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塞尔到海德格尔: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

2013-04-12 19:54
关键词:解释学存在论胡塞尔

石 佳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130012)

考察现象学思想谱系中的胡塞尔与海德格尔,我们会发现,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是继承胡塞尔“面向事情本身”的现象学态度之后,又彻底背离了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才真正建构起来的。胡塞尔本人唯一承认的现象学是指作为认识论的本质科学或观念科学。而到了海德格尔那里,现象学课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责难与挑战:将意识设定为纯粹被给予性领域,进而确立一门关于纯粹现象的科学即先验现象学其实违背了现象学“回到事情本身”的原则,仅仅是回到了盘踞在近代哲学的自笛卡尔开始的传统认识论哲学的观念,实则更加彻底地偏离了实事的根本。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现象学进行了釜底抽薪式的批判,法国现象学家马里翁指明了这一批判的根源:“在其(海德格尔)‘弑父’行为的核心处对《观念》的最后的话——关于现象学与存在论之间的关系的话——作了认真的关注。”[1]70因此,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判之真意在于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海德格尔将“现象学引入存在论”,“不再关心为知识进行奠基的问题”[2],转而以存在的意义为导向直接关涉此在的实际生命的解释。这无疑为哲学开辟出一种新的可能性。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的第七节中专门强调:“无论什么东西成为存在论的课题,现象学总是通达这种东西的方式……存在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3]42这明显道出了他对现象学极高的评价。对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来说,现象学是其可靠的问题基础,原因在于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以问题与事实为研究的根本动力,现象学的座右铭即是“面向事情本身”,正是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坚决地继承了胡塞尔现象学的态度与原则,并将其哲学的全部工作建立在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地基之上。但海德格尔却也明确表示“现象学”这个词意味的仅仅是哲学一般之方法,是处理存在的意义问题的方式,这又完全不同于胡塞尔的认识现象学。可见,海德格尔虽然肯定了胡塞尔现象学“面向事情本身”的口号,但是究竟面向哪样一种“事情本身”呢?海德格尔与胡塞尔产生了完全异质性的见解,最终导致海德格尔与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决裂,发生了一次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

西方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内在于人的意识如何切中外在于人的事物(对象),即思想的客观性问题。胡塞尔正是承袭近代认识论哲学的传统,试图以一个全新的开端——意识现象学,解决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胡塞尔曾深入研究康德哲学,并由此激发他从事一门作为超越论的观念主义的现象学研究。在胡塞尔那里,现象“包括一般意识的整个王国”,“意味着有关直观的意识本身具有的某种内容”[4]75-76。这种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的实质是力图为人的认识打造了一个原地基——内在经验,就是说,“意识被当做纯粹意识来看待,并且按照它本身的内容来看待,没有超越意识的存在混杂于其中。只有纯粹反思所给予的东西,才会像它们在纯粹反思中那样绝对地按照所有内在的本质要素和本质联系设为主题”[4]80。

课题本身决定着胡塞尔认定其分析工作的对象必须是内在意识的一般结构,他不认可那种对外物的感性直观——人们只需睁开眼睛即可看到。现象学与那些直接源于经验的科学如自然科学是相对立的,并且比所有关于经验实在的论断都纯粹,它是先天的,只与观念的可能性和涉及这个可能性的本质规律有关。所以纯粹的或先验的现象学在胡塞尔那里是“作为本质的科学(作为‘艾多斯’科学)被确立;作为这样一门科学,它将专门确立无关‘事实’的‘本质知识’”[5]45。这样,现象学是以绝对内在的一般性意识为原点的向内求索,胡塞尔强调“一般性”意在说明外物在意识中形成的观念正是一种总体的绝对被给予性,不是个别单一的,他的研究目光一开始就已经集中于内在意识——被给予性领域,或称作本质认识的领域这个平面上,从而为科学的客观性建立他认为无可怀疑的基础。所以先验现象学可以说就是一种对意向性的本质研究,一种认识批判,胡塞尔从未放弃过使现象学成为一门严格科学的理论追求。现象学也被严格框定在认识论领域之内,其关心的“事情本身”就是意识如何切中客体。就此而言,胡塞尔的现象学所确立的无非一种更加彻底、更加清晰、更加明确的纯粹认识现象的科学,思想的切中性或契合性才是其所探求的根本问题。

