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明史》监修与总裁正误

2013-04-12 14:10潘志和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陈廷敬明史任命

潘志和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报编辑部,广东 广州510405)

一、监修、总裁辩

李晋华序文说文章写作缘于其师顾颉刚示以黄云眉《〈明史〉编纂考略》等文[1]4,黄云眉文曾提及诸任监修、总裁[2]144,李晋华文设“任纂修各官姓氏”节,列监修、总裁姓氏及任命时间。“任纂修各官”李、黄两文同,即两位专家意见一致,然而据笔者查考,误处甚多。厘清“任纂修各官”对了解康熙朝《明史》编纂以及《明史》诸版本特别是“416卷本”等研究意义非小,因成是文。

康熙朝《明史》监修、总裁由康熙皇帝任命,史书修纂、官员任命是《康熙实录》“修纂凡例”规定必载内容。《实录》概括过简,时有遗漏,但就目前可见史料,仍为考证康熙朝《明史》监修、总裁官最全面最可靠的依据。本文即以《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圣祖仁皇帝实录》为本,辅以“荟要”之《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敕谕”与《康熙起居注》,参考诸监修、总裁官之纪传、谱录,比照李晋华文“任纂修各官姓氏”节,逐一分辨。

1.第一任

“康熙十八年三月。监修:翰林院掌院学士徐元文;总裁:庶吉士叶方蔼、右庶子张玉书。”[1]38(李晋华《明史纂修考·任纂修各官姓氏》,下面简称“李晋华文”。又:黄云眉文明言未列任监修、总裁之满臣,李晋华文亦未列,虽未明言,亦作如是观。)

此任监修、总裁康熙“敕谕”无,《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十八年五月有载,《康熙起居注》有载,人名人数同,名字前不带职务,当为口谕。《实录》原文:

命内阁学士徐元文为《明史》监修总裁官,掌院学士叶方蔼、右庶子张玉书为总裁官。”[3]1035

三月为公布博学鸿儒取中修《明史》人员时间,李文“五月”误“三月”,“内阁学士徐元文”误“翰林院掌院学士”,“掌院学士叶方蔼”误“庶吉士”。《实录》本身误处多有,不过,此处确为李晋华文误。

依《大清会典》,《圣训》、《实录》、史书等特别重要图书的监修、总裁官应由大学士充任。徐元文任监修官“非故事”破格提升事为李晋华文亦常为其他论者提及。不过,两位总裁也是破格,下面破格尚多;指向拒绝参试博学鸿儒的史学大家、徐元文的舅父顾炎武,并进而指向同样“不食周粟”的黄宗羲等史学大家始为康熙“破格”任用徐元文之要。

2.第二任

李晋华文:“康熙二十一年。监修:大学士李霨。(见《清史列传》)总裁:侍读汤斌、赞善徐乾学,侍读王鸿绪。(见《清史列传》)”此任监修、总裁康熙“敕谕”无,《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十八日有载,《康熙起居注》有载,人名人数同,当亦为口谕。《实录》原文:

以大学士勒德洪、明珠、李霨、王熙为纂修《明史》监修总裁官,内阁学士阿兰泰、王国安、翰林院掌院学士牛纽、侍读学士常书、侍讲学士孙在丰、侍读汤斌、侍讲加侍读学士王鸿绪为总裁官。[4]39

李晋华文“赞善徐乾学”不在名单,徐乾学的总裁任命在稍后的七月二十五日,是为王国安调任浙江巡抚的补员[4]45。监修、总裁合十一人,任命这么多监修、总裁,原因见此前不久六月八日《实录》。时第一任总裁之一叶方蔼去世补员,康熙吩咐:“此缺着补陈廷敬。纂修《明史》,事关紧要,更极繁难,若监修、总裁人少,恐或偏执私见,不合乎公,可将满汉大学士以下,检讨、编修以上名单开列具奏”[4]37。六月十八日,“名单开列具奏”,因有此任命。这是管理队伍大扩充,然则,首任监修徐元文、总裁张玉书任命没变,总计十四人,中有汉臣九人(2011年出版的研究《明史》纂修的最新著作《官修〈明史〉的幕后功臣》[5]277,将此众监修、总裁任命时间作“康熙二十年”,误。)。

3.第三任

李晋华文:“康熙二十五年。监修:大学士王熙,尚书张玉书。(见《清史列传》)总裁:尚书陈廷敬、庶吉士张英、侍读王鸿绪。(见《清史列传》)”

