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刚 徐银秀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上海 200062)
辅助技术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不仅使残疾人的教育安置多样化,而且为残疾学生提供了更多参与教学的机会[1]。学习辅具在我国台湾地区是指提供给那些在校身心障碍学生的辅助器具,学习辅具具有增进、维持或是改进身心障碍者学习的能力[2],并且学习辅具能够提高身心障碍者生活的独立性,改善其学习和生活的质量,减轻其照顾者的负担。目前我国每年有八千多名残疾大学生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3],使残疾大学生享有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仅仅体现在普通高校要充分接纳这些特殊群体,还体现在能为其提供提高他们学习与生活品质的辅助器具及设备。20世纪末我国台湾地区就开始为身心障碍大学生提供专门的学习辅具服务进行了探索,10多年过去了,台湾在为就读于高等院校的身心障碍者提供学习辅具服务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本文通过介绍台湾地区为在读身心障碍大学生提供学习辅具服务的概况,以期为完善我国大陆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辅具服务体系提供借鉴。
根据台湾《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就读特殊学校(班)及一般学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碍者,学校应依据其学习及生活需要,提供无障碍环境、资源教室、录音及报读服务、提醒、手语翻译、调频助听器、代抄笔记、盲用电脑、扩视镜、放大镜、点字书籍、生活协助、复健治疗、家庭支援、家长咨询等必要之教育辅助器材及相关支持服务[4]。1999年台湾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大专校院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施要点》中规定,教育部门每年均计划预算补助各大专院校购买身心障碍学生所需学习辅具[5]。
1.学习辅具中心成立的缘由
1999年《大专校院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施要点》颁布以后,各高等院校身心障碍学生办理学习辅具的一般流程是各校填写申请补助购置设备清单后,报送教育部门审查,再由教育部门补助各校购置。然而,这种办理学习辅具的流程在实施中被证实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由于身心障碍者学习辅具需求的个别化差异十分明显,而教育部门缺乏对各学校及身心障碍学生的详细资料,所以关于审核应补助学校哪些辅具、哪些类别及多少数量等问题时,难做出合适的决定,因此容易造成学校购买的辅具实际上并不适合学生使用。其次,如果各高校自行采购辅具,因数量较少,相对购买成本也提高,造成资源浪费现象。
2.三大学习辅具中心的成立
为解决上述问题和建身心障碍学生学习辅具需求的专业评估与集中采购机制,2003年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以“专业、邻近、方便、快速”为指导方针,分别委托淡江大学成立“大专校院视障学生学习辅具中心”、高雄师范大学成立“大专校院听语障学生学习辅具中心”、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复健医院成立“大专校院肢障学生学习辅具中心”专门为各类身心障碍大学生提供学习辅具相关服务[2]。
学习辅具的功能主要具有“扩大自身残存器官的功能”和“补偿与替代自身缺失器官的功能”,例如:视觉障碍学生可以利用“扩视机和放大镜”扩大残存的视力,听力障碍学生利用助听器提高自身残存的听力能力;视觉障碍学生利用听觉能力使用有声书接收资讯来替代自身视力能力方面的障碍,肢体障碍学生使用特殊功能的电动轮椅克服重度肢障不能在学校中长距离行走的问题[3];目前台湾大专校院学习辅具中心提供给身心障碍大学生的学习辅具的类型繁杂,按照服务的对象可以分为三类:视觉障碍者的学习辅具,听觉障碍者的学习辅具,肢体障碍(多重及其他障碍)者的学习辅具。适合各类身心障碍者需求的部分常见学习辅具的名称及功能见表1~3[2]。
