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静
(河南大学 外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1995年,Goldberg 出版了她研究构式语法的博士论文《Constructions: 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2006年,Goldberg 又推出了她研究构式语法的新著《Constructions at Work: The Nature of Generalization in Language》。两本书的出版相隔十年,出现了一些明显的不同,体现了构式研究*Goldberg(2006) 对构式研究给了一个专名:“构式学研究”(constructionist approach)。她对此有一个说明,大意是:“构式学研究”这个术语有两层用意,一是唤起对“构式”观念的注意,另一是唤起对以下观念的注意:语言知识是在基于认知的、语用的、语言加工的限制之上的输入,是以构式的方式构建起来的。这一术语比“构式语法”的术语更具包容性,因为“构式语法”只是“构式学研究”中的一种。本文只关注Goldberg的“构式语法”,不旁及其他。近年来所发生的主要嬗变;这些嬗变首先明显地表现在对构式的规定上。
1995年对构式的定义是这样的:
C is a construction iff def C is a form-meaning pairing
2006年的定义维持了1995年所说的“不可严格预测”(not strictly predictable)*Goldberg上文用“(不可)严格预测”((not)strictly predictable),下文用“充分预测”(fully predictable)。在我们看来,“(能不能)严格预测”的说法不科学,而说(能不能)“充分预测”可能较为合理。Strictly(严格地),其形容词strict意为precisely limited or defined, without deviation (Oxford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指预测的标准不可偏离,“掌握标准时认真不放松”(《现代汉语词典》);作为对构式的研究,对它的构式义的预测由于不认真因而不准确,偏离而不到位,这样的预测是没有意义的。Fully,Oxford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释义为 completely;《现代汉语词典》对“充分”解释为“足够”;这样的预测可以从量来说:预测充不充分,可能是完全作出预测、部分作出预测或一点都关注不可预测。由于我们研究的不是针对构式的可预测性问题,这里不展开讨论。我们是按“充分”这个维度来说的。这一基本点。改变的有两点:一是把“形式-意义配对”(form-meaning pairing)改换为“形式-功能”(form-function)配对,这一点在书中多有解释,这里不赘述;另一是增加了作为判断构式的另一要点:一个表达式只要出现的频率足够大(occur with sufficient frequency, Goldberg 2006:5),即使可充分预测,也是在头脑里作为构式储存的:
构式是构式语法研究的对象,是构式语法理论分析的出发点和归宿。对研究对象判定提法的变化,必定牵涉到理论主体的变化。这一变化,反映了构式语法研究不满足于只关注个体认知机制,而开始向着社会认知机制研究的发展趋势。
形成“构式语法”语言学思想的最初酝酿,是在上一个世纪中叶,正当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蓬勃兴起,成为当时句法研究主流的时候;当然,当时还没有“构式语法”这个名堂。从酝酿到“发酵”成为有影响力的语言学理论,中间经历了三十个年头。
正如 Croft & Cruse (2004:225) 所说:构式语法“不是在理论真空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在对上世纪60-80年代生成语言学和同生成语言学相关联的各种语法理论的回应中产生出来的。在生成语言学看来,说话人的语法知识是由一个个的组成部分(组分)组成,每一个组分负责解释语句的某一个方面的特性,例如其语音、句法、语义的特性,甚至是其中的某个部分的特性,例如将句法分解成为各种“结构”和由各种各样“理论”所解释的现象,如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和格理论、管辖论等等;句子就是由这样的结构和据这些理论所制约的现象组合起来的。但是,在转换生成语言学里,也有一些乔姆斯基的学生或其理论研究者、追随者如John Robert Ross、Jim McCawley、Paul Postal、George Lakoff 等,并不完全满意这些理论,他们试图在转换生成语言学理论框架内探讨语法和语义的关系,研究“意义在语法里的作用”。(参看Huck & Goldsmith,1996:117和封底)在他们看来,尽管生成语言学可能可以很好地解释语言现象中某些可据形式描写的维度,但未能真正描写人们语言运用的许多实在情况;语法语义是不可分的,语法无法真正脱离语义而“自治”,语言研究不应撇开语义单纯以语法为中心;他们探讨语义的生成性,提出了一种新的生成理论框架,即生成语义学(generative semantics);他们不看好深层结构向句法的转换,句子的“表层结构”不是由所谓的深层结构生成的,如果假设了深层结构的存在,那么这样的深层结构只能是对句义做出解释;语言句法的生成应以语义为基础,一次转换就从语义生成句子的语音形式。(参看Lakoff 1976 [1963]; 1971; Lakoff & Ross 1976)评论生成语言学以及生成语义学的得失不是本文要谈的,不再赘述。
按照 Lakoff 自己的说法,他是在1963年撰写 Toward generative semantics 之时就开始生成语义学的研究;当时他发现,转换生成语言学的自下而上的“短语结构”组分观 (componential view) 的生成句法分析框架以及当时所盛行的“深层结构”的说法,无法解释一些像下面这样的句子的生成 :
(1) John invited you’ll never guess how many people to his party.
