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岭,陈 微,李 俊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文化产业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惊人的成长性吸引了全球的目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文化产业视为一种战略产业加以规划和推动。在以全球化、网络化、知识化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竞争已经从企业之间的竞争演变为产业链与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只有确保整体产业链在竞争中获胜,组成特定产业链的单个企业才能获得价值和收益。①冯 丽,李海舰:《从竞争范式到垄断范式》,《中国工业经济》2003 年第9 期。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在应对挑战的努力中,学者们观察、研究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孤立地研究文化产业链中的各环节,向探索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转变;从考察文化资源的单次利用,向将循环经济及产业生态系统模型应用于文化产业的分析转变。随着这些转变,作为人们对文化产业链的结构和特征的基本看法的分工范式,经历了链状、网状和产业生态系统三个变化过程。与之相对应,产业链各环节也经历了自给、互动和共生三种生存模式的转变。
本文基于上述三种分工范式,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在总结文化产业链分工范式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旨在为推动文化产业链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鉴于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概念经常混同使用,且大多数学者认为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构成要素高度重合,在分析其产业链时没有必要过多争执,故笔者将创意产业的产业链也纳入本文的研究范畴。
有关文化产业链的分工范式问题,一些学者首先从产品生产过程的视角进行研究,即认为文化产业链包括创意内容策划、文化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销售和发行、供应链管理和消费者服务等环节,②郭新茹,顾 江:《文化产业价值链及其引申》,《改革》2009 年第6 期。这是以各细分文化产业为微观基础,贯穿文化创意并经一系列加工和增值过程,最终将产品送至消费者手中的纵向结构化链条。同时,文化产业链的各环节必须能够提供不可替代的附加价值。
从这个角度进行探索的学者,大多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例如,在对音乐唱片业的研究方面,有学者认为其产业链是由音乐人、唱片公司和设备提供商等组成的一个涵盖“创意—制作—发行”的简单链条。随着新技术的诞生,网络开始成为唱片产业的一部分,使整个产业的生产成本和范围逐渐收缩,同时也带来更多的进入者和作品,③Peter J. Alexander,“New Technology and Market Structure:Evidence from the Music Recording Industry”,Journal of Cultural Economics,Vol.18,No.2,1994,pp.113 ~123.此时,整个产业链涵盖包括音乐载体的制造商、创作者、出版商、零售商、分销商等组织,产业结构亦趋于扁平化。而南非文化战略集团认为,南非的音乐产业链包括创意源、出版商、制造商、广播及零售业五部分,与之前单纯分析各节点功能的研究相比,该研究指出这五部分只有互相配合、促进,才能推动整个音乐产业的发展,但它仍未能厘清产业链中各环节是如何配合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基于企业资源和能力的限制,任何一个链环要想辐射整条产业链,并将每个环节都做好是不可能的。因此,产业链上的各相关主体应通过发现自身的核心优势并加以运用,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规模运作,从而建构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音乐唱片业的“创意—制作—发行”这种范式在电影产业中也同样存在。一些学者认为,电影产业链是由影片的制作方和发行方两部分组成的纵向结构。其中,制作方负责电影的创意活动,而发行方负责后期的实体活动。①Kenneth S. Corts,“The Strategic Effects of Vertical Market Structure:Common Agency and Divisionalization in the US Motion Picture Industry”,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Strategy,Vol.10,No.4,2001,pp.509 ~528.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影产业链逐步发展成为以若干家庭影院为依托、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由一个电影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而成的、实施统一经营、统一排片和管理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使上游的发行方和下游的放映方实现了纵向一体化,促进了市场主体的融合,最终实现了消费者福利的改善。此外,它还通过提高潜在进入者的进入成本,保护了在位发行商的利益。②周 勤,万 兴:《转型时期政府主导下的中国电影产业纵向变革的原因和绩效分析》,《管理世界》2005 年第12 期。
