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利辉
(湖南省湘潭县畜牧水产局,湖南湘潭 411228)
湘潭县是一个典型的生猪生产大县,年出栏生猪230万头,年发展生猪340万头,全县生猪产业产值达到4 3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6 2%,生猪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2007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的出台来,湘潭县作为生猪调出大县,五年来获得了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生猪标准化小区项目资金数亿元。因此如何落实合理有效安排政策资金,促进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了生猪市场供应的稳定和农民增收?笔者多年来参与实施相关政策,现将我县实施奖励资金政策情况总结如下,谨供参考:
受国家奖励政策的鼓舞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县生猪养殖积极性空前高涨,科学化、规模化养殖程序迅速提升,不少养猪户抓紧改善养殖环境,扩大养殖规模,增加养殖数量,对国家奖励政策的渴望程序提高,从2009年起我县常年存栏300头以上的养殖户达700余户,比2007年增加近3倍,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工作的有很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之受市场周期的影响,生猪外调价时涨时落。如何结合行情,确保政策发挥最大效应,因而2008年在2007年的基础上,制定了不重复享受政策资金的原则(凡是享受了2007年政策资金和小区项目户,不再享受2008年的政策资金);2009年、2010年制定了凡是存栏300头的规模户(小区项目户不重复享受)均可享受政策资金,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发挥很好的时效。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奖励资金可用于六个方面的安排:一是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二是生猪生产方面的支出:三是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等支出;四是支持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自建基地、帮助合同养殖场(户、合作社)发展生猪生产,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改善加工流通条件等项目的支出;五是规范无害化处理支出;六是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为加快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在每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200万元资金,扶持县境内原种猪场、原种猪扩繁场、良种猪扩繁场等大型养殖场进行品种更新、栏舍改造和技术创新等,通过多年的培育,目前我县良种繁育体系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县内有新五丰、鹏扬、伟鸿湘潭食品有限公司3个国家级原种猪场(全省5个),有一级扩繁场5个,二级扩繁场5个,年供优良种猪15万头。以鹏扬原种猪场为龙头企业,整合全县良种繁育场资源,成立了湘革旺有限公司,采取“公司+企业+农户”形式,稳定全县常年存栏100万头生猪的生产基地。
为杜绝少数养殖户临时凑数想挤进奖励之列的现象,从2009年6月份起对全县常年存栏200头的规模养殖户实现动态监管,由乡镇动物防疫站按月以纸质和电子文档资料报局畜牧站,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乡镇动物防疫站的绩效考核之列;成立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财政、畜牧、统计、商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年由县监督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和乡镇动物防疫站分别组成联合调查组,核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范围、基本数据和基本情况;对规模户采用百分制计分,将享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从(存栏规模、栏舍实际使用面积、养殖档案记录、检疫申报、封闭管理、人畜分离、粪污处理设施、规章制度建设、动物防疫条件)9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奖励资金分配的长效机制。
按政府文件精神,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一是不重复安排的原则;二是享受政策的养殖户县、乡公示的原则;三是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乡镇政府、财政所、动物防疫站共同把关的原则;四是按养殖规模、大小、基础设施优劣为序的原则;五是坚持政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奖励资金实施的制度和程序实施。
奖励资金的发放,为了杜绝多头申报、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索拿卡要等违法行为,在专户、专帐管理、拨付资金的前提下,每一笔资金的支出需经过收集身份证复印件汇总录入——县财政拨付资金——银行录入资金——养殖户拿身份证原件领取奖励资金存折,拒绝现金交易,杜绝了许多不法行为的发生。