a. John invited [[[you’ll never guess][how many] [people]]] to his party.
b. John invited [[you’ll never guess how many] [people]] to his party.
c. John invited [[you’ll never guess] [how many [people]] to his party.(Lakoff 1974)
这样的句子,无论是按 a、b 或c 句的划分来划分组合成分,都会觉得别扭。Lakoff 称这种现象为“句法混合”(syntactic amalgam)(Lakoff, 1974)。他认为,无论是从深层结构还是逻辑式,都无法从中推导出这样的句子来。(ibid,117)。在他看来,句子不是按其组分自下而上地组合生成的,自然语言里还有很多像“句法混合”式的或其他的非常规(irregular)而显出“特异性”(idiosyncrasy)的表达式,它们并不是各组分的加和。Lakoff 对语义语法“特异”现象的关注的其中一个表现是他对习惯用语或成语的关注。1987年,Lakoff 的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 出版,书中对习惯用语 Deictic “There-句式”的“特异”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的这一研究和Fillmore,Kay,O’Conner 在次年对习惯用语 let alone 的分析等,成为构式语法研究开山的经典之作,这就是为什么Croft & Cruse说,构式语法是在“对习惯用语在说话人的语法知识中应有一席之地的关注中产生出来的;正是对习惯用语的研究导致了对句法表征的再思考” 。(Croft & Cruse, 2004: 225)
认知语言学家认识到,任何语言都普遍地存在着一大批不能用一般的、普遍的、大脑里固有的原则或限制进行解释的半特异结构,这导致他们认为,构式是不可预测的。但什么是不可预测?在汉语或英语环境里长大的人,一看到“张三是学生”或John painted the wall white,分别就能明白它们的意思,这是不是“预测”?
同不可预测相对的是可预测。可预测是受规律制约的现象的一种属性。规律是指告诉人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一般性指令。对于受规律制约的现象,只要给出规律规定的初始条件,事件就会按照规律对初始条件进行处理,进而得到相应的必然的结果。这里需要满足一个核心的前提要求:必须有一定的规则;这样,人们就可以进而依据规律的规定,选定一定的变量作为初始条件 。试看“天宫”一号,它是依照物理、天体、气象等等的规律设计安装的;它升空以后,按各种数据,就可以预测它将两年内的某个时刻某个地点分别与也是可预测的神舟八号、神舟九号、神舟十号完成无人或有人交会对接任务。这些物理现象和实体都具有可预测性。
从构式的定义可知,构式不具备可预测性;详细一点说就是:构式的形式或意义是不能由构成构式的组成成分或先前已有的构式作出预测。这就是说,已经给定一些组成成分作为初始条件,并没有什么规律可以预测它们一定会构成什么样的构式,也不能预测构式可能一定会得到什么意义;如果将已经存在的构式用作部分的初始条件,同样也不能据此作出预测。这是因为语言结构没有“一般的、普遍的、大脑里固有的原则或限制”可以用作构成构式的法则。这样看来,是语言表达式的非规律性或曰其特异性堵塞了构式的可预测通道。
语用学家Carston 从语言表达式表达内容的不确定性间接地论述了表达式的不可预测性。她说:“任何思想(命题)通常无法通过句子表达式得到完全的编码。……意义的不确定性普遍存在。至今,人们还找不到哪一个句子能以它的编码将想要表达思想完完全全地传递出来。”(Carston 1988: 29)
但是有人会感到纳闷:像John invited you’ll never guess how many people to you can imagine what kind of a party for God knows what reason 以及用 Deictic There-句式和 let alone 等造成的句子,对于一个熟练运用英语的人来说,其实已经耳熟能详,这些“用法”(usage)对于一个懂得英语的人来说,哪有什么不可预测或特异性可言?而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就算是对某些较新奇、特异的用法,都会有明确的意识。例如汉语被动句的构式,传统上是以及物动词入句的,但听到有人说“老百姓被高铁了”,说汉语的人一样可以把它的意义“预测”出来。这些疑虑使我们思考:到底什么是构式的“特异性”?不可预测究竟是相对于什么来说的?
