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现象及其防治

2013-04-11 02:58张奕欣
三明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张奕欣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特权现象及其防治

张奕欣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特权现象在当代具有多种类型的表现,其特点是易发多发、共谋相护及可防可治,其演化趋势是内涵模糊化、领域扩大化和形式多样化。任何形式的特权现象都是在一定的特权思想作用下的行为表现,特权思想是国内外环境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特权现象可能诱发特权腐败、破坏法治建设、阻滞民主进程,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能否消灭特权现象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亟需健全和完善立法促廉、教育管理、科学监控及长效运行的“多位一体”防治制度体系以消除特权思想,预防并从根源上消灭特权现象。

特权现象;特权腐败;立法促廉

在现实生活中,广义的特权包括正当的特权与不正当的特权。正当的特权指特殊人群所享有而一般大众所没有的权力,如职务范围以内的权力、针对弱势群体的特殊补助和照顾等,这些是与责任权利相统一的;不正当特权也即“法外特权”、“制度许可范围之外的特权”,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1](P52-53)本文所指的特权现象是狭义上的特权,即为实现以权谋私目的而滥用公共权力的相应行为。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由于受到种种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共同影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特权现象。针对当前中国社会存在的特权现象,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多次强调了铲除特权思想、根除腐败现象这一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在报告中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部分中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2](P26);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部分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2](P50),同时强调“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2](P51)。之后,习近平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及“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3]等,进一步做出了关于抵制特权的工作要求。特权现象的预防治理已迫在眉睫,本文从分析特权现象入手,提出若干预防治理对策。

一、特权现象的当代表现、特征及其演化趋势

特权现象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行使的异化,使公共权力与其来源于人民、为全民共同所有、为社会管理者实现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而设的这一本质相违背,在当今社会的不同领域有不同形式的表现,以经济特权、政治特权和文化特权为主要表现,同时伴随出现了其他形式的特权现象,呈现易发多发性、共谋相护性和可防可治性特点,显示出内涵模糊化、领域扩大化和形式多样化的演化趋势。

(一)特权现象的当代表现

1.经济特权

在多样化的特权现象中,经济特权当属最普遍的表现形式。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管理者在牟取私利的错误观念作用下,常常将公共资金、公共资产挪为私用或将公共资金管理权力与私有资本相结合,甚至酿成后果严重的经济犯罪。国家公共权力与社会私有资本结合产生的非传统腐败是一种“权钱合作”型腐败。[4]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因权力监督不到位出现某些地方官员为谋取私利非法利用土地管理权力,同开发商结为利益共同体,私自将土地资源划给少数开发商并与之共同享有垄断收益,刻意加大开发商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的竞争,导致稀缺的土地资源无法根据市场需要进行配置,人为地抬高房价,甚至利用职权受贿纵容房产商、建筑公司违规操作,给人民生活带来不利,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

2.政治特权

政治特权是最为典型、危害最为严重的表现形式,政治领域是特权腐败的易发领域。政府官员或相关部门机构利用掌握有一定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典型案例之一为某些领导干部将人事组织公共权力私有化,按照个人意愿非法地利用权力私自安排下属的岗位及职务,与下属进行权钱交易或权权交易,从而助长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组织人事腐败的恶风,形成了特殊的利益关系网,酿成了在公共权力领域的更大腐败案件,破坏了人事组织原则,违背了民主集中制。同时,政治领域的特权现象还表现为部分政府官员或相关部门机构与他人相勾结,通过利用手中权力违规办理证件、争取计划指标等手段方式,从中获得不正当好处。

3.文化特权

在文化领域,学术腐败可谓是特权现象最为典型的代表。学术界本应是远离腐败的纯洁之地,然而,近年来却呈现出学术腐败愈演愈烈的趋势。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频频曝光,违反学术道德的学者或政府官员在被调查时透露,出于升职动机而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的不在少数。究其原因,当前的中国学术界是在一套行政体系的支配下运行的,学术成果直接与岗位、职称、收入高低紧密挂钩,且受到腐败官气的影响,部分官员与一些学者利用各自手中的权力形成权力勾结,伪造学术成果,造成学术腐败。文化领域的特权现象还表现为中小学教师利用职业身份在课外开展有偿补课、学校非公开招生等,教育特权是特权现象泛化的表现,影响了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4.其他特权

社会其他领域也同样存在着屡禁不止的特权现象,如在医疗卫生领域,医疗购销腐败案件频发,“以药养医”,医药生产企业、医药代表、医药代理商同卫生、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医院医护人员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存在着卫生、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医院医护人员在药品采购过程中赚取回扣现象。在体育领域,某些官员为求个人升迁或其他私利而插手体育赛事运行,违背公平公正的体育竞赛规则,滥用权力,恶意控制裁判行为,以个人意志决定了赛事结果,构成了体育腐败,扰乱体育竞赛宗旨和最基本规则,导致球迷感情上受到伤害,甚至出现了多起赛场冲突事件。