海德格尔反对现象学研究延续传统认识论哲学的“老问题”,认为哲学在科学面前为自己的存在辩护是哲学所面临的窘境,牺牲了哲学作为“思”的独立性,只能围绕意识的主体性打转。依海德格尔之见,现象学最原初的“事情”根本不是本质认识,作为认识论的现象学无异于遮蔽了其实事而根本未触及或只是想象为回到了“事情本身”,与此相应,只有存在才始终是使存在者被规定为它自身的东西,我们无论怎样去追问、探寻、讨论现成的存在者,它却总是已经在存在先行被领会的基础之上了,因而,“现象学是存在者的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3]44。在此意义上,胡塞尔现象学作为关于现象、展示、意识行为的认识科学,从根本上仍是为思想的客观性奠基,而海德格尔表示现象学的目标与客观性并不一致。可见,海德格尔对于“事情本身”的认定已经背离了胡塞尔,现象学的事情本身“是这样一种东西:它首先与通常恰恰不显现,同首先与通常显现着的东西相对立,它隐而不露;但同时它又从本质上包含在首先与通常显现着的东西中,其情况是:它构成这些东西的意义与根据”[3]42。它就是存在。海德格尔站在与胡塞尔完全不同的理论立场上,指出“哲学就是普遍的现象学存在论”,澄明存在的意义才是哲学的永恒主题和理论诉求,存在论与现象学只是分别“从对象与处理方式两个方面描述哲学本身”[3]45。现象学在胡塞尔与海德格尔之间的差异正如马里翁所说的:“回到实事本身是回到其客观性呢还是回到其存在?回溯(或还原)活动是以超越论自我的方式进行呢,还是以此在的方式进行?”[1]3也正是这一根本性的分歧,促使海德格尔思想发生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成就了其整个存在论哲学。换句话说,海德格尔思想所发生的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最首要、最凸出地体现在他与胡塞尔对于现象学要面向哪样一种“事情本身”的各执己见。

对“事情本身”的差异性理解致使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研究在胡塞尔的基础上发生了一个转向,而这个转向之所以被表述为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关键就在于海德格尔所思考的存在论现象学的出发点从纯粹意识转向此在,随之使现象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执著于认识问题的胡塞尔现象学要求意识的绝对明晰性,对人们而言任何外物都是一个超越,都要依赖于现象学还原达到事物纯粹的被给予性,该过程帮助人们把握到对象在意识流中出现和流逝的整个思维活动。胡塞尔旨在通过本质直观体验在意识的流变之中向我们显现的客体,这里不需要任何概念的界定与思辨的阐明,只是在认识过程中严格地根据对象自身所具有的基本形态来描述其本质。这类似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如其所是”,通过现象学的本质研究对象能够“按照思维被这样或那样地描述出来”[4]76。按照胡塞尔的说法,现象学的对象“是被设定为在纯粹内在的直观中被把握的绝对被给予性:纯粹的内在之物在这里首先通过现象学还原而得到描述”[6]38。现象学是“一门纯‘描述性’的科学”[5]164-165,它的方法就是本质描述。