“认知语法十分看重在语法描写中的心理现实性。”(Langacker 1987[2004]:56)构式以及各种语法书上开列出来的表达式不是任意编造的,它们是根据表征客观现实的需要总结出来的。然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反映的是人们如何把世界范畴化和概念化的,而不是直接表征外部世界。认知语法所说的在语法描写中的心理现实性,是在心理世界中反映的范畴化和概念化的世界。人类的语言活动是由感知、感受、意识、意志、情感、记忆等等的心理活动组成的一种高级的、复杂的对客观信息进行质变、储存、评价、加工、选择并创造出新的主观信息的过程。
这里涉及三个“世界”:语言世界、外部世界和对外部世界实施了范畴化和概念化的心理世界。这三个世界的表征关系是:语言世界—表征→心理世界—表征→外部世界;也就说,语言其实表征的并不是感官所看到听到的实实在在的情况,而是表征在心理世界里所获得的对外部世界实施了范畴化概念化之后心理表征。这样的心理表征是心理世界对外部世界的主观心理映象,是主客体的统一;我们的现实活动把外部世界及其事物看作对象性的客体存在,成为心理世界的对象和反映的内容,产生出外部世界的主观心理映像。值得注意的是,心理世界里的大脑对外部世界的主观心理映像,是主体感知外部世界的原初意识涌现为感受的扩展意识的结果。(徐盛桓 2011)涌现出来的是一种新质,因而认知心理学及认知语言学认为,真实世界同心理世界获得的概念化了的外部世界的心理表象通常是会有不同的。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就是描写人们是如何获得这样的心理表征和如何通过语言把这样的心理表征表示出来。因此,一个构式不是“原生态地”直接表征外界发生的事件;反映在构式里的内容已是人们通过“反思” 处理过而得来的概念化的事件。这里的反思表现为意识对自身活动及其方式进行的反身的、回顾性特别是概括性的思考。如果把平常发生的事情、事态分割成一件一件的事称为“事件”(event),那么用一个语言表达式表示出来事件就称为“用例事件”(usage event)。但是,正如上文所说,语言是用以表征心理的 ,所以用构式表示一个“用例事件”之前,其实在心理世界里已经形成了这样的用例事件的心理表征。例如,发生了打架事件,可以把整回事抽出一个个事件,例如有“张三踢了李四的腰”或“李四的腰挨了张三一脚”;或者概括成为“张三打李四”或“李四被张三打”等等,这些都是一个个的用例事件。先是在心理世界形成这样的用例事件的心理表象,然后以语言概念作为符号写成构式来表征。整个过程是这样的:这样的用例事件需要把整个事情、事态分割成一件一件的简单的或复合的事件,并在心理世界里加以范畴化概念化,这就是“反思”,即“在记忆和语言等能力的襄助下,后一个意识事件将前一个意识事件的已沉淀为记忆的意象作为体验内容”(李恒威 2011:102),例如“张三打李四”和“李四打张三”一起又可以概括为“张李打架”等等,这就是对前一个事件通过联想、想象以及各种格式塔效应的作用,“反思”成为体现后一个事件的扩展意识;然后,用构式将反思的结果加以语言符号化。
如果说以上“打人”事件的表征还比较“像”原来的事件,那么,人拿起笔流畅地在什么地方书写着,可以“概念化”为“笔”自己在“写”:the pen writes smoothly;就显出了“反思”后的一定的特异性:同原来的事态不那么贴近了。在这个意义上说,就会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类似的例子再如汉语的“一锅饭吃十个人”、“台上坐着主席团”等。这样的特异性来自感官系统(这里主要是视觉系统)诠释某些刺激的独特的方式,体现了某些方面的格式塔转换,例如作为拿笔写字的人以及其他环境被看作背景,不断地移动着的笔被突出了出来,使得“笔自身在写”好像是存在的,但是,“笔自身在写”不是真正的物理存在,而是人在某些环境中对物理刺激进行联想、想象的“反思性”的结果,从而获得某些方面的格式塔效应,使心理活动对外部世界实施概念化的结果所形成的用例事件有别于“原生态”的原生事件,这就使心理世界里的“事件”相对于原生事件显出了特异性。这是从格式塔原理造成的心理反思来说的。这样的反思也反映了整体同部分的关系:构式就是一个由若干组分构成的整体。当代复杂整体论的研究认为,“整体的发展不等于其构成的部分,但整体的发展始于其构成部分;整体的主要构成部分具有整体的基本特征;整体与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决定整体的发展”,“必须从构成整体的主要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中来把握整体,才能达到对整体及其发展的科学认识。”而所谓主要构成部分是指“一个整体不可或缺的部分,即缺少了该部分,整体就不成其为整体。”(参看叶险明 2011:3)
