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反思——从“虚拟实践”的视角

2013-04-11 07:31唐启良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9期
关键词:主客体客体马克思

唐启良

(武汉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虚拟实践”特指在虚拟空间以数字化符号为中介的活动,这种实践又可细分为两种:基于虚拟现实的实践和在较高性能计算机网络系统中进行的普通网络行为。“虚拟实践”是一种感性活动,其主客体之间的活动是一种双向对象化的活动,“虚拟实践”本身也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和超越性。

针对国内对“实践”的误读,“虚拟实践”必定引起人们对“实践”内涵的反思。

一、“物质生产”崇拜

马克思哲学重视“物质生产”的作用,强调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个观点无疑是极为深刻的。但国内部分学者在突出物质生产重要性的同时,脱离马克思哲学创作的时代背景,脱离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框架,对物质生产作出孤立、抽象的理解。这种理解片面强调物质生产的基础性、前提性,片面强调物质生产对外部世界的改造作用,却忽视物质生产本身所需要的社会条件。以“物质生产”取代“实践”,有它的历史必然性和积极意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就逐渐显现出来:过分强调直接的体力劳动,而忽视了间接劳动和“实践”中的智力因素;过分注重“物质生产”而漠视交往,交往既包括物质交往,也包括精神交往,如前所述,将“实践”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就使“物质生产”变成不可能进行的活动;过分强调“物质生产”,强调对自然的改造,而忽视人的精神享受和对终极价值的追求。在被“物质生产”阉割的“实践”中,人仅仅是与自然进行物质交往的动物,人的社会性和精神世界被遮蔽,而生产出来的产品也仅仅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求。

马克思强调“物质生产”的重要性,但他的“实践”绝不仅仅是“物质生产”,他认为越是脱离了肉体需要的生产才是真正的生产,他甚至将宗教、艺术等也包括在生产之内;马克思也极为重视交往的作用,他认为只有在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物质生产,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中介的,马克思通过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交往预见了“世界历史”将会到来;马克思的“实践”也不仅仅关注当下的物质满足,更有审美情趣、人文关怀和对人的自由的终极关注。

“虚拟实践”也是一种感性活动,是以数字为中介的双向对象化的活动,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具备了马克思“实践”的要素,所以“虚拟实践”也是一种“实践”,是马克思“实践”观在当代的体现,也是对“物质生产”崇拜的反驳;“虚拟实践”是随着信息技术革命出现的,其本身体现了智力因素在“实践”中的作用,而虚拟实践已渗透到物质生产、社会交往和精神生产(包括科学实验)之中,已成为人的生存方式的一部分。“虚拟实践”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但对物质生产的影响在某些方面甚至远远超过单纯的物质生产本身,例如,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可以提前知道产品的缺陷,在多种选择中取最优组合,这就大大降低了生产的成本,提高了产品的质量;虚拟团队的管理可以使生产的各要素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这些都说明,“实践”决不仅仅是“物质生产”这一种单独的直接生产形式,而像“虚拟实践”这种间接的生产形式不仅不是可有可无,而且其对社会生产生活越来越重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单纯的物质生产本身。

人是一种不断超越的动物,也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人不仅有物质的需要,而且有精神的需要和交往的需要,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同时,又要不断改造内心世界。在虚拟实践中,交往的范围广了,交往的方式多了,交往所需要的时间缩短了,“虚拟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马克思“世界历史”的预言。虚拟技术不但能虚拟“现实”,还能虚拟“可能”和“不可能”,主体可在多种选择中取舍;网络中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审美和意愿“打扮自己”,可以自由地选择交流的对象,在信息的海洋中不断提高自己。总之,“虚拟实践”使参与者体验到了那种自由与洒脱,体验到了那种不断塑造自我的成就感,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追求超越的本性,也体现了“实践”的人文内涵和对“自由”的终极关注。

二、主客二分

实践是主客体之间双向的对象化的活动。主体、客体相互依存,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客体就无所谓主体。对实践主客体二分的理解,形成了两种倾向:客观化倾向及对实践的主体性解释。