(二)特权现象的主要特征

1.易发多发性

当前的特权现象呈现出易发多发性。首先,在一些领域特权现象易发多发,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医疗购销等关键领域的特权现象屡禁不止,公共权力对资源配置的不正当干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我国当前处于特权现象易发多发时期,即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存在对特权现象监管不力的体制漏洞;再次,在一些位高权重的关键岗位也是特权现象的频发地带,高级干部队伍中因滥用权力犯案的人不在少数。

2.共谋相护性

当前的特权现象多表现出共谋相护性特征。许多腐败案件的当事人并不仅仅是机构部门的“一把手”,在进一步的案件调查中往往能够顺藤摸瓜地依次揭露出包括“一把手”的副职在内的整个领导机关、领导班子以及秘书、财务人员、业务人员、领导司机、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益相关联的商人、领导子女配偶等人,甚至是同级或上级权力监督部门等特定关系人也在集体搞特殊化的群蛀队伍之中,同流合污,“利益均沾”,存在着权力行使者之间互相“保护”对方滥用权力行为的现象。

(三)特权现象的主要演化趋势

1.内涵模糊化

当前,特权现象在蔓延过程中呈现出内涵模糊化的趋势,尚未有关于何为特权现象、特权现象的构成要件等相关问题的清晰界定。政府部门、社会及学术界等对特权现象定义的界定不统一,对特权现象内涵的理解存在分歧,不利于特权现象治理的开展。对特权现象的内涵界定需要根据时代特征,针对特权现象在内容、形式上的变化进行科学定义,才能够防止特权现象的治理工作出现遗漏。

2.领域扩大化

特权现象存在的领域由政治、经济领域蔓延至文化、教育、医疗等其他领域。虽然政治和经济领域仍是当前特权现象最易发生、带来后果最为严重的危险领域,但是在体制漏洞等因素影响下,特权现象迅速蔓延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权力过分集中于一人或某个团体、权力行使者用权观念错误、监管不到位的领域就有发生特权现象的可能性。特权现象所涉及领域的扩大极易给公众造成特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消极印象,影响公众对社会建设与管理的信心与配合程度。

3.形式多样化

为逃避责任追究,特权行使者越来越善于将自己的特权行为披上正当化、合法化的外衣,采取的手段方式不再是直接收取钱财的“权钱交易”,而是采取了更为多样的手段方式,如权权交易、权色交易、高干享有特殊病房、地方政府建豪华办公楼、“三公经费”私用等存在利用关系达成目的的现象均是不同形式的特权行为。特权行为方式的多样化造成其危害已渗透进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我国当前特权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

(一)我国当前特权现象产生的原因

繁杂多样的特权现象在本质上均属于公共权力的异化。我国当前特权现象客观存在并难以消除的原因:一是国内环境因素影响,包括封建专制主义遗留的影响及当前社会转型期面临的挑战;二是国际环境因素影响。这两方面的现实原因助长了特权思想,使得公共资源难以实现合理分配、公共权力难以实现公平运用。

1.国内环境因素

第一,受到封建主义思想影响。邓小平曾深刻指出:“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5](P332)传统封建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如封建专制思想、等级特权思想、宗法思想等依然存在,尤其是“官本位”思想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仍根深蒂固。第二,当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但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计划经济时期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不良作风遗留,加上资源具有稀缺性,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较过去复杂,渴望通过不同手段获取尽可能多的资源。第三,当前处于政治体制转型期,制度尚不成熟,公共权力由各级政府官员及其相关部门掌握并行使,在这样一种委托代理的授权体制的作用下,加之法制尚未健全、监督体制不成熟、抵制特权思想及特权现象的教育宣传工作不到位,不免会出现个人或集团掌权的现象,为部分权力行使者以权谋私提供了可能。

2.国际环境因素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更为紧密,但是西方国家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大肆宣传资本主义腐朽没落的价值观、消极的生活方式及社会现象,对我国的社会生活直接产生了负面影响。由于一些权力行使者自身的意识防御能力差,内心缺乏信仰,自制能力差,贪欲心理泛滥,西方思想文化中消极因素,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商品拜物观念、消费主义、功利主义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彻底改变了我国部分公众尤其是某些权力行使者的价值观念,相当一部分人不从实际出发而一味盲目地追求奢靡生活,必然助长了一些人通过滥用手中权力获取私利的不良之风。