查《清史列传》无载,查《实录》、“敕谕”、《起居注》均无载。《实录》此年有《明史》总裁任命记载,但是满臣,是补员,库勒纳补常书。[4]338

李晋华文所列下一任监修、总裁在康熙三十三年,然则此康熙二十五年监修、总裁当然管康熙二十六年《明史》事。《康熙起居注》载:二十六年四月,一个九人团队将“本纪三本、列传五本”呈康熙御览,疏奏三事[6]1613。这是第一次向康熙呈览史稿,天大的事情,而疏奏的主要内容——明末史料缺乏、请求调阅顺治前三朝《实录》增加编修史料,更是监修、总裁官非出面不可的份内大事,但九人中李晋华文所列监修、总裁五人仅出现王熙一人。细看上奏人员名单:

大学士觉罗·勒德洪、明珠、王熙、宋得宜、余国柱、监修《明史》徐元文、尚书阿兰泰、侍郎管翰林院事库勒纳、侍郎徐乾学。

被免左都御史的徐元文径署“监修《明史》”,李晋华文无列。另八人除宋得宜、余国柱,全为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大扩充的监修、总裁或之后的补员。这些人有的仍为监修、总裁身份可从当时康熙的问话得到证实,“疏奏”事康熙问众人:“尔等所奏三款,疏中皆明晰否?”作答的是明珠:“疏内皆明白开载。”所呈史稿康熙分别问库勒纳、明珠有没有看过,两人均回答看过。如库勒纳、明珠非监修或总裁,不会有这样的问答。宋得宜、余国柱似为李霨去世、汤斌外任补员,但《实录》无载,纵不论二人,七人已足以说明监修、总裁之沿袭。换言之,康熙二十六年四月以前不存在重新任命。

4.第四任

李晋华文:“康熙三十三年。监修:大学士熊赐履、尚书张玉书。(见《清史列传》)总裁:尚书陈廷敬、左都御史王鸿绪。(见《清史列传》)”查《清史列传》无此任监修、总裁记载,《康熙实录》、“敕谕”、《起居注》无载,诸人谱录无载。《清史稿·文苑一》“万斯同”条的“召王鸿绪于家,命陈廷敬、张玉书为总裁”之说差似,但非李晋华所本,李晋华所据本非什么《清史列传》,实为杨椿《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

三十三年召左都御史华亭王公于家,与尚书泽州陈文贞公为总裁,而张文贞公与原任大学士孝感熊文端公为监修。[7]26

李晋华文第一任监修、总裁所据同,杨椿误,李晋华亦误;二、三任出于何处无从稽考,李晋华文如此糊弄,是亦无须稽考。朱端强认为:“杨椿所言,乃概说是年至康熙末年修史之事,王鸿绪、陈廷敬、张玉书分任专阅《明史》事,据官方材料和王鸿绪所记当在康熙三十六年”[8]258,很是。康熙三十三年任命监修、总裁的持论引起了不少问题,前面提到的《官修〈明史〉的幕后功臣》一书即仍以“康熙三十三年(1694),康熙帝任命熊赐履、张玉书为监修,王鸿绪、陈廷敬为《明史》总裁”[5]28为切入点之一说明王鸿绪作用,看来极有必要进一步说明康熙三十三年任命监修、总裁之事根本不存在。康熙三十三年,王鸿绪“复修书事”《康熙实录》有载,事在七月,大学士等奏《三朝国史》、《政治典训》、《一统志》、《明史》尚未成书,提议让在籍的“文学素优之人”徐乾学、王鸿绪、高士奇、韩菼等来京修书,康熙同意,但加了一句:“韩菼原系内阁学士告假回籍,不便与曾经处分之人一体取来修书,著以原官召取来京”[4]792。特意将“曾经处分之人”分开,不可能当年即有“曾经处分之人”与张玉书等一起的重新任命。其实细读王鸿绪本人康熙五十三年的《为进呈〈明史列传〉全稿事奏折》即知无此任命:

及臣回籍多年,仰荷恩召,重领史局,而前此纂辑诸臣已罕存者,惟大学士张玉书为监修,尚书臣陈廷敬为总裁。臣以学浅,参与其间,方惧不克胜任,难以上副主知,乃复蒙荷赐特谕……[9]