基于上述纵向一体化分工范式的思路,一些学者对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问题进行了探索:一种观点认为文化产业的高附加值往往就体现在其产业链的延伸和衍生品的开发上。③温岳中,冯 华:《产业链视角下的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 年第5 期。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影业的内容提供商与渠道商均有向上、下游延伸的趋势,产业链中的企业力图以“制片—发行—院线”的模式获取每个环节的利润。类似电影业的还有网络电视 (IPTV),其产业链主要环节包括最终用户、电信/广电网络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应用软件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网络系统集成商、中间件提供商、数字版权管理提供商,等等。④刘 多,徐贵宝:《IPTV 产业链发展策略探讨》,《通信管理与技术》2005 年第4 期。与传统电视业务产业链相比,IPTV 的产业链更长,这也为建构和谐共赢的产业链增加了难度。
与前后向延伸方式不同,另一种延伸方式则是随着文化产业分工的深化,其产业边界持续扩大的同时还与其他产业不断进行融合。斯蒂格利茨将产业融合分为技术替代性融合、技术互补性融合、产品替代性融合和产品互补性融合四种基本类型。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更多是产品互补性融合,即发挥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的比较优势,发挥各自核心资源功效,最终实现产业的“双赢”。⑤顾 江:《文化产业经济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33 页。例如,利用文化因素来吸引游客,这些因素可以是物质的,像博物馆、历史遗址、传统建筑等;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像文艺表演、传统节日、宗教活动等,通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将得到一个延伸的文化旅游产业链。而在实践中,文化旅游越来越同所谓“奇异”和“原始”文化的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诱导人们去参观体验这些社群,构成以文化体验为核心,文化、旅游及其他相关产业为游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结成的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战略关系链。
在文化产业发展初期,纵向一体化势在必行,这主要是缘于发行环节在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文化企业必须控制自身与瞬息万变的受众之间的关系,并且人为地制造文化产品的稀缺性,才能得以较好的发展。然而,在这种纵向一体化链状结构中,各节点企业 (或产业)处于一种“自给自足”的孤立运作状态,仍力图将市场交易型转化为企业内部的层级式经营。这种模式在进入壁垒较高、易产生垄断的产业容易实现,而在进入壁垒较低的大多数文化行业,这势必导致整个产业的规模 (或范围)不经济。综上,在许多文化领域,劳动分工的专业化使得“生产”文化和“使用”文化之间的区隔日益明晰,“创意—制作—发行”的文化产业的链状结构,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迁。与其他产业类似,文化产业链的组织结构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逐步将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从而在企业或产业之间结成相互依赖的、互动的网际关系。
在市场环境相对稳定的条件下,采用纵向一体化产业链结构是有效的。但是,市场经济全球化和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趋势,使企业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竞争。大而全、自给自足的“纵向一体化”模式已逐步丧失了竞争力,取而代之的是跨行业、跨地区的“横向一体化”。
随着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数量的持续增加及其所有权与组织形式的变化,大型文化企业不再专注于某种特定的文化领域,而是开始跨行业的运作,这些大型的文化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大、中、小型文化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日趋复杂。斯密曾指出,分工受限于市场的大小。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受众需求的增多,文化产业分工网络的参与者不断增加,导致市场边界扩大,竞争日趋激烈,学界开始探索更加灵活的产业链模式,即文化产业链的网络或空间集聚结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由非产业化的意识形态性社会活动,逐渐转化为产业化的社会经济活动,文化也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而文化产业化需要的一个重要技术条件,就是文化产品的“可编码化”。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的不同,即在于它存在艺术家对产品进行“编码”和受众的“解码”过程。因此其产业链的结构逐步演变为不仅包括文化商品的生产过程,还涉及对其生产活动有辅助作用的相关支持产业和画廊、唱片公司等构成的传播网络。①Richard Brecknock,“Creative Capital:Creative Industries in the‘Creative City’”,Creative Capital,Jan. ,2004,p.1.