在国内外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具有当前时代特征的社会思想意识,助长了特权思想。特权思想主要表现为权力行使者在思想观念上出现以权谋私的动机。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影响和支配着人的行为,在特权思想作用下出现了权力商品化、权力私有化现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特权现象的危害

1.诱发特权腐败

特权现象存在于社会的多个领域,当特权群体通过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或权色交易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私利时,特权行为就有可能演化为腐败,二者存在着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在苏联历史上就曾存在党内特权现象严重的问题,官僚特权阶层主要享有宅第权、特供权、特教权、特继权、特卫权、特支权等权力,在斯大林时代一步步演化为贪污腐败之风,最终丧失了人民群众基础,导致苏共垮台、苏联解体。[6]因此,特权现象存在诱发腐败并使之蔓延的可能性,腐败现象的存在与蔓延势必使执政党陷入丧失人民群众基础的危机,降低党和政府的整体公信力,危及我国执政党地位和国家和谐安定。

2.破坏法治建设

特权现象的存在是对社会主义法律的挑衅、亵渎与践踏。目前,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权力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政府权力取得和运行的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7]然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法律不免存在尚未完善之处,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某些特权享有者具有违法违纪行为却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通过买通法官进行非公正审判,操控法律,干预司法公正。特权现象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压法行为严重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严重阻碍了法治政府的建设。

3.阻滞民主进程

特权现象的根除与否最直接地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特权思想根深蒂固、特权现象屡禁不止使得公共资源被人为恶意占为私有或不正当使用,造成人民群众的应有权利被无辜剥夺、公共资源被恶意滥用。如果社会差异的扩大超过一定范围和界限,则是人们难以接受的,也会逐步冲破心理底线,从而积压社会怨恨,导致社会危机。[8]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除势必破坏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必然会激发更大更深的社会矛盾,最终破坏社会主义民主进程。

三、健全和完善防治特权现象的制度体系

存在于各领域的不同表现方式的特权现象及在相当一部分人观念意识中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然而,现有的制度缺陷是造成当前特权现象及特权思想屡禁不止、不断蔓延甚至变本加厉的根本原因。

制度具有协调、规范、导向、激励功能,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明确地规定权力边界,约束规范行为方式,预设社会文明发展方向,因而,须要及时发现并弥补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立法促廉制度、教育管理制度、科学监控制度和长效运行制度,形成抵制特权的整体合力,多管齐下地对权力行使者的行为底线加以“防守”,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衡。

(一)健全和完善立法促廉制度

当前社会的特权现象屡禁不止与法律在针对特权行为的界定模糊、惩治办法尚未健全有很大关系。法治的不断完善与推进是治理特权现象、遏制特权思想以促进廉洁执政的基本保障和现实需要。

例如,湖南省在法治建设中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具有湖湘特点、时代特征、个体特征的实践样本,先后制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个地方立法促廉之举。近几年,基于立法促廉的自觉性与科学性,湖南省每年都按照精简30%以上的目标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目前省直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只有307项,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2008年以来,全省共举办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听证会1000余次,仅2011年就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408次。[10](P195-208)严控行政审批权,实现民主决议,有效防止了一人或少数人搞特权的局面。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法规制度能够形成制度体系,实现治理特权现象有法可依。

(二)健全和完善教育管理制度

抵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信念教育入手,对权力行使者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增强意识防御能力,加强内在精神防线。因特权思想作用的特权现象演化为腐败的公职人员不在少数。据实证调查显示,即使是出身贫寒的干部也并不会先天具有廉洁精神,一些腐败高官往往表现出“两面性”:许多腐败高官也曾有过阳光的青少年时代,也曾有过“昔日辉煌”,甚至表现出非凡“才干”,还曾说了许多“反腐”之言。[11](P35)然而,正是在担任有权有势的职务后却因自身思想松懈、私欲膨胀、贪图享乐等主观因素作用,加上外界诱惑、相关监管乏力等客观因素影响,一步步走向滥用权力而违纪、犯罪的深渊。权力行使者的知行不一现象折射出了当前我国在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任职后定期开展思想信念教育尚不到位。

防止特权思想泛滥、特权现象屡禁不止,各单位机构要将思想信念教育落到实处,通过采取多样化的公众喜闻乐见的思想信念教育形式,如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道德讲坛、图片视频展览、廉政主题文化公园建设、廉政文化产品开发与普及等,使权力行使者明确自身角色定位,自觉抵制现代“糖衣炮弹”攻击,克己奉公,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养成廉政为民的工作作风,全面打造一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优秀队伍。

