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陈昌萍,何富强,钱长照
(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福建厦门 361024)
全面科学的结构损伤调查是进行结构状态评价的必要基础.对于遭受地震破坏的工程结构而言,由于灾损评估、工程保险索赔以及灾后修复的需要,对于损伤状况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要求更高,这就需要工程鉴识调查方法的全面介入,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地震损伤调查的效率和科学性,为后继的工程司法过程保存合法的科学证据.其中,技术鉴识调查过程是地震损伤鉴识的核心,该过程是否合理、科学将直接影响到鉴识结果的公正与客观[1].因此,为了规范鉴识调查活动,尽量避免人为差错,减少主观因素造成的误差,需要对地震损伤鉴识调查方法进行探讨.本文从地震损伤鉴识原则、鉴识调查方法、鉴识调查报告规范等几个方面出发,探讨一套可行的执行程序,以规范工程项目地震损伤鉴识工程调查实践,保证鉴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鉴识工程调查实践的工作秩序.
鉴识调查人员对地震损伤做详细调查的目的是为后继分析和结论提供构建事实的材料.要保证鉴识的客观性,就必须保证地震损伤调查工作的有效性,这主要通过调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来达到[2].
1)避免孤证.地震损伤调查过程中,除非特殊情况,对证据的采集注意其相互证明性,避免出现孤立的无法印证的证据.如样本的采集避免单个样本的出现,在不同的部位或不同情况下进行采集,并记录说明,注意记录相同和不同的信息.这有利于保证在证据素材的采集过程中足够全面和客观,避免在鉴识过程中遭到质疑,增加被采信的可能.
2)证据权威性证明.避免收集没有证明效力的或证明效力较低的证据.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对损伤证据采集过程录像录音,作为证据自身效力的证明,避免影响鉴识意见的公正性[3].
3)证据会签制度.会签制度是保证损伤证据客观的有效方法,在证据来源、样品收集、保管、入库、出库、试验操作、试验结果确认等证据收集环节都必须实行3人以上的证据会签制度,由收集实施方、来源方、监督方,其它参与方的代表共同签字,减少人为操控证据的可能,避免证据被污染,增加证据可信度,提高证据的采信度.
4)公正的调查原则.现场的调查中,“先入为主的观点—寻找证据—证明观点”和“寻找证据—形成观点—验证观点”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地震损伤现场调查的方法[4].第一种方法是强行使用证据,用观点来过滤证据,证据立足于观点之上,这是错误的,容易使工程师有意或无意地出现偏向性,从而无法形成客观的意见.第二种方法是在没有假设的前提下进行的,用证据来形成观点,再用证据来证明观点,这是科学的态度.
地震损伤鉴识的工程分析是基于现场调查、试验室调查以及内业调查等所搜集的资料、数据和试验结果,对工程争议原因、发生过程、造成损失、处理方案等进行科学的剖析和总结,并客观地提出鉴识意见.
1)损伤鉴识分析方法.鉴识工程分析方法和工程建设过程的分析方法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基于工程科学的基本理论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但工程建设是一个顺序过程,而鉴识工程分析是一个逆向推演的过程,这决定了两种分析方法思路的不同,从而导致方法的不同.
地震损伤鉴识过程中,损伤分析的程序一般如下:
·判断“疑点”.根据搜集的各种资料信息,分析可能导致地震灾害的缺陷和漏洞,并列出“疑点”清单;
·证实“疑点”.进一步收集信息,展开深入的调查,对这些“疑点”进行分析和证实,收集和保存相应的证据,并判断该“疑点”对事故的贡献可能和贡献程度;
·排除和补充“疑点”.在判断和证实的过程中可能发现新的信息,影响最初的判断,因此需要根据新的信息和新的发现补充或排除原有的“疑点”清单;
·核实“疑点”.对事故事实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后,尽可能地寻求更丰富的“旁证”来证实“疑点”,如果是“孤证”的情况,则需要重新慎重判断.
当疑点判定存在疑难时,或由于鉴识工程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所限,或由于事故的表征较为复杂、罕见,则可以启动专家咨询制度,即由鉴识机构聘请临时的专家组召开讨论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由该项目的主鉴识工程师听取各专家意见后做出最终鉴识意见.
2)地震损伤鉴识工程分析原则.地震损伤具有相当大的复杂性,因此鉴识工程分析往往是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逆向追溯源头的过程,尤其当争议原因不单一时,需要一定的分析原则来保证工作的客观性[5].
