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顺康
(上海市警察协会,上海 200025)
深化警务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强警战略目标有效实现
胡顺康
(上海市警察协会,上海 200025)
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进程中,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给公安工作带来的挑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现代警务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确保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
警务;体制;机制;创新;强警战略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在此大背景下要认真研究、统筹谋划与之相适应的公安工作发展方向,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现代警务体制机制,推进强警战略的有效实现。为此,应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改革开放的客观要求,切实转变观念,聚焦强警战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素质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构建符合特大型城市特点的警务运作模式,力求“警务转型、平安升级、履职高效、群众满意”,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确保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三大建设”,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以科学务实的战略视野、统筹协调的工作方法和多措并举的保障措施,从提高素质能力和增能提效上把握公安发展规律,找准公安警务模式、勤务运作和队伍管理的重点难点,加快法制完善和机制创新进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努力使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掌控和有力处置,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公安机关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动态化、信息化社会大背景下,把“三大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头等大事来抓,依靠改革创新,依托科技合作,依赖履职能力,促进改革发展理念更新,聚焦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紧扣增能提效能力强化,进一步加强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一)实现强警战略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需要
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对深化平安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主要工作职能。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社会治安环境,是公安机关参与平安中国建设最主要的任务。因此,对公安机关而言,建设平安中国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建设平安中国,既要着眼长远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又要立足当前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实效。平安中国建设目标的提出,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是实现强警战略必须重点面对和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必须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从现实警务模式向现代警务机制转轨转型,在继承传统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把公安工作效率、效益、效果“三者”有机结合,并转化为公安执法管理的整体效能。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把握规律,深化警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公安工作转型升级,下大力气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把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在更高起点上更好地履行公安职能,合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只有把平安中国建设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和期盼作为公安工作努力方向,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强社会协同,解决突出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才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实现强警战略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
法治是通过弘扬一系列正义价值来规范社会关系,建立符合法治价值要求的社会秩序。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现实要求,没有法治社会管理就会失范失序,而要建成法治中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保障。法治中国建设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系统工程,我们认为“法制保障法治,依法规范执法”,只有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来治理国家,用法律制度来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才能有效回应复杂社会现实和具体社会诉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既要重视立法,也要重视法律的实施,重视人民的参与,不仅执法者要尊法、用法,全体社会成员知法、守法也是不可或缺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遵法氛围是社会有序、管理有效的根本。法对于社会发展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规范和执法水平是公安公信力和战斗力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要以法治思维、法律精神注重分析研判社情民意,注重打防并举、主动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各项要求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并落到实处。