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柳宗元《非国语》的政论性

2013-04-07 23:05王洪臣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年9期
关键词:国语柳宗元

王洪臣

(湖南科技学院 中文系,湖南 永州 425199)

政论是针对社会政治的某些问题进行评论,政论文是通过对这些社会政治问题的评论以阐述作者观点与理念的文章,作者一般从现实的社会政治观点出发,引证古今,指讦时政。《非国语》是柳宗元针对《国语》所记之事,所论之义,不尽与“道”合而进行的否定性批评。这可以说是史评或史论,然其所评论之史事,大都是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治观点和思想观点,有的政治评论乃至具有现实意义,因而具有极强的政论性。

柳宗元认为《国语》的一些记载“其道舛逆”,因“病其文胜而言尨,好诡以反伦”。“学者以其文也,咸嗜悦焉伏膺呻吟者,至比六经,则溺其文必信其实,是圣人之道翳也”,[1]故作《非国语》。

《非国语》的政论性突出体现在强烈的思想观念上。

柳宗元在《非国语》中突出表现了“德”的理念。“德”是儒家传统思想的一个重要理念,也是西周社会以来的主流社会意识。作为理念的“德”,是“外得于人,内得于己”。[2]“德”也是对统治者的一系列律己以得民心的道德行为规范。“德”作为一种行为规范被确定下来之后,就要求统治者身体力行了。《周易·文言》中说的“君子进德修善”,就是指对“德”的践行。

第一,柳宗元把“德”作为统治者统治社会的先决条件。

在《谷洛斗》中,谷、洛二水格激将会冲毁王宫,灵王没有听取太子晋的劝谏而堵塞了大水,《国语》的作者却将此事与后来东周王朝的动乱和衰微联系了起来。柳宗元指出“王室之乱且卑在德”,是由周天子失德造成的。这种理念就是“皇天无亲,惟德是辅”[2],得天下是“在德不在鼎”。《尚书·召诰》中,召公以夏商灭亡的教训勉励周成王说:“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柳宗元的“王室之乱且卑在德”说,大概也是对其所处时代的朝政衰微的一种规谏吧。

《晋孙周》中,单襄公嘱咐他的儿子顷公,要他善待晋周,说晋周将来一定会成为晋国的国君。单襄公数晋周之德有十一条,“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智,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这里,“文”是“德”的总名。当然,所谓“天六地五,合于天地之数”,柳宗元称其为非“德义之言”,又征卦、梦以附合之,这都是柳宗元所否定的,而所数的“德”,则被肯定是作为国君的条件。

第二,柳宗元还提出“德”是使人归顺的力量。

《围鼓》篇本来是晋国的中行穆子帅师伐白狄,围鼓,鼓人请求归附晋国,而中行穆子不准,最终使得白狄投降。这本是战争中常见的情况,而柳宗元不甚合时宜地“非”了中行穆子的不受白狄叛归。柳宗元这样做,就是要借题发挥,表明“德”能使人归顺的力量。他说:“城之畔而归己者有三:有逃暴而附德者,有力屈而爱死者,有反常以求利者。逃暴而附德者庥之,曰:德能致之也。”

柳宗元极力推崇“德”,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思想主张。正如他在《贞符》中所说,人类社会“厥初罔匪极乱,而后稍可为也,非德不树”。他历数上古圣君之德:尧“克明俊德”,舜“濬哲文明”,禹“文命”,汤“克宽克仁”,周武王“有道”,因此得出结论:“惟兹德实受命之符。”这里的“文明”、“文命”、“宽仁”、“有道”都是“德”体现的不同侧重点。柳宗元在批驳董仲舒等人“推古瑞物以配受命”的基础上,提出君王“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的观点。他的这种“德”的思想主张的提出,其现实目的就是“言唐家正德”非“受命于天”,而是“受命于生人之意”,要使人们“知圣人立极之本”,“显至德”。他认为,君王应该“思德之所未大,求仁之所未备。以极于邦理,以敬于人事”,这才是治理邦国之道。

第三,柳宗元在《非国语》中还从反面阐述了与“德“相悖的教训。

在《灭密》中,密康公之母认为密康公的地位和德行不可接受淫奔于他的三个美女,主张将她们献给周恭王,认为“众以美物归汝,何德以堪之?小丑备物,终必亡”。密康公不听,一年后密国被周王所灭。柳宗元针对这段史事的思想意识进行了批驳:

非曰:康公之母诚贤耶?则宜以淫荒失度命其子,焉用惧之以数?且以德大而后堪,则纳三女之奔者,德果何如?若曰“勿受之”则可矣。教子而媚王以女,非正也。

他认为康公之母应以淫荒失度劝诫其子,然而她却以“德大而后堪”,纳三女“德果何如”来劝其子,讥刺康公之母不是贤德之人,对其“教子而媚王以女”,尖锐地指责其“非正也”。

《聘鲁》篇,刘康公聘于鲁国,回来后对定王评价鲁国的季文子、孟献子和叔孙宣子、东门子家未来命运。他认为节俭的季文子、孟献子能够长久地保持其在鲁国的地位;而“泰侈”的叔孙宣子、东门子家必然灭亡。柳宗元尽管批驳了刘康公预测其身家灭亡时限的荒唐,但却对“泰侈”恶德必然导致灭亡观点的赞同。

柳宗元“德”的思想理念即是“大中之道”。他在《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中说:“近世之言理道者众矣,率由大中而出者咸无焉”,这个“大中”是“志乎中之所得”,是他在现实基础上对“圣人之道”的阐发。正如吕国康在其《论柳宗元的“德治”与“民本”思想及其渊源》一文所说:“他提倡的大中之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圣人之道、尧舜孔子之道,而是对儒道的改造和创新,也可以说是新儒学的发端。”

《非国语》的政论还突出地表现出了鲜明的政治观点。

第一,《非国语》充分表现出了柳宗元“德政”的执政理念。

《不藉》篇,柳宗元针对“宣王不藉”,虢文公以“将何以求福用人”进行劝谏的观点进行了驳斥,指出籍田这一“礼”其意义是劝农。既然是劝农,他阐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时使而不夺其力,节用而不殚其财,通其有无,和其乡闾,则……不劝而劝矣。启蛰也得其耕,时雨也得其种,苗之猥大也得其耘,实之坚好也得其获,京庾得其贮,老幼得其养,取之也均以薄,藏之也优以固。”可以说,这是柳宗元从当时社会实际出发,在自己政治革新失败后,对其政治观点的进一步推出。他借助于史评,阐述了充满民生意识的现实政治观点。他的这一政治观点与孟子“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寒”的仁政思想一脉相承,是孟子思想在柳宗元所处时代的具体体现,柳宗元将其称之为“大德”。

“利安元元”、“辅时及物”是柳宗元政治思想的极为重要的一面。他在这里表达的民生意识至为浓厚,正如后人所评论的,“一片悯时深思、忧民至意,拂拂从纸上浮出。”[3]

《赵宣子》篇,赵盾推荐韩厥做了军中司马,他为了试探韩厥,使人驾驶他的乘车扰乱军中队伍,结果被韩厥将这人杀掉了。柳宗元肯定了赵盾褒扬韩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之举,但却对赵盾以陷害无辜、轻人之死来考察韩厥的做法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义正词严地指责:“彼何罪而获是讨也?”并以孟子的话对这种草菅人命的行为进行了谴责:“杀一不辜而得天下,君子不为!”

《大钱》篇,柳宗元以周景王将铸造大钱,单穆公不赞同,认为这样做是“召灾”为话题展开了议论。他认为:“币轻则物价腾踊,物价腾踊则农无所售,皆害也。就而言之,孰为利?曰:币重则利。曰:奈害农何?曰:赋不以钱,而制其布帛之数,则农不害;以钱,则多出布帛而贾,则害矣。”他倾向于在对农民赋税以布帛实物征收的前提下,币值重些是有利的。在这里,他把朝廷的利益与民众的利益进行权衡,从民生的角度来处理二者的关系。柳宗元认为,为政之要“在于利民”,要以“生人为主”。这也就是他的“利于人,备于事”、“急生人”,“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的“生人之意”。他把儒家倡导的民本思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在政治事务中,强调道义的主导地位。

