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运行理论、困境及路径

2013-04-12 07:02:58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社会化公共服务供给

刘 玉

(阜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安徽阜阳236041)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是社会、经济、体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且随着公众对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深化和细化而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还不够深入,尤其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导致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存在定位不准确、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其本质原因就是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内部要素发展不完善,相互作用不够协调,内部与外部环境相互影响,导致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大系统中的诸多子系统不能协调发展。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无法畅通运行,影响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效果,因此,对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运行进行深层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1 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内涵

考虑到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较低以及公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现实,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必须具有多元供给主体,具有互相补充、利用的服务资源,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三者相互配合方能促进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不断发展[1]。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主要是由主体要素、资源要素、环境要素组成,每个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作用,是推进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发展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主体要素、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均有各自独立的内容,在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中起着一定的推动或阻碍作用。

2 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运行基础理论

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具有以下特性:立体性、多级性和互动性。从纵向特征看,它表现出明显的演进性和连续性。一方面,体育公共服务系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是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体育公共服务系统都是在上一个历史时期的基础上形成的。虽然从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来看具有明显的不同,但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从横向特征看,体育公共服务表现为子系统之间、主系统和子系统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交流、冲击和包容。体育公共服务系统中任意一子系统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整个体育公共服务系统的发展。例如: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服务主体的发展,会对政策法律环境、体育设施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作为一个系统,体育公共服务向纵深发展必须对这种变化给予回应,其本身就是一个发生变化—产生冲突—有机整合的过程。体育公共服务系统之间,体育公共服务与外部环境之间矛盾扩散与传承、保持与变迁不停地发生变化,最终形成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在这种复杂的过程中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的发展与创新、演进与嬗变。

从宏观层面看,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的运行质量主要取决于主体要素、资源要素、环境要素,并通过它们的协调配合提高目标群体的接受效率。从主体要素看,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在追求自身体育公共服务利益的过程中,就可能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所以,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如何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互相推动而不是互相限制是至关重要的。从资源要素看,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不足,不断满足人们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所以不同体育公共服务资源之间的互相补充、互相利用就显得非常重要。从服务环境看,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还处于初级阶段,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够深入,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中的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异常复杂,不同主体、资源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为保证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互相信任、互相惠利的服务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2.1 服务主体的互相联系、互相推动 服务主体要素是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构成的基础。通过服务主体之间的互联互动,可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导向、公众配合的组织架构,多元主体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政府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宏观规划、政策支持,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参与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政府主体借助经济和政治优势可以在一些基础性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主要作用,社会主体、个人主体可以对一些半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提供帮助,对一些个性化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则可以利用市场主体的力量实现有效供给。

在供给过程中,政府可以利用市场提高效率,市场则要接受政府的监督,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保证公共利益。社会主体和个人主体则可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接受政府的委托,提高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性。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中各服务主体的互相联系、互相推动的关键在于打破当前制度壁垒,政府和其他主体相互监管。体育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类主体构建一个可以交流的渠道和平台,保证性质、功能不同的多元体育公共服务主体密切联系,互相推动。

2.2 服务资源的互相补充、互相利用 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互相补充、互相利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政府与市场合作。比较成功的如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目前在我国广州、温州等地许多体育公共服务均通过以上2种方式获得很大的发展,两地从业人数已突破万人。二是政府与社会主体合作。比较成功的如政府与体育非营利组织合作,即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由政府提供,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人力资源由体育非营利组织提供,由两者共同合作,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三是市场和社会主体互相补充。市场主体聘请社会主体(如体育非营利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而社会主体借助市场主体所提供的良好体育设施,实现提高公众体育技能水平,增强公民体育公共服务意识等工作目标。随着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服务资源的互相补充、互相利用呈现更加丰富的态势,包括个人主体与政府之间、市场之间、社会主体之间通过服务资源的互相补充、互相利用,提高整个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的功效,改善“短板效应”,切实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2.3 服务环境的互相信任、互相惠利 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过程中,国家主体、社会主体、市场主体都必须在一定的环境下才能生存和发展。例如市场主体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才能生存,社会主体如体育非营利组织也需要一定的法律保障才能获得发展。另外,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体育公共服务资源重新流动和配置的过程,而这也需在一定的环境中才能实现。例如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家分配到目前的多元供给,均需要一个特定的环境。在当前我国体育社会化进程中,为保证各服务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应着力于创造一个互相信任、互相惠利的服务环境。如果这种服务环境得以建立,服务主体之间互相联系、互相推动,服务资源互相补充、互相利用的社会成本就会大大降低。

