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宏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秦汉时期是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一方面,传统农业科技文化在纵深层次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从而奠定了中国传统农业科技体系的基础;另一方面,在横向层次上,农业的地域性拓展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达到了尽可能的程度。尤其是后者,不仅成就了中国历史时期区域农业开发的第一个鼎盛时期,而且奠定了中国传统疆域的基本界限,对后世的经济、文化、政治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这一历史景观的出现,是秦汉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种因素聚合激荡的结果,可以说既具备了农业科技文化发展的内在基础与动力核心,又具有了相宜的政治环境、经济物质基础、交通条件以及思想文化氛围。在思想文化领域,对秦汉区域农业开发经营影响甚深的因素,主要包括大一统理念的发展变迁、重农思想的政策化以及世界地理观、秩序理念的变化。
传统时代早期的农业区域开发,带有极为浓郁的政治、军事色彩,甚至可以视为在统一理念支持下的政治行为。因此,对秦汉时期区域农业开发的理解,也可以从这一时期大一统思想的发展轨迹中找到一定的线索。
追溯我国大一统思想的发展,可谓源远流长。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产生了朦胧的一统意识。《尚书·汤誓》有“听予一人之作酋”、“惟予一人有佚罚”等记载,可以看出,殷商时期的“王”已经有了唯一性的倾向。春秋战国时期,权力一元思想更为明确,《诗经·小雅·北山》所谓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既反映了结束长期战乱分裂局面的诉求,也包含了天下一统的基本理念。进入秦汉以后,随着大一统实践的不断延伸,大一统思想内涵更为丰富,而且在诸多层次有了新的拓展。秦人并六国,建驰道,推行郡县,完成了地域、政治上的统一;车同轨,度同制,奖励耕战,统一的经济基础初具规模;“书同文”、“焚书坑儒”则是统一天下思想文化之尝试;甚至还开始了用律法整齐民俗的努力,琅邪刻石所谓“匡饬异俗”、云梦秦简《语书》的“以教道(导)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即是例证……可以看出,秦朝的统一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文化人类学研究表明,在社会与文化变迁中,物质文化基本为直线式或外延式的变迁,主要由外部条件所直接引起,往往会引起生产技术、社会组织等直接相关各种要素的变化,但基本属于浅层次的变革;社会与文化的深层次的变革,关键在于促成观念、行为、心理的非物质层面的变迁。以此标准衡量,秦的统一,在第一个层面取得的成就非常显著;但由于国祚短促和政策层面的急功近利,因此在统一经济基础构建、思想文化统一等方面还基本上属于浅尝辄止,这拟或为秦速亡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基于此,两汉时期的大一统发展,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统一,大规模的区域农业开发与经营即是例证;二是思想观念的一元,即要在思想上、文化上确立一种涵盖海内、深入人心的大统一观念。在这一背景下,董仲舒的“大一统”学说应运而生。“大一统”思想最终深入社会、家庭和人心。发展至两汉之际,这一努力成效突出,已经形成了“政统”、“道统”、“学统”合流的格局:“纪元前后的西汉东汉之际,中国的思想世界最引人注目的大概是思想的一统取向,所谓的一统,不仅指知识背景的文化整合大体完成,理论阐发的经典依据大体落实,思想体系的思路框架大体确定,而且也指思想、学术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大体协调。”[1]
可以看出,在统一实践的激荡下,秦汉时期的大一统理念不仅内涵更为丰富,而且更为系统化和学理化,从而上升为一种政治控制与治理理念,深刻影响了秦汉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梳理秦汉时期区域开发之规模、力度、侧重点乃至内容体系,亦不难发现这一次理念发展之影响。首先,表现在开发规模与开发力度方面。有秦一代对周边地区的开发经营,虽已初具规模,但由于国祚短促,总体上亦然呈现出开发有余而经营不足之特色。至汉武帝之时,经过汉初较长时段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发展渐入鼎盛,故一改王朝之初谨慎守成的基本策略,锐意拓边,北击匈奴,成“漠南无王庭”之态;西凿丝路,都护西域诸国;南进百越,广置郡县,势力直抵东南亚腹地;东则逾越鸭绿江,直辖朝鲜。其疆域开拓之进展,已明显超越秦代。汉武之后虽因国势之差异而时有变动,但也能大体固守汉初之基本,是为中国古代疆域之奠基。