构式形成的道理是一样的。构式要表征心理世界对外部世界进行反思并实施概念化的结果,就要用语言符号表征对感官刺激的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格式塔效应;这样,就要对表达式进行一些语言层面的操作,要对它进行重新排列、另作组合以及删除、提升、替代、转形、变换等,得出表达式,即通常所说的构式。一个构式是一个整体;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对构式进行不同水平的概括,得出不同水平的整体,甚至是跨语言的构式的概括(Goldberg 2006),这是以构式及其概括的方法在理论思维上再现语言的规律。
综上所述,构式的所谓“预测”,涉及的是从构式的表达式子自身的形式是否能“看到”它想要表征的客观内容和现实经验,说到底就是看表达式的结构及有关词语所表征的概念在多大程度上贴近客观现实,或者说能否从构式预测原生事件;然而,因“涌现”造成了心理世界里的用例事件——继而是构式所表征的用例事件——相对于原来的事件必定会现出“特”和“异”,这就造成了构式的不可预测。但是,构式既然是再现语言的规律,而规律是可导致预测的,这就出现了悖论。这需要对构式作进一步的解释。
如上所述,构式定义认为构式是不可预测的;但构式是体现语言运用规律的,这又应该是可以预测的,这就出现了悖论。怎样看待这一悖论?
原来,根据表征客观现实的需要,并根据语言自身的特征而在语言符号中实行了变形操作之后在世代语言运用中固化下来的构式,现在人们是通过“基于使用”的途径习得、学习、掌握的。“基于使用”的语言习得理论(usage-based theory of language acquisition)认为,人们头脑里的语法知识是由在一定情境下使用的范例抽象出来的象征单位组成的,句法习得是以输入的频率和语法项目效应 (item effects) 为特征的;语法项目的习得有赖于对范例输入的学习并在大脑里留下记忆,而由于范例的数量大以及其有关语法项目的语义相似性,逐渐在大脑里形成为固定性的象征单位的抽象图式。这就是“基于用法”理论对于句法习得的基本解释。(Abbot-Smith and Tomasello, 2006: 275;Tomasello,2003:3-5)通过这样的习得,在大脑里形成的固定性的图式;这样的图式一方面是一定的形式,另一方面是这一形式所出现的场合情境,即它的使用功能,这就是一定的形式同一定的功能的配对,这就是构式:“构式是在认知、语用、语言编码的制约下在输入的基础上建构起的”。(Goldberg, 2006:3)这就是说,一方面,由于表达形式的心理表征是“涌现”出来的,“涌现”出来的东西先天具有不可预测性;但是,另一方面,根据“基于使用”的语言习得理论,人们这样习得来表达形式,由于范例数量大,反复使用,出现频高,人们已经耳熟能详,这就使得可以对它进行“预测”。因而 Goldberg 说,“对于这样在大脑中储存的构式,不可预测不再是必要条件。”(Goldberg, 2006:64)这就解释了上述这一表面上的“既不可预测又可预测”的悖论。“构式研究是基于使用的”(Goldberg, 2006:45;着重号是原文的),构式研究的这一变化,体现了认知语言学对语言的心理解释从个体认知发展为社会认知的变化。
“‘基于使用’的语言理论”体现了对语言能力的形成与发展的心理解释从个体认知发展为社会认知的变化。“‘基于使用’的语言理论”有两个要点:意义是使用;结构来自使用。 “意义是使用”涉及语言的语义功能和交际功能;“结构来自使用”涉及语言的语法功能。据这一理论的重要学者 Tomasello 的观察研究,婴儿在九个月到十二个月大,就开始从与周围的人的交往中习得两种能力:意向解读(intention-reading)能力和句型认定(pattern-finding)能力,尽管这时的婴儿还远不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意向解读能力涉及语言的交际功能维度,句型认定能力涉及语言语法维度。这两种能力一方面同个体的认知能力的运用与发展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必然涉及社会认知能力,因为意向的表达与句型的运用都需要在一个认知共同体里形成和发展;塞尔认为:集体的意向性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是常见的,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是“实用的而且确实是本质性的”,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塞尔,2006:117),因而也是一切语言活动的社会基础。语言知识是在认知共同体的规训下所获得的先验结构制约的,而语言运用使人类能把理性认识相互传递,因而同一个地区的人们有了能够相互沟通的语言,就形成了语言的共同体。因此,语言活动的主体既是认知的个体,又必定要融入到认知共同体里去,“基于使用”理论反映的就是这样的认知观。
