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以上海海关学院为例

2013-04-13 02:56王丽英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3年3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海关法学

王丽英

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设置始于1996年,当时招收国际经济法(海关法律方向)专科专业学生,学制三年。1997年7月24日,经海关总署批准,成立了海关法律系。2005年9月,国际经济法(海关法律方向)专科专业不再招生,变更为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另外新增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专科)专业。2007年9月开设法学本科专业(海关法方向),学制四年。 同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第二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过四年多的探索与建设,上海海关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特色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自2010年9月起,法学专业去掉“海关法方向”,以法学专业大类招生,对该专业的发展带来一定消极影响。目前,全国有600余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探索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特色建设之路,以求生存、谋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急迫的课题。

一、“特色办学”与特色专业建设

目前,高等学校均通过提高水平、创造特色、创新机制等途径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其中“特色办学”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因此,“特色办学”成为教学评估中的重要评估指标之一,要求优秀的大学必须具有鲜明的特色。“办学特色”指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累、形成和发展的,在价值取向、办学理念、办学目标、人才培养方式、学科专业建设与科学研究、管理机制、教育风格等各个方面表现出的一系列相对持久稳定的特性。教育部对高校实施的教学评估中,也明确指出:大学的办学特色是指学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 可见,大学的办学特色具有独特性、稳定性、发展性、综合性的特点;内容可体现在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人才特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在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大学办学特色不仅是“求生存、谋发展”之途径,也是走向一流大学的必经之路。突出特色体现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特色就是优势,是王冠上的珍珠。

专业建设涉及到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教学团队和实践教学条件的建设。专业建设是学院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一所名校,是以其特色和优势专业而闻名的。专业办得好坏,对学校特色的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都产生重大影响。专业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实施的载体,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构建是通过专业的学习来完成的,因此,涉及专业建设的课程标准、师资队伍、教学模式等内容的质量,势必会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特色专业是指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在教育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获得社会认同并有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法学专业办学特色是在保障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在特定方面还有突出发展,与其他法学专业有明显优势和特征,保证所培养的人才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兼顾特色与共性,坚持正确的专业特色建设原则

专业建设应坚持强化优势、突出特色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效益原则;坚持夯实基础、融入主流原则。专业建设要继续完善学科专业结构,协调处理好普通本科教育与职业教育、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学术型人才培养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之间的关系等。

上海海关学院经过60年的发展,已形成以管理学科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相互支撑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经济学核心内容是国际贸易和关税,管理学核心内容是海关管理和物流管理,海关法核心内容则是海关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法经济法和海关缉私等。由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形成的“三足鼎立”海关学科专业布局,不仅适应了现代海关发展的需要,现代海关在传统征税的职能基础上,加强了海关通关管理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新职能拓展,同时更强调依法行政。

因此,法学专业特色建设必须充分整合学校办学资源、发挥学校整体力量;必须依托海关行业优势,在海关学科专业建设的大树下进行改革和特色建设,遵循为行业服务的理念,在为行业和地方服务过程中提升实力。结合海关行业特点对法学专业进行实践改革,按照相关和有限的原则,努力建设学科生态,将法学“借船出海”,特色带整体,整体促特色,在做强传统特色“学科高峰”的同时,形成若干“学科高原”,在特色或优势学科的带动下,多学科交叉融合,呈现多样性与多元特色,使学科更趋综合化。

特色是指相对独有、不可替代性的特别事物。但特色是一个关系范畴,是相对于参照物存在的。特色是指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不能离开法学教育的本质属性,这就是共性的方面。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与法学专业培养人才目标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共性基础上的“不同”,才为独特性。法学专业的基本水平是更为根本的东西,任何一个设置法学专业的学校都不能忽视,法学专业的基本水平保不住,就谈不上特色。追求个性不能忽视法学专业共性,不能违背法学教育的一般规律。因此,追求办学特色谨防忽视法学教育统一性的标准和要求,即在强调特色的同时,还应该注重法学教育的共性,即举办法学专业要重视法学专业的统一性要求,不管法学教育有何种特色,毕竟还是建设法学专业,是在开展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是以实施素质教育、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造就高级法律专业人才和治国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法学人才的培养有基本标准,即专业标准,即所培养的人才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法学教育要严格遵守法律人才培养的规范和要求,遵守法学教育的统一性。法学专业统一性是法学理论系统性要求,是法制建设统一性要求,是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追求法学专业办学特色过程中,谨防造成办学的封闭性,即以“特色的培养目标、特色的培养方案、特色教材、特别行业领域的就业选择”而形成一个封闭的“特色”体系,造成本专业与其他法学专业的隔阂,造成自我封闭,阻隔了学生与其他法学专业学生对话交流的渠道,也封锁了学生到其他高校进一步深造的大门,阻碍学生参加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机会。