社会管理创新,其本质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实现这一核心目标的关键在完善法制,重点在制定规则,体现在自觉遵守和有效维护的力度上。作为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司法主体的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从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与活力,以改革的勇气、攻坚的锐气努力提升公安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核心战斗力,推动公安工作水平的提高,民警规范执法能力的提升,执法管理公信力的提级,使公安工作的法治权威、执法尊严、法律地位得到有效彰显,为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我们要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来累积法治社会共识,夯实法治社会基础,确保公安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推动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进而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
(三)实现强警战略是建设过硬队伍的需要
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要履行好四大政治和社会责任,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因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公安机关必须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和突出的位置。长期以来,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一直是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实现强警战略就是要在更高层次上打造警务升级版,增强公安机关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向理念创新求警力,向科学管理要警力,向科技合作借警力,更好地发挥叠加作用和倍增效应。中国梦既是强国梦,也涵盖了公安自身的强警梦,要把实现中国梦作为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追求,积累强警梦的正能量,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在践行公安发展要求、社会公众需求和自身价值追求中更好地体现人民警察的中国梦和强警梦。在政治上,广大民警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履职的行为准则以及献身公安事业的自觉追求,永葆政治本色,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行动上,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合力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力量,高奏时代曲,唱响主旋律,岗位作奉献。各级公安机关要动员广大民警把人生理想融入实现中国梦、强警梦的奋斗中,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为己任,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有效履职,让使命感、责任感有坚实依托,让安全感、满意度有厚实保障,在放飞梦想的规划和实践中做到改革逐梦,创新筑梦,务实圆梦,有为强梦。广大民警要自觉将中国梦、强警梦融入本职工作,化为争先创优的卫士梦,以辛勤的付出守护平安、维护法制、保护群众,通过忠诚履职来争当平安卫士,在不懈的奋斗中享受集体荣誉感和个人成就感,以脚踏实地的作风追求强警梦的实现,进而完成全民族中国梦的共同梦想。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有力支撑,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又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务实改革、求实创新、扎实推进去践行和实现,彼此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实现强警战略的目标正是基于“公安机关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进程中的重大责任”这一重要思想认识而提出的。就公安机关而言,应主动顺应时代要求,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的积极姿态,注重理念创新,完善警务模式,强化素质能力,促进增能提效。而纵观现行公安体制机制,确实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完善、不协调问题,在当今公安科技、警务装备等“硬实力”得到不断提升的前提下,公安工作效能、民警素质能力等“软实力”与强警要求确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并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不少体制、机制和保障上的问题在“微调式”的改进和改善中得以延续,但未从根本上完全解决全局增能提效和整体素质能力提升的问题,而这正是需要通过改革发展加以破解的。从面临的问题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创新动能尚需解决
正确的认识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之上的。从现象看本质我们不难看出,当前公安改革的难点除观念、理念局限外,主要来自于缺乏直面现实问题的勇气,而求稳怕乱思想是导致改革创新动能不足的主要原因。
1. 思想认识有顾虑
一些领导干部缺乏从体制机制上去思考和突破,缺少破解之道、化解之策。调查研究重形式,往往不细不实,不了解基层实际又缺乏沉下去看究竟的作为,习惯于传统模式和强势运作,从而掩盖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工作僵化、效率低下等问题,使得基层或唯令是从,或唯考为重,不善思考,不愿创新,不愿越雷池半步,使现代管理的功能、改革促发展的功效无法发挥。
2. 警务运作有缺陷
条线给基层加压的多,减负的少,都以依靠基层支撑或加强基层基础向下发力,要求设条线专(兼)职民警,基层为此多有怨言。完成工作靠骨干民警加班加点来累积,靠连轴转、突击式来完成,一些基层领导方法简单,全凭自身经历、阅历来理事、办事,习惯于“大呼隆”、“看指标”,不注意研析和整改问题,存在“等靠要”现象,导致主观能动性逐步弱化,综合功能逐渐退化。现实中既要跨前又要断后的“折返跑”警务运作造成公安民警不堪重负,影响了效率,降低了效果。另外,缺乏统筹和协调的能力,打防并举并未相得益彰,打击破案是主业,而管控却成了“副业”,往往潮起潮落甚至旁落孤寂,基础工作处于碎片化境地。信息采集的全方位要求和无细化标准,导致系统“信息过载”,难以提取或整合形成高质量的情报信息。
3. 问题管理有瓶颈
