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莉,刘家俊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人的劳动既是财富的源泉,也是人类幸福的源泉。人类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人自身的劳动才能实现,劳动在创造人本身的同时也创造了人类的文明。同时,人的劳动一方面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另一方面也体现为人与自然的一种关系。而这两种关系又可以以“文明”与“生态”来概括。但是在某些学者看来,“文明”与“生态”本身又是两个相互抵触的概念,“文明”就是“非生态”的(non-ecological),“生态文明”(ecological civilization)是一种“矛盾修饰法”(oxymoron)[1],那么,如何超越这种矛盾?从“生态”何以“文明”?这是我们直面现实的过程中不容回避的话题。基于人的劳动是其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一种关系,人类的美好梦想要靠人的劳动来实现这样两点基本的认识,笔者认为解决“文明”与“生态”之间在概念上的矛盾,实际上就是对践行生态文明观的一个跨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要实现民族的复兴,实现第二个百年梦像想靠的是人的劳动,这是最基本的路径。同时在人的劳动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便成了实现中国梦的路径之一。所以分析中国梦实现的各种要素,也要从生态文明的理论视角进行分析和探索。
关于“生态”,就其世界观意义而言,意指人类与外部环境整体及其所有要素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动态关联。外部环境较之于人,扮演着从敌人到榜样到对象再到伙伴的角色,与之相伴,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也经历了从“自然崇拜”到“人类中心”再到“自然中心”的演变。这种演变的“幕后推手”便是人类的文明进程。“文明”,源于古希腊的“城邦”,指称人类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自我改造的实践活动中获得的精神、制度和物质的所有产物。自启蒙运动始,“文明”就是与“野蛮”对立的代名词,志在开启光明世界的启蒙运动,力图帮助人们摆脱“蒙昧”,战胜“野蛮”,进入“文明”社会。而这里言及的“蒙昧”和“野蛮”直接源自于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盲目崇拜、极端恐惧以及束手无策,因此,人类要想进入文明社会就必须改变这种“被动”的状态,从自然束缚中解放出来,用理智战胜迷信,变“被动”为“主动”,去改造已经失去魔力的自然。于是,悖论便形成了:世界被唤醒、人类走向成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人类为解放自身进而“改造”自然、“支配”自然也成了一种必然,各种“改造”成就了“文明”,但是,有“改造”就意味着有“改变”,就意味着对原有外部环境的偏离,因此,成了文明存在形式的“生态”必然是生态对其自身存在的丧失,从这个角度讲,“文明”与“生态”存在悖论。而且人类的文明发展史也证实了这点。自原始人类打造出第一个石器工具并用于改造自然界始,人类文明的历史航船便起航了,经过几百万年的发展,人类文明的发展模式(尤其是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越来越趋向于同自然逻辑相疏离,可以说,正是我们所拥有的文明史见证了人类对环境影响的不断增强,见证了人类同外部环境关系的不断疏离。
在文明史的长河中,整个农业文明时期,由于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非常有限,人与自然基本上是处于一种和谐、稳定的关系中的,是一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状态。然而,伴随着500年前资本主义的兴起,“天人合一”状态日益被打破,人类开始了大范围生态环境破坏,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传统平衡遭到不可逆转的改变。本来是依自然而生的人,却凭着自身不断增强的力量及日益膨胀的欲望,操持着不断扩张的工具理性,以自然的“征服者”身份自居,高呼着“向自然界进军”,以图控制整个自然。于是,人与自然关系从农业文明时期的相对和谐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一方面,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有限的自然资源已不能完全满足人类无限的需求,自然对人类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显现;另一方面,伴随着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越来越多的工业废弃物涌入生态系统,污染着并改变了地球生态环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的“合成时代”正在把整个地球和整个人类推向生态灾难的深渊——大量的不能被生物降解的合成产品现身于自然界,不仅干扰了生态系统的正常循环,而且形成了大量不能被分解的合成垃圾,这从根本上打破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
人类满腔热情、一路高歌创造的文明最终又异化成为反对自身的力量,从而使人在享受物质成果的同时,又不得不付出沉重的环境代价。正如佩西所说:“我们继续不屈地攀登,不知道究竟是在开创有决定意义的新的历史里程碑呢,还是在挖掘自己的墓穴。”[2]61目前全世界每天有140种生物灭绝。以鸟类为例,300万年前地球上有1.2万种鸟,但仅17世纪以来已灭绝百种,尤其是在20世纪灭绝的种类最多,有近30种,现存9000余种鸟中,有近千种面临灭绝的危险。在其他动物中,若按现在的灭绝速度,在今后的100年内有209个爬行动物物种和242种鱼类将走向灭亡[3]18~21。特别是20世纪以来,人类日益陷入气象异常、水体污染、物种灭绝、植被破坏、土地侵蚀等自然生态危机和人本质的异化,物质财富增长与人的发展不同步等社会生态危机的“双重困境”。人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世界上已经改变了的地位和作用,没意识到自己对外部世界、对地球、对整个生态系统、对人类命运应负的责任,“没有来得及深刻地反思自己所拥有的日益强大的实践力量和人造系统的时代性后果,也未能及时而理智地调控和引导人造的技术系统和自己的实践活动向着真善美、物道与人道和谐统一的方向发展”[4]269。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他并不想用自我意识对世界做出终极解释,他更看重自我意识与现实、哲学和生活世界、人和自然的真实关系,他的“实践中介主——客体关系”、“实践中介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认识,为正确理解主体的能动作用、形成实践的生态观开辟了道路。因此,如果生态在当今的“文明”社会,没有基本的和谐作保障,生态文明则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无异于是海市蜃楼。