视觉障碍者的学习辅具的主要功能是帮助视觉障碍者“行动定向”和“获取信息”,以便帮助视觉障者熟悉周围你的生活物理环境,补强视力的不足,获得所需的生活信息。目前台湾地区为在读大学生提供的常见视障辅具包括:放大镜、扩视机、点字列表机、点字触摸显示器、电脑语音合成系统、导盲鼠视障资讯系统以及其他视障电脑资讯系统。[6]
表1 视觉障碍者常见学习辅具的名称及功能
听觉障碍者的学习辅具能帮助听觉障碍者弥补由于听力缺损而造成日常生活的障碍,确保听觉障者获得信息的道路通畅。台湾地区听觉障碍大学生常用的学习辅具包括各式助听器(有线式,无线式及结合式)、各式调频学习辅助系统(含发射器与接收器)以及人工电子耳等辅具;语言障碍学生使用的辅具类型因人而异,多半都是以协助沟通为主,常见的辅具包括手持式、掌上型、平板式电脑沟通系统等。[7]
表2 听觉障碍者常见学习辅具的名称及功能
肢体障碍者,像脑瘫学生往往受限于自身的行动不便,在行动、坐姿、书写,以及阅读上都可能产生困难。台湾地区为肢体障碍大学生提供的常用学习辅具包括坐姿辅具:如合适的坐垫、人体工学背靠等;阅读书写辅具:粗柄握笔、捉握笔辅具及翻书器等;电脑辅具:包括替代性键盘、轨迹球与嘴控滑鼠/头控滑鼠/红外线滑鼠等;沟通辅助:扩大式按键沟通板与数位沟通板;行动辅具:手动轮椅/运动型轮椅、助行器、以及电动站立轮椅含特殊操纵介面等;开关控制辅具:包括扩大式按键以及环境控制系统。[8]
表3 肢体障碍(多重及其他障碍)者常见学习辅具的名称及功能
服务对象是指就读于台湾大专校院且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的大学生,含大学部各年级,研究所硕士班、博士班学生都可申请。在各大专校院就读的大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向三大辅具中心申请。台湾教育部门每年于学年度开始前,都会将申请表格、流程等函知各校。原则上申请者必须有身心障碍手册,但学生若因意外事故发生短期肢体障碍等,无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亦可申请,待肢体痊愈或离校时再行归还,但仍以领有手册者优先借用[2]。
教育主管部门经过网上公开招标,最终委托三个单位成立辅具中心为身心障碍大学生提供学习辅具相关服务,即淡江大学主办的“大专校院视障学生学习辅具中心”专门为视障大学生提供学习辅具服务;高雄师范大学主办的“大专校院听语障学生学习辅具中心”为听语障碍大学生提供学习辅具服务;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复健医院主办的“大专校院肢障学生学习辅具中心”为肢体障碍、多重障碍及其他类型的障碍大学生提供学习辅具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学习辅具服务和身心障碍成人的生活辅具不在三大辅具中心的服务范畴内,义务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学习辅具服务由各县市政府负责,在特教资源中心评估后提供辅具。成人的生活辅具的申请应向台湾各县区社会局申请补助。
1.提供专业评估
负责建立身心障碍学生学习辅具需求的专业评估机制,评估身心障碍学生对学习辅具的需求,对每一个有需求的身心障碍者均进行面对面专业评估。
2.负责购买辅具
根据所需,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所需辅具,这样可以降低各校购买辅具后由于大量时间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因为一所高校有使用同样学习辅具需求的人很少)。部分经常借用的辅具,应该先行采购库存,这样可使申请者缩短身心障碍者申请辅具的周期。
3.提供咨询服务
为身心障碍学生提供相关学习辅具的咨询服务,包括学生使用学习辅具的简易训练,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询问,并定期举办学习辅具相关宣传班,加强对学校相关人员关于身心障碍者学习辅具知识的普及与推广。
4.建立服务网络体系
各大学习辅具中心是某一类别身心障碍者学习辅具服务的行政联络总站,学生不需要亲自到中心办理相关服务业务,只需要就近到各地的评估地点接受评估及领取相应辅具即可,如有需要,辅具中心也可派工作人员前往学习辅具需求者住处或学校提供服务。其他跨类别辅具者,受理辅具中心会自动与其他辅具中心联系,身心障碍学生无需分别向各类辅具中心申请。
5.辅具管理与维护工作