互信互利服务环境的建立,其关键点就在于尊重不同主体的体育公共服务利益要求,建立各种主体均能接受的利益分配机制。应加强监管机制的建立,同时各服务主体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系统中约束自己的行为,建立诚信系统。例如市场主体就不能为当前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紧缺而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应在体育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照顾政府和公众需要的公共利益。当然,虽然各类主体甚至全社会都是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环境的重要责任者,但政府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应首先保证自己能够以身作则,尤其要保证其本身和下属单位不能与民争利。

2.4 主体、资源与环境的协调配合 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无论是服务主体、服务资源还是服务环境均无法单独发挥作用,而要在利益驱动下,通过功能性的引导,建立多元互动机制,形成系统内子系统之间,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促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良性发展:一方面,要强化利益互补,提高不同主体参与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动性,驱动多元服务主体与相对应的目标群体在长期互动中实现一种动态的供需平衡,通过供需平衡提高群体公共服务社会化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是一个由物质、信息和意识形态共同作用形成的一个整体,所以针对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现状,加强服务环境建设,通过优化服务环境不断解决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中的“短板”,可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动态匹配。

3 转型期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运行困境

3.1 主体要素互相联系、互相推动不强 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取决于多元供给主体的互联互动,但是目前我国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中,不仅未实现主体的互联互动,还存在角色与定位不清等问题。

一是主体间分工不明,定位不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当前许多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对一些本应由政府出资的体育公共服务项目借社会化之名,将其简单地推向市场,造成我国体育公共服务过度市场化问题,同时对于一些有利可图的项目,借助资源和权力优势,把本应由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完成的供给占为己有。在具体的职能分工上,政府依然在管理中浪费太多的精力,经常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直接供给,并且呈现明显的头重脚轻的问题,即县级尚可、镇级一般、村级没有[2]。当前我们不仅未能实现主体的互联互动,甚至由于政府的过多插手,还影响了其他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二是服务主体发育不充分,服务层次单一。目前参与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既有政府主体,又有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存在政府主体宏观调控职能不够,市场主体力量明显不足,社会主体经费不足、数量偏少、独立性不强等问题,在实际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服务层次单一。目前,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一般以提供要素保障类、技能培训类、基础设施类的体育公共服务为主,以体育技能培训、场地设施供给为主要服务内容,而对体育公共服务信息、体育公共服务营销等综合配套的宏观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各服务主体无法实现互相推动,互相补充[3]。

三是发展不平衡,环节不完善。目前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相关性,东部地区远好于西部地区,并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注重供给,不注重产后环节的服务。以山东省为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超过63%的地区场地设施无人护理[4]。

3.2 资源要素互相补充、互相利用不足 第一,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投入明显不足,影响社会化的深度和广度。由于当前我国市场主体对进入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有诸多限制,并且相关的法规并不完善,难以确保自身利益,同时也由于体育公共服务市场的不成熟性导致公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消费不够理性,所以投入体育公共服务的热情也明显不足;而社会主体(以体育非营利组织为例)自身运转就存在经费不足的限制,更不可能给予体育公共服务更多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明显存在人均经费偏低,体育场地设施无法满足要求,社区体育指导员等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造成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功能弱化。

