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江
(西藏民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00)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一个国家对待残障人士的态度已经成为衡量这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近年来,针对特殊人群的所实施的特殊教育在我国也有很大程度的发展。
西藏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教育发展水平一直滞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特殊教育的发展更加滞后,2000年12月成立了西藏历史上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拉萨特殊教育学校,在此之前,特殊教育在西藏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随后,2010年3月有成立了西藏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日喀则特殊教育学校;两个学校的总在校人数不足400人,根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西藏残疾人占全区人口的比例为7.00%,据此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西藏残障人口总数将达19.4万人。“据1987年中央的调查结果显示,当时的残疾人有15万,占总人口的7.24%,,其中城镇占3万,农牧区占12万。在这些残疾人中,听力言语残疾2.47万,视力残疾2.05万,智力残疾0.93万,肢体残疾6.78万,精神残疾0.62万,多重残疾2.15万。在西藏15岁以下的残疾人口为3.2万,也就是说,在这3.2万名残疾儿童少年中,只有133名孩子在学校接受特殊教育,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西藏特殊教育的缺口有多大。”[1]
制约西藏特殊教育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忽视,也有教育经费的制约,但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那就是特殊教育师资的缺乏。西藏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情况不容乐观,远远不能满足西藏对现有特殊教育人才的需要。任何教育形式,要健康的发展,离开师资这一关键要素,都是天方夜谭。当前,西藏一共有6所高校,3所本科院校,它们是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藏医学院;三所专科院校,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截止到当前,还没有一所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方向)。
在西藏高校中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是改善目前西藏特殊教育师资缺乏水平低状况,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西藏目前的特殊教育师资状况专业化程度非常差,其中,特殊教育老师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去内地选拔特殊教育专业人才进藏担任教师(实际能进藏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业人才很少);另一种是从西藏选拨普通学校的教师,然后到内地有特殊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培训,回到西藏后直接上岗进行特殊教育教学。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存在很大的弊端,从内地选拔特殊教育老师很难找到愿意扎根于西藏的人才;另外,选拔的过程会耗费较多的时间与教育经费,无论从效率还是经济层面来看,都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那么,从西藏直接选拔普通老师进行职前短期培训是否是一条可行之路?细细分析之下,我们发现这其实是用简单的在职培训代替职前培养的一种无奈之举,众所周知,特殊教育对老师的要求较高,一个合格的特教老师应该具有至少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特殊教育知识、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病理学知识、康复学知识以及相关的特殊教育技能(康复技能、手语、盲文等)等。一年的培训时间除去假期难以学完基本的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而且,从其他专业岗位临时拼凑的教师,原有教育经验往往容易影响他们对特殊教育与相关特教知识的理解,另外,在普通学校中,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老师更加“凤毛麟角”。所以,这种模式下很难在西藏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要真正的提高西藏特教师资水平,就必须把职前培养完善起来,利用西藏的高校培养具有完善特教知识体系、本民族特殊教育老师。同时也为西藏特殊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储备人才。
我国在多部法律当中都对特殊教育做了严格的法律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和扶持残疾人教育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部),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残疾人教育条例》更是特殊教育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其中对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也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第四十一条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西藏自治区虽然有其不可忽视的地理历史等方面的特殊性,但是从法律法规层面上看,在西藏发展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为西藏特殊教育培养师资确实是不可推卸、也是不可懈怠的责任与义务。