“文明”与“生态”的悖论客观存在,在对其反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弄清楚两个问题:第一,人类文明进程中,生态何以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问题”或者说“障碍”,即“生态”何以与“文明”相悖;第二,人类一路高歌创造的“文明”为何最终又成了侵害“生态”的罪魁祸首,即“文明”何以与“生态”相悖。第一个问题是我们首先要思考的。如前文所述,启蒙运动将人类脱离自然生态束缚、树立自主视为文明的标志,主张“人为自然立法”,从这个角度讲,启蒙运动为人类开启的光明之路是以克服自然为前提的,而且在“后启蒙”的漫长征途中,“文明”也一直以保护人类不受外部生态环境威胁为己任。在饱受冷酷自然的残忍侵害之后,人们满心欢喜地接受了“文明”,不断加快“文明”的脚步,迫不及待地提升控制外部生态环境的能力,于是,整个现代文明的进程便是人类控制外部生态环境、创造“文明”的真实写照,外部生态环境成了人类文明进程的一个巨大障碍,似乎不战胜它,人类便无“文明”可言。“生态”何以成了“文明”的障碍和“问题”,究其根源,人类“理性”脱不了干系。两百多年前的那场光辉卓著的启蒙运动,宣告了理性的绝对独立,旨在构建人类社会新秩序的理性为一切立法,这个“法”便是计算和功利规则,凡不符合这个规则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都是可疑的,只有符合理性,符合规则和秩序的社会才是“文明”社会。理性通过把握必然性和规律性,力图将一切纳入这种必然性和规律性,即纳入到理性所构建的社会秩序中,这个过程暴露了理性对“秩序”的绝对向往。对科学的过度迷恋就是这种向往的最好写照。科学为世界方方面面的发展预设规则和秩序,科学帮助“文明”成为符合秩序的真正的“文明”。但问题在于,这里的“秩序”是人类理性确立的“秩序”,因为最高、最强的理性恰恰表现为科学的理性。于是,人类文明的“秩序”便成了受制于绝对理性的非客观性的“秩序”,这种“秩序”与外部生态环境呈现出来的客观秩序相悖。
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达到动态平衡的系统,不同的生物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的物理化学环境之间都相互联系,各种生物都服从必然的“自然秩序”,依循自然规则优胜劣汰,形成自我保护和自我修复的自然机制,进而形成整个生态系统的动态和谐,这表明在人与外部生态环境的动态关系中,生态环境并非被动地受制于人,而是有其自主性,正所谓“只有自然最懂得自然”,外部生态环境知道什么是好的,而且懂得按照必然秩序协调系统内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而达到动态的平衡。但是,生态环境又有其脆弱的一面,因其具有相互关联的复杂性,所以,当它面临某一方面的巨大侵害时,整个生态系统都会遭受到深远影响,甚至发生惊人灾变。在流行的环境史中,苏美尔人被看作历史上第一批的生态自杀者,苏美尔文明的灭绝,也就成了最早的有记载的生态利用过度的典型。公元前4世纪,苏美尔人开始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开沟挖渠,建造了复杂的灌溉网,借助这些灌溉渠道,苏美尔人成功地利用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湍急的河水,从而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创建了第一个文明。辉煌持续了两千多年,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灌溉网络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致使含盐的地下水位不断上升,造成了侵入表土的盐层的积累,土壤的盐碱化破坏了地力,最终导致了苏美尔文明的瓦解。另外,罗马帝国的灭亡、玛雅文明的湮灭,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生态破坏而致。相对于古老文明陨落带来的痛心,现实的环境更让我们忧心。伴随着文明史的进程,人类也已咽下了胜利果实异化带来的苦涩,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383
相对于历史悠久、规模庞大且复杂的生态系统,被“抛入”尘世的人类显得异常渺小,这集中体现在人类的狂妄与盲目上,人类忽视生态秩序与文明秩序之间的相容性问题,迫切希望通过“文明”的秩序给外部生态环境定立规则,迫切希望用“文明”的秩序替代“自然”的秩序,迫切希望用“文明”选择替代“自然”选择,但是,在客观的生态环境秩序面前,人类却又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直观的表现便是人类不断征服自然同时又不断遭受自然的“报复”,在二者角力的过程中,“生态”必然被“文明”视为“问题”。在真正文明的社会里,只有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认同和保护,才能促使生态与文明之间的和谐,生态文明梦想在中国成为“美丽中国”现实的时候,同时就是中国梦实现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生态”与“文明”这一矛盾体的另一端是“文明”与“生态”相悖。在人类的文明进程中,总是伴随着这样一种矛盾心理:一方面,受工具理性驱使,人们以克服自然、征服生态、实现文明梦想为傲;另一方面,面对严峻现实,饱受生态问题侵害的人类最终又将矛头指向了“文明”,认为创建“文明”的主体——人与表征“文明”成就的代言者——科技都难辞其咎。