其次,表现在开发经营的侧重点方面,秦汉对周边地区的开发显然是以农业(种植业)为主体的,旨在形成统一的经济基础:职官设置及其职责制定中,亦莫不以重农、兴农为要务,故史籍记载中关于周边各地方官员勤于农政之事例者比比;徙民实边、开道筑路、垦田兴水等举措,莫不有利于这些地区的经济开发以及其同中原内地之间的经济文化往来联系。再次,体现在开发经营的全方位性特征方面。秦汉时期的区域开发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开发,而是包括了系统而广泛的内涵,实质上还包含了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等诸多因子的移植,层层推进,相互促进,形成以军事开拓为前提和基本保障,以政治的有效控制为支撑点和重要途径,而以经济的开发和文化教化为巩固手段的运作体系,及军事开拓、政治控制、经济开发、文化开化相互配合的基本特征,显然属于一种立体式的、“细胞裂变式”的开发范式。
“农本”思想源于重农思想。早在三代之际,重农思想已经渐露机芽,如《尚书·洪范》即有“食为政首”之论述,殷墟卜辞更有大量王者关心农事活动之记载;至周代,认识已经初成体系,故虢文公有“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谐辑睦于是乎兴,财用番殖于是乎始,敦庞憧纯于是乎成”(《国语·周语上》)之表述。至战国秦汉时期,重农思想最终衍化为“农本商末”的理论体系,并成为一种治国方略贯穿于各项法律政策之中。但总的说来,战国、秦的重农思想政策与两汉重农思想、重农政策的最大差异乃在于:前者是为建立地主阶级全国政权服务,后者是为巩固地主阶级全国政权服务;前者主张藏富于国,与农民利益有背离性,后者主张国、民皆要积贮,与农民利益有着一致性;前者以重农为手段,后者以重农为目的[2]。
可以说,重农思想在西汉时期已经上升为一种政治理念、一种经济指导思想和一种社会文化。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两汉政权不仅采取各项举措积极致力于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而且把重农思想理念完全政策化,使国家重农体制确立并逐步得以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在官吏择任上,传统的世卿世禄制渐次被官僚制度取代[3];在体系构建上,则形成了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基层的完整农官体系和严格的考核机制[4]。其二,在国家农业开发举措方面,即不遗余力致力于开拓疆土以拓展农业生产范围,故秦汉时期不唯传统的几个核心农区迅速发展并连为一体,而且开发了河西走廊、河套平原、江南、珠江三角洲、河湟谷地等一系列新农区,使疆域几乎达到了所有的宜农地区,“秦汉的统一,是建立在农业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它们的版图同样是以适宜农业生产的区域为限的”[5]。不唯如此,秦汉农业开发的触角甚至还在一些不宜农地区也有所尝试。可以说,秦汉时期的汉人已经完完全全地成为了一个农耕民族,从事种植业显然已经形成了一种生活习俗、行为定式乃至文化理念。其三,在国家农业发展政策方面,则表现为黜免徭役、增赐秩俸,奖励孝弟力田者。这些政策与措施的实施,在自耕农经济曾一度鼎盛的情况下,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积贮,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所谓“文景之治”及汉武帝的文治武功皆得益于此。中国古代重农理论与思想在西汉达到其巅峰状态,恰恰与中国古代第一次农业发展高潮相契合。
随着国家统一进程的展开和思想文化的变迁,秦汉时期的政治控制理念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首先表现为国家治理理念的微妙变化,其基本轨迹表现为:由秦时的严刑峻法到汉初的黄老之治、“与民休息”,再到西汉中叶以后的“王霸道杂之”,完成了从“以吏为师”到“以师为吏”的转变。“在秦代曾经试图建立一个完全依靠外在的制度与法律管理的国家,因此曾经提出过‘以吏为师’,但是,到了汉代,实际成功的却是以经典为依据的道德教育加上以法律为依据的外在管束的所谓‘王霸道杂之’的方式,‘以吏为师’便成为了‘以师为吏’,这是一个绝大的变化”[1]。与之相联系,秦汉时期区域农业开发也具有显著的时代性差异:秦代的区域农业开发,具有浓郁的农战色彩,以苛、峻为特征;进入汉代以后,与这一时期治国理念的变迁相一致,区域农业开发中的经济经营性色彩渐浓,且进程渐趋舒缓;尤其是进入东汉以后,其区域农业开发更是文武兼备,儒家的“仁德”理念逐渐渗透到区域开发政策体系之中,重视文化教化即是明显例证。《汉书》、《后汉书》关于所载之循吏,基本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凡述及新开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郡县之首长者,大抵有文化传布之事迹。如文翁“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李忠为丹阳太守,“以丹阳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