西藏的高等教育近些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在无数专家和教师的努力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1956年西藏公学——全区的唯一非严格意义上的高等院校,到目前的6所高等院校,西藏的高等教育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目前,西藏民族学院中的师范专业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两个师范类专业,同时,还有心理学、教育技术两个专业。是西藏培养师资的重要基地。同时,在多年的发展中,西藏民族学院教育学院也积累了一大批教育学、心理学骨干与专家,这也客观上为西藏民族学院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提供了一定的师资保障;而且,华东师范大学的作为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中的佼佼者,一直与西藏民族学院有着良好的对口援助关系,这也是西藏民族学院开办特殊教育专业的一个重要的可依托资源。
西藏大学作为西藏的唯一一所“211”院校,一直受到自治区和国家的重点关注,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同时,作为地处西藏的唯一一所具有师范专业的本科院校,西藏大学师范学院是在原西藏大学公共教学部教育心理教研室和体育教研室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正式成立,也具备了教育学和心理学两个办特殊教育专业所依托的基础学科。同时,西藏自治区最高级别的心理学社会团体——西藏心理学会也挂靠在藏大师范学院,这也是特殊教育专业建设中的可依托资源。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办学层次上虽然不及上述两所学校,但是,作为一个专门的师范院校,却依然有办特殊教育的优势。首先,学校的作为西藏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基地,在师资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他们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有着办师范教育的许多实践经验。其次,学校的有较多教育实验室、教育设备,大部分都可以直接用于特殊教育的教学。
国外高等特殊教育专业发展较典型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日本等。在美国,特殊教育模式经过发展以后,目前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大学本科阶段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学制为四年。(2)特殊教育选修,学校招收学生不分专业,学生选修课程进行通识,到大二时选择特殊教育专业进行学习。(3)培养具有硕士学位的特殊教育师资;英国的特殊教育专业一般不在本科阶段开设,因为他们的普通教师与特教老师是不分开的,既普通老师在培养过程中也要学习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英国的特殊教育一般属于研究生层次专业;日本的特殊教育专业学制为四年,有的学校一入学就确定具体的专业方向(比如,听觉障碍儿童教育;语言障碍儿童教育等等),有的采用1+3模式,第一年不分专业,从第二年开始选择专业方向。综上所述,这些国家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有较大的区别,美国和英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主要是非定向型,由综合大学教育学院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有很大的开放性,尤其是英国的培养模式,几乎完全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与普通教育教师的培养融为一体,这与目前倡导的“融合教育”的思想一致;日本高校的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属于混合型,由专门的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共同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目前逐渐过渡到以综合大学教育学院培养特殊教育教师为主;
从1981年黑龙江肇东师范学校开办第一个特殊教育师范部至今,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已走过了30年的历史。[2]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我国大陆的高校中,约有20所高校开设本科层次的特殊教育专业、15所高校开设了大专专业。[3]从发展过程看,国内外特教师资职前培养正在由封闭式、定向型师资培养向开放式、非定向型师资培养模式转变,同时体现出学历的多层次性、专业的多类别性和普教特教师资培养一体化趋势[4],这一趋势是国外特殊教育发展模式的影响;国内关于于培养模式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拓展高等特教师资培养模式,走普通师范专业+特殊师范专业的办学道路[5]。这种观点认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应该与其它专业联合办特殊教育专业,使学生真正做到既懂教育、心理理论,又能教文化专业课。根据我国国情,主要培养复合型人才,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3+1”模式,学生用三年学习非特教类课程,然后用一年时间学习特教类课程,并进行实习;二是“4+2”模式,对特殊教育的师范生或普通大学本科毕业生进行为期两年或一年的特教专业知识培训,使其能获得教育硕士学位,具有在特殊学校任职的更高资格。第二,采用“4+2”的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复合应用型硕士学位的特殊教育师师资[6],前四年是非特殊教育类课程,后两年特殊教育类课程。