辅具中心使用网路数据资料库管理学习辅具相关服务工作,准确及时的掌握辅具流向。所提供辅具均属暂时借用,学生毕业后,无其使用需求后即予归还,建立辅具回收再利用机制,节约政府经费。学习辅具中心提供连贯性的服务,如学生从大学本科毕业进入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也可继续使用同一辅具,不会因为转换教育阶段与学校,而需重新购置辅具。学生在辅具使用期间,若有出现问题可通知学习辅具中心进行报修。
台湾各高等院校身心障碍学生可自行下载“大专校院视、听、语、肢障学生学习辅具需求申请意愿调查表”填写基本资料与意愿,回函传真至各负责辅具中心后,该生的学习辅具服务就开始了。不同障碍类型的学习辅具申请服务流程会有稍许不同,但基本的步骤是相同的,一般都包括以下几方面[8]:
1.有辅具需求的身心障碍学生填写“申请意愿调查表”向辅具中心申请。
2.有辅具需求的身心障碍学生填写“自我评估表”,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交辅具中心。
3.由辅具中心安排评估委员到校对实际辅具进行评估。
4.辅具中心根据评估委员所核定的各校辅具需求,将辅具寄送各校资源教室。
5.各校资源教室,办理借用程序(辅具的保管卡、辅具借用的凭证等)。
6.辅具中心定期进行使用追踪,辅具训练与相关服务。
7.学习辅具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可以报送到学习辅具中心进行维修。
8.申请者毕业后应归还学习辅具到学习辅具中心。
图1 身心障碍大学生学习辅具服务流程图
台湾高等院校身心障碍学生学习辅具服务计划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学习辅具服务为身心障碍大学生更好的融入社会,回归主流生活,提高学习生活品质提供了物质保障。其次,学习辅具服务依托三所大学成立了学习辅具中心,针对不同类别的身心障碍大学生提供专业的学习辅具评估与咨询服务,提高了障碍大学生辅具申请的效率和质量。最后,目前学习辅具中心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学习辅具服务网络体系,学习辅具由辅具中心统一购买及分配,学习辅具可以循环使用,这样即提高学习辅具配制的适配性,又节约政府的开支,避免了资源浪费。目前大陆的辅助器具服务已从早期“八五”、“九五”期间的简单辅具买卖(如轮椅、拐杖),到“十五”期间辅具简单配发,再到“十一五”期间开始辅具适配型服务[9],即完成了从单纯的发放、配发,发展到以对残疾人进行一对一评估为基础的适配型服务的转型,但残疾大学生的辅具申请仍就存在申请周期较长,辅具配发不合适、管理较混乱及辅具维护不及时等诸多问题。笔者认为为就读于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提供专门的学习辅具服务计划是解决目前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申请存在的问题的最佳途径。
[1]杜静,曲学利.辅助技术在特殊教育中应用的研究[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9(3).
[2]台湾身心障碍学生学习辅具管理系统.http://www.set.edu.tw/helptool/default.asp.
[3]201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http://www.cdpf.org.cn/sytj/content/2012-03/29/content_30385873.htm.
[4]台湾特殊教育法[EB/0L].http://spc.tn.edu.tw/special/main01-3a.htm.
[5]台湾大专校院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实施要点[EB/OL].http://www.lawtw.com/.
[6]台湾大专院校及高中职视觉障碍学生学习辅具中心[EB/0L].http://assist.batol.net/team/intro.asp.
[7]台湾大专院校及高中职听语觉障碍学习辅具中心[EB10L].http://cacd.nknu.edu.tw/cacd/default.aspx.
[8]台湾大专院校及高中职肢体障碍学生学习辅具中心.[EB10L]http://www.eduassistech.org/.
[9]朱图陵.辅助器具及服务模式的发展动态[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