一些单位不善于从科学管理、提高效率入手,布警用警不考虑科学合理,不兼顾效率效果,常把集中备勤作为应对可能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的固化模式,很少实时抽调或召集警力处置,较少研判情报信息的准确性,也很少考虑警务成本和民警承受力,导致备勤待命多,耗费警力,造成民警疲惫不堪,能效降低。执法规范化建设已开展多年,但基层民警业务水平、办案能力仍待提高。法制部门仍需加强业务指导、案卷分析、难点提示和执法监督。从警务运作模式看,现行体制是聚合全部资源并发挥作用的,看似效果较好,但偏重形式易造成不计警务效能和工作程式化,弱化了基层自身主观能动性和纠错功能。现有警务体制和部门设置上重细分、轻整合,在协作和合作尚未形成内生共识时,各部门之间为协作常忙于协调,解决主次之责、利益之分,既耗时又耗力。从检查方法看,各种统计数据、工作日志往往为检查而设,对汇集的数据和信息除了上报,后续转化应用、服务现实斗争的极少。
(二)党的群众路线有待强化
“以民为本、执法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具体体现,也是公安工作的指导方针。现在,传统运作模式下的一些民警的惯性思维也阻碍了警民关系良性发展,他们不愿意深入群众,不善于沟通群众,对问题不想管,对矛盾不愿管,在履职上不尽职,在管理上懒作为等问题,或多或少有所表现,也影响了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1. 意识能力有短板
不想不愿不敢改革的根本原因是因循守旧、能力不足和怕遇事担责。一些民警谋事虚、干事挑、做事飘,激情与惰性相伴,遇事缺乏从容,对烦事缺乏淡定,对难事缺乏稳重。一些民警由于能力不足,缺乏底气,由此衍生出碰到问题慌,遇到难题躲,且对待群众不注意影响和形象,言行生硬粗鲁,影响了警民关系。有些民警对工作虽有职业认同,但缺乏事业追求,为民宗旨意识不强,没事不下去,没车不外出,客观上正在远离或脱离群众。
2. 执法行为有软肋
能破大案却不善破小案,虽破了案但不重追赃发还,被害人也不会满意。所以,基层民警不能仅满足于案后回访,不解决群众缺乏安全感的问题,否则也难有满意度的提升。一些单位对报警类案事件数量多、随机立案问题重视不够,一些民警执法意识、能力不强,对法律规定、程序一知半解,导致对案件定性不准,处理不当。
3. 创新管理有障碍
流动人口对社会管理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一些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和处置都是工作重点和难点,一些地方政府希望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中冲一线、守底线,既出头又牵头。现实却是公安靠前,其他部门借机退后,导致综合管理的执法执勤“大联动”、“大联勤”举步维艰,在缺制度支撑、缺统一领导、缺履职问责情况下往往容易造成形式大于效果,产生越俎代庖、职能错位等问题。
(三)现代警务机制尚需完善
在法治的语境和框架下,以民意警务为本,以科技强警为先,以社会协同为要,以合作共赢为重,是公安合作的要义。要构建新型管理平台,必须转型依托创新,履职依赖能力,升级依靠合作。如果合作不到位就会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的发展。
1. 信息运用明显滞后
公安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和信息系统的整合升级推进还不够,科技和信息化方面重建设、轻运用,基层使用重视不够,民警运用能力不足,都是认识上的短视、行为上的轻视造成的,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上如要搭好平台、占领阵地,还需做大量工作。在借助网络平台,规范执法办案,简化工作流程,重质量求效率上,科技信息化如何发挥减负增效作用,这也是科技强警应考虑的重点问题。
2. 社会参与力度有限
合作能产生叠加效应,现实是倚重依赖公安的多,主动协助的少,管理权责不明带来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弊端,其他部门的缺位使公安警力受到牵制,工作受到影响,全面有效履职变得困难重重。预防犯罪工作往往也因一些单位参与协作、互动配合不够,使得防范效果有落差。
3. 执法环境待改善
当前,民众法律意识和律己能力仍有待加强,崇尚所谓民主,法为我用,导致对公安执法管理权威不尊重,往往是指责的多,理解的少,使一线民警经常处于被动。各种妨碍、阻挠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既给公安执法管理带来极大挑战,也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形成。为民警提供切实有效执法保障说易行难,无刚性法律条规支撑,严格执法管理谈何容易。
(四)警务工作效能亟待增强
长期以来公安工作唯结果论导致警务工作效能被忽视,即便明知效能缺乏,也很少考虑从体制机制改革和内部增能挖潜来增效。
1. 警力管理缺实效
任务重使公安队伍始终超负荷运转、处于疲劳应战状态。“机关民警相对年轻化、基层民警老龄化、打击经常全警化”的情况导致一线交警、巡逻民警和社区民警普遍年龄相对老化,精力体力难支,年龄倒挂既会影响民警的积极性,也会影响队伍稳定,不利于公安的可持续发展。机关部门对基层发号施令多,考核多,但指导帮助少。不少检查考核给基层添乱、增烦。领导方法过于具体,使基层习惯按领导意图和指令办,基层的能动性、创新性正逐渐退化。一旦发生问题,存在“上不担责,下难负责,组织又难以问责”情况,最终影响“守土有责、共同尽责”的责任制落实。
2. 考核导向缺乏科学性
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过多,采用评比项目量化、考核排位拉动,甚至集全警之力投入,而干扰了防管控等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上定数据,下玩数字,容易滋生形式主义,就指标来评先定位,也容易导致弄虚作假。一旦打击数字完成了,一些民警就把管治工作“放一放”,放水养鱼。为了指标,基层派出所不惜跨区抓对象。
3. 社区警务难实现
上级管的越多效果越虚,结果越差。说是为基层减负,可检查考核繁多,令基层无所适从。工作上的教条和绩效上的趋利、作风上的武断使社区警务名不副实,现在派出所在居村委都建有警务室,但社区民警大多承担综合警务之责,影响下社区,且社区警务任务重压力大,有事无人帮,这在主客观上导致了社区“见警率”、“管事率”不高,对此群众颇有微词。
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进程中,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改进公安工作。改革创新是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要积极稳妥、渐进式地推进公安改革,使体制优化、机制实化。如果说昨天的改革触及了“观念”的禁区,那么今天的改革则需要触碰“权”、“利”的雷区。要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给公安工作带来的挑战,清醒地看到公安队伍能力不足带来的问题,要紧扣主题主线,直面利益关系调整,大胆改革警务模式。要狠抓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提高警务效能,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实现强警战略,提供强大的综合保障。要确保公安改革顺利进行,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顶层设计与基层需求的关系。战略是指导全局的计划和策略,好的政策具有长远性、延续性和实效性等特点;战术是进行战斗的原则和方法,也是解决局部问题的方法。战略必须高屋建瓴,具有指导性;战术则必须体现实务,具备操作性。顶层决策,基层实践,都需要走群众路线,集智决策才能符合基层实际需求,两者相互契合、前后衔接才会形成谋事一盘棋,干事一股劲的局面。二是政绩观与实效性的关系。改革要解决开拓性、创新性问题,还要注意操作性、实效性问题。“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注重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唯实是举,唯效为重,评政绩也是建立在实绩实效基础上的,两者的排序和因果不能颠倒。三是重点工作与常规工作的关系。重点工作有阶段性、突击性特点,而常规工作则是常态、需持久的工作,应正确处理两者间的关系。只讲重点而忽略或无暇顾及日常工作,就违反了辩证法和方法论的原理。对此,必须科学统筹抓好兼顾,既会做加法也会做减法,确保不顾此失彼。四是警力增长与警务效能的关系。量有形,质无形,科学核定与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警力是前提,注重科学合理有效的用警是关键。当然,警力的质量涉及民警素质能力,数量多与质量高不是必然的关系,两者也不一定成正比,所以,警务效能的提升重点在注重队伍“综合素质+务实作风”的叠加效应。五是领导力与执行力的关系。两者互为因果,好的领导力在组织引导上作用明显,保障基层主动有效执行;好的基层执行力又能在操作中完善决策,弥补不足。只要领导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不折腾;基层认真执行,有效落实不打折,两者结合就能科学协调有序发展。