关于客观化倾向,从一些定义中可以看出来:“实践是除了认识、意识、观念、思维活动之外的一切活动。”“实践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活动,或者说是改造物质世界的客观活动等。”[1](p31)这些观点在重视实践客观性的同时,却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忽视了;只看到实践过程中物质的交换,看不到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只看到实践过程中理性的作用,而看不到意志、冲动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因而形成一种理性崇拜。按照这种理解,实践首先被限制在物质生产领域,实践的改造也只是针对外在的硬邦邦的客观实在,而对主体本身的改造却被排斥掉。按照这种客观化理解,实践中的主体仅仅只留下意识活动,人的肉体没有了,而意识中只有那些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起作用,而非理性因素却被清洗掉,这样的实践主体只是飘在空中的精灵,并且是残缺的精灵,这样的“实践”最多只是存在于头脑中的幻想。

相对于旧唯物主义主体性的缺失而言,对实践的主体性解释是一种进步,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方面理解实践。但主体性解释在克服旧唯物主义缺陷的同时,却忽视了从客体方面理解实践。一些关于“实践”的定义,在不同程度上带有只从主体性方面去理解实践的片面性:“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社会活动。”“实践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对象化的过程。”[1](p33)

主体性解释的弊端在于:

(1)仅仅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实践,强调主体对客体的作用,而忽视了客体的反作用。主体是实践的施动者、控制者,是实践活动的中心和出发点,主体永远是能动的一方,客体只是受动的一方,永远处于被改造的地位。这种无限抬高主体地位的思维恰恰走到它的反面——主体处在僵化的地位,没有进步,没有提高,而客体一直被改造,一直在前进,结果是主体的位置相比之下在逐渐降低。

(2)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忽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强调单个人的力量,忽视群体的作用。这种主体实际上是一种原子式的单个主体,实践活动主要是单个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即使强调实践是一种“社会活动”,那“社会”也是单个人的简单累加,而不是人与人之间互助的关系形式。个体的存在被抽取了社会制度、文化规范等背景,个体实际上成了抽象的个体。

(3)过分强调主体方面,势必造成人类中心主义,造成主体与客体之间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虽然实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存在和发展,但这种主体性解释在现实层面上造成主体欲望的过度膨胀;而忽视客体的制约作用以及客观规律的限制,则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环境污染、极端个人主义以及盲目实践所导致的种种代价和负效应。

在马克思的“实践”中,主体客体是共生的,主客体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换,这一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相互改造、相互建构的过程,环境的改造和人的改造都是实践的结果[2](p16)。

从与动物相区别的角度讲,或从整体的角度讲,实践是有理性参与的,是有意识的行为,但在现实的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人往往只是在一种“习惯”下活动,其活动过程往往掺杂着非理性因素,当然这种“习惯”是以社会文化作为思维框架的下意识,而不是纯粹的本能[3](p15-17)。

马克思强调“实践”的能动性、客观性。在针对旧唯物主义时,强调主体性的能动性;在针对唯心主义时,强调客观性。也就是说,针对不同的批判对象,马克思的强调是有所侧重的,但并不是说能动性、客观性是偏废的。主体客体之间相互制约,主体以内在的尺度施于客体,必定受到客体本身规律的“反抗”,当然客体也极少以纯粹自在的形式满足主体的需要,实践的结果是对主体目的的修正,是主客体之间的妥协与综合。

“虚拟实践”进一步印证了马克思“实践”之主客体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观点。“虚拟实践”的主客体被0和1通约为数字化的存在,客体在一定程度上是主体创造出来的,“虚拟实践”的客体对主体有一种反向建构的作用,主客体之间就是这样以数字为中介的、以信息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双向互动的关系。“虚拟实践”的出现体现了人的理性的作用,但在具体的“虚拟实践”过程中,往往掺杂主体的非理性的因素,比如建模中就体现了主体的喜好和审美,网络行为就充斥各种盲从和乱象;“虚拟实践”也体现着人与人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虚拟实践所赖以存在的虚拟技术就是现实实践主体共同智慧的结晶,网络交往则体现了人对于交往的渴求,体现着人的社会本性。总之,虚拟实践是对马克思“实践”中主客体关系的进一步印证,是对“主客二分”观点的反驳。

三、理论与实践二分

理论与实践二分有两种倾向,一种是教条主义,一种是唯实践主义。理论与实践二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亚里士多德开创的理论与实践二分的传统。亚氏将知识分为三类,相应的活动也分为三类,理论活动处于最高层次,实践活动次之,技艺创制活动处于最下层,这种分层是受当时城邦中的等级制度的影响。在他之后,虽然理论和实践各自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但亚氏所肇始的理论与实践二分的源头对后世的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