三、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具体内容

专业建设不仅是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而且也是教学改革的切入点,是教学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建设水平集中反映了一所高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实力,是教学内涵建设的核心。对专业建设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专业教学团队、实践教学条件等方面切实加强建设,是当前每个高校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首要任务。具体到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优化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优化是特色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特色专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为制定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我们成立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特色研究课题组(本课题的研究获得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支持,被列为2010年市级研究项目),进一步确立法学专业的学科地位,明确法学专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方向。通过修订2013年教学计划,建构了更加完善的法学专业特色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确立了“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坚持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校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在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本科教育应是个性化的、多模式的,对学生的培养和教育不应整齐划一,而应根据学生的不同潜质和社会对人才的不同需求进行培养。基于这一认识,立足学校实际和学生就业意向,面对当前本科法学教育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两种价值取向间的矛盾,通过理论论证和实践调研,科学划分法学人才层次,明确法学本科教育任务,拟将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立足于职业教育,即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性法律人才,将培养目标定位于输送硕士研究生、执业律师、司法干部、政府公务员、企业法律人才、商务法律人才等。入学专业教育中就指导学生根据自己情况为参加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做准备。

(二)法学专业特色课程体系建设

1.建构法学专业特色课程体系。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目标,我们吸收用人部门参与研究,合理确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见图1与图2)。上海海关学院是依托行业而建的行业特色型大学,肩负着培养行业所需人才、引领行业发展与进步、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难题等重任。为此,我们必须积极开发充分反映行业、学科发展,反映社会需求的新课程。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先后开发了比较海关法、海关国际法、美国海关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走私犯罪研究、海关行政处罚等近十门新课程,并且建设成果显著,目前已有上海市重点课程4门,本院精品课程4门以及本院重点课程4门。

2.教学方法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我们改革的重点。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探索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推广使用现代信息工具的教学方法,推进启发式教学,采用探究式、研究性教学、网络化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特别是案例教学方法在法学核心课程和海关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独具特色。“讲评式案例教学法”是目前法学课堂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特色。其特点是“先置案例,后抛知识”,而传统的案例教学法明显特点是“先讲知识,后置案例”。教学实践证明“讲评式案例教学法”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更能启发学生的积极思考,更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推进课程建设,深化教学内容改革。

3.课程教材创新,建立侧重实践能力训练课程教材。按照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强化教辅教材建设。拟出版《海关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海关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海关缉私典型案例评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典型案例评析》等系列教材。加强教学辅助资料库的建设,组建《海关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海关缉私》等法学主干课程“四库全书”,即“文字资料库”、“影像资料库”、“文字案例库”、“试题库”,使这门课程具有实践性、创新性和研究性特点。

图1 法学专业课程模块示意图

图2 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示意图

(三)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教学

法律职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经验的积累,正如熟练的技术工人只有在经过强化性的实践练习之后才可能很好地适应工作一样,法律职业也是如此。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既有赖于周密细致的实践环节的设置,又依托于科学合理的多种实践环节的有序安排与结合。

1.探索课程体系的实践化改造。首先修订教学计划,增加课内实践教学学时(实践学时达专业课总学时23.5%),规范实践教学教学文件的规范。其次,用3到5年时间内,拟创“2+2+1+2+1”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第1学期第2学期研修公共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第3和第4学期到海关实习,实现“产学研”结合的培养目的;第5学期回学校带着海关实习时的问题,专门研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际经济、海关缉私等方面的案例课程;第6学期和第7学期又到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进出口企业等海关相关业务部门实习,学会相关法律文书的书写等;第8学期回到学校撰写毕业论文。该课程体系分为“三个模块、五个层次”,具有基础性、层次性、实践性特点。所谓“三个模块”是指理论模块、实践模块、毕业论文模块;所谓五个层次是指法律基础层、海关实践层、案例分析层、非海关部门实习层、撰写毕业论文层。全部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组成。