单就“生态”而言,其本身并不涉及“文明”与否的问题,它仅仅指涉一种“关系”;但当“生态”进入“文明”视域,特别是自人猿揖别,人类日渐告别野蛮、脱离蒙昧,“生态”便与“文明”息息相关,可以说,在人类的文明进程中,“生态”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生态”是“文明”的物质载体,为“文明”提供了实践平台和生态支撑。而人又是“文明”的当然主体,“文明”的任何一种规定都与人及其活动相关,“文明”的评价标准亦在于人的主体价值的实现程度,因此,在“文明”的视域内,作为“文明”主体的人必然地与“生态”发生关联,即人的实践活动必然地会对“生态”产生影响:人类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从环境中获取各种资源,而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攫取势必会破坏生态环境,我们看到的诸多生态问题从根本上说其实就是人的问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这种矛盾深刻地反映在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中。“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类的利益和自我完善为出发点和归宿,主张从人的角度去认识世界、用人的价值标准去评判世界;“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只是自然界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与其他生命完全平等,为了保护自然界的完整,应限制甚至停止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
其实,人与生态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我们应该树立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人与生态,或者社会与自然共同进化、共同发展,而非相互对立。现任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地理学教授的戴维·佩珀(David Pepper)曾强调,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人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相对于自然而言,人的确是处于中心地位的,但现在所看到的环境破坏问题却不是人的这种地位导致的,因为“人类不是一种污染物质,也不‘犯有’傲慢、贪婪、挑衅、过分竞争的罪行或其他暴行。而且,如果他们这样行动的话,并不是由于无法改变的遗传物质或者像在原罪中的腐败:现行的经济制度是更加可能的原因”[6]354~355。
“生态”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须依赖的“生态”,“生态”问题因人而起,也因人而有探讨的意义。“生态”必须面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需求,人的健康权、生命权、发展权才是生态文明的最高旨趣。原生态的就一定好吗?前工业时期,“生态”看似良好,但人类的生存受到饥饿、疾病、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根本无健康权、生命权、发展权可言,这也未必是我们所追求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另外,生态保护还得靠人来进行,生态保护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人类整体的发展和幸福。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生态文明建设,其成效无疑要体现为空气、河流、植被、山川等自然环境的综合改善,“美丽中国”的梦想实现最直观地体现也在自然生态上。科学技术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最高水平,它给人类带来了高效率的生产、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给人类带来了人性解放的希望和可能,它作为第一生产力帮助我们实现了国富与民强,因而,科学技术也被称为“魔杖”。然而,就是这根“魔杖”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困惑:现代技术制造出了能给人带来舒适便利生活的各式电器,但也造成了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核能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清洁能源,但也潜藏着致使人类毁于一旦的危险。于是,伴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们纷纷将责任归咎于科学技术本身,认为现代科学技术带来的福音已经成为灾难,它严重地扰乱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而这种“扰乱”甚至可以用“毁灭”来形容。现实中的许多迹象也表明,现代技术正对生态进行着前所未有的渗透,这种渗透侵袭、伤害着整个地球,人类与自然的平衡遭到了根本性的质疑。但是,技术的发展是不是就真的“不可避免地”引起生态问题呢?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曾给过最好的注解:“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刀子在人类生活上是有用的,但它也能用来杀人。”[7]56唐奈勒·H.梅多斯(Donella H.Meadows)等人也曾指出,技术只是工具,运用技术产生的不同结果主要取决于“目的”,“如果它们被要求服务于不可能的目标,例如使有限的地球无限扩展其物质财富,那么它们将最终失败。如果它们被用于可行和可持续的目标,那么它们就可能带来一个可持续的社会。”[8]192因此,面对诸多生态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所能揭示的是科学规律,并给人提供工具合理性,但不能提供价值的合理性。科学技术的运用必须受到人的价值理性的制约。自主自由的劳动不但使人的潜力得以释放,使生态得到保障,这也是中国梦实现的必备条件。文明的异化则只会使中国梦异化。
人类文明从不曾停止其前进的脚步,而高度文明的实现不应当以偏离生态为代价,相反,“文明”必须走向“生态”,“文明”与“生态”之间的矛盾必须得到解决。那么,“文明”如何走向“生态”呢?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重新界定“文明”。“文明”最初用于指涉“野蛮”的对立面,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推进,“文明”被加进了时间因素和空间因素,比如古埃及文明、古希腊文明、西方文明、东方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等,用以指称人类社会的进步成果;然而,随着“生态文明”理念提出,人们开始反思“文明”,较之于将“文明”视为过程中的某个结果,将“文明”作为一种深层设定可能显得更为深刻,这种深层设定是对世界本质以及人在世界中的位置的根本性设定,它涉及思维方式、价值追求、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等层面的转型,其中,思维方式的转型显得尤为重要。从这个角度讲,生态文明首先必然要求人们正确界定其在世界中的位置,树立“有限性”思维方式,完成思维方式的转型,从根本上实现“文明”与“生态”的结合。
