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慈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2)
场景教学法在公安院校行政法教学中的运用
黎 慈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2)
公安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职业教育,强调警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对实践性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行政法”课程是关乎警察行政执法的必修课,采用场景教学法授课,让学生扮演角色亲历行政执法场景,有助于提升学生对行政法律规范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培养出优良的公安执法后备力量。因此,研究“行政法”课程中场景教学法的具体运用,探寻场景教学法有效实施的保障措施,应当成为当前公安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场景教学法;公安院校;行政法
公安部于2008 年8 月发布《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招改意见》),确定了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目标,即“培养和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为此,特别强调突出实践教学,具体要求以“学为用”、“练为战”为指导,充分吸纳警务改革成果和典型实战经验,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开展教法创新,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精讲多练。“行政法”是公安院校的一门必修课,其主要内容关涉公安行政许可、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等诸多方面,这些内容紧贴公安行政执法实践,其实践性尤为突出,教学过程应当更加注重实践环节,紧紧围绕学生执法实践能力培养这一宗旨,创设符合课程特点和要求的教学模式。场景模拟教学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实践性、 开放性和师生互动性,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学方法,符合“行政法”课程的授课实际,有利于促进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目标的有效实现。
所谓“场景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教学主题,根据教学目标和要求,在模拟的现场场景中,通过开展相应的活动,引导学生扮演某个角色,按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进行讲解和演练,让学生从中领悟教学内容,身临其境地去体验所扮演的角色,进而进行职业技能训练的一种亲历式教学方法。[1]“场景教学法”在“行政法”课程中的运用,使得学生不再只是被动地吸纳、领会专业理论知识,而是在亲身体验中自觉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自身观察能力、分析归纳能力、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具体而言,场景教学法在公安院校“行政法”授课中运用,主要具有如下现实意义:
(一)符合公安教育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定位
孟建柱同志曾在浙江调研时指出:公安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民警有很高的政治素质,还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较高的职业素养。[2]公安教育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担负着培养公安事业后备力量、培训在职民警、创新警务理论等重要职责。从本质上说,公安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为此,《招改意见》中就明确要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即通过对现有普通学历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手段以及教学资源配置的全面调整、科学优化和大胆创新,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公安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
场景模拟教学法要求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背景材料创设相对应的现实性环境,学生在仿真场景中扮演相应角色,身临其境地按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等进行实务操作训练。[3]“行政法”课程授课中运用场景教学法,有助于形成这样一种景象:一个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在走上公安职业岗位后,对于现有的法律条文能够运用自如,能十分熟练地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场景教学法的实施,对于培养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的应用型公安执法人才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促进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关系的妥善处理
公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主体工程应当包括理论知识教育、实践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而后两者的培养无法脱离实践性教学。尽管公安教育的实践性很强,但同样依赖理论的有效指导。因此,公安教育需要实践性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并行不悖、相互协调、相辅相成,充分、有机地结合。“场景教学法”引入行政法教学,将学生置身于执法实践的情景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在其中发挥的是组织、指导作用。全过程的参与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潜能,促使他们主动思考、分析问题,自觉把书本知识予以灵活运用,在亲身体验中自觉地将行政法的理论知识与公安行政执法实际操作结合起来,提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目标的有效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其任务在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而也被赋予相当广泛的行政权力,如最常见的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这些行政权如何依法行使,是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能否真正建成。“场景教学法”引入行政法教学,有利于学生在模拟角色、参与讨论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锻炼法律思维,从而提升学生对行政法律规范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有效促进公安院校学生形成“按法律办事”的习惯。因此,应当站在培养适应依法行政建设需求的人民警察角度去理解场景教学方法运用的现实紧迫性。