第二,整合不够。由于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整体投入不足,所以充分发挥现有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我国单位体制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体育资源的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很少对公众开放,与日本、美国相比,我国体育资源的利用率是非常低的。

第三,体育公共服务供需结构不合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结构实际上是从上而下的运行状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更加关注的是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对体育利益的关注较少,这就造成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利益表达机制不够完善。公众的需求无法传递给决策部门,造成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与公众的实际需求不一致。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中,一方面是健身馆、瑜伽馆等发展迅速,另一方面是公众需求的休闲公园、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馆等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也包括一些政策信息的传播达不到公众的需求。

第四,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发达国家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一般来说对一些特殊的人群如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会重点关照,增强体育公共服务的合法性,同时扩大体育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并且根据不同的群体、区域,采取不同的供给内容和方式,增强供给的有效性;但是目前我国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中,在以上方面做得不够,尤其是对不同群体、区域的目标群体区分不够,采取基本统一的供给方式和内容,未能实现与他们生活方式的融合。如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就应当考虑民族特色,供给内容应重点考虑当地民众爱好的民族传统体育,如西南民族的毡球、杂技,北方少数民族爱好的骑马、摔跤等,但是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实践中对此考虑不够,更没有实现民族传统体育和现代体育的结合,导致我国体育公共服务资源供给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互相利用不足[5]。

3.3 服务环境缺乏互相信任、互相惠利 一是经济环境约束。虽然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经济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人均GDP依然非常低,各地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目前更是存在许多地方政府负债累累的情况。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体育公共服务投入就受到很大的限制。另外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成熟,市场主体参与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机制还不够完善,我国现有的财政体制改革还不够深入。由于财权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放,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但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不均衡性,不同的地方其财力差别很大,这给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带来很大的问题。同样不同的区域,由于市场经济成熟度不同,体育非营利组织等社会主体发育程度不同,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深度和广度就完全不一样。西部地区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明显落后经济发达地区,农村落后于城市,这也造成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不强,不利于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稳定、协调、和谐地发展。

二是法规制度约束。由于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性,针对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发展,在法规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虽然制定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其中也规定了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目标;但是这些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并且不够深化、细化,对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地位、职责分工等缺乏明确规定,对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公众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缺乏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尤其是在如何协调多元主体利益方面,缺乏一个稳定、清晰的制度架构。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中还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局部还出现了与民争利的现象,这些都非常不利于互相信任、互相惠利环境的建立。

三是文化环境的约束。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体育文化的价值核心被定位于富国强兵,其供给方式也是国家垄断供给,虽然历经改革开放的洗礼,但其影响依然深远。当前无论是政府及其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公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这就造成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主要靠外力推动,内在的动力不够。另外,受传统文化认识的影响,公众追求体育公共服务利益的主动性不足,成为制约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因素。

3.4 子要素协调配合的约束 各子要素的协调配合是系统发挥最大作用的基础,但在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并未真正实现协调配合,存在“体育公共服务主体与体育公共服务内容”“体育公共服务内容与体育公共服务客体”“体育公共服务主体与体育公共服务客体”之间的障碍。主要原因就是服务要素、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例如,在服务主体与资源要素之间,财权上收、事权下放导致基层政府财力不足,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产生巨大“赤字”,基层政府无法在现有的环境下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在服务主体和目标群体之间,服务主体的有效服务是目标群体得到收益的前提,而目标群体的有效反馈与监督是服务主体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和体育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保证,但环境要素并未为此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不能为此提供太多的帮助。这一现象又是因为政府主体职能转换不够、其他主体体育公共服务权利意识不足等形成的。从整体上看,在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中,环境要素影响了主体要素的发育,资源要素影响了服务主体的供给效果,反过来主体要素在权利意识等方面的缺陷也影响了环境要素的优化和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各子系统之间未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无法发挥最佳的整体效能,影响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效果。