然而,回到“存在”的海德格尔却主张现象学必须摆脱近代认识论哲学直至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所一贯依托的自我意识的优先性,他要为存在论开启一个新的理论起点:此在。继之而来的即是现象学方法的彻底转变。海德格尔认为,想要抓住存在这一事情的根本,必须首先进行一项前提性的工作:分析一种不同于一般存在者的特殊存在者——此在。此在之所以与众不同,正是由于“对存在的领会本身就是此在的存在的规定”[3]14。此在在世就具有趋向、逼近存在的本性,这是其他一切存在者都不具备的生命特殊性。海德格尔在早期的文本中运用“实际性”一词来说明此在的生存特征,此在不同于石头、大树等那些现成的存在者,它现实的存在方式就已经包含着对存在意义的某种解释和体悟。海德格尔明确表示,以此在作为课题的基础存在论是追问存在的现象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存在论的任务本身决定了基础存在论的必要性。“诸科学都是人的活动,因而都包含有这种存在者(人)的存在方式”[3]44,此在本己的生存方式所蕴含的可能性与先在性是任何现成存在者都无法企及的,此在的实际生存才是最本原地构成一切认识的前提条件。“此在的分析工作必须保持为存在问题中的第一要求”[3]19。在此基础上,一种可以真正完成此在分析工作的主导方式必须能够使此在在其自身、从其自身中显现出来,使此在的实际生命当前化,依此在逗留于世的在“此”存在特征使其公开(让我们看),那就是此在的现象学。概言之,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就是此在的现象学。也正因为此在是具有实际性的特殊存在者,所以此在的现象学的研究方法不能再沿袭胡塞尔的本质描述,此在最本己的存在状态和存在的本真意义唯有通过解释来得以言说,现象学描述的方法论意义在海德格尔思想中就是解释。

“此在的现象学具有诠释的性质”,“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释学”[3]44。海德格尔以把捉实际性的此在为理论入口使现象学的方法由描述转向解释,这为海德格尔现象学思想的转向提供了方向:现象学转向解释学。解释学在此意味着“使每个本己的此在就其存在特征来理解这个此在本身,在这个方面将此在传达给自己,此在消除自身的陌生化。在解释学中,对于此在来说所形成的是一种以它自己的理解方式自为地生成和存在的可能性”[7]。海德格尔称之为实际性的解释学。这样,意识只不过是人的意识,人不再是为了获得和占有某种知识而被抽象和规定的对象,人回归到解释学的处境中来,从自己的实际生活过程中被理解和把握。海德格尔指认胡塞尔的那种主要探讨纯粹现象的现象学仍是要为认识论和逻辑学提供保证的意识科学,对优先于意识的人的实际生命的思考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并且,以主客关系为前提的传统认识论哲学的偏颇之处也源于对此在的存在进行了不适当的解释。近代认识论思想家沉迷于理性和逻辑,寻求抽象的普遍性和同一性,力图通过达到最高、最普遍的范畴(本质)一劳永逸地规定各种具体的事物、关于具体事物的各种特定意识以及两者在最终原则上包含的统一的在者之整体,这样的思维方式使此在彻底被概念化或定义化,出现了例如“人是理性的动物”之类对人进行的本质规定,这种对人的本质性描述恰恰是对实际性此在的误解、扭曲和遮蔽。

海德格尔坚信以概念抽象的方式追问存在“是什么”是完全不得要领的,这也是传统哲学对整个形而上学的耽误。哲学要通向存在的澄明之境,就要使以此在为课题,以解释为方法论的现象学成为显明的。此在的现象学的道路就是实际性的解释学之路,因为只有实际性的解释学才能将此在的实际生命及其全部活动变为可理解的和赋予意义的。海德格尔的实际性的解释学即作为基础存在论的现象学,标志了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