以此为基础,提升创新务实能力,通过高效配置警力资源,优化组合警务运作,打造现代警务升级版,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建设。要坚持向能力素质要警力,向机制创新要战斗力,自觉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把潜能转化为动能,冲破观念束缚,革除体制弊端,尊重民警主体,以更大的勇气和担当,使改革措施体现创新性,注重实效性,并集中反映在激活机制、提高动能、产生效能上,努力形成“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民意诉求引导勤务、问题管理督导业务、效能考评指导队伍”的警务管理运作新局面。为此,应力求“五个方面”的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
(一)增强领导科学决策能力
公安整体发展必须科学统筹,谋事有策,注重务实,追求实效,使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工作实际。
1. 转变观念谋发展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重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宗旨意识、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问题。伟业需要我们去开拓,事业需要我们去坚守,职业需要我们去务实。我们要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的民本政绩观、统筹协调观、效能优先观和资源成本观,立足高处观得失,求真务实迎挑战。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要深化对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善于倾听意见,做到思想上求实,作风上扎实,措施上务实,工作上落实,放大积极因素所传递的正能量,提振改革信心,确保公安工作处于最佳发展“区间”。二是认真思考谋划,积极主动应对。关注公安队伍面临的新考验、诉求多元带来的新挑战,工作思维和习惯发生的新变化,在思想教育、队伍管理、领导方法上进行思考谋划,针对问题开展调研破解。领导干部联系群众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办实事要让群众点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搞花架子,不与群众要求、诉求脱节;听取意见要让群众点穴,对问题点穴位、戳要害,虚心接受,认真整改;讲成效要让群众点头,不自说自话,好坏由基层和群众说了算。三是打防并重并施,科学统筹重效。公安机关实现跨越式发展需要多方面、多要素衔接整合才能整体有效推进。队伍业务两手抓,做到统筹不偏颇,既重业务也强队伍,既重打击又强基础,尤其是在强调打击时不忘基础工作是需要不断深耕细作才能厚积而薄发,过程虽寂寞,也缺鲜花掌声,然而却是最需坚持和夯实的公安之本。
2. 提升能力求实效
紧紧围绕素质强警、能力崛起,领导干部身体力行是最具感召力、最有说服力的示范引领。一是带头改进作风。领导带头,万事不难。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重点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敢为天下先的胸怀和担当,查找问题不足,切实加以解决,并在反“四风”、转作风中当好表率。二是克服本领恐慌。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很重要,要加强学习和积极践行,努力提高修养、素养和涵养,通过主题调研,提高决策能力和破题水平。要把对事业和事实负责、对上级和下级负责结合起来,使责任体现在敢干事,能力体现在会干事,水平体现在干成事上。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循序推进警务改革,达到理念认识高度契合、资源配置盘活聚合、业务发展紧密融合、警种部门优化组合的境界。三是追求工作效率。领导干部智慧在用人,关键在育人。要注重培养既敢为、又有为的领导干部,通过改革达到提质增效,使领导干部不懈怠有作为,变“跟着感觉走”为“引着实干跑”。作为上级部门警种,要着眼于内增效、外利民,着力于权力的让渡,变“上要放”为“我要放”,服务基层,服务一线,把人力配置和精力集中到更需要的事情上,进一步激发动力,增强活力,释放潜力。
3. 科学管理上水平
树立现代管理、科学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注重管理提能增效。决策的基础是实情,没有调查研究、不掌握第一手资料,就没有发言权,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决策。一是深入基层调研。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研究谋划、确定深化改革思路和重大举措时要“思其艰以图其易”,认真调研,掌握实情,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汇聚集体智慧。广泛听取意见,在准确把握实情、了解民情基础上,深思熟虑决策,制定具有科学性、符合操作性、突出有效性的政策和制度,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形式与内容相契合,决策与执行相融合。三是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改革创新,形成明责、问责、究责的长效机制,使责任落实,履职到位,效率提升。
(二)发挥民警强警主体作用
基层群众是实现中国梦、强警梦最重要的力量,深化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民警作为执法管理主体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强警离不开民警的作为和有为。要确立“以警为本”理念,确定民警执法主体地位,通过科学配置警力,调动民警积极因素,提高警务工作效能,促进警力资源重组、工作绩效重建、民警价值重现,队伍核心战斗力提升。
1. 实行科学考评