“张玉书为”、“陈廷敬为”两“为”字是为“仍为”。“恩召”回到京城仅为“参与其间”,在他人领导之下,因有“方惧不克胜任”的谦卑,“乃复蒙荷赐特谕”是康熙三十六年的事。王鸿绪免官后康熙没命他人补其员缺,“参与其间”则原《明史》总裁职位自动恢复,张伯行说三十三年王鸿绪“奉特旨起用,依原官食二品俸,总裁《明史》”[10]卷21,王鸿绪说自己“康熙甲戌(康熙三十三年)奉命总裁《明史》,分任专司列传”[9],是。在强调“重领史局”、“总裁《明史》”时别忘了“分任”二字,张伯行、王鸿绪本无夸饰,“重领史局”即重回《明史》馆工作,“总裁《明史》”即《明史》总裁,或曰修书而外没有左都御史、尚书之类的行政工作(官职),绝非史馆、《明史》编修总负责。顾颉刚为李晋华文所作序言曾提及此任监修、总裁:“三十三年,再命大学士张玉书、熊赐履为监修,尚书陈廷敬、左都御史王鸿绪为总裁”[1]38,黄云眉亦曰此年“王鸿绪、陈廷敬等复任总裁,…张玉书为监修”[2]147,两位大家沿用错误说法,但用语谨慎,力避杨椿“再上总裁书”王鸿绪“恩召”回京,康熙因此重新任命监修、总裁的可能的歧义。康熙三十三年任命监修、总裁非李晋华发明,但作为《明史》研究专家,在“任纂修各官姓氏”节专门列出,是误后生不浅。

二、康熙三十六年重新任命监修、总裁与“416卷本《明史》”

已上为李晋华文所列的康熙朝《明史》四任监修、总裁,真正重新任命的康熙三十六年一任监修、总裁李晋华文无列,事见《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敕谕”,时间署康熙三十六年八月十四日。上谕名曰《谕〈明史〉馆监修大学士伊桑阿、张玉书、李天馥、吏部尚书熊赐履,总裁户部尚书陈廷敬、礼部尚书张英、原任左都御史王鸿绪》,长长的题目已将监修、总裁交待清楚:伊桑阿、张玉书、李天馥、熊赐履、陈廷敬、张英、王鸿绪。

朕惟百祀之成模备于载籍,而前代信史定于兴朝。……自(《明史》)开局纂修以来,岁久未告竣。事欲期速蒇宜专责成,兹特命尔为监修、总裁官。……尔其勉之!钦哉![11]505

康熙三十六年四月,噶尔丹死亡确认,近十年的平叛结束,康熙第三次亲征打扫完战场归来,要打扫已进行了十八年的编修《明史》这另一个战场。上谕意思清楚,重新任命监修、总裁旨在完成、结束《明史》编修。康熙十八年《明史》开局过去十多年,中间许多变故,新任监修、总裁七人,旧面孔仅张玉书、陈廷敬、王鸿绪三人,别的旧监修、总裁(汉臣)多已亡故,这是重新任命的主要原因。从监修、总裁团队说:“事欲期速蒇,宜专责成”,管理人员分工“专责成”,管理层中亦需一明确之负责人以“专责成”。《明史》开局至康熙二十九年的负责人为徐乾学、徐元文兄弟,这之后到康熙三十六年,成稿仍不时进呈御览,带头的为王熙,他是顺治皇帝临终遗诏的拟写人,康熙不好“专责成”,三十六年的任命没了王熙,“专责成”者为熊赐履。

康熙四十一年,经过新任监修、总裁努力,纪、志、表、传俱全的完整的“416卷本《明史》”呈康熙御览。四十三年,康熙发出不满意的审读意见,且宣布自己从此不再过问《明史》编修事,康熙朝《明史》官方编修于焉终结。

综上所述,个别人的补员除外,《明史》开局的康熙十八年至三十六年或者说终康熙一朝,《明史》监修、总裁任命有三次,即康熙十八年第一任,康熙二十一年大扩任,再就是康熙三十六年这一任。二十一年大扩仍没有改变第一任人选,重新任命实仅康熙三十六年一次,两次受到任命的只张玉书、陈廷敬、王鸿绪三人。某人曾三次或四次任《明史》总裁的说法不能成立,监修、总裁频换导致康熙朝《明史》编修不能完成的说法也不能成立。

李晋华文列“任纂修各官”随意标“见《清史列传》”,杨椿《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从头至尾罗列儒臣拟稿、万斯同改稿事,漫不经心地将前后不同的两任监修、总裁同说,如此地轻视监修、总裁的官方作用是学界一直以来康熙朝《明史》纂修研究的倾向。而这也造成了李晋华自己在述及“416卷本《明史》”时的疑惑,“是‘四百十六卷本’乃介于万稿与王稿之间者,特为何人所定,则未能断耳。”[1]85