同时,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上要坚持“以德为先”原则,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定期开展民主测评活动,将民意作为考核干部、工作人员的最主要依据。为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一人或某些人手中,应采取定期轮换岗位制度,促进人才流动,防止职务长期化、终身化;重要决议应通过党政联席会、工会组织协商决定,提倡普通群众、工作人员参与集体决议,通过采取分权、限权方式抑制特权现象产生,实现分工明确、共同协商、相互监督、大局为重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和完善科学监控制度

特权思想根深蒂固、特权现象屡禁不止在很大程度上与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权力私人占有有关。消除滥用公共权力对公共财物和公共资源进行非法占有的特权行为同样需要从物质源头上切断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机会。“三公消费”数额高昂与公共资金、公共资产管理中的缺陷有关。公车私用、挪用公款等行为无疑加大了公共财政负担,造成了巨大浪费,例如,公共用车应当按照已出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配备、购置、管理、使用、维护和改革六个方面的要求严格执行。

另外,针对特权现象在当今社会表现出更为隐蔽的特点,如“购物卡腐败”,对此更需提高警戒。看似不起眼的购物卡能够具有如此巨大的“效力”与当前购物卡的管理、购买、使用中存在的漏洞有关,防止“购物卡腐败”应尽可能逐步推行购卡实名、购卡金额限制、用卡身份核实等制度。只有对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配置和严格的监管制度,如实登记使用时间、使用者、使用目的、使用效果评估等详细信息,才能防止利用公共财产牟取私利。

(四)健全和完善长效运行制度

部门监督制度与公众监督制度并举是抵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纪委、人大、检察、信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利用媒体手段在公共场所进行举报渠道宣传,保证举报渠道24小时畅通;且监督部门应独立发挥监督职责。另一方面,抵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工作与广大民众最为休戚相关,民众对抵制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最具推动力,有权知晓纳税款的支出明细情况,有权对权力行使者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有权举报并要求曝光权力行使者滥用权力的行为。因而,监察部门要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力量,实现“群防群治”,鼓励民众树立高度的公民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及社会的正当利益。

创建各地区抵制特权现象、特权思想的品牌项目,并将优秀案例进行试点推广,对防治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活动进行科学策划、实施、评估与总结,评估环节由政府与群众共同参评,群众意见及评分占总分的百分比应大于政府部门评分所占百分比。同时,在资金保障上,设立专项基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决算。专项基金一方面用于发现、查处特权现象及开展品牌项目,另一方面用于有偿奖励举报者,以实现更高效率地收集举报线索,激发公众监督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设定相关奖励办法,根据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证据收集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举报基金纳入中央及地方年度财政预决算。另外,要对实名举报行为予以支持和必要的保护。

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不除,中国梦难以实现,然而,抵制特权思想、消除特权现象的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并非毕其功于一役之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随着政治体制的改革与不断完善,柔性执法在社会管理中的逐步推行,民主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监督制度的日趋完善,同时积极借鉴古今中外优秀经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猖獗势头势必得到有效遏制。

[1]胡仙芝.清除对“特权”的几个认识误区[J].人民论坛,2012,(28).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习近平.加强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EB/OL].(2013-01-22)[2013-08-01].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1-22/4510296.shtml.

[4]谷宇.当前反腐败面临的五大挑战[EB/OL].(2011-01-29)[2013-08-01].http://www.nbcp.gov.cn/article/lltt/201101/20110100012145.shtml.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苏联70年腐败史:高尔基也曾置身于特权腐败[N].济南日报,2013-03-05(C04).

[7]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EB/OL].(2008-02-28)[2013-08-01].http://www.gov.cn/zwgk/2008-02/28/content_904648.htm.

[8]齐卫平.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N].北京日报,2012-11-26(17).

[9]司汉武.制度理性与社会秩序[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10]李秋芳.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R].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11]田国良.中国头号社会问题:百名高官贪腐之路[R].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

Research on the Phenomenon of Privilege and Its Preventions

ZHANG Yi-xin
(College of Marxism,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 350108,China)

Nowadays,privileges have various types of performance.Its characteristics present that is likely to occur frequently,conspired by stakeholders and entirely preventable.It tends to be that the definition of privileges is vague;fields involved are broadened;forms are diversified.Whatever types of privileges,they are all behaviors under the consciousness of privilege,which is formed by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ocial environment factors.The phenomenon of privileges may induce corruption,destroy the rule of law and hinder the process of democracy,having great harmfulness to public society; whether it can be eliminated and avoided concerns our party and nation.In order to eliminate and avoid the phenomenon and consciousness of privilege,it is needed to complete and improve systems,which include legal system,educ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scientific supervision system and long-term operating system.

phenomenon of privileges;privilege corruption;legislation for promoting incorruptness

D630.9

A

1673-4343(2013)05-0008-06

2013-08-11

国家教育部社科规划基金项目(11YJA710075)

张奕欣,男,福建漳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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