应以增能提效为要义,以素质能力为核心,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突出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实效性。一是实行效绩量警。考核重在效力,考评的精细化设定及运用很重要。现在全警普遍重视单位考核,笔者认为应转为对单位和个体“双驱动”评价,通过规定动作累积分、特色工作加扣分和统计月、季、年度绩效分来评定优劣,通过优化管理、强化奖惩、深化激励,切实提升单位和民警个人的能力水平、工作实效。二是合理设置权重。高度重视区域内群众对安全程度主观感觉及对公安工作客观感受,既看考核数据,更重社会评价。应淡化过分倚重打击破案量化考核的作用,切实强化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评价,赋予区域公安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较大自主权,根据不同区域定位和实际状况,有侧重地设置差异化考核系数和权重,提出科学性目标,避免用无可比性的数据进行不合理比较、比拼,改由横向比较为各单位纵向发展的考核,并以此丈量工作实效。三是准确界定权责。应根据工作规律和实际,打破条条框框,把部门过多、警种职责划分过细,束缚基层手脚,造成人力物力浪费弊端予以解决,确保以制度、规范界定职责、权利,避免原有体制上对下的过度干预,少一些全局性集中行动,进一步扩大基层执法管理权限与创新发展空间。上级单位要突出服务基层和一线,即便检查指导也要突出针对性,体现实效性,杜绝不必要的多头统计和评比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条线部门要既引导又指导,既督导又辅导,使基层和民警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以及如何做得更好,这样才会受尊重、得肯定。
2. 调整机构设置
要体现效能警务,做到科学用警,合成布警,有效处警,强调创新体制、激活机制,实现更有效的激励。一是重新梳理部门设置。可借鉴大部制改革的思路,重新审视并调整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相互间关系,注重放权赋责、分权明责、授权强责。重新明晰公安职能和功能,哪些警务必须做、怎么做以及做到何种程度,便于基层掌握执行。坚持科学统筹协调,有内涵、有质量地发展,既看工作数量又看整体质量,把管理和效能摆在突出位置。要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因为患得患失和谨小慎微都不利于改革的进行,都将影响和制约公安发展。二是重视顶层科学设计。决策出台前应广泛征求意见,吸纳警智,充分听取改革诉求和创意,注重全局性、统筹性。在优化权力结构主线中把握好“权”、“责”关系,处理好“职”、“效”关系,关注整体性、实效性。上层的设计规划要实在具体,切实可行;中层和基层要全面理解,抓好落地。通过探索解题,实践破题,不断总结完善并转化应用。上层和中层都应下基层,实地体验民警工作,体察基层困难,体味群众疾苦,学会换位思考,与基层一线互动,和谐干群关系。三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要善于从制度设计层面将公安权力关进法制的“笼子”,也要考虑在实际操作层面的有法可依、执法规范,坚持稳定性,体现规范性,增强操作性。同时,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提炼,并充分论证改革的可行性和内外可接受度,坚决防止以口号取代改进,以文件替代改革,逐步完善相关法律规章,行政权威与法制保障共同推动。
3. 发挥职能作用
应强调整体设计,注重制度规范,谋篇布局推进,按照精细化、规范化、实战化要求,由指挥和政工等部门列出考核项目和权重,制定科学合理考核方案,经网上征求意见并提交党委审定,交由公安监察、警务督察部门实行执法管理过程与工作效能结果的督效联考,形成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激励机制。工作重点不一样方法也要有区别,机关条线要做精做专,人员尽可能精简下沉;对基层民警而言则要求做细做实,成为“全科医生”,能一警多用。打防管控一体化格局的创建,很大程度上依托基层基础工作,依赖社区管理防范,要确立“防范到位降发案,群众满意评高分”思路,鼓励基层务实,确保一方平安。从制度层面保障基层和基础优先,达到事业同心、平安同建、责任同担,成果同享。
(三)健全完善互动合作机制
群众看治安,关键是平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平安是最基本和重要的保障。平安打造的是群众的安居,平安收获的是群众的满意,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民本警务”过程中践行“肩负千钧重,民意贵如金”理念。以民生警务为本、社会协同为要,在法治环境下合作互动,发挥好警社、警企、警民联系和联动的优势,搭建新型合作互动平台。
1. 警民合作更密切
公安机关要树立合作理念,政府部门和警社之间应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思考探索讲合作、求实效方法,努力将合作增效转化为社会管理成果,创新务实转化为治安掌控效果,群众支持转化为满意评价结果。一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公安机关承担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崇高历史使命,既要维护公平正义,又要热情服务群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对法律和社会最大的负责,也是对民本最好的践行。群众满意是标准,一诺千金重践诺,一切从群众利益和愿望出发,少讲空话,多办实事。事实上发案少、秩序好和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息息相关,这也是民生警务的本质和要求。关注群众需求和诉求,竭力保障和维护群众权益,群众的幸福指数也会相应提高。二是满足群众期待。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平安的要求与需求正在发生变化,内容和形式也日渐丰富,在标准要求上也在逐步提高。公安机关要遵循“人民至上、法律至尊”和“民生警务”,认真始终坚持宗旨,践行“创实警务”,有效保障和服务群众,做到群众的事有人管,话有人听,难有人解,满足群众期待和期盼,并从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愿望出发,积极谋划惠民利民务实举措和有效办法,竭诚赢得满意,更好地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溢出效应。三是关注平安要求。治安状况是衡量安全感最重要的标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两者兼具是最佳结果。警务运作需以要素化管理为抓手,实行重点分类,对地区发案、居住地实有人口状况要有信息收集和深度研判,尤其是区域性群体特性对社会治安的影响,把握特殊区域和民族特性,实施差别化治安管理,并辅以同域化服务,以更好体现依法和有效。要抓好可防性案件防控、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调控和实有人口掌控,以此构建平安的社会和维护良好的秩序。
2. 整合集成更有效
加强科技与合作是打造公安升级版的必由之路,不仅需强化科技和信息化的运用,重在保障实战,服务社会,形成新动能,还必须注重共建双赢式合作,形成集成优势和产生合成效能。一是树立要素合成理念。落实“主动+作为”措施,要树立“科技为先、合作为要”理念,把创新、务实和见效作为公安之重,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适应和符合实战需要为依据,强化情报信息的收集、研析和运用,让警力始终跟着警情走,随着民生民意需求转,积极探索复杂治安形势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手段方法。以“平安建设”为主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倡导主动警务,落实技防、人防、物防相结合的防控管控措施,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坚持社区共治导向。落实“融合+务实”措施,把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公安之要,以符合社会稳定需求为前提,注重民情民意,依靠传统优势,扩大宣传发动群众的受众面;依靠合作优势,扩大管理服务覆盖受众面。对社区治安而言,“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安全环境人人共享”,打击犯罪是公安主业之一,而有效预防犯罪能取得最佳社会效果,所以打和防应是互为依托和支撑的。让群众参与,为防范出谋划策,为社区平安建设出力,这应成为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宣传组织群众,动员骨干力量,协同民警共建和开展社区自治,聚焦社区治安难点、群众反映热点,做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使问题化解在初始,把矛盾遏制在苗头,进一步攻固基层政权,确保社区稳定。三是借助社区合作平台。落实“服务+保障”措施,采取实务警务方法,民警要面对面,深入社区开展群众工作,以面向群众、面对诉求千方百计解决群众问题;要点对点,开展重点对象登门“拜访”,了解动态,做好规劝警示,着力管控结合,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要键对键,提高警务效率,针对上网人员开展网上警务,发挥服务功能和工作效能,以方法和手段创新搭建沟通交流新渠道、服务民生新途径、释疑解惑新平台、法治宣传新阵地。
