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式

2013-04-10 05:57杨东柱
社科纵横 2013年3期
关键词:客体尺度资本

杨东柱

(天津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天津 300191)

社会资本问题是目前学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重要热点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不同学科都具有各自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问题域和观点,同时也产生出一些颇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可以说,社会资本作为一个跨学科、跨专业的研究对象,为学界进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广阔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各学科和专业能够各显神通,并能相互借鉴、彼此交融,为打破学科壁垒,增强各学科和专业的对话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笔者也曾经从社会哲学角度对此问题发表过一些浅显的认识,认为社会资本就是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回报的社会关系资源。这一界定不仅抓住了社会资本的本质,而且体现了社会哲学的总体性、普遍性和逻辑性的基本原则,同时也符合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是对社会资本进行的最一般性的界定。[1]此外,笔者还对社会资本的功能等从社会哲学层次作了进一步的探讨。[2]可以说,这些内容都是从认识论角度对社会资本的规定性所作的一些研究。然而,只是从认识论角度研究社会资本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更深层次的价值论角度来分析社会资本,探究如何评价社会资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分清楚什么样的社会资本才是我们需要的,什么样的社会资本是我们不需要的,从而积极发挥社会资本的正面作用,避免其负面影响。

一、社会资本评价的定位

评价作为主体对客体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其满足程度的评判,是价值关系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是一种主观形态的东西。对于社会资本来说,社会资本评价主要关注的是社会资本与特定主体间所形成的价值关系的合理性问题。因此,要想对社会资本做出客观的评价,必须先明确社会资本的价值问题。价值问题是学界所热衷于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关于价值的界定上学界曾出现过各种分歧,但就目前而言已经逐渐达成共识,即认为“价值不是一个实体范畴,它不表示在主体、客体之外的第三种实体,不能把它理解为一种独立存在物;价值也不是一个属性范畴,在孤立的主体或客体身上都不存在着‘价值’这种属性,不能把价值理解为任何存在物生而有之的固然属性;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它表明主客体之间一个特定关系方面的质、方向和作用。”[3]具体而言,所谓价值就是指事物的存在及其属性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体现了主体与客体之间需要与被需要、满足与被满足的关系,即主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据此可以推断,所谓社会资本的价值就是社会资本对于特定主体而言的一种有用性,它反映了特定主体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效用关系。这种效用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社会资本这一价值客体是客观存在的,而主体及其需要是被社会历史客观地决定了的,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是客观的,所以社会资本的价值具有客观性。

社会资本评价就是指主体对自身与社会资本之间所形成的效用关系的一种反映或评判,即主体对社会资本的价值的反映或评判。社会资本评价是以社会资本的价值的存在为前提的。一方面,只有社会资本的价值这一客体存在,社会资本评价才能进行,没有社会资本的价值,就不会形成价值评价,或者说这种价值评价就是纯主观自生的东西;另一方面,社会资本的价值的客观性决定着社会资本评价必须按照其本来面目进行评判,否则,评价主体根据主观愿望赋予社会资本不存在的意义,就会形成不正确的认识,进而影响人们投资社会资本的活动。评价主体只有正确反映社会资本的价值,才能获得正确的评价,并在这种正确的评价下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活动顺利进行。因此,社会资本评价是主体对社会资本的价值做出的肯定或否定的反映。

二、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

在实践活动中,任何评价总是要以一定的尺度为依据。社会资本评价作为评价主体对主体与社会资本之间的价值关系的反映和评判,在评价中也应有一定的评价尺度。没有了评价尺度,评价活动就失去了方向。然而,不管这个尺度以什么样的形态表现出来,它都是一种观念性的先在,是评价活动赖以进行的逻辑前提。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也是一种观念先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因而也就有不同的评价尺度。但是,这丝毫不会影响社会资本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因为,评价主体在对社会资本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进行评价时,总会以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评价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二是社会资本的价值。如果评价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真正地建立在客观基础之上,是符合社会资本的价值的,那么主体就会确立正确的评价标准,从而做出肯定性的评价;反之评价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违背社会资本的价值的,就不能确立正确的价值标准,也不能作出正确的评价。所以,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是受评价主体需要和利益以及主体与社会资本之间的价值关系制约的。在实际生活中,主体的需要以及价值关系是多样和复杂的,这就决定了社会资本评价尺度的多样性。对同一主体来说,其需要和利益具有多层次和多方面性,必然带来评价尺度的多样性;对同一层面的主体而言,他们各自有不同的需要和利益,因而每个主体都有自己的不同于其他主体的评价尺度;不同层面的主体各有不同的需要,因而不同层面的主体也具有不同于其他层面主体的评价尺度。

