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丽
(山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4)
多丽丝5莱辛,这位20世纪英国文坛上杰出的女作家,其多产且风格迥异的作品备受人们关注,尤其是她的《金色笔记》刷新了文学领域的文体风格表现,让文学形式更具“文学性”的内涵。2007年,她凭借《金色笔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同时,她本人及作品也被推向文学评论的焦点。就目前中国的研究现状而言,对其作品的关注主要是从文学评论切入,其覆盖范围,毫不夸张地讲可视其著作为反映20世纪60年代的百科全书。不过,从英汉翻译的角度探讨她作品的研究成果,著书及论文极为稀少。依据所能收集到的有关文献,这方面做得较多的应推陈才宇教授和刘新民教授,2000年他们出版了《金色笔记》汉译本第一版;之后在2008年5月,又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出版了典藏本。陈教授在译序中的字里行间透露出译者的严谨和执着求真的态度。不仅如此,为辅助对此作品的阅读及理解,陈教授还撰写了专题论文,如发表于《外国文学评论》(1999年4期)上的《形式也是内容:〈金色笔记〉释读》和2009年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金色笔记〉阅读提示与背景材料》等,这些都构成目前有关作家及作品信息的宝贵资源,特别是他们的译品是当今社会唯一认可的版本,成为从翻译理论及英汉比较方向研究多丽丝5莱辛的唯一版本。笔者正是在学生多角度切入该作者及作品为毕业论文选题的促使下,尝试着理解阅读这部旷世名著,同时想向两位老师请教一些翻译方面的问题。因此,将“会话原则”中“质的准则”与译本相结合,旨在进一步探求译文准确性的检测手段。
格赖斯说,“质的准则”在会话活动中是指“不要说你认为是错的话,也不要说没有确切根据的话”。[1]同时,会话活动中,说话人只代表他自己,他或她如果想要和别人进行正常的交际活动,他们就需要讲真话 ,这也的确是日常语言的哲学。但是,译者不同于日常会话活动中的说话人。严格地说,译者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代表原文的作者与目标语读者进行交际。以此类推,用“质的准则”来要求译者,是强调译者不要译出他们“认为是错的话”,或者“没有确切根据的话”。所谓没有根据的话语,就翻译而言,是指在原文的语境下,得不到合理解释的译文文本的信息内容。
仔细阅读陈才宇和刘新民两位教授的译本,不难看出,译者尽其所能想给译文读者呈现一个多丽丝5莱辛意向创造的汉语文本的艺术效果和文学篇章,于是客观地保留了原作的风貌,维护了原作的文体风格,回答了“形式也是内容”的多丽丝独具的文学特征。可见两位译者仍然坚持文学艺术还原其本来面貌的翻译原则,力图最大限度的对原文的质给予保证,在当今翻译理论趋向多元化的研究状态下,这对于文学翻译的特质要求及衡定准则的具体规范化是很好的诠释,这也是应用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结合的处理原则的展示。笔者在欣赏和充分肯定译著的基础上,欲就一些具体信息的处理方法与译者进一步讨论。本文所选的原文内容及译文皆出自“黑色笔记”部分。文中涉及的问题有三个方面:其一,关于植物名称直译和无附加注释是否有损相关文化特质;其二,增减翻译策略的应用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原文的本义;其三,语序颠倒在逻辑的推延关系上与原文是否有一定的出入。
《金色笔记》中的“黑色笔记”部分,是以非洲文化为背景的。该部分反映了安娜作为作家在非洲的一些经历,其中不乏涉及作者本人对非洲的记忆。文中遇到相关植物翻译时,译者采取始终如一的直译策略,并且在必要的地方,通过脚注补充文化信息,以确保交际顺畅。即便如此,个别植物翻译的直译处理,仍给译文读者带来茫然或不确定的信息表达。例如,原文54页中的My palm flat on it, moving over the lichens. The grain of the lichens……[2]54相应的译文出现在62—63页之间:“我的手掌放在那上面,移动在苔藓之上。那是苔藓的颖果。”[3]62笔者将此译文放在研究生及外语专业本科生的课堂上,读者的第一反应就是对 “颖果”一词的陌生。苔藓俗称地衣,对于不具备相关的植物类知识的大众读者而言,不知道它还会有果的形成;再对照原文,作者使用的是“grain”就更不知所云了。查词典所示,颖果,英语为caryopsis 或grain, 指禾本科植物特有的含一粒种子的干果。如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业生产上把颖果称为种子。为了体现文学作品的普及性读者群概念,是否可将这一专业性极强的表达改为贴近读者的大众化语词苔藓籽?这样既避免颖果的专业性,又躲开“grain”对应的常见汉语表达的“谷物”可能产生的歧义联想?另一例出现在原文501页至502页:Then I saw that the “set” was in fact the real thing: he had somehow transported the whole cast to Central Africa, and was filming the story under the gum- trees with even such details as the smell of wine rising off white dust, the smell of eucalyptus in hot sunlight.[2]501译文出现在汉语版546页:“随即我发现那‘场景’原来就是实景:他居然将整个剧组拉到了中部非洲,在花紫树下实地拍摄,那儿甚至有这样的细节:白色垃圾堆中散发出酒一般的气味,灼热的阳光下到处可嗅到花紫树的气息。”[3]546笔者在此不解的是为什么译者将此处的gum- trees 和eucalyptus 统一译为“花紫树”? 依据牛津英汉词典第436页的解释及网络释义,gum- trees是指产树胶的树,尤指eucalyptus(桉树或桉属植物)。根据词典释义加上人们对于非洲所拥有的地理知识,这里理应出现这样的植物。反而是花紫树这一名称有些无从想象了,更多联想的是花的色彩,这里真有特别所指吗?但译文又没有附加任何文化脚注,导致读者很难把握此处的文化内涵。