Scott 在研究洛杉矶娱乐产业时认为,该产业的分工符合垂直非一体化结构,即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唱片的生产过程,可以细分为由专业化公司和分包商来完成的具体工作,这些专业的制造商又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生产网络。②Allen. J. Scot,t“Territorial Reproduction and Transformation in a Local Labor Market:the Animated Film Workers of Los Angeles”,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D:Society and Space,Vol.2,No.3,1984,pp.277 ~307.这个生产(制作)网络由一个核心的中间人来管理和协调各种人力和物力资源,以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例如,在电视产业中,这个中间人是由电视制作方来担任。在演艺业中,这个中间人通常是由剧场方来担任,演出剧场公司以创意人才为基石,以资本为纽带,延伸文化产业链,从演出业延伸至电影放映、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③王克岭,芮明杰:《微观视角的西部民族地区演艺业创新与发展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10 年第10 期。其后的研究表明,在艺术市场中同样存在着一个与工业生产活动类似的,由许多主体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状组织结构。在该网络结构中,不同的辅助活动和利益在发展过程中被赋予到产品中,同时消费者在创作者构思的产品中同样起着很大的作用。④D Leslie,“Situating Design in the Canadian Household Furniture Industry”,Canadian Geographer,Vol.50,No.3,2006,pp.319 ~341.
综上,文化产业链是一个由多重环节、多个层面的因素所构成的关联体系。产业链的核心由策划创作、产品生产、产品流通销售、延伸产品开发等互相承接的环节组成,围绕这个核心,还分布着技术设备、资本市场、调查咨询等密切关联的服务环节。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一个纵向上涵盖了上下游各环节的产业要素,横向上使链条内向周围辐射的产业内在融合的立体、交叉的文化产业网。
在文化产业链的网络结构中,跨行业、跨地区的产业链企业密切合作,形成一个相互协作的网络,共同完成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在这个互动范式中,文化产业链中的各环节逐步摆脱了链状结构的封闭缺陷,从封闭式转向开放式,具有双向传输和控制的能力,同时上下游之间的产品、价值、信息的流通效率大大提高。但是,这种网络结构仅揭示了文化产业链中的产业关联和配套关系,仍未建立起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共生耦合的“生态链”系统。
在互动范式研究的基础上可看出,描述企业间分工协作和关联关系的网络结构,不能反映文化产业链的上下游各环节资源的循环利用,故期望运用共生理论对文化产业链进行描述。目前,国内基于共生理论的经济学研究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对区域共生的研究;对产业共生的研究;对微观的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⑤姬 梅等:《拉萨旅游产品开发的共生分析》,《经济问题探索》2012 年第3 期。作为在操作层面上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深度拓展,基于共生理论的“产业生态” (Industrial Ecology)仍然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它强调利用上游产业(企业)的废弃物作为下游产业的生产原材料,把原本线性的生产过程“循环”起来,从而达到减少环境负担,建立获取经济利益双重效果的产业生态系统 (Industrial Ecosystems,IES)。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具体而重要的实践工具,并且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快速推广。⑥L. W. Jelinski & et. al.,“Industrial Ecology:Concepts and Approaches”,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Vol. 89,No. 3,1992,pp.793 ~797.