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具有多样性,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主要可以区分为两种:一是客体尺度,一是主体尺度。就客体尺度而言,衡量社会资本的最终依据就是社会的发展,原因在于:第一,社会发展能够体现社会资本评价尺度的客观性。社会的发展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的支配的”。[4]社会的发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最终结果,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社会发展。社会发展表现为社会形态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过程,它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尽管在实际的历史发展中,社会形态的演进会出现倒退、跳跃等特殊情况,但这丝毫不影响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及其规律。社会资本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它同社会发展一样具有客观性、规律性和过程性。社会资本评价的标准也具有同样的性质。所以,以社会发展作为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正是体现了社会资本评价尺度的客观性、规律性和过程性。第二,社会发展体现了社会资本评价标准的具体性。社会发展不仅表现为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而且也表现为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一般来说,一个社会的结构体系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领域构成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了,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发展,而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会在社会发展的各个具体领域有着不同的表现。因此,把社会发展作为社会资本评价的尺度,体现了社会资本评价尺度的具体性。第三,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也必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动,把社会发展作为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能够体现这一变动。

就主体尺度而言,衡量社会资本的最终依据就是人的发展,其原因在于:第一,人的发展体现了社会资本评价尺度的客观性。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是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人自身的条件制约的,它必将经历三个阶段,即人的依赖阶段、物的依赖阶段以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阶段。在每一阶段,人的发展的状况是不同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各有特点,所以,各个阶段的社会资本及其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把人的发展作为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能够体现社会资本评价尺度的客观性和规律性。第二,人的发展不仅表现为一个历史过程,而且也表现为一定社会阶段的人的需要、情感、能力和素质等的综合发展。由于人的需要、能力等是不同的,致使人们的社会资本及其评价尺度也就有了具体性,把人的发展作为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能够体现这一评价尺度的具体性。第三,人的发展必然会朝着全面发展的目标而前进,社会资本及其评价尺度也会随着人的发展而变动,把人的发展作为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能够体现这一评价尺度的变动。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社会资本评价的客体尺度与主体尺度是内在统一的,而不是彼此分离的,因为社会与人是统一于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把它们分开说明是为了分析的需要。第二,社会资本评价尺度具有绝对性与相对性,一方面,社会资本评价的客体尺度和主体尺度是衡量任何社会资本的最高、最终的尺度。如果一种社会资本能够促进社会和人的发展,那么它就具有合理性,否则就不合理。这一尺度适用于对任何社会资本的评判,因而是绝对的。另一方面,社会资本的评价尺度因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表现出具体的特点,具有相对性的一面。所以在评价一定的社会资本时,必须把评价尺度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结合起来,这样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社会资本的评价方式

评价活动是人们评判和掌握评价客体的价值及其价值量的观念性活动。这一活动的展开不仅有赖于评价主体、评价客体和评价标准,而且有赖于评价方式。评价方式是评价主体运用一定的评价标准评判客体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它决定着评价过程的合理与否和评价主体需要的实现程度。同样,评价社会资本价值的方式也决定了社会资本价值对于评价主体的意义的大小。合理的评价方式能够促使评价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的成效,从而为进一步活动提供指导。对于社会资本的评价来说,主要有两种评价方式,即个体评价与群体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一)个体评价与群体评价相结合。

在价值评价活动中,评价的主体是多层次的,主要包括个人、集团、阶级、阶层、社会等。与这些主体相应,便产生了个人评价、集团评价、阶级评价、阶层评价、社会评价等评价形式。而无论是团体、阶级、阶层还是社会,它们都属于一定的群体,由此,可以把评价主体归结为个体与群体,由此形成个体评价与群体评价。

所谓个体评价就是由个体主体对某种价值客体所进行的评价;所谓群体评价是与个体评价相对应的评价,指由群体主体对某种价值评价客体所进行的评价。群体评价的内容一般说来是群体主体所面对的某个评价客体的社会价值,反映一定价值客体对于社会这一群体本身的意义和影响。[5]

社会资本及其评价的主体具有层次性,因此,对社会资本的价值进行评价不能单纯地运用个体评价手段,而应把个体评价与群体评价相结合起来。对特定个体的社会资本价值的评价不能只关注于社会资本对个体的有用性这一方面,还应该站在群体的角度对其进行评价,分析个体与其社会资本的价值关系是否对群体造成了危害,形成了负面影响。如果这种价值关系违背了群体的需要和利益,那么它就是不合理的。反之,它就是合理的。例如,黑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资本能够给其带来好处和回报,满足其需要和利益,但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黑社会成员的社会资本对社会整体的利益构成了危害。所以,这种社会资本的价值是与社会相悖的,因而是不合理的。

