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活动关系的实践阐释

2013-04-11 08:43郭广平叶泽雄
河南社会科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能动性本质规律

郭广平,叶泽雄

(1.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2;2.华中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活动的问题是哲学中的根本问题之一,这一问题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思想的源头,而在近代,则是随着自然科学的精神与成果侵入社会历史领域、以及主体精神的张扬而凸显出来。对于二者之间关系问题,实体性思路着重论述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将社会历史进程阐释成一种完全客观的过程,从而坚持一种排除了人的能动性作用的机械决定论思想。而主体性思路具有影响的最新成果就是可能性空间理论,即历史规律提供了一定历史空间,人在这一空间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但这一思路并没有全面而准确地阐释出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活动之间的关系,从而无法给予二者统一的实现途径。唯物史观的实践视角克服了传统哲学中单纯从客体视角与主体视角出发的不足,从实践活动的视角重新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给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实践思路。

一、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活动关系的实践理解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们通过现实的活动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历史规律并不是存在于人类社会出现之前与人类社会之外的某个地方,而是内在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生成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历史规律之所以“有”的根源。历史规律并不像自然规律那样可以离开人的活动而完全凭借盲目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实现,而是通过人类主体实践活动得以实现的。人类历史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前进,在不同的具体阶段上存在着不同性质的历史规律。同时,作为一种本质联系,历史规律一旦确立就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并以对人们实践活动结果进行奖惩的形式制约着人们的行动,人类的活动只有遵循着这种本质联系才能取得积极的成果,违背历史规律的行为只能损害人类自身。因此,如果从马克思的“剧作者”与“剧中人”的思想来看,人的能动性活动对于历史规律而言,也就具有一种“剧作者”与“剧中人”地位,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剧作者”、“剧中人”与“剧本”之间的关系来加以理解。而在唯心主义思辨哲学家视野中,历史规律在人类社会历史之外。因此,对于历史规律而言,人的能动性活动只是规律借以实现的工具或途径,历史规律就是在人类社会历史之外既成的“剧本”,人的能动性活动也就仅仅具有“剧中人”的地位,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之间是一种规定与执行的关系,至多只是在具体执行方式上有所不同。

同时,从唯物史观来看,历史规律对人的能动性活动具有制约与确证的双重意义。马克思之前的许多唯心主义思想家看到了社会历史进程中人的能动性活动的作用,同时在历史中也给予其一定的地位。但他们总体上将社会历史进程的根本动力视为历史之外的主体所赋予,或归为上帝、或归为大自然、或归为客观精神。人类历史进程在本质上为外在的力量所决定,历史规律在一定意义上也只是对这些拥有支配力量的外在主体地位的确证。而在唯物史观看来,正是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创造了整个现实的世界,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1]人们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创造着历史,决定历史进程的不是外在于历史的某种神秘力量,而正是通过实践活动体现出来的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社会历史进程是实践活动发展的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发挥的过程,也是一个人类不断确证自身、发展自身的过程。为了确证自我,人们总是要寻求最合乎发挥和发展自身本质力量的方式。也就是说,人类自身有一种内在的实践本性,总是要尽可能地按照最合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本质关系行事,人总要去选择那些最适合自身的形式来确证、实现和发展自身,不论从单个人来看,还是从人类总体来看都是这样。人类要求“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历史规律作为生成在实践活动中的本质的联系,正是对人们以正确方式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人们只有遵循了相应的规律关系,才能够在更大程度上获得积极的活动成果。马克思在阐释经济规律时曾经指出:“正像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3]如果仅仅将历史规律视为人的能动性活动必须遵循的外在尺度,将二者的关系仅仅视为一种制约与遵从的关系,那么在对人的能动性活动的关系上,就无法将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加以区别开来。因此,历史规律不仅对人的能动性活动具有一种制约的意义,而且对人的能动性活动、对人的本质力量也具有一种积极的确证意义。