·“先证据后结论”.鉴识工程师可能由于对自身经验的自信,受到鉴识时间的限制或其它一些因素的干扰,有意无意地先建立一个先入为主的事故意见,而后再去寻找能够匹配论点的证据.这是一个从结论到证据的主观过程[6],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这个认识上的错误往往可能是导致鉴识错误的根本原因;
·慎重基于“孤证”的判断.“孤证不成证”[7],丰富的证据是对分析结论的最好的支持,如果是情况特殊必须采用单一证据来证明事实的,应慎重对待该证据,并谨慎考虑该证据的证明力,尽可能降低对其依赖程度;
·谨防“同症不同源”.工程事故如疾病,相同的症状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原因导致的,因此,对导致事故现象的原因应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对多种可能的原因都要经历分析——排除——判断的过程,不能先入为主地随意判断;
·全面考虑.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往往可能是发现真相的关键,分析中遇到确切而无法解释的证据的时候,应该尝试寻找一些可能被忽略的原因,或被错误判断的事实;
·避免“固定思维”.在分析过程中遇到新的无法被解释的损伤现象,不能选择忽略,或只挑选支持“预设”结论的证据,而是进行重新分析.
地震损伤鉴识的核心是损伤调查工作,该调查程序包括鉴识活动的现场调查、试验测试、数值分析以及调查报告等环节.
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尤其是与争议直接相关的工程文件,理清工程各方的关系,建立初步的工程关系网络图,是进一步展开现场调查和分析工作的基础.制定执行性较高的工程关系网络调查,应基于工程全寿命期内的事故风险因子和事故责任分析结果,根据各个相关机构在工程过程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调查各工程相关方,收集资料,标识调查重点,为进一步调查方案设计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8].
1)工程业主方:性质、负责人、工程项目责任人、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建设目的、建设金额、建设方式和相关工程文件.
2)施工方:企业资质、企业法人代表;工程项目部人员组成、工作状况;事故发生当时的岗位负责人、在场人员、工程当时的进展情况;施工的相关文件、施工规范等;工程有分包情况的应当包括分包方企业资质、负责人、分包合同等相关文件.
3)监理方:企业资质、企业法人代表、工程项目监理总工程师、事故发生的工程分包责任工程师及工作状况、相关监理文件.
4)设计方(包括地质查勘、环境调查等设计准备工作):企业资质、企业法人代表、工程项目的设计团队组成、事故部分的设计责任工程师、设计现场代表的工作状况、相关的设计文件、设计依据、适用规范;有委托其它机构进行相关辅助工作的,还应该包括被委托机构的资质、负责人、委托合同、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5)研究机构:研究机构资质、负责人、研究机构接受科研委托的合同等科研管理文件、科研成果鉴定书等科研结论文件、科研内容与所发生的事故是否相关的证明.
6)各材料、设备供应方:材料、设备供应合同文件,供应商的公司注册资料,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情况清单(如名称、牌号、厂商、批次、数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验收报告、采购方式、验收人员、使用情况跟踪等),可疑材料、设备的其它供应对象及使用情况调查.
7)工程咨询部门:工程咨询公司的资质、法人代表、项目团队组成,所负责的工作如招投标等咨询行为的相关文件.
8)工程运营方:事故发生于运营阶段的,还应该包括工程运营方的公司资质、法人代表、运营方的人员组成、运营委托合同、运营管理规章、事故发生当时的运营现场负责人、运营期间与事故有关的各种文件,尤其是运营工作记录等.
9)工程规划部门:工程规划或工程地址的区域规划部门、规划设计的机构、资质、项目人员组成,与工程有关的规划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
10)工程相关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的性质、负责人,针对该项目的管理团队组成、管理行为记录,管理结果报告,以及针对项目出具的相关文件,如整改文件等.
11)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参与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安全监督的相关部门及其性质、责任人,相关文件、规范、条例,以及所出具的检查、监督、验收文件.
现场调查是工程震后鉴识工作开展的第一步,也是收集原始数据和现场证据最重要的一步[9].现场调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事故过程、结构的破坏情况、结构物的工作状态等情况的调查,得到一份确切的、现场的记录,为试验和数字模拟等提供所需的数据、样本和证据;是形成初步鉴识意见,设计后继调查方案的基础.跟现场调查有关的工作和程序主要如下:
1)现场调查的计划及进度.基于一般的工程鉴识原则,现场调查在并不紧急的情况下一般是在收集资料对关系网络进行理清后进行的.但是地震损伤鉴识不同与此,震灾发生后由于交通恢复的需要,现场往往被快速清理,因此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关系网络的建立要同步进行.
2)现场调查的进行.
·初步勘测,应在震灾后尽快进行,同时也收集一些容易收集到的关键信息,如照片、图纸等.这对于如何安排进一步的调查至关重要.
·详细查勘,指数据、文件及其它证据资料的收集,以及关键结构的现场复勘.
现场的取样与测试:取样工作应该在鉴识工程师的监管下进行,取样方法和样品数目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重要部位如有必要甚至可以邀请各个工程有关方面,或各方的技术顾问参与监管;
鉴识证据的保存和管理:现场调查后取得的证据应进行妥善的保存.证据的保存和管理工作需要格外注意的是避免证据的污染,保持证据的有效,提供经手人员的签字,对证据采集和保管过程进行监管,尽量做到证据的相互印证而避免孤证.