在《现象学的观念》中,胡塞尔论述了其认识批判的开端就是对笛卡尔的普遍怀疑观点进行了考察,并表明他是“根据笛卡尔的怀疑考察获得绝对确定的基地——绝对被给予性领域”[6]25。近代认识论哲学肇始于笛卡尔,成熟于康德,从此,“我思”或先验自我就成为哲学家们思考全部认识问题的自明的和牢不可破的前提。胡塞尔也正是接受了这个意识哲学的理论基础才有了他的先验现象学。海德格尔依据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论本意把纯粹现象学所分析的意向性归为“我思”,同时对近代以来的“我思”传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批判。海德格尔指出:“康德耽搁了一件本质性的大事:耽搁了此在的存在论,而这耽搁又是由于康德继承了笛卡尔的存在论立场才一并造成的。这次耽搁,就笛卡尔最本己的倾向来说,是决定性的耽搁。笛卡尔发现了‘我思故我在’,就认为已为哲学找到了一个可靠的新基地。但他在这个‘基础’的开端处没有规定清楚的正是这个思执的存在方式,说得更准确些,就是‘我在’的存在的意义。”[3]28从中可见,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的思想根基或者致思路向从其开端处就致力于超越始于笛卡尔并影响到康德乃至胡塞尔的“我思”传统,因为认识论问题遗忘了原初“我在”的存在。海德格尔深刻地认识到,“只要人们从Egocogito(我思)出发,便根本无法再来贯穿对象领域;因为根据我思的基本建制(正如根据莱布尼兹的单子基本建制),它根本没有某物得以进出的窗户。就此而言,我思是一个封闭的区域”,“必须从某种与我思不同的东西出发”[8]48。也就是说,只有抓住并批判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所继承的从笛卡尔到康德的“我思”前提,现象学的存在论才得以真正成为可能。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也意味着海德格尔的一种尝试:在“我在”的思想地基上重新建构现象学,借此击碎近代认识论传统的成见。这也恰好体现了海德格尔的“思想之居所的革命”,亦即“那原初意义上的‘移居’”[8]49的真实意蕴。现象学的理论基础从“我思”迁往“我在”,一方面,表明海德格尔颠覆了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根源,开辟出一条通往存在的意义的新路径;另一方面,更标明了海德格尔的全部哲学工作都是为了要启示人们意向性问题中更本原地包含着的是什么。这也可谓道出了海德格尔在理论上强烈反对胡塞尔认识论现象学的先验唯心主义立场的缘由:造成了对此在的实际生命及其在之中的世界的本质化与普遍抽象。

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终结了为认识论奠基的现象学,更终结了传统的主体性形而上学,实现了哲学思想平面的转换。伽达默尔深刻地洞见到了这一点,他指出海德格尔哲学“不再纠缠于那种认识论的蕴涵”,“在‘实际性诠释学’这一名称下,海德格尔把胡塞尔的本体论现象学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本质的区分同一种矛盾的要求加以对照。现象学探究的本体论基础,应当是那种不能证明和不可推导的此在的实存性,即生存(Existenz),而不是作为典型普遍性本质结构的纯粹我思”[9]。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要澄清现象就是人的当下本己的在场方式(存在方式)的先行显现,它决不是指绝对的被给予性领域,现象学意味着思的去蔽与澄明之可能性和思的新的问题向度。关涉“此在的存在”的实际性解释学毋宁说就是那种被重新规定了的形而上学的思,它彻底放弃了意识的优先性而真正从此在出发切近和守护存在本身,作为解释学的现象学面向的始终是活生生的人及其在现实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当下的世界整体。

海德格尔通过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改造了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这使现象学事业不再被限制在以先验自我为基础的所有认识种类和认识形式的科学问题域之中。近代认识论哲学以及胡塞尔的现象学让海德格尔深感遗憾的是:“我们向来已生活在一种存在之领悟中,而同时,存在的意义却隐藏在晦暗中。”[3]6所以,海德格尔以现象学的态度排除一切未加反思的哲学定见、思维方式和概念框架,重新向存在发问。他坚定地批判和拆解了意识哲学的“我思”基地,以求解蔽存在的本真意义。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在实质上体现的是哲学观念的革新,海德格尔真正跳出了胡塞尔划定的意识现象学界域,放弃了以往的思想,设立了他自己的哲思路标,完成了对思的事情的原初意义的回溯,从而把形而上学从传统认识论哲学的窠臼中解救出来。

[1]马里翁﹒还原与给予[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

[2]王庆丰.德里达发生现象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22.

[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4]胡塞尔.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6]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7]海德格尔.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

[8]吴晓明.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学者卷(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9]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32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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