二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异导致二者的区分。马克思虽然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马克思讲的理论和实践与前人是有区别的),但理论与实践毕竟不是一回事:理论处理的是普遍的对象,强调单一,追求“是什么”,实践处理的主要是单个的对象,是在多种选择中取舍,追求“应怎样”。理论与实践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理论可以应用于不同的实践,而一个实践可能应用了几个理论。从理论到实践还要经过一些中间环节,首先,把理论变成实践意识,就要考虑现实的条件,考虑到主体的需求和目的,考虑到实践过程中的种种变量,然后才能付诸真正的实践。理论与实践的不完全同一性,使二者之间的脱节成为可能。

三是就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理论与实践的二分与现实的历史条件是联系着的。在近代,寻找旧中国出路的尝试多次失败之后,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无疑是一线曙光,于是在一定时期出现了教条主义的倾向,出现了唯书、唯理论的倾向。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不断分合的过程。

关于教条主义,本文不详细讨论。唯实践主义的表现有:

其一,强调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理论是认识的高级阶段),而对认识的内在机制的漠视。无疑,从终极的意义上讲,没有实践提供感性材料,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但在具体的历史阶段,具体社会中的认识主体在进行认识活动时,是有一定的认知图式作为背景和框架的,缺乏这样的认知图式,具体的认识就不能进行,而认知图式是个体通过社会遗传从先辈那里或者从同辈人那里得来的。认识活动有自己的运行机制,与实践之间并非亦步亦趋的关系。

其二,只承认实践对理论正确性的检验,而忽视理论对实践的检验作用。在具体的实践活动开始之前,需要用理论检验实践的目的是否合理,步骤是否适当,条件是否充分;而一些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活动,则需要通过理论的推演来进行。当然,其前提是理论经检验为正确的。

其三,唯实践主义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经验至上,干了再说,盲目试错,由此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马克思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意识是移入人的头脑中经过改造的物质的东西,“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摧毁。”[2](p9)但理论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物质力量。”[2](p9)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不可偏废,“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2](p15)

“虚拟实践”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首先,在建模时,思维就是行动,理论与实践直接互动。如前所述,“虚拟实践”所依赖的虚拟技术是以数字符号为中介的,建模者的思维可以用直观动态的模型在屏幕上显示出来,思维与行动是统一的、直接互动的,建模所用的理论与实践(建模的过程)是统一的;另外,建模不仅要知道建模的基础理论,还要考虑模型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参与者的社会文化背景,具体的“虚拟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变量等。建模的过程是理论(理论意识)与实践(实践意识)统一的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相互指导、相互反馈、相互制约的过程。

其次,如何对待“虚拟实践”,这本身就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虚拟实践”不是“实践”,认为马克思的理论中根本没有提到“虚拟实践”,马克思的“实践”只是物质生产实践。的确,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没有出现严格意义上的“虚拟实践”,马克思也不可能明确地提出“虚拟实践”,但字面上没有提出来并不能否认“虚拟实践”就是“实践”的一种。如前所述,“虚拟实践”具有“实践”的要素,其本质上也是一种双向对象化的感性活动,“虚拟实践”也具有能动的、“改造”主客体的特征。因此,“虚拟实践”的启迪意义在于:将马克思的理论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将马克思关于“实践”的思想与“实践”在新时期的发展相结合,这才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态度。

“虚拟实践”具有马克思“实践”的要素及本质特征,具有哲学上的依据;“虚拟实践”与现实实践相比,其主体、客体、中介均有差异;“虚拟实践”本身也有虚拟实在性、超越性、互动性和沉浸性的特点;“虚拟实践”是破除“物质生产崇拜”的又一个例证,也是对“主客二分”、“理论与实践二分”的“实践”理解模式的又一次纠正。

[1]欧阳康,张明仓.在观念激荡与现实变革之间——马克思实践观的当代阐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刘森林.实践的逻辑[M].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猜你喜欢
主客体客体马克思
论马克思对“治理的贫困”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像
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萌芽——重读马克思的博士论文
《甲·宣》——文明记忆的主客体交互表达
新中国成立初期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客体关系的特点与当代启示
符号学视域下知识产权客体的同一性及其类型化解释
浅析“物我本相因”
马克思的“知本”积累与发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管见
旧客体抑制和新客体捕获视角下预览效应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