3. 社会合作更规范
社会管理要讲效率、求效果,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强联手,强化联动,依法综合管理,合作建管共赢,实现社会有效治理。为此,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社会认同,解决信任危机,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强调公安有效执法和有限责任,建立法制警务和高效勤务。一是准确界定职责。公安机关并非“超人”,没有必要作出超越职责范围的承诺,没有必要无限放大自身能力,要摒弃公安大包大揽各种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调处的做法。对隐性成本和潜在隐忧要有充分评估,避免因公安出头、牵头的合作产生越位、错位,代替或包办了有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纠正不合法规、不切实际的要求和口号,强调“有警情找警察”而非“有困难找警察”,确保公安工作和执法管理活动始终在法律轨道上运行。二是严格依法执法。法律授权公安机关强制执行力,应重新诠释诸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纪律要求,对殴打执法者的必须用强制力予以回应,通过控制或制服违法犯罪人员来维护法律尊严,展示执法权威。鼓励依法使用非杀伤性警械对付施暴者,当然应注意执法规范,做到方法有效、程度恰当。应倡导“骂要还口”,通过“宣之于法、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的法制宣传,揭示当事人违法事实,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明辨是非曲直,争取民众支持,赢得执法管理主导权。三是引导社会舆论。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是社会法制体系建设的健全与完善,这需要执法者和社会大众共同敬畏、遵守法律,使执法者规范执法,社会大众懂法守法。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宣传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使群众自觉守法,从而主动支持配合执法管理,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给违法者提供挑战法律底线、恣意践踏法治的机会,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构建增能提效警务模式
汇聚改革共识,着力创新集成。体制改革是关键之举,机制变革是核心之要,公安体制机制在改革中迈出坚实一步,定能获得绩效提升的一大步。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要有法规、制度来保障,把转变职能与整合效能结合起来,把整合机构合力与强化素质能力结合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事实检验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发展瓶颈和短板问题,实现增能提效目标。
1. 强化效能意识
增能提效就是要把现有体制中多头管理、力量分散、效率不高,改革转变为集约管理、力量合成、效能倍增。针对当前公安警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着眼宏观大势,着手微观实事,着力感观评价,积极稳妥地推进效能管理。就整体而言,“统筹+合作”、“素质+能力”是战斗力生成基本要素,也是效率叠加之前提,让警力跟着警情、民意走是科学用警的基本导向,而合理布警、合成作战则是科学用警的基本方法,既能使警务模式、勤务运作与社会治安实际状况相符合,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增能提效问题。一是关键明职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明晰公安职能范围,做到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手。要切实提高统筹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形成“分工合理、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职能体系。二是重点创新体制。要切实解决好公安机关的体制架构分工过细、层次过多等问题,通过上减下增形成警力结构的“宝塔型”,并伴随重心下移、责权利下放、警力下沉,让基层这个汇聚点达到联勤、联动,有实力、有活力,更有战斗力。具体是,实行条线部门整合,可考虑相同职能部门在合成警务平台中组合实施合署办公,减少部门机构,达到资源共享、职责共担、队伍共建、合作共赢,成为一个联合体,解决分工越细效率越低问题。实行基层警种集合,可考虑归并同类项,将职责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到一起,减少摩擦、推诿,消除资源壁垒,减少保障性和辅助性人员,将其转为实战人员,通过综合保障运作,成为一个统一体。另外,要科学界定警种部门职能并核定警力,实施分管领导统一指挥,打破职权边界,实行综合执法和统筹管理,或强化依法授权,提升综合警务效力,实现警力的无增长改善。
2. 信息主导警务
重视情报信息的主导作用,多渠道广泛收集,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的第一手资料,并尽可能地将情报信息部门资源整合成一体化系统,进行整体谋划,体现增值效应,为打防管控提供支撑。出台具体标准规范明示,及时处理无用垃圾信息;屏蔽拦阻要素不全、无实质内容信息,使其难以输入,使公安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是以法治思维注重数据的科学研析,精准研判,把握态势趋势。对报警类案事件的类别、对象进行统计,从数据的精准统研中了解掌握社会治安难点和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期待,公安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二是加强情报信息的转化应用,提高服务基层和指导实战能力。加强信息采集和管理,将情报和信息关联或并联,掌握动态,及时下发文件材料进行提示,并跟踪督导力求成果转化,为公安现实斗争和群众诉求服务。三是对多发易发案事件的防控,对策、措施上应随分级分色预警等级作出调整,使有限警力的精细配置、精准布防、精确查处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信息数据中也有民生、有民意,如能定期统研和有效处理,地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都会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来。关于信息开放式运用问题,对录入系统的信息一旦点击或运用应有记载,并以点数加以奖励,以提升民警采集信息的规范度和积极性。健全完善打击破案长效机制,调整优化工作模式,既要强调统筹各类侦查案源,协作联手作战,也要注重情报搜集的深度拓展,强化情报信息研判平台的深度应用、规模运用,通过精确制导引领实战,提升打防管控综合效能。