文化产业链的这种范式转换,在2009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拟定的《文化统计框架》(以下简称《框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框架》将文化形式在每个阶段的不同投入纳入一个涵盖创造、生产、传播展览、接受/传递、消费/参与五个阶段的生产圈,即文化生态系统。这个文化生产圈将1986 年的《框架》中的层级模式修改为循环模式,同时它所关心的不是圈中某个特定环节具有多少的文化属性,而是了解并跟踪全部活动,并将创意转变为文化产品或服务所需的资源,以及这些产品或服务的被消费、参与或使用。文化圈或者文化生态系统这一术语对人们的启示在于,它阐明了上述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活动(消费)刺激新的文化产品和艺术品生产这样的反作用流程。①张晓明,胡惠林等:《2011 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年,第50 页。
文化创意组织的基本组成单元是各种项目(project),这是因为创意是在各个项目的基础上转变为生产性资源的,这种转变是一个将无形的灵感转化为有形的文化产品的过程。物化的文化产品通过流通、交换和消费等环节导致价值的实现。②张永丽等:《我国农村文化产业研究综述》,《经济问题探索》2012 年第3 期。在文化产业中存在一个由项目、公司、人际关系、区域及合作网络构成的项目生态系统。③G Grabher,“The Project Ecology of Advertising:Tasks,Talents and Teams”,Regional Studies,Vol.36,No.3,2002,pp.245 ~262.在讨论文化生态系统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在纵向上,它是集合了整个文化产品的生产链,包括从创建到消费到重新利用的过程;二是在横向上,它跨越了包括从美术到流行文化的范围,甚至还扩展到旅游业和运动保健行业。④Andy C. Pratt,“Cultural Commodity Chains,Cultural Clusters,or Cultural Production Chains?”Growth and Change,Vol.39,No.1,2008,pp.95 ~103.将这一生态系统应用到旅游产业,其产业链演变为一个旅游功能性系统,这个系统由吸引 (attraction)、运输 (transportation)、服务 (services)、信息(information)和推广 (promotion)五个环节所组成,只有厘清系统中的各功能模块间的动态联系,才能实现整个行业既定的目标。⑤Clare A. Gunn,Tourism Planning:Basics,Concepts,Cases,New York:Rutledge,2002,p.34.将这一生态系统应用到电影产业,新的产业链发端于电影工厂系统(studio factory system),是一个包含后期制作、发行机构和设备提供商的外围结构与包含财务、市场和发行主体、内容提供商和授权人、网络运营商、唱片公司、门户网站、游戏制作商和出版商的内部制作机构所共同组成的产业生态系统。⑥Von Johnson & Pierre Ollivier,“The Technology Disruption Conundrum”,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Business,Vol.12,No.1,2007,pp.215 ~221.
同样从产品生产的角度考量,传统文化产品的制作方式是以个体创作、个量生产为特征,其传播速度慢,手段单一。而科技的发展使文化产品可以像其他产业部门一样,以工业化生产方式进行批量生产。因此与工业生产的产业链相类似,在时尚产业同样存在着一个产业生态系统。以澳大利亚时装周为例,Weller 在研究时尚产业的产业链时指出,整个系统是由设计师、媒体、消费品经销商和举办城市四环节的合作所带来的整体价值的产生、循环和实现的一个过程。⑦Sally Weller,“Beyond‘Global Production Networks’:Australian Fashion Week’s Trans-Sectorial Synergies”,Growth and Change,Vol.39,No.1,2008,pp.104 ~122.
无论是区域共生还是产业共生,其主旨均在于以系统分析的视角,来推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理想的实现。文化产业的生态系统是文化产业中相互联系的企业和关联机构,通过价值链及其他联系渠道,相对集中在特定的地理空间,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共生系统。系统内的市场主体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彼此间形成一种联动的产业发展模式,其实质是在创意的基础上驱动产品开发,借助传统生产与制造手段形成蕴含创意的产品,通过各种有效的营销手段推向市场,拉动后续产品的交换与消费,⑧曹如中,高长春等:《创意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演化机理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 年第21 期。从而形成一条上下联动、左右衔接、一次投入、多次产出的产业链。
有关文化产业链分工范式的研究与制造业产业链的研究相比,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研究的深度上,都还有较大的差距。大部分研究仍然仅涉及产业链的链状或者网状结构,缺乏将文化产业链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而对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和制约机制,以及资源的循环利用等问题进行考量。尤其与国外学者的研究相比,国内学者对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关注不多,较少从“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对文化产业链进行探索,后续研究应加强对文化产业链生态系统的结构和运作机制的研究。
此外,近年来学者们考察文化产业链分工范式的演化过程大多是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展开,主要是对其产业链进行质性研究,这种方法强调了文化产品的中心地位,基于文化产品揭示产业链中承担不同职能的各环节及产品的转移路径,试图用“自给自足”的链状结构、 “交往互动”的文化生产网络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生态系统,对文化产业链的分工范式进行描述。而从目前国内对文化产业链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基于文化产业“产业属性”的实际来综合考虑,未来应适当加强定量研究,提倡实证研究,追求精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