公安院校行政法教学中,应当确定适合于场景教学的内容。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招改”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表3,笔者认为,“行政法”课程中适合于场景教学的最重要内容应当包括:一是行政案件受理;二是行政处罚程序;三是行政强制程序;四是行政听证程序。其中,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实践中更多被称为“当场处罚”)是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经常运用的处罚方式,但实践中违反《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简易程序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学专业、公安专业的本专科学生是未来的执法者,应当牢固掌握《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为此,笔者试图以行政处罚的当场处罚程序为场景教学的内容,结合当下社会争议的“行人闯红灯”这一热点问题,设置教学情境,由学生扮演“交警”与“闯红灯的行人”,演绎公安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展现对场景教学法的具体组织运行全景。
首先,教师通过“展示授课思路图”介绍场景教学内容,具体包括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一次表演。第二阶段具体包括观看实例视频、同学评议。第三阶段为教师讲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第四阶段为两名同学重新进行表演。第五阶段为教师点评。然后,进入本单元场景教学的具体实施。
第一阶段:引导学生进行第一次表演。教师“播放幻灯片”介绍演练要求:(1)演练内容:交警当场处罚“闯红灯”行人。(2)角色安排:由两名学生表演,其中一人扮演“闯红灯”行人,一人扮演执法“交警”。(3)表演依据:由两名同学根据课前自行阅读的法律法规、街头实地考察交通警察当场处罚等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表演。(4)表演场景:红灯下(播放幻灯片,展示红灯,设置场景)。学生在这一阶段的活动:(1)两名学生模拟表演:红灯亮了,一位“行人”视而不见,悠闲地过马路,一名“交警”发现后,对“闯红灯”行人进行当场处罚。(2)其他同学观看表演,对照《行政处罚法》中简易程序法律规定,思考表演者“交警”实施的程序是否合法。本阶段的教学目的在于:一是检测学生课前预习《行政处罚法》中简易程序法律规定的效果;二是检测学生对现实生活中交警实施当场处罚遵循程序的观察能力;三是增强学生的执法程序意识。
第二阶段:引导学生观看实例视频、评议第一次表演。首先,教师播放实例视频——《北京交警对行人违法过马路实施处罚》,引导学生对照视频理解《行政处罚法》中简易程序法律规定,对第一次模拟表演中“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合法性进行思考。接着,由同学们对照《行政处罚法》中简易程序法律规定,结合实例视频,指出表演中“交警”当场处罚的程序不合法之处。本阶段的教学目的在于:一是激发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探究问题的能力;三是提升全体学生的程序意识。
第三阶段:教师讲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教师结合学生的第一次实务模拟表演、视频资料、学生的评议,有针对性地讲解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本阶段的教学目的在于:一是让学生关注程序运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二是引导学生正确把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三是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
第四阶段:引导学生重新进行表演。教师“播放幻灯片”介绍演练要求:(1)演练内容:交警当场处罚“闯红灯”行人。(2)角色安排:由第一次表演的两名学生重新表演。(3)表演依据:由两名同学根据从上述视频资料、同学评议情况、教师讲解所获信息进行重新表演。(4)表演场景:红灯下(播放幻灯片,展示红灯,设置场景)。学生在这一阶段的活动:(1)两名学生重新模拟表演:红灯亮了,一位“行人”视而不见,悠闲地过马路,一名“交警”发现后,对“闯红灯”行人进行当场处罚。(2)其他同学观看表演,进一步把握简易程序的内容。本阶段的教学目的在于:一是引导学生自我纠正不合法的程序;二是通过授课前后对比,检测教学效果;三是进一步强化全体学生的程序意识,培养学生的执法能力。
第五阶段:教师评议。教师引导全体学生对两名同学的第一次、第二次表演进行比较,肯定表演同学及参与观看评议同学的学习效果。同时,提示全体学生通过本次课的学习,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一是要求学生掌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内容;二是希望学生在今后执法工作中能遵守法律程序;三是希望学生在今后生活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总之,本次课采用场景教学法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行授课,遵循“学生模拟表演”(根据预习进行第一次表演)——“观看实例视频资料”——“全体学生评议”——“教师讲解”——“学生模拟表演”(在评议讲授后进行重新表演)——“教师总结”等环节进行,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一是全体学生能积极参与,实现了“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良好局面;二是达到了“寓教于乐”,使全体学生掌握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内容;三是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能力,为学生今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法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一)创新教师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理念决定行动”,创新教师的教育理念是场景教学法有效实施的前提。公安院校承担“行政法”课程授课的教师应当顺应公安教育改革的需要,除了应当认识到实施场景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场景教学的目标和核心内容外,更重要的是要改变在传统“行政法”教学模式下形成的片面强调教师教学主导地位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教育不应仅仅是人以自身为主体改造客体的行为,而且还应是人与人之间作为平等主体的交往行为”,[4]践行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核心价值理念,在教学活动中重视学生的个性和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真正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二)提升教师场景教学的能力素质
场景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不再是传统授课中的“主演”,而是变身为幕后的“导演”:课前,教师应选择适合场景教学的内容,并根据教学内容和背景材料创设相对应的现实性环境;学生在场景表演活动中,教师对学生的“演出”予以全过程的监控与评价,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组织、督促和检查情景活动的有序开展;学生场景表演活动结束后,教师还需要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在综合评价学生的表现与能力时,要善于使用鼓励性甚至赞赏性的语言,增强学生自信心与成就感,为场景教学法的后续实施奠定基础。可见,相对于传统教学的“填鸭式”讲授模式,场景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法”课程的授课教师必须具有丰富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和行政执法的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行政执法实际场景设计能力和演练调控能力,以及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教师应当走出校门,到基层公安机关进行实地调研,体验具体行政执法活动,尤其是执法程序的运行过程;到其他公安院校进行教学观摩,开展教学设计、实施方面的切磋;参加相关实践性教学方法研讨会,听取有效意见,不断完善“行政法”场景教学的设计与实施。
(三)增强学生参与场景教学的能力