个体评价与群体评价是评价的两种不同形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二者又相互联系。社会资本评价应该把个体评价与群体评价统一起来,避免只关注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的情况,这样才能使评价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是社会学研究的两种重要方法,我们也可以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着眼来评价社会资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是对社会现象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的探讨。其中,定性研究一般是指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手段对社会现象进行质的分析的一种方法;定量研究则是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对社会现象进行量的分析的一种手段。定性研究可以获得关于社会生活的深层次知识,但是这种研究具有抽象性;定量研究在研究结果上具有概括性和精确性,能够比较直观地反映研究对象,但是它缺乏深刻性,只有把两者相互结合起来,取长补短,相互借鉴,才能获得关于社会生活的准确而深刻的认识。评价社会资本也应该把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只依靠定性研究的方式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定量研究的方式,通过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来量化社会资本。只有这样才能更精确地把握和评价社会资本,使社会资本评价变得科学化,合理化,为社会资本的应用提供指导和参照。

在定性研究中,概念是对事物共同特征的一种抽象和概括,而定量研究中的指标是反映事物概念特征的一个范畴,是对概念的诸多规定性的具体化。不同的事物可以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而同一个事物也可以运用不同的指标来反映,由此便形成了衡量事物的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具有具体性和综合性特点,反映了特定事物多方面的规定性。社会资本的评价指标必然是对社会资本概念及其基本属性等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对社会资本的总体反映,也必然有相关的指标体系。

目前,学界对社会资本的定量研究及指标体系的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例如,在国外,波特斯把社会资本的衡量指标确定为四个,分别是社会关系网络限制、网络规模、网络密度和网络等级,并指出网络规模与社会资本正相关,其他三个因素则与社会资本负相关;澳大利亚学者布伦和奥尼克斯通过对澳大利亚社区社会资本的调查,确定了衡量社会资本的八个指标,即对社区的参与、社会背景中的能动性、信任和安全感、邻居间联系、家庭与朋友的联系、差异化的承受力、生活价值、工作联系;[6]格鲁特尔特等四位学者也提出了衡量社会资本的六大指标:群体与网络,信任与团结,集体行动与合作,信息与交流,社会凝聚与整合,赋权和政治行动。[7]在国内,相关的研究也在进行。边燕杰认为,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的特性是影响其社会资本存量的决定因素,这一社会关系网络特性包括网络规模的大小,网络顶端的高低,网络位置的差异和网络构成的合理与否;赵延东把社会关系网络,信任和社会参与作为衡量社会资本的指标,并用其考察了我国西部城乡居民的社会资本状况,等等。

由此可知,学界对社会资本指标体系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研究存在片面性,只关注社会资本构成的一方面内容,而忽视了其他方面,与其说是对社会资本指标的构建,不如说是对社会资本的某一个要素的指标的构建,出现了以部分代替整体,以偏概全的现象;另一方面,这些研究又过于宽泛,把一些与社会资本无关的东西也包括进社会资本的指标,造成了逻辑上的混乱。实际上,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对社会资本内涵的理解有关,正是由于对社会资本过宽或过窄的理解,导致了社会资本量化研究的差异。这充分说明,要构建社会资本的指标体系离不开社会资本的概念及其基本原理。“一种社会指标体系的建立总是以一定的社会理论作指导的,并且要经过从抽象的理论思维到具体的数量指标的转化过程;例如,要找出最能体现这一社会理论的基本精神的基本概念,然后对这些概念提出操作性定义,继而确定不同的社会指标,并根据不同的取值形成相应的变量。”[8]

所以,我们在建立社会资本评价指标体系的时候,就必须以关于社会资本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其概念为指导和依据。社会资本是由社会关系网络、规范和信任三个相互联系的因素构成的,那么,社会资本的评价指标体系就必须反映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在具体的研究中,尽管把社会关系网络、规范和信任等这些抽象的概念量化成具体的指标存在一些困难,但是这些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因为“在社会指标研究中,不存在能否用数量表现的问题,只存在怎样用数量表现的问题。”[9]只要把握了社会资本的内涵,并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就一定能够把相关概念量化为具体指标并建立社会资本评价的指标体系。

总之,社会资本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来研究,评价社会资本也应该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起来。定性评价是对社会资本“质”的评价,定量评价是对社会资本“量”的评价,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社会资本评价的质与量的统一,最终实现社会资本评价的科学化,精确化。

[1]杨东柱.社会哲学层次的社会资本探析[J].天府新论,2010(5):25.

[2]杨东柱.社会资本的功能论析[J].社会工作,2012(5):93.

[3]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124-12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7.

[5]阮青.价值哲学[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90.

[6]王积超.社会资本及其测量的理论研究[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4(2):63.

[7]夏建中.社会为中心的社会资本理论及其测量[J].教学与研究,2007(9):41.

[8]贾高建.社会发展理论与社会发展战略[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129.

[9]郑杭生,李强,李路路.社会指标理论与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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