3. 联勤联动强效
科学统筹布警处警,需调整结构,减少中间层级,推进“扁平化”指挥,强化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实战指挥功能,将以车巡、步巡为主要职能的街面巡控力量指挥权,交由各级指挥部门,通过视频和实兵人机互动,形成出警指令及时,警情处置反应快速,街面警力对警情的主动应答、多点响应,取得实时联勤、联动查处的工作效果。一是注重提升管控实效。发挥“信息+视频”的实时指挥优势,研发运用图像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等功能,便于指挥部门准确研判,实时有效指挥应对和有效调配警力,形成快速合围和策应能力,更好凸显集成集约式的现代警务。二是加强整合联动管控。完善以治安、交警、特警部门为主体的着装警力治安防控、交通管理职责,在工作整合中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形成“高峰站点、低峰走线、夜间控面”的网格化巡管防控格局。通过“交巡警+特警”的板块合成模式,统筹街面警力,使交巡警回归街面,并对街面工作警力赋予相应管理权、处罚权,再加上社区民警的策应,有效解决合力增效问题,形成街面巡控全新勤务模式。三是增强动态有效巡控。指挥中心和基层综合指挥室对屯警街面的在岗、在勤警力要了熟于心,以便能利用通信定位和视频观察快速指调民警开展处置。日常工作中要十分重视视频巡逻与实兵巡逻的角色互补、工作互动,由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运用人机互动模式统一指导街面巡管查控,更有助于整合力量,强化管理,有利于快速有效、稳准狠地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
4. 减负放权增能
基层派出所是综合性的作战实体,民警又是最活跃的原始创新主体。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态势,基层基础明显薄弱,社区警务得不到基本保证,社区民警工作精力受到很大牵制,究其原因是重视不够、打击破案和维稳任务繁重以及民警能力无法适应社区警务等所导致的。为此,要以“平安中国”建设为核心,分析利弊、得失,给予基层更多工作自主权和创新空间。一是鼓励基层主动作为,充分履职,执行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出亮点,走出一条创新求实之路,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二是强化有效领导,积极予以指导,避免自主性专项行动上令全警参战情况的发生。基层公安机关要构建与完善“能力+科技+合作”高效警务机制,使上有意向、下有意愿,上有活动、下有激情,达到高度契合。对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统一行动,除重点地区外可以让下属相关单位据实有分有合开展,以确保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结果有效。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和规范运作,上级主动放权和授权,下放行政审批权,减少审批项目尤其是审批环节,给予基层更多管理审批权,凡需二级以上的审核审批事项由公安分(县)局集中受理,实行申报审批一门式、一条龙,可通过试点探索和实践检验,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模式,为机关简政和基层解压增效提供支撑。
5. 强化基层基础
社区警务是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要以融入式和精细化管理服务为手段参与社区建设,运用社区警务“管治”与社区群众“自治”并重工作方法,努力构建以创新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的“基层政权稳固,群众基础稳定,社区管理稳妥”的崭新局面,更好地履行公安职能、警察职责。一是做“专”社区民警。社区民警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负有基层基础建设之职,担负一方守土之责,理应受到重视并摆上重要位置。要强化培育社区民警投身社区建设和管理、组织发动和服务保障群众的能力,切实发挥好“警官+村官”的作用,发挥社区警务工作优势,成为名副其实的社区责任民警。二是做“实”社区警务。探索建立派出所专司社区警务的专业队,并深化运作的长效机制。根据职责要求,以创新理念和务实举措有效履行社区管理与服务职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社区警务、居民服务和社区事务等相关工作。公安机关要按照效能优先原则,把相关审核审批权限和管理责任下放基层,落地强效,使服务群众真正常态化、优质化。三是做“强”责任区联勤。淡化派出所的警种和分工概念,强化责任区联勤联动责任,通过检查督导和捆绑考核、副职包块兼条等方法,强推倒逼公安内部最小单元合成合作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使社区、街区管理的打防管控等综合职能更有效,责任区民警联勤联动的经验做法对大范围的合作更有借鉴意义。
(五)铸就履职高效公安队伍
“法治是平安的利器,平安是法治的体现”,而过硬队伍则是其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根本保证。我们要积极培育和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加强忠诚警魂教育养成,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强警战略,素质强警、能力强警是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这也是公安队伍最核心的竞争力之所在。当今社会科技飞速发展,但显然不能替代“人”的能动,这是最核心的因素。只有激发和凝聚广大民警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点燃信念之光,才能实现强警目标。
1. 追求动能突破
领导干部要立足于工作前端,重心前移,警务前置,提高工作实效,着力于创新体制,激活机制,使改革对策措施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动态化、信息化社会相适应。一是加强素质能力培育。从全局上要重视“三个力”的建设,即强化硬实力(复杂治安管控、驾驭能力)、培育软实力(理想信念、警营文化)和运用巧实力(政策策略、技巧运用)。在基层单位要注重“四个力”的建设,即职业吸引力、组织凝聚力、制度约束力和履职执行力。对民警要强调“三个能力”的建设,即发现问题能力、破解难题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二是解决能力升级问题。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以求索精神和探索勇气积极思考,努力破解难题。坚持向群众学习,开展“到基层群众中去”社会实践活动,并通过“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等活动,换位体验,换位思考,更多感受基层和群众需求与诉求,更好感觉自身的追求与要求,在践诺中培养一支知法强能、可担当重任的公安队伍。三是支撑民警正当执法。应给予民警执法行为和工作更多支撑和保障,让民警减少精神困惑和负担,大胆有效开展执法活动。教育广大民警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事用法、处事靠法,通过规范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公平正义,为法治社会作出表率,提高执法公信力。