“行政法”场景教学法要求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学习素材,在仿真场景中扮演相应的职务角色,身临其境地按设定岗位的执法权、执法程序等进行实务操作训练。这一方法特别强调学生的主体性,需要学生全过程参与,且学生参与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场景教学法实施的效果。笔者认为,在增强学生参与场景教学的能力方面,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增强学生参与意识是提升其参与能力的思想保障。教学实践表明,“兴趣是能量的调节者,它的加入便发动了储存在内心的力量,……因而使它看起来容易做而且能减轻疲劳” 。教师应当从场景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过程的激励、学生表演评价等方面着手,调动学生的参与兴趣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学生参与行政执法实践活动是提升其参与能力的根本保障。场景教学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学生只有观察并体验行政执法的实践活动,在其头脑中形成实际执法的影像,才敢于在众目睽睽下大胆表演,也才能提升表演的逼真性。因此,“行政法”课程授课教师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公安机关尤其是派出所、交警队等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增强其感性认识,也可以组织学生到基层公安机关进行见习,集中一段时间体验公安实战部门的执法实践,增强程序意识,锻炼动手能力。
(四)构建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机制
场景教学法要求教师与学生之间保持默契,教师需要了解学生对场景教学的兴趣、知识储备情况、表演的技巧掌握程度等,学生则需要把握教师对场景教学的内容选择、教学设计的环节以及场景教学所要达到的目标。可见,构建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机制是“行政法”课程场景教学法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首先,教师应当准确把握授课班级学生的状况。教师应当通过专门座谈会、平时师生交谈等途径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志趣以及希望和要求等状况,在场景教学内容选择与场景设计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第二,教师应当及时听取学生对场景教学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场景教学中需要学生全身心参与,只有他们感受到自己是被平等、尊重、包容、信任对待时,这种状态才会发挥得更好。因此,教师应当认真对待学生对场景教学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在后续的场景教学中予以改进。第三,教师在场景教学活动实施前,应当将场景教学活动的内容、环节以及需要准备的素材等提前告知授课班级,并保证学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五)争取学校对场景教学的支持
“行政法”课程中采用场景教学模式,需要经费支持、场地提供、技术保障,这些方面仅仅凭借任课教师的力量无法获取,由此也会导致分散性与个别化弊端,使场景教学法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争取学校对场景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支持同样是增强教学效果的重要保障。一是制度保障。公安院校在实践性教学方面应当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学生实践环节考核评价指标和机制,特别是要形成一整套激励保障制度,[5]如鼓励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调研锻炼的制度,组织学生参与公安实践活动的制度,奖励实践教学活动的评价机制的科学构建,对于促进场景教学等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二是经费投入保障。公安院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实践性教学,保证教师开展场景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经费需要。三是技术、设备保障。在场景教学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如网络信息技术对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机制建立能发挥重要作用,能让教师与学生之间随时保持信息沟通。场景教学过程中,需要一些开展行政执法的道具等设备,同样需要学校在教学设备预算中给予充分考虑。四是组织保障。学校应设置专门组织为场景教学等实践性教学予以管理与服务,如由专门组织代表学校到基层公安机关建立实践性教学基地,让学生分期分批参与实际行政执法工作,由专门组织代表学校聘请专业的民警对学生进行实务指导,这些对于培养学生在场景教学中的参与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张伟.场景模拟教学法在《IT 产品营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10,(4):64.
[2] 孟建柱.勇于应对新挑战 提升公安工作新水平[EB/OL].http://www.enorth.com.cn,2008-05-29.
[3] 王春梅,宋彧.情景模拟教学法在《现代推销学》中的应用[J].经济师,2010,(10):113.
[4] 王占军,戴虹. “场景教学”在《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50.
[5] 赵建红,汤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5):186.
Application of Situational Teaching Approach in Administrative Law Teaching in Polic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i Ci
(Jiangsu Police College, Nanjing 210012, Jiangsu, China)
Police education is generally vocational education, which emphasizes the dev elopment of police core competency and has high demand for hands-on skill teaching. Administrative law course, a compulsory course related with police law enforcement, uses situational teaching approach, assigns students to play different roles in law enforcement scenario so as to improve trainees’ ability to explain and apply the law, cultivate future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and ensures the early formation of law-governing government. Accordingly,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of situational teaching approach in administrative law teaching and exploration into its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application are important parts of current teaching reformation in polic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ituational Teaching Approach; Police College and University; Administrative Law
D631.15
:A
:1008-5750(2013)06-0074-(05)
10.3969/j.issn. 1008-5750.2013.06.013
2013-11-06 责任编辑:陈 汇
本文受“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并受江苏警官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团队基金资助。
黎慈(1975- ),女,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安教育、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