二、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活动之间不一致的现实表现与根本原因

在现实的历史活动中,源自人类自身的历史规律为何总是作为人们活动的对立面而展现出来,即在现实领域,存在的都是带有目的和意图的人们的活动,但作为活动的历史结果,却很少符合人们的目的和意图?对此,机械唯物论者将社会历史过程与自然发展过程等同起来,对社会历史的发展采取了一种实体主义的解释思路,用一种机械的因果关系或生物进化关系来对社会历史的发展加以解释,人类历史的发展完全成为一种独立于人的作用的客观的过程,以消除人类主体性因素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而唯心主义思辨哲学家持有一种外在目的论历史规律观,他们将历史规律视为在人类社会历史之外的某一主体的安排,并且认定这一主体给历史发展设定了一个最高的目的,人类历史就是遵循着这种外在的规律,并朝着一个最终目的而前进的过程。人类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动受这种外在的规律的支配,人的活动本身仅仅具有一种规律执行工具的意义,并从属于最终的历史目的。他们以此来解释现实社会中人类活动目的与结果很少相符这一状况。马克思也看到了在社会历史中虽然是现实的个人及其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动,但是历史结果并不总与人期望的目的相一致。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从马克思的观点看,迄今为止的整个历史,就重大事件来说,都是不知不觉地完成的,就是说,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后果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么历史事件的参与者所希望的完全不是已成之事,要么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预见的后果”[4]。马克思自然不赞同唯心主义哲学家诉诸人类历史之外的一个超验主体来解释这一现象,而认为这正体现了人类历史过程的客观性,是历史规律对人们能动性活动制约的现实表现。并通过分析人类实践活动过程指出了二者不一致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坚持认为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并不是历史之外的上帝、自然或客观精神,而正是人们自己的实践活动,人们通过现实的实践活动创造着属于自己的历史。因此,支配和决定社会历史进程的决定性力量并非来自人类之外某个超验的主体,而正是在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社会历史的进程是一个实践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实践活动形式不断更新、实践层次不断提升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人类本质力量不断发挥、不断增强的过程。人类的本质力量正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而体现出来的。

但是,从现实的历史来看,人类总体实践活动的发展是一个缺乏共同意志的、具有自发性特征的过程。人类通过现实的活动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创造着历史,但是这种创造历史的活动却是以大量个人活动之间相互冲突的形式展现出来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的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情”[4]。即在社会历史中,众多有意志、有目的的个人活动之间的相互妨碍、相互冲突,导致人们总体实践活动处于一种无意识的自发状态中。也就是说人们创造历史活动缺乏共同意志,因此并不能按照一个共同的计划来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们并不是按照共同的意志,根据一个共同的计划,甚至不是在一个有明显界限的既定社会内部来创造自己的历史。他们的意向是相互交错的,正因为如此,在所有这样的社会里,却是那种以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占统治地位”[4]。因此,人类总体实践活动过程是一个无意识的、具有自发性特征的过程,从而社会历史的发展表现为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在对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进行批判的时候也曾经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合理的东西和自然必需的东西都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而实现。”[4]

不仅人类通过实践创造自己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一个自发的过程,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实践活动主要以一种异化劳动的形式而表现出来。从根本上而言,人们的劳动过程是人们发挥自己本质力量、确证自我的过程,马克思曾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5]也就是说,人类的本质就在于能够进行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人们通过本质力量的外化,改造对象世界并证明这种类特征。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5]而异化劳动使得从劳动对象到劳动本身对人而言都成为一种外在的、对立的东西,这一点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得最为突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5]。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在根本上应该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人通过这种活动发挥自己的本质的力量,创造人类的历史、肯定和确证自身。而在异化劳动中,人的劳动却表现为在人之外、与人对立的一种状态,从而使人的本质力量的发挥以一种异化的方式实现出来,表现为一种与现实的人对立的状态。因此,在异化劳动中人们无法做到自由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掌控和支配自身的本质力量,从而这种力量就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力量与人类自身相对立。恩格斯指出:“只要人的最重要的历史活动,这种使人从动物界上升到人类并构成人的其他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的历史活动,即人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也就是今天的社会生产,还被未能控制的力量的意外作用所左右,而人所期望的目的只是作为例外才能实现,而往往适得其反,那么情况就不得不这样。”[4]

总之,人类总体实践活动的自发性与实践活动的异化性使得人们无法做到对自身实践活动进行全面自由的支配与掌控,从而人们也就无法做到全面地、自觉地支配这种创造历史的本质力量。历史规律作为对人的本质力量发挥的确证、作为人的实践活动应该遵循的正确形式,在更大程度上就以一种制约的形式体现出来,从而使得在现实中个人活动的目的与活动结果之间产生不一致。