2. 改进工作方法
解决基层压力和民警心理、生理透支最有效的办法是从源头上减负减压。长期以来的超负荷,正慢慢消蚀着队伍的感召力、凝聚力,透支着民警对职业的期待、对追求的期望。因此,公安机关领导不仅要注重管理的科学性,而且要辅之以精神鼓励和物质激励。一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虚功实做,把原则要求具体化,把目标任务项目化,春风化雨、和风细雨地消除认识盲区和思想误区,在解决思想问题中统筹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激发民警爱岗敬业的内生动力和工作激情。二是注重表率强化引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强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业务,发挥好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定海神针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基调,落实导向,牢牢把握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大力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复制移植成功经验,把基层和民警的工作热情激活,让激情迸发,营造公安事业留人、战友感情留人的环境,使广大民警心情舒畅地干事创业。三是关爱尊重民警。尊重基层首创和民警主人翁精神,既重视解决好改革创新、务实求效问题,又重视个体活力、潜力和能力的发展。鼓励民警在工作中既有想法、看法,更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在顺境情况下能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在逆境条件下能不畏艰难,有锐意进取精神,使民警群体改革有勇气,工作有朝气,攻坚有锐气,整体有士气。
3. 盘活优化警力资源
强化现代公安管理,突出效益优先,科学配置警种职能,通过竞争促发展的奖惩制度和管理效力,实行警务资源的优化分类。一是理顺警务体制。通过强化综合职能,实现高效执法管理。坚决改革创新,从归并机构、简政放权、综合执法入手,采用“科技+合作,素质+能力,激励+动力”组合方式,实现警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使用,提升绩效。二是鼓励人员流动。打破终身制,砸掉铁饭碗,建立能出能进机制,解决出工不出力、出勤不出效难题。干部和民警队伍都应开展适度轮岗和交流,通过科学配置使人尽其才、人岗适配,让不同年龄段和岗位的人都能找到定位,有所作为,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使工作和队伍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强化。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可安排调研和带教,也可到社区担任“警官或村官”,到警训队和公民警校担任教官,在回归中体现新价值,把到站下车改为再次发车,其实际作用和效应不可小觑。三是改革人事制度。实行重点要害岗位统一选拔招录人员,科学整合警力,规范重点岗位,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一警多能、多用的基础。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激励方式,综合运用“精神+物质”的手段回馈付出,体现绩效的激励导向效果。可以试行聘任制,盘活人力资源,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效果最大化。加大事务性辅助类岗位由文职掌管的力度,以腾出更多警力投放一线执法岗位,并在晋升职级、评优、提高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更好地鼓励民警为理想奋斗,为事业拼搏。
4. 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不唯考、只唯实,力求权责明晰。明确边界,建立相应约束机制,规范条线职权,防止权力的膨胀和扩张,使管理奖惩规则更加清晰,明责、履责、尽责更加清楚。一是强调执法管理权威。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增强自身纠错功能,将“第三方”作为主要采信依据,及时解决问题,不让问题积累。明确基层自主权,体现考评公正性,要考出子丑寅卯必须科学合理真实,才能示人、服人、激励人,这要成为考评的目的要义。二是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制度具有稳定性的特点,要让民警按《操作规范》执法,明确“规范执法就不用怕事”,使民警执法管理有底气、敢作为。三是公正评价工作业绩。将业绩实化为具体评语,考评结果由上级领导和内外群众共同评判,设立“评语制”,即对业务、队伍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实事求是地给予客观公正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这样的评语和寄语将有利于基层更加明确工作方向,并更好地作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公安机关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强勇气,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不断提高水平,执法管理不断提高质量,队伍建设不断走上新台阶,在实现中国梦、强警梦的具体实践中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实化社会管理,全力服务群众,让社会更平安,让党和政府更放心,让群众更满意。
Innovate Policing System Further and Promote the Successful Implementation of Police Strengthening Strategy
Hu Shunkang
(Shanghai Police Association, Shanghai 200025, China)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eaceful and law governed China, police agencies should have good understanding of new phenomenon and problems in economic social development and new challenges to police work.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police work can only ensured by reforming and perfecting modern policing system, strengthening team building and improving comprehensive competency to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and control public order.
Policing; System; Mechanism; Innovate; Police-Strengthening Strategy
D631
:A
:1008-5750(2013)06-0005-(11)
10.3969/j.issn. 1008-5750.2013.06.001
2013-11-12 责任编辑:何银松
胡顺康,男,上海市警察协会会长,上海公安警学理论和警务实践研究会会长,本刊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