这样的认知观不但从构式是否可预测方面加深了我们对构式的认识,而且还会有更深刻的启示。从本体来说,认知能力包括语言的认知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既是个体的,又必定要在认知共同体里才能健康发展,人类自有语言以来就是这样的。但从研究的角度讲,20世纪最后二三十年,认知语言学登上语言学论坛,为了形成和充实这种在当时还处于发展中的语言学理论,要专注于个体身-脑的生物边界之内的语言信息加工过程的研究,以至于只关注个体头脑中的个体认知过程,不自觉地以为这对整个语言认知任务的实现是已经足够充分了;加上当时认知科学研究发展的局限,因而未能充分注意认知的社会性。随着研究的深入,随着人们对语言认知任务的难度和复杂性认识的增加,研究的某些片面性就比较明显地表露出来了;又由于认知科学的研究范围的扩大和深化,心理研究和大脑研究手段的日益高端化精密化,有些认知语言学家开始意识到传统的认知语言学研究的不足, 2009年Croft 甚至尖锐地指出,“认知语言学有陷于失败的危险,因为它研究语言的方法太狭隘了”(Croft, 2009:519)。这里,Croft 并不是从根本上否定认知语言学立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但是道出了当代认知科学和脑科学的巨大进展所反衬出的认知语言学的不足及其对认知语言学提出的挑战,因而认知语言学应该在认识论、方法论上有新的作为。
20世纪末特别是进入21世纪,认知科学的研究深刻地揭示了身体在形成心智中的本体作用,形成了涉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观;新一代的认知语言研究就是以“涉身性”作为其哲学基础。“涉身性”的精髓是把传统意义上的主体、客体、对象、环境甚至文化等方面都融为一体,强调身体图式(body schema)和身体意象(body image)在认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强调“体知合一”,是一种心寓于身的认识论。(徐盛桓,2011b)涉身认知观认为身体在认知过程中发挥中心作用,认知主要是通过身体的体验及身体活动方式形成的;认知任务的实现除了必须靠个体的认知能力外,还必须依赖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身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环境被正确地认识为认知系统的一部分,认知系统本能地要利用环境的信息资源减轻认知的负荷;认知发生在真实的环境中,认知不但要提取大脑里储存的信息,还要提取情景的信息。这些都表明,认知既是个体的、涉身的,又是情景的、社会的。当我们以这样的认知观来认识作为语言知识的构式时,就会认识到,学习和掌握构式的主体不仅是用自己的感官观察外部世界、自己的心智反思外部世界,同时还可以进一步说,也参与塑造人类的现实环境和社会生活,自主不自主地参与了构式的建构。主体的心理所表征的,是主体涉身的体验和由此而内化的社会、生产、生活、文化等等的内容,并经由语言符号归结为构式,例如,我国网上新出现的许许多多的日新月异的新词、新语、新句式,就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明。依据这样的认识来解释构式的形成和习得,就从原来的将构式运用主体的“不在场”(non- presence) 的认识转变到主体与构式的建构“共在场”(co-presence)的认识,即在语言活动中,语言所涉及的并非纯粹的客观世界、主体是不在场的,而是主体渗透于语言活动中,特别在使用中参与了构式的形成与概括,成为语言知识建构的一种基本动力学力量。(参看Beaulieu 2010)语言依赖已有的经验,而经验来自身体,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在情景中交往的产物,因而构式不是冷冰冰的外在化的存在,而是人的身体、精神的延伸;构式的接收、概括和储存成了人的感觉、感受的一种方式和对待世界的态度。主体的心理所表征的,是主体涉身的体验和由此而内化的社会、生产、生活、文化等等的内容,并经由语言符号归结为(句子或词语的)构式。
本文对Goldberg 构式研究十年所发生的嬗变以及从构式是否可预测引发的围绕语言、认知、心智的问题进行的思考。此外,我们还注意到,1995年书的副标题是《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2006年书的副标题是《语言作出概括的性质》,这表明,构式研究已从几个典型的构式的论元结构的剖析进入到对构式做出概括的研究,从对语言作出概括的性质的考察说明人们的语言知识从何而来,是如何学到的。这是构式研究的嬗变提供给我们又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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