综上所述,国内外各个高校在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的发展趋势中,已经开始出现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老师一体化的培养模式的发展趋势,这也为西藏开设普特一体化的特教模式提供了借鉴,单一封闭、定向的特殊教育师资模式不适合西藏的特殊教育事业和学生的发展。同时我们也该清醒的看到,西藏的特殊教育事业与全国其他地区有很大的不同,落后状况是当前与未来较长时间内的一个客观现实,所以在特殊教育办学层次上不宜追求过高,既前人研究的“4+2”模式并不适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先从本科或者专科(高职)层面进行培养,这是现实而又可行的。
1.结合学校和西藏实际增开具有西藏特色的特殊教育专业
西藏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不能够“循规蹈矩”——走封闭式、定向型培养模式。这种模式在西藏高校走不通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看:首先,西藏特殊学校的数量目前只有两所,无法吸纳数量较多的毕业生,而且,封闭定向的培养模式也使大部分毕业生知识技能单一,换个就业领域无法适应,不利于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其次,西藏特殊教育师资的最大缺口不在于特殊学校,而在于基础教育中有能力对随班就读的残障学生进行有区别专业化的教育的教师。换句话说,西藏的特殊教育发展趋势不在建立更多的特殊学校,因为大多数的残障儿童不具备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学习的现实基础(地广人稀,多分布在农牧区,经济基础落后),“随班就读”无疑是西藏特殊教育能惠及大多数特殊儿童的最可行形式(虽然这种形式对很多障碍程度严重的儿童不适合)。当前,“全纳教育”大趋势的背景下,特殊儿童进入普通班随班就读,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都是最好的选择。
为西藏培养的特殊教育师资应该符合这样的标准:一个适合在西藏从事特殊教育的合格人才,应该既能够在特殊教育学校工作,也能在普通学校进行教学,而且能够用专业的知识对随班就读的各级各类残障学生进行教育。为了达到以上的培养目的,可以采取2+2的专业选修培养模式;本科层次的学校可以按原有的师范专业招生,前两年按照招生专业进行培养,两年以后,让学生自主进行选择,是否选修特殊教育类的课程。不选择的学生继续按原有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选择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则在原有的专业课的基础上,加开特殊教育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教育学学士的基础上,同时授予“特殊教育课程结业证书”。不建议采用3+1模式有如下原因,首先,到大四才开始接触特殊教育知识,在时间上会很仓促,大四的学生往往面临就业压力,无法潜心学习专业知识,其次,对于选修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增开特殊教育课程,就需要协调与原专业课的比重,把一定的特殊教育课程放入两年内来统筹安排,也会相对于一年集中学习的模式,在时间安排上更加从容合理。对于,专科院校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则可以相应的把特教课程压缩进3年的教学当中,使愿意学习特殊教育知识的学生选修特殊教育专业课程。
另外,在专业建设中,应当注意课程设置必须突出藏族文化和语言,因为,西藏的特殊儿童大多分布在农牧区,他们很少走出农村,更加不懂汉语,所以,我们培训的老师必须熟练掌握藏语,懂得藏族文化。
2.在专业建设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软件建设当先行,西藏各高校应该引进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学历教师;制定出合理切实可行的专业课程,应切忌盲目的先上专业。其次,硬件建设不可缺,学校应当筹备资金建设特殊教育相关的实验室,例如:感觉统合实验室、运动康复实验室等,让学生理论与实践共同协调发展。再次,在特殊教育专业的起步阶段,适当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力度,引导大家认识特殊教育,乐于积极投身特教事业。还应值得注意的是,在专业发展过程中要与自治区内外的特殊教育学校、残联,保持友好畅通的联系,做好学生毕业就业的准备;在专业建设当中,利用学校与内地各师范高校的教育受援关系,加强向其特殊教育专业办学经验的学习。
西藏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是西藏教育不可忽视的责任与义务;作为西藏各高校,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为西藏特殊教育专业培养本民族的师资,各高校应该整合学校资源,率先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为教育、为西藏、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1]代红.西藏特殊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2007(3).
[2]顾定倩.关注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我国特殊师范教育发展的回顾与思考[J].中国教师,2009(4):4-7.
[3]李欢.我国高、中等特殊教育专业建设现状分析[J].当代教育科学,2011(17).
[4]丁勇,王辉.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教育研究综述[J].中国特殊教育,2003(4):78-83.
[5]顾定倩,王雁.对高校特教学科人才培养方向的思考[J].中国特殊教育,2005(1):3-9.
[6]钟经华.培养具有复合应用型硕士学位的特殊教育师资[J].中国特殊教育,2004(10):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