai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2009,33(3),pp.700-718.
[11]覃成林、李红叶:《西方多中心城市区域研究进展》,《人文地理》2012年第1 期。
[12]周振华:《崛起中的全球城市——理论框架及中国模式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54页。
[13]顾朝林:《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城市发展——跨世界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85-286页。
[14]Brian J.Godfrey,“Restructuring and Decentralization in a World City”,Geographical Review,vol.85,No.4,Thematic Issue:American Urban Geography(Oct.,1995),pp.436-457.
[15]王郁:《城市管理创新:世界城市东京的发展战略》,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刘 健:《基于区域整体的郊区发展——巴黎的区域实践对北京的启示》,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
[16]Richard C.Schragger,“Decentralization and Development”,Virgina Law Review,vol.96,No.8(December 2010),pp.1837-1910.
[17]巴特·兰布雷特:《多中心化对提升大都市区竞争力的利与弊——以荷兰兰斯塔德地区为例》,《国际城市规划》2008年第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