2.加强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和环境,提高实验室整体建设水平。法学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主要包括刑法等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的模拟法庭、海关缉私实训室等实验教学。目前正在谋划建设针对国内、国际海关法著名案例评析的案例诊断室和为学生提供实战训练的法律诊所等。通过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演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模拟法庭使法学专业学生熟悉法庭庭审程序和掌握并运用实体法律内容,增强学生的法律职业荣誉感。“法律诊所教育”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承办真实的案件来学习法律的运用、运用法律的技能和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达到培养法学院的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和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的教育。

3.积极开展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法学专业特色建设中重视课堂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结合和培养,通过大学生科研课题、研究性学习、教师指导下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探索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多种方法和路径。

4.拓宽实践教学渠道,积极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目前,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近20个,包括上海海关等13个海关,以及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昊理文律师事务所、致格律师事务所等,近期又拓展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合作。

5.按照培养海关应用型人才目标,拟强化教辅教材建设,拟出版《海关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海关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海关缉私典型案例评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典型案例评析》等。

6.“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构建。有较高理论素养与司法实务经验的实践教师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条件,必须要解决实践教师特别是有经验诊所教师缺乏的问题。

7.观摩审判。观摩审判是一种直观教学法,是指将学生置于现实审判场景之中,让学生直接观察实际的审判活动,既能观察到法官如何审判,又能观察到当事人、律师、证人以及检察官等的诉讼行为,使枯燥的法律知识更具有立体性。二是由资深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开设“案例教学”。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从新的视角对案件进行分析,鼓励学生不迷信权威而敢于从事实出发来思考和评论法律问题。这样不仅对案件本身作出分析,更系统地对平时研究的法律理论问题一个有了全面和深层次的认识。这一活动的基本理念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质疑精神,锻造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应该具有的独立思考品质。

8.法律服务进社区。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是学生将法学理论知识实践化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社区服务促使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深入社会,了解和认同专业,提高从业的荣誉感,培养专业必需的技巧和技能,学习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伦理,训练专业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

(四)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特色建设的主力军和基础,专业特色建设必须拥有一支以专业带头人为骨干,教学和科研综合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法律系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16人,其中在编在岗教职员工9人,校内兼职教师7人;专业教师共有13人,专职行政人员3人;教授3名,副教授7名,讲师3名;毕业院校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博士及在读博士比例达56%。近五年来,法律系积极营造学术氛围,共计出版《海关法学》、《比较海关法》、《海关缉私》、《海关缉毒》、《走私犯罪论》、《日本海关法原理与制度》等教材和专著20余本,承担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3项,横向课题3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30余篇。教师职称、年龄、学历等结构不断优化,基本满足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需要。专业教学团队,既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者,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不仅要考虑团队内职称、学历、年龄等结构,更重要的是要关注专业教学团队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海关法课程教学团队2010年获得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立项。

“一名导师一盏灯,照亮学生成长路”的“导师制”是上海海关学院教学相长的一个开创,也是经验的移植。位于英国南部布莱顿镇附近的萨塞克斯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ussex,又译苏塞克斯大学)是英国20世纪60年代(1961年取得皇家特许证而成立)新大学浪潮成立的第一批学校之一,但该校以各个学科的创新教学和研究方式而闻名,从建校至今,萨塞克斯大学已有3位诺贝尔奖得主。该校还有一个特点是实行“导师制”,学生开始学位课程学习后,会给学生分配一位个人辅导老师。在学生的整个大学学习过程中,个人辅导老师将为其提供包括选择课程和监督学习进展等方面的建议以及帮助。每个学院都是由学生和老师组成的亲密群体,学生还有机会参加由教员和学生组成的联合委员会,讨论学院和大学的相关问题,并筹划各种交流活动。上海海关学院法学专业也正在引入这种“导师制”,为培养高素质、既懂海关业务又懂法律的应用型人才进行积极尝试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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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