柳宗元在对历史的社会政治分析中,提出“明乎物无非道,而政之不可忘”的政治观点,《非国语》所“非”的原因就是《国语》“背理去道”。《荀息》篇,他提出了“中正”之道:“夫‘忠’之为言,中也;‘贞’之为言,正也”,并对荀息认定自己行为属于忠贞的观点进行了批驳。他认为荀息不符合忠贞的标准,“间君之惑,排长嗣而拥非正,其于中正也远矣”。柳宗元还在《宰周公》中借评论宰孔在劝说晋献公无须参加齐桓公会盟诸侯的事件上,提出了执政者应遵循的道义是“以尊天子,以和百姓”,同时又从反面评价“恃乎力而不务乎义,非中国之道也。”

《获晋侯》比较详尽地阐述了行政中的道义。秦晋韩原之战,秦国俘获晋惠公。秦穆公与大夫谋划,对晋惠公是杀是逐还是复其君位。公子絷主张杀,而以重耳为晋君,“杀无道,立有道,仁也”;公孙枝却主张复晋惠公的君位并令其嫡子入秦为人质,反对“纳有道以临汝”。柳宗元明确指出:“秦伯之不霸天下也,以枝之言也。”他认为公子絷“言立重耳,则义而顺”。当时,天下诸侯莫能宗周,而能宗周者则是大国称霸的基业。倘使秦穆公俘获晋侯之后,以天子之命黜晋惠公而立重耳,达公道于天下,“则天下诸侯无道者畏,有德者莫不皆知严恭欣戴而霸秦矣”。而秦穆公却弃至公之道,这是“舍大务小、违义从利”。

柳宗元在《非国语》中还从多个方面否定了为政“背理去道”。一是批评卜筮之术害道。如《卜》,他认为卜筮巫术是“世之余伎”,指出,“卜史之害于道也多,而益于道也少,虽勿用之可也”。他批评《国语》的作者将占卜之言附益于史事,“恒用而征信”,不可相信。《筮》篇,晋公子重耳为能否得晋国而筮。柳宗元指出重耳人事齐备,可以得晋国,“虽在外,晋国固戴而君焉;又况夷吾死,圉也童昏以守内,秦、楚之大以翼之,大夫之强族皆启之”。然而重耳却以筮而问,司空季子《易经》学问广博解释爻义为“吉”,他们的做法“皆不及道者也”。二是批评政治活动中的非礼行为。如《怀嬴》,秦穆公把五个女子送给晋公子重耳为媵妾,其中包括曾经嫁过晋怀公的怀嬴。晋怀公是重耳的侄子,柳宗元认为重耳出于“将以守宗庙社稷,阻焉,则惧其不克”的政治目的,作为权宜之计是可以的;而批评秦穆公作为大国应该行仁义交诸侯,其做法非礼。

第三,以正道摆正君臣关系。

柳宗元参与王叔文变法革新失败,遭受了极大的打击。他为君、为民、为国的耿耿忠心,天日可表,但却招来万里投荒的悲惨遭遇。在政论中表现忠直的君臣关系,是《非国语》的一个重要观点。

首先,表明臣对君要秉持忠正之心。《公子申生》中,晋献公宠幸骊姬,欲废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里克、丕郑、荀息以及猛足等力主申生图之,申生恪守对君、父的“孝、敬、忠、贞”四条原则而拒绝诸臣的主张。柳宗元认为申生的行为得到了儒家的道德标准。

其次,抨击谄媚君王和“诬以愚其君”的恶德。《灭密》中,柳宗元认为密康公之母教密康公把淫奔于他的三个美女献给周恭王是谄媚于王,不是正道。《料民》中,仲山父对周宣王“无故而料民”进行劝谏,认为是“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嗣”。周宣王没有听从劝谏,于是“妨于嗣”应验于“及幽王,乃废灭”。柳宗元非曰:“吾尝言,圣人之道,不穷异以为神,不引天以为高……君子之谏其君也,以道不以诬,务明其君,非务愚其君也。诬以愚其君则不臣。”在《叔孙侨如》中,也批评了叔孙侨如“使王逆诈诸侯而蔑其卿”的恶德。又如《射鷃》:“平公射鷃不死,使竖襄搏之,失。公怒,拘将杀之。叔向曰:‘君必杀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殪,以为大甲。今君嗣吾先君,射鷃不死,搏之不得,是扬吾君之耻者也。君其必速杀之,勿令远闻。’君忸怩于颜,乃趣舍之。”柳宗元反对用这种旁敲侧击、讽刺暗示的做法劝谏君王。他认为,对于国君来说,“明者固可以理谕,胡乃反征先君以耻之耶?”这些评论都体现出柳宗元忠正磊落,直言劝谏的性格。