自启蒙运动以降,人类主张通过理性为世界立法、为社会重构秩序,将理性视为人类进步的最高原则和衡量一切的准绳,批判着包括宗教法律在内的一切事物,是至高无上的审判者,同时它又接受自身的审判,成为被审判者。既是审判者又是被审判者的理性似乎无所不能,于是,在外部世界面前,拥有理性的人便成了最高目的,成了至高无上的存在,而自然环境存在的意义仅在于满足人的需求。随着工具理性的不断蔓延,人类的贪婪欲望也随之扩张,外部生态环境成了人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但事实上,人和生态都是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统一体。一方面,人的发展是无限的,由于需要的超越性,由于知识增长、能力提升的驱使,人类永远不会可能停止于某一状态,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对世界的探索和改造、对自身的提升和超越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另一方面,人的发展又是有限的,作为外部世界的“参与者”,每一代人的发展都要受到有限的客观环境的制约(包括自然环境的制约和价值取向、道德规范以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制约),而且每一代人的认知也是有限的。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环境问题,之所以那么复杂,不仅在于新问题不断涌现,而且在于人们对这些新问题以及生态系统本身复杂性的认知还非常有限。以生物多样性为例,按照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森的估计,目前,已经明确分类编目的物种有140万种,而这相对于现存的3000万个物种而言,只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即便是这些已经编目的物种,我们对他们的认知也很有限。由于认知的有限,我们对数以万计的、受到灭绝威胁的物种一无所知,我们不知道人类正在失去什么样的资源,我们甚至不知道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的临界点在何处。另外,自然也是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统一。从宇宙的空间时间发展来看,自然是无限的,但从历史的、社会的角度看,自然的承载力和自然资源储量都是有限的,自然在人的发展历程中并不是“被动”的,它会制约、甚至“报复”人类。而问题就在于,人类在自身实践活动中过分夸大了“无限性”,缺乏对“有限性”的认识和了解,对于今天的种种危机,特别是生态危机,人类的“无限性”难辞其咎。过去,学者们纷纷赞誉马克思主义中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描述,现在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明白人类的实践是建立在自然和人的双向有限性的基础上的。
生态文明从根本上设定了人在世界中的位置——人只是世界的“参与者”和“守护者”,作为“参与者”,人类必须树立“有限性”的思维方式,必须正视自然的有限性和客观性;作为“守护者”,人类必须肩负起保护、关爱自然万物的责任和义务。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人虽然可以对秩序进行建构,但这种主观性的建构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文明”的秩序不是存在于“自然秩序”之外,而是存在于“自然秩序”之中,两种秩序相互作用,共同预设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生态与文明之间的悖论,说明我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有失公正,导致生态的破坏。要减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的掠夺所造成的生态问题,应该在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生态的应有地位,应从制度上、法律上给予倾斜保护。生态获得了公平待遇,才能使自然资源充分涌流,梦想的实现就如同磅礴河川,形成奔流不息的中国梦。
综上所述,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那么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并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给人类带来灾难。正像毕生从事着人类解放事业的马克思所践行的“人能回忆起自身当中潜藏着的能力,并认识到自身从自然中脱离出来”[9]64那样,尽管宗教千方百计地反对这一点,但由于马克思的“实践批判”首先就是要深入到尘世深处去解放那些遭受宗教的魅惑和束缚的人们,这就保证了人类在实现自身解放中获得理性,实现人的自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过程中,科学发展观给民族复兴提供了实现中国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目前实现中国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就是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要建立和有效实施各种有利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的规则,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才是良性的,社会发展才是正义的,中国梦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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