增减翻译策略是译者常常使用的翻译技巧之一。无论增词或减词,翻译范畴里强调的是,在不改变原文语义的基础上,为了目的语文本的语言系统规范才可以采用增词或减词。以原文56页至57页的长段落为例,作者用不寻常的段落表现形式向读者传递着这样的信息:一位充满朝气、有着辉煌前途的年轻人彼得的理想,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争炸得七零八碎,宗族问题又夺去他的爱情自由。因而描写彼得和他心爱的黑人姑娘的形容词是作者态度的表白,追求最大限度的近似值是对作者文本的质的保障的前提。然而,译者处理57页的形容词信息时采用了省略: In the morning Peter says good- bye to the group of local “progressive”; his contempt for them clear in his grave young eyes.[2]57汉语译为:“第二天早上,彼得向当地那班‘进步人士’告别,眼里分明流露出对他们的蔑视。”显然译文省掉了grave 和young,笔者认为这两个词的出现作者是想与段落之首的dashing young 形成对照,并与位于段落末尾的her sad humiliation构成呼应。可否将它们补充进去译为:第二天早上,年轻的彼得向当地那班“进步人士”告别,忧郁的眼神里分明流露出对他们的蔑视。这意味着身处乱世的年轻人无力左右自己的一切。还有,可否将to hide her sad humiliation中的形容词仍旧用来修饰后面的名词,而不是译为:“以此掩饰内心所感受的痛苦和屈辱”。这样译是将它们并列起来了,不能体现她所遭遇的何等羞辱,是否可译为“以此掩饰她蒙受的悲惨羞辱”因为“掩饰”便是通过外在的行为包装,以隐藏真实情感,所以无需增词来告白。上文中已经交代,她与彼得相约战争结束后,他们英国再相会,但心中都知那很渺茫无望,这应该喻指他们的“悲”吧?所以,彼得的眼神里流露出的是“grave”,而那黑人姑娘的境况仅仅用“悲”来形容远远不够,她还被丈夫休掉,卖淫为生,凄惨无比,受尽凌辱。再看原文502页第一行起的一句话:Then I saw the cameras come wheeling in to make the film. 其相应的汉语句子出现了增词现象,笔者认为也无必要。译文如下:“我看见摄影机装置在车上,车子开了过来。”很显然,这里增加的信息:装置在车上和车子开了过来。……这些是译者的个人信息输入给译文,并非原作所有的内容,建议删除,遵从作者的意图可否译作:“我看见摄影机给推过来了,准备投入拍摄。”
最后想谈谈笔者对语序改变的看法。一般而言,英汉互译的语序变化是由于汉英思维差异所致。但是如果语序变化导致理解出入与原文逻辑背道而驰,建议还是维护原文语序为上策,毕竟翻译的使命是为再现原作的整体风貌。为了提供相对完整的语境,以便于判断,下例摘录一段长文:The “set” was under the gum- trees beside the railway lines outside the Mashopi Hotel. I was pleased that the director had got the atmosphere so well. Then I saw that the “set” was in fact the real thing: he had somehow transported the whole cast to Central Africa, and was filming the story under the gum- trees with even such details as the smell of wine rising off white dust, the smell of eucalyptus in hot sunlight. Then I saw the cameras come wheeling in to make the film.Theyremindedmeofguns,inthewaytheypointedandswungoverthegroupwaitingtostarttheirplay.Theplaystarted.Ibegantofeeluneasy. 这里标注的黑体句相应的汉语译文是这样的:“摄影机对准并横扫过那组等着表演的人群,这使我想起了机枪。表演开始了。我马上感到不自在起来。”显然,英语句子They reminded me of guns在汉语中位置后移。但是,笔者认为,这里的语序变化在一定的程度上破坏了原文的逻辑语序。其实“这使我想起了机枪”这句话是由前一句的摄影机给推过来了,由视觉继而产生的联想。它们之间逻辑联系较为紧凑,表达了时间先后的逻辑;紧随在后面的那句实则在回答为什么会有如此想法,是因果关系的逻辑解释。读者设想一下,摄影机的扫射情景就可以产生和作者的联想共鸣。就这样,表演有准备开始(to make the film)到现在开拍了(The play started),因而,才会不安起来。可见,段落组织在这里是通过句与句之间的环环相扣,向前推延的。所以,“这使我想起了机枪”这句话的语序后移有损原文逻辑和衔接,建议归位较好。
总之,正如本文开始所言,翻译这样一部巨著,没有过翻译实践经历的人们无法想象译者付出的辛劳。笔者只是想就自己的理解局限尽量表达清楚,同时期盼该译著日臻完善,能更好应用于文学翻译的教学和科研,在此发表一些浅见,望译界前辈、同仁及爱好者多多指教。
[1] 多丽丝5莱辛.金色笔记[M].陈才宇,刘新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0.
[2] 黄晖,徐百成.金色笔记的后现代叙事技巧分析[J].名作欣赏,2008,(2).
[3] 姜红.有意味的形式——莱辛《金色笔记》中的认识主题与形式分析[J].外国文学,2003,(4).
[4] 卢婧.多丽丝5莱辛《金色笔记》 研究述评[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7,(3).
[5] 王东风.连贯与翻译[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