与秦汉时期区域农业开发相联系的另一个政治控制理念变迁,即五服论的推广及其指导下民族关系观念的变迁。五服论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政治控制决策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从文献记载来看,早在三代之时,其已经成为了组织国家的一种理念和制度。《国语·周语》对此有着较为系统的阐述:“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刑。”即以“怀柔”、“德化”核心理念,以京畿为中心,周天子根据远近亲疏程度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治理要求和举措。秦汉中央集权政治体系确立后,对一原则既有继承也有新的调整。如汉武帝在武力征伐的同时,亦强调德化,提出要“德泽洋溢,施虖方外,延及群生”,即主张广徕四夷,教通四海;《淮南子·俶贞训》将这一理念发展为夷夏一圈:“……是故自其异者视之,肝胆胡越,自其同者视之,万物一圈也。”五服思想及其新的发展,在处理与周边民族和地区关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影响了秦汉中央政权开发与控制决策。如秦汉时期“怀柔”、“刑伐”的因时、因势的调适。如对边远地区实施的贡纳制度即是其中之一,它作为处理中央政权与周边地区关系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和政策,在秦汉中央政权开发与控制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应该说,两汉时期在处理民族关系时,不仅儒家的民族观念已经取得主导地位,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形成了以“怀柔”、“羁縻”为核心,文德与武功并用的基本模式。具体表现在对区域控制的政策中,不是单一的模式,而是根据政治战略需要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或多元化色彩[6]。如西汉时期,对西北诸郡,力求全面控制以有效地拱卫京师,因此农业开发之力度非常之大,不仅移民数量浩大,而且“官给牛犁谷种”;而西南夷诸郡,则远离政治中心,属所谓的政治自保区,故控制较为松散,不仅“以其故俗而治”,实行“土”、“流”结合管理体系,而且经济开发更体现了一种灵活多变的思路,农业虽然居于主导地位,但也因地制宜,牧业、矿业占了相当的比重;西域地区,秦汉政权经营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所谓的“断匈奴左右臂”,再加之西域地区诸国林立,故以羁縻为主要控制意图,表现在农业开发上,即以屯田为主要形式,农业生产的目的也明显在于补军需、给商旅;屯田区域地理位置的选择也别具一格,几乎无一不处于军事、交通之要冲。
社会风尚指一定时期一个社会所流行、倡导的风气和习尚,其不仅是一个时代文化的重要内涵和表征,也深刻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秦汉时期所形成的功利务实、开放外倾、求大尚多、积极进取等社会风尚主旋律,深刻影响了这一时期区域农业开发的诸多方面。
首先,秦汉时期的开放外倾社会风尚造就了区域开发兼容并蓄的特点。秦人由早期偏居于西陲之地而最终迅速崛起壮大,乃至统一天下的历史,使得秦文化形成了以“轻伦理,重功利”为特色的价值观念体系,这一价值观念特征具体表现在区域开发进程中就是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文化的大规模吸收、融合与继承。如秦立国之初,不仅大规模吸纳周遗民,更是饥不择食地吸收周文化遗产;秦穆公之时,向西扩张,“益国十二,开地千里”,也兼容了诸多西戎草原文化因素。秦国以后的发展,既是一个军事兼并、政治统一的过程,不断汲取了三晋文化、齐鲁文化、楚越文化等地域性文化,更是一个在文化方面海纳百川再造新质的发展过程,最终形成了一种具有较强开放性和兼收并蓄、优化选择等传统的文化形态,使得其更具有多元化特色以及明显的“外倾”色彩[7],不唯如此,还形成了一种多维进化的文化发展模式,塑就了华夏文化发展的一个基本特点。另外,与兼容并蓄的文化风尚相一致,秦人在对外关系的理念上,其夷夏观显然并不是非常强烈,这不仅体现在礼俗及施政用人等方面,以至于中原有些人常常视秦人与戎狄无二,而且也反映在秦国对外交往观念更具有“外倾”这一特征上。进入汉代,随着大一统实践和理念在纵、横两个层面的拓进,汉人的开放外倾、兼容并蓄甚至成为了一种社会风尚。故有论者指出,“与秦文化相较,汉文化更具有开放性,也更有兼容的气量与能力”,而且“汉文化表现出比秦文化更强的应变力和适应性”[8]。
此外,秦汉时期功利务实、求大尚多、积极进取的社会思想文化风尚也在这一时期区域开发的各个方面有所体现。以“重功利,轻伦理”为特色的价值观体系为核心和基础,秦文化在方方面面表现出一些独具的特色,“唯大尚多”即是其一[7]。汉承秦制,因此,秦文化的这一特色也深刻作用于两汉,渐化为汉代的一种文化时尚而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一特色,也在秦汉区域农业开发的策略与实践中有明显反映,其思虑之成熟远大、进取之积极、气魄之恢弘、规模之浩大,皆属空前,亦令后人感慨,这一点前文已经有所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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