现场调查所得的样本和数据需要经过试验室调查来进行分析和比对,以得到更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试验室调查是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安排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有效的试验对象、适当的试验方法、正确的试验计划、规范的试验操作、详细的试验记录和标准的试验报告.试验全过程都必须符合试验室的操作和管理规程,符合相关规范和相关试验室规定.
1)试验对象.试验对象可能是现场采集的样品或根据研究需要建立的试验模型.对于试验对象而言,最主要的是有效性;如果是试验模型,需要保证模型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2)试验过程.试验过程是最重要的试验调查程序,试验过程是否科学、合法、规范,是试验报告真实有效的事实基础,也是减少鉴识异议的基础.
·试验方法:尽量选择公认有效的试验方法,避免使用一些非常规或争议较大的试验手段.
·试验记录:对试验过程产生的数据,试验结果的数据提取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试验人员、记录人员和参与的监管人员现场共同签字确认,以便将来产生争议时可以重新核查.
3)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撰写是试验结果的表达,对于试验分析的环节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常包括全部的调查文档.
·初始信息:试验室名称、试验参与人员尤其是试验记录员的签字、时间、编号等;
·试验信息:试验类型、使用的标准、试验的条件;
·试验设备的信息:设备型号、调校记录;
·试验对象的相关信息:试验对象的描述、照片、尺寸、重量、草图、之前的保管信息、备用对象信息、样品的采集信息和模型的制造方法等信息;
·试验结果:试验的结果记录、分析过程、分析结论、对比图表、分析的标准和依据.
内业调查是配合现场调查和试验室调查的需要进行的,为事实的完整呈现提供了震害现场调查和试验室调查所不能涉及的内容,包括:
1)工程资料.震灾前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的图纸、记录、会议备忘、批复文件、当时的工程法规和规范规程等,工程各方的资质证明、从业记录、以往其它工程的状况等有关信息的分类总结;
2)数据收集.除现场调查和试验调查可以得到的,还有其它一些进行事故分析必要的补充数据.
地震损伤鉴识工作中,鉴识意见报告的出具是鉴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步骤.该报告主要包括事故调查和分析的过程、方法和结论[10].
鉴识报告与传统的鉴定报告有所不同,更加强调判别过程.因此,鉴识程序说明是鉴识意见报告最核心的内容,是鉴识意见体现其公正性和科学性的重要途径.在程序说明中对调查材料、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分析方法,采用的标准等有关鉴识调查和分析的过程进行说明.
1)调查工作.包括对工程的初勘、现场调查过程中调查工作的安排、参与人员,结构物的信息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2)信息工作.详细列出所用信息清单,包括信息来源、信息方式(复印、照片、原件、下载文件等)、记录时间、收录人员、重要程度等.
3)试验分析.如果鉴识工作涉及到试验室调查,则需要对试验样品,试验方法,试验材料、试验结果和试验结论等信息进行清晰客观的表述.
4)计算分析.计算分析的方法、采用的理论、使用的计算程序、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以及分析结论的介绍.
5)讨论分析.对鉴识团队进行损伤分析讨论的内容、次数、过程、讨论的焦点和产生的意见的介绍.
6)鉴识意见总结.对鉴识的最终意见进行充分、科学、明确的说明,并进行必要、精确的提炼,包括产生损伤的原因、损失程度、责任来源等,以及一些由委托人特别委托鉴识的事项说明.
7)鉴识建议.针对鉴识中发现的问题,对地震损伤处理、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等方面提出咨询性意见和建议.
8)责任鉴识工程师的签字.负责各个分项的鉴识工程师应该在该环节的报告结论之后签字确认,在总报告之后应该有总鉴识工程师的签字确认.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鉴识报告中对于鉴识过程和鉴识结论的不同意见进行如实记录,注明意见对象,意见内容,意见持有者和支持者名单,意见支持证据,并说明该意见未被采纳的原因和支持不采纳的鉴识工程师名单,最终的报告意见形成的主要依据说明和证据清单,尽可能地将鉴识意见全面化,为鉴识意见审核和重新鉴识、补充鉴识等提供参考,避免不同意见被屏蔽而导致的错误鉴识的风险.
9)附录.鉴识委托合同、鉴识分析主要方法的科学性证明、关键的调查信息检索图表主要鉴识样本及来源清单、主要鉴识数据及来源清单、主要调查资料清单、计算书、试验报告、讨论会议纪要、鉴识标准等鉴识过程所涉及的数据和证据材料以及一些需要说明的信息.
为了工程技术鉴识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可资参考的规范,对工程地震损伤鉴识方法做了探讨.通过鉴识分析与传统工程分析的比对,强调了基于调查基础的鉴识分析过程是“逆向分析”过程,必须坚持“证据—观点—证据”的分析程序.并将“地震损伤鉴识调查”分为关系网络调查、现场调查、试验室调查和内业调查四个方面,将鉴识实施程序划分为调查、分析和报告三个步骤.针对鉴识工程的科学、合法、公开的原则规范,鉴识全过程的各个程序,将复杂、综合的鉴识实践过程明细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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