三、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活动一致性实现的现实途径

如何实现历史规律与人能动性活动之间的统一,取得活动目的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唯物史观看来,决定社会历史的正是人类自身实践活动体现出来的本质力量,历史规律是人们的社会活动的规律,只是当人们的实践活动还不能达到完全的自由、自觉的程度时,人们还不能全面而自由地支配自身这种本质的力量,历史规律就表现为一种外在必然性而制约着人们的能动性活动,使得个人活动的目的与历史结果之间产生不一致。因此,人们实现共同自由支配自身的本质力量从而达到完全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途径,也就是解决二者之间不一致性的现实途径,而对规律的正确认识、真正的共同意志与真正的人类共同体是这一途径的基本内容。

首先,自由地支配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需要人们能够正确做到对自身活动规律的认识。恩格斯指出:“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6]

其次,自由地支配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还需要一个真正的人类的共同意志。现实的实践活动是以个人有目的、有意志的个人活动相互作用和相互冲突而展开的,它使得总体的人类实践活动呈一种无意识的状态;同时,在有阶级以来的社会中,作为社会代表的意志在本质上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同时,“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总是表现为社会共同的意志,但是这种共同的意志并不具有真实性。因此,实现对人类本质力量的支配,需要一个真正的共同意志,在一个共同的计划下对人类整体的实践活动进行调节,从而使得每个人成为他人目的实现的途径而非障碍,并消除由这种冲突带来的无意识性。

最后,真正的人类共同体是最根本的基础。在认识人类自身活动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共同意志和共同计划作为对人类总体实践的指导,这只有在一个真正的人类共同体中才能够实现。因此,人类实践活动要达到自由自觉的程度,还必须通过社会的变革,只有通过一个真正的共同体对人类整体的实践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得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从自发上升到自觉,人们的本质力量才能完全以正确的方式发挥出来。恩格斯在论及人类对生产活动进行调节和支配时也指出:“要实行这种调节,仅仅有认识还是不够的。为此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4]在变革社会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能够自觉调节社会生产的组织,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真正的人类共同体的实现是可能的。恩格斯指出:“只有一个有计划地从事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正像生产一般曾经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历史的发展使这种生产组织日益成为必要,也日益成为可能。”[4]通过这种组织来实现社会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支配和控制,人们就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6]。

总之,只有有了在认识自身的活动的基础上形成共同的意志,有了在一个真正的共同体中通过共同计划实现自觉调节人类实践活动,才能够消除人类实践活动的自发性与异化性,从而使得人类本质力量在共同的支配下以最合乎人类实践本性的方式发挥出来,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之间的不一致才会消除,个人的活动的目的与结果的一致性才会实现。

四、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活动一致性追求的价值取向

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理论关注的终极目标,其整个理论体系最终都是为人类的真正解放而服务的,历史规律问题也不例外。以人的独立性发展阶段的不同,马克思把人类历史进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能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3]因此,人的自由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人们的生产力处于极其不发达的阶段,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还处于一种初期的阶段,还无法做到自由地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来支配外在的自然力,总体上受自然必然性的制约。因此,人们首要的发展目标就是增强自身的认识能力,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同时,在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发展改造自然对象的能力,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摆脱这种外在的自然必然性对人们的制约,减少自然界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增加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自由度。摆脱自然必然性的制约只是人的自由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一般而言我们将克服外在的自然必然性制约而实现的自由称为认识论自由,这一自由的实现并不代表人们全面自由的实现。此时,人们还受制于人类社会自身必然性的制约,这种必然性可以称之为社会历史必然性,即受历史规律的制约。基于对这种社会历史必然性的克服而实现的自由,可以称之为本体论的自由。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在克服社会必然性制约基础上,个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够实现,人的自由个性才能够真正实现。如果说认识论自由处理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本体论自由涉及的则是人与社会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了,每个人才不会成为其他人自由实现的障碍,而是成为其他人自由实现的途径。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活动一致性的核心就是摆脱社会历史必然性的制约,因此实现人的本体论自由是二者统一所追求的根本价值趋向。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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