顾及博学鸿儒的脸面、收拾人心、二十一年管理人员扩充过多、噶尔丹之乱等,使康熙朝的《明史》编修显得有点松散,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从开局到康熙四十一年完整史稿呈览,《明史》的编修都在康熙皇帝的注视下进行,都在康熙皇帝的监修官、总裁官的领导下进行。论者常言及的徐氏兄弟、王鸿绪外,别的许多监修、总裁都极深地介入了《明史》的具体编修。康熙二十一年陈廷敬补叶方蔼缺,康熙二十三年的《起居注》有这样的记载:“上曰:‘朕闻陈廷敬欲将叶方蔼所作《明史》大加改正,曾改否?’常书等奏曰:‘未闻改正。’上曰:‘汉人所作文字素不喜人删改,或致成仇。’”[6]1194叶方蔼不似由纂修升任总裁的汤斌等参与了写作分工有自己的拟稿,“叶方蔼所作《明史》”是博学鸿儒中哪一位拟稿的审核稿,是说叶方蔼对拟稿进行了修改,从康熙担心“或致成仇”看,极有可能是进行了“大加改正”。叶方蔼、王熙、张玉书、李天馥、熊赐履、陈廷敬、张英等监修、总裁官做的修史工作也许不似徐氏兄弟、王鸿绪的多,但都是极其尽职的官员。他们虽不是黄宗羲、万斯同那样的史学大家,但也绝非等闲之辈。

官方监修、总裁个体作用不可轻视,监修、总裁的团体(集体领导)作用也不可轻视。上文提到康熙二十六年九人团队呈“本纪三本、列传五本”、疏奏三款,事情为徐氏兄弟发起,两人的文集收录了内容基本相同的奏疏,是为“呈本纪五本、列传十五本”,疏奏五款(另两款为南明与为明王朝殉难者立传事)[12]451、[13]620。实际呈奏却相去甚远,原因就在团队其他成员的否决。有论者据徐氏文集奏疏五款指责康熙不准“南明”、“明王朝殉难者”事,殊不知奏疏经监修、总裁集体过目时已作更改,两事根本没呈康熙。康熙四十八年后,王鸿绪个人整理史稿例外,康熙朝官方《明史》纂修、进呈当不少于如此诸环:儒臣拟稿→分工的总裁审核修改→管理修书总裁汇总、审核修改→监修、总裁集体审核修改,审定→呈康熙皇帝御览。徐元文也罢,万斯同也罢,王鸿绪也罢,个人的作用、贡献只有置于这样的流程始能得到准确说明,而李晋华的“416卷本”之惑置于这样的流程加以审视则判然明白。

康熙三十三年没有监修、总裁的任命,万斯同为回京复任《明史》总裁的王鸿绪延至再度介入《明史》纂修。这时候的王熙、张玉书、陈廷敬等旧任监修、总裁在为平叛服务,无暇顾及《明史》事,万斯同做了大量工作。三十六年平叛结束,新任监修、总裁介入“分工”,万斯同的作用被大大缩小,充其量只能局限于王鸿绪“分工”负责的“列传”部分。新任监修、总裁中王鸿绪署“原任左都御史”名列最末,另六位却是康熙皇帝的权臣,他们不可能像博学鸿儒一线纂修人员的对万斯同毕恭毕敬,就教于万斯同,或干脆让万斯同“总裁”。伊桑阿、张玉书、李天馥、熊赐履、陈廷敬、张英等史学水平不低,而康熙政治严厉的问责制度的可能后果他们比谁都清楚,三十六年八月至四十一年二月进呈史稿,这些监修、总裁进行了时近五年的审核修改,“416卷本《明史》”“介于万稿”其缘于此,而所谓“万稿”仅为列传部分是亦有以。

[1]李晋华.明史纂修考[M].北京:燕京书社,1933.

[2]黄云眉.明史编纂考略·史学杂稿订存[M].山东:齐鲁书社1980.

[3]马齐,等.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1)[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马齐,等.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2)[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段润秀.官修《明史》的幕后功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康熙起居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杨椿.孟邻堂文钞[M]//颜廷龙,等.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42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8]朱端强.万斯同与《明史》修纂纪年[M].北京:中华书局,2004.

[9]丁进军.王鸿绪事略清册[J].历史档案,1991,(10).

[10]张伯行.皇清诰授光禄大夫经筵讲官户部尚书加七级王公鸿绪墓志铭[M]//钱仪吉.碑传集(卷21).上海:上海书店出版(影印本),1988.

[11]康熙.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M]//王际华,等.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第348册.台湾:世界书局,1990.

[12]徐乾学.憺然文集[M]//颜廷龙,等.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41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13]徐元文.含经堂集[M]//颜廷龙,等.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41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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