在国家和地方的支持下,在新五丰、鹏扬国家级原种猪场的带动下,沙子岭猪原种保种场、伟鸿原种场、天心、新农泰及科星等扩繁场,投资在数千万元上,年出栏种猪和肉猪在10000头以上;以湘潭伟鸿食品有限公司龙头企业为代表,自2009年以来,建成标准化生物发酵床猪舍247栋,每栋年出栏商品猪500~1000头头左右。全县规模养殖比重逐年提高。据初步统计,全县年出栏生猪在50~499头的有8452户,500~999头的有812户,1000~1999头的有245户,2000头以上的有54户,10000头以上的有15个,规模养殖比例增加提高了生猪养殖抗市场的风险。
从2008年来,采取行政和技术双重模式积极推进生物发酵床养猪新技术的推广。连续5年,在奖励资金中拿出了620万元,通过典型示范促推广模式,促进该技术在全县的广泛应用。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推广发酵床4 5万平方米,累计出栏生猪152.48万头,减少猪粪尿对外直接排放426.9万吨,节支增收7471.5万元。2010年7月6日接待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和湖南省外国专家局联合举办的全省生物发酵床养猪新技术现场经验交流暨引智成果推广会议的现场会,来自我省以及江西、山东等周边省份的2 0 0多名领导和技术人员现场观摩了我县中路铺镇竹冲村的发酵床猪场,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司副司长苏光明、省畜牧水产局局长曹英华、省外国专家局局长王瑰曙、市政协副主席杨雄赳等领导出席会议。发酵床养猪技术在推广力度、推广面、推广数量、推广效果等方面居全省第一。同时,辐射到省内的长沙、株洲、永州等地,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奖励资金受益户(场)不断探索粪污治理新模式,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扩大生产规模相和谐发展。全县已形成六种新型环保养殖模式。
一是以鹏扬原种猪场为代表的沼气发电+农牧循环处理模式。该场建有1个1500立方米的沼气池,场内的粪尿污水,经固液分离后,污水及尿液进入大型沼液池处理,沼气作为能源用于发电及生产生活,沼液、沼渣、干粪作为有机肥料用于临近的果蔬基地等,形成了“猪→沼→菜,猪→沼→果”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
二是以沙子岭猪原种场为代表的连续动态发酵处理模式。该模式是将养殖场废弃物(猪粪、沼气池的沼渣、沼液)与统糠或锯木屑按一定比例混合后进入“动态发酵处理装置”进行发酵处理,利用好氧生物菌产生的生物能,有效处理猪场的固液有机废弃物,在无需外供热能的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好氧发酵产生的高温灭杀废弃物中的有害微生物,达到“无害化”;去除废弃物中约60%的水份,达到“减量化”;最后产品为有机肥,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
三是以新五丰、伟鸿原种场为代表的工业治污处理模式。为解决好猪场粪污问题,这2个场分别投资400多万元,建成一个日污水处理能力200吨/天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水完全达标。
四是生物发酵床养猪粪污处理模式。猪饲养在发酵床上,微生物以猪粪尿为营养源合成菌体蛋白,发酵床使用1~2年后为优质的有机肥。
五是以润田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养猪-猪粪-水蚯蚓”生态循环处理模式。利用猪场的猪粪通过无水培育新技术培育水蚯蚓,用水蚯蚓养殖名优水产品。
六是以科星农牧为代表的沉淀池+花卉苗木循环处理模式。多种环保养殖方式的推广,年减排粪污500万吨以上,新型环保养殖模式推广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生猪产业发展和粪污治理共赢局面。
10%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用于生猪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配齐了19个乡镇动物防疫体系、疫苗冷藏体系的基础设施,定期抗体检测,定期监测疫情,对规模养猪户实行动态管理,健全信息疫情分析报告,及时跟踪养殖业进展,分析提出建议。提升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十分重视。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财政部等文件精神。二是成立了由县财政、畜牧、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为政策的落实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自上而下的决策,自下而上的路径探速,为分年度编制实施方案注入了活力,确保年度方案制定中,遵循民意,吸纳民智,确保方案可行、更具操作性。
根据财政部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确保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粪污治理,结合新技术推广合理安排资金,进一步优化了资金的使用效果。
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力量。我县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财政、畜牧、监察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召集相关单位开展座谈、协商、协调和协作会,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每年实施奖励资金项目和发放中,严格按政府文件精神,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实施程序落实政策,县生猪调出大县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县情制定、安排奖励资金发放标准、程序等,其目的是确保惠农政策能最大发挥政策效应。促进我县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