再次,表现出贤臣对于政荒人乱的无道昏君可以弃之而去的思想。《虢梦》篇,柳宗元肯定了舟之侨离开骄纵奢侈、政荒人乱、穷兵黩武的虢公而到晋国的行为是“观其政可以去焉”,称舟之侨为“贤者”。《伍员》中,对伍子胥伏剑而死表示了深重的惋惜。他认为,伍子胥其始以道交吴王阖闾,故由其谋。如今嗣君宠信进谗者,国无可救者,“于是焉去之可也”。

第四,处理行政事务要从实际出发,反对空谈抽象理论。

《救饥》篇,晋国遭遇饥荒,晋文公问其大夫箕郑怎样来救饥。箕郑对曰:“信。”公曰:“安信?”对曰:“信于君心,信于名,信于令,信于事。”柳宗元对此空谈给予了批驳:“信,政之常,不可须臾去之也,奚独救饥耶?其言则远矣。”饥荒之困迫在眉睫,而推行上述的“信”要在岁月之外。这是不知常道和权变的关系。因此柳宗元批评这“救饥之道,则未尽乎术”,抽象的空谈不是解救饥荒的办法。正如他在《断刑论》中所说:“果以为仁必知经,智必知权,是又未尽于经权之道也。何也?经也者,常也;权也者,达经者也。皆仁智之事也。离之,滋惑矣。经非权则泥,权非经则悖。……知经而不知权,不知经者也;知权而不知经,不知权者也。”

《问战》篇也是这样,柳宗元对长勺之战前曹刿论战中决定战争胜负的条件进行评论。他反驳问道于神,同时也否定断狱是“可以一战”的决定条件。他指出,应该充分考虑谋略、

将领、士卒、器械以及地形地利等,否则只凭借断狱为全部条件,是会误国的。他指出,曹刿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君之臣谋而可制敌者谁也?将而死国难者几何人?士卒之熟练者众寡?器械之坚利者何若?趋地形得上游以延敌者何所?然后可以言战。”如果仅仅凭借庄公“神求优裕于飨”和“小大之狱,必以情断之”来进行战争“则其不误国之社稷无几矣”。

《非国语》的政论性还表现在思想、政治观点与现实的密切关联上。

自从《非国语》问世,对其是是非非人们评价不一。对其肯定者且不说,对其否定的,有的批评其“意恣乱诗书”[4],甚至挖苦柳宗元“是私其所自得,而讳其所从来也”,“天资刻薄”[5]以至于出现了多家的《非非国语》。(黄瑜《双槐岁钞》卷六《非非国语》:“宋刘章尝魁天下,有文名,病王充作《刺孟》、柳子厚作《非国语》,乃作《刺刺孟》、《非非国语》。江端礼亦作《非非国语》……元虞槃亦有《非非国语》,是《非非国语》有三书也。”[6])其实,这些否定《非国语》者,都没有清楚地看到,柳宗元的《非国语》并非仅仅是就《国语》而论《国语》,不是发思古之幽情,他是通过批评《国语》来表达现实的思想和政治观点。

“大中之道”是柳宗元继承儒家思想、圣人之道提出的思想观点。他在《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中说:“近世之言理道者众矣,率由大中而出者咸无焉”。他写《非国语》是“志乎中之所得”。这个“大中”不是尧舜孔子的“大中”,而是柳宗元在其社会中与现实相关,由内心所出的思想认识。他在《断刑论》中说:“当也者,大中之道也”,而“当”,简单说就是与现实相吻合,与柳宗元的思想认识相吻合。“大中之道”在《非国语》中也称作“中庸”。《非国语·序》说:“左氏《国语》……是不得由中庸以入尧、舜之道”,正是指出了不合于现实社会之“当”。要之,“大中”或“大中之道”,就是传统的儒家理论、尧舜孔子之道的时代体现,它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非国语》是承载大中之道,与现实社会问题关系密切的一组政论文。