4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发展路径

4.1 加快体育公共服务主体的发展与培育 一是提升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和速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的主要精力从管理转向服务,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过程中,充当好规划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同时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服务供给的过程监督。作为政府主体,应通过政策支持和法规建设,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培育,不仅要注重扩大其数量,更应重视其质量发展,对体育非营利组织等社会主体不仅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还应增强其独立性。针对农村地区和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将体育团体融于当地一些发展较好的文化团体中,待体育团体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再从文化团体中独立出来。

二是多元主体要在社会化改革的推动下,形成一个开放式结构,多元主体在此结构中能够协调配合和耦合互动,真正实现通过相互合作推动相互发展,促进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不断完善。

4.2 加强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与开发 首先,各级政府应转变执政观念,充分认识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推动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把经济发展作为唯一要务,要切实重视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不断加大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投入,为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另外,要强化当前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率,加大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的开放力度。

其次,面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现实,我们要不断加强体育利益表达机制的建设,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中积极引入听证会制度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行之有效的措施。体育管理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作出整体规划,不同的公众需求交由不同的服务主体提供,切实满足公众的多元需求,从而解决供需矛盾。对于体育公共服务针对性不强和实际效果不佳的问题,我们更要加强资源开发。对残疾人、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努力在体育非营利组织内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相应、必需的体育公共服务。对一些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我们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应努力与他们的生活方式相契合,加大对民族传统体育的整合,把当前主流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与当地民族传统体育有机结合,切实提高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

4.3 优化体育公共服务环境 首先,不断完善法规建设,以《体育法》的修改为契机,明确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地位,细化多元主体的职责分工,规范政府责任,不断强化政策保障系统。针对体育公共服务市场不断发展的现实,一方面要创造条件,促进市场主体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规范市场服务行为,促进体育消费的稳步发展,为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提供持续动力。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利益表达机制、分配机制、监管机制,通过制度的完善,改良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协调多元主体利益,使多元主体之间、主体与目标群体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契约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重视体育文化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政府管理者、公众不断了解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意义,提升公众的体育公共服务权利意识。优化服务环境的实质就是不断消除不同要素之间进行组合的制度障碍,不断促进不同服务主体之间、子系统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良性系统,提高对多元主体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激励水平,促进体育公共服务资源良性、有序流动,保障体育公共服务化系统有序运转。

4.4 建立“输入—转换—输出”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机制 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的环境因素中,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及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提供经济投入保障、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通过完善的利益表达等机制框架向服务主体输入公众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市场、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在相关法规制度的引导下,协调配合,互相监督,立体评估,通过资源要素对体育公共服务实行有效供给。在资源要素中,根据服务主体的需求,提供设施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即直接通过体育资源转换成具体的体育公共服务内容输出给目标群体;目标群体接受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后,形成一定的反馈,经由环境要素传达给服务主体进行改进,提高目标群体的接受效率。随着体育公共服务主体的不断发展变化和目标群体的需求变化,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积极进行自身发展,通过部门改革和相互协作实现资源整合、政策制定等,满足服务主体的需要,使服务主体的供给能真正满足目标群体的需求,从而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系统的良性运行。

[1] 刘玉.发达国家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经验与启示[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1,28(3):8 -16

[2] 张开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评价与路径选择[J].学术研究,2009(11):50-55

[3] 汤际澜,徐坚.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6):510-514

[4] 王智慧.迈向体育强国进程中两个重要问题的战略定位与思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34(2):13 -17

[5] 全国农村文化联合调研课题组.中国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与战略思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6(4):101 -111

猜你喜欢
社会化公共服务供给
公共服务
牵手校外,坚持少先队社会化
少先队活动(2021年5期)2021-07-22 08:59:48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行政权社会化之生成动因阐释
一图带你读懂供给侧改革
一图读懂供给侧改革
群众(2016年10期)2016-10-14 10:49:58
长征途中的供给保障
也谈供给与需求问题
当代经济(2016年26期)2016-06-15 20: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