在具体的政论中,《非国语》表现的“德政”思想与现实密切相关。

唐代中期开始,社会经济的繁荣表现在商业的兴盛上,但同时却伴随着农业的衰落。由于土地兼并的加剧,地主庄园经济日益发展,加之战乱和重税,农业经济受到极大地破坏。特别是“两税法”实施以来,加重了民生的艰难。柳宗元在《非国语》中的许多观点与主张都针对当时的社会现实。《不藉》篇中,他提出籍田之礼的意义不过是劝农,在此基础上,他紧切于社会实际阐述了劝农政治主张,这等于是对当今最高统治者的奏疏。

《大钱》中,柳宗元的观点就直指“两税法”带来的民生灾难。德宗建中元年(780)开始施行的“两税法”规定,人居分夏秋两次纳税,两税都按钱计算,这对农民带来了重大的负担。农民只生产布帛,而按钱计税就要卖出布帛换钱纳税。刚实行“两税法”时,物重钱轻。然而物重钱轻则导致物价腾踊,物价腾踊则农无所售。而钱重则物价下跌,物价越跌,则农民纳物越多。如原来一匹绢为3200文钱,后来跌为1600文。官府按钱收税的标准没变,而农民缴纳的负担却加重了一倍。柳宗元抛开《国语》的谈论重点,直接就现实问题侃侃而谈:“古今之言泉币者多矣。是不可一贯,以其时之升降轻重也”,他认为就国家而言,“币重则利”;但对于农民的重负怎样解决,他主张“赋不以钱,而制其布帛之数,则农不害;以钱,则多出布帛而贾,则害矣”。

“两税法”还有一条重要内容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贞元四年(788)又诏令定户等,并且规定三年一定,以为常式。《料民》中,柳宗元对仲山父仲山父劝谏周宣王不要“无故而料民”所进行的评论,也明显具有现实意义。

另外,《非国语》的许多观点和主张,虽未明指,却与现实暗合。

中唐时期,官场腐败,统治者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的情况非常严重,“父子相袭,亲党交固”,形成了强大的势力。《命官》篇,晋文公命十一族晋之旧姓掌近官,姬姓之良掌其中官,而异姓之能,掌其远官。柳宗元对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原则给予了严厉的指责:“官之命,宜以材耶?抑以姓乎?文公将行霸,而不知变是弊俗,以登天下之士,而举族以命乎远近,则陋矣。”现实所指,不言自明。《祝融》篇也是这样。《国语》中,史伯就上古的黎为高辛氏火正,以其辉煌功德命之曰祝融之事,认为“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彰”,并指出虞、夏、商、周其后裔皆为王公侯伯。柳宗元通过列举历史事实驳斥史伯这种观点,以“故凡言盛之及后嗣者皆勿取”这样极其愤慨的口气,立意鲜明地批判了包括现实中“父子相袭”、“世卿世禄”的腐朽政治制度。

还有,《非国语》的评价中对其自身遭遇表明了坚定的态度和抒发了一定的情感。

柳宗元胸怀“辅时及物”、“利安元元”的志向积极投身“永贞革新”。革新失败,被贬永州。尽管遭受残酷打击,但他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从未悔志。《非国语》的一些篇章流露出了他的坚定态度并时有感慨系之。《鉏麑》中,赞扬赵宣子骤谏施行虐政的晋灵公是“为政之良,谏君之直,其为社稷之卫”的忠正之臣,称其为“大德”。对“大德不见赦,而以小敬免”的感慨,又岂是对“贼之悔过者,贤可书乎”的鉏麑所发?

《庆郑》篇,晋大夫庆郑是个正直之臣,由于对晋惠公忘善背德的昏昧行为不满,在韩原之战中不救,致使晋惠公被俘。晋惠公返国后,斩庆郑。柳宗元对此评价说:“庆郑误止公,罪死可也,而其志有可用者”,如果赦免其罪,“则获其用亦大矣”,这话绝不是没有遭受残酷打击的人所能说出的。最后,“悲夫!若夷吾者,又何诛焉?”未遇明君的幽怨,又是多么深重!

《郄至》中,柳宗元对郄至表现出同情,肯定《国语·晋语》中评价郄至“勇以知礼”,而对于这篇《周语》所谓其“舍郑伯、下楚子、逐楚卒,咸以为奸,则是后之人乘其败追合之也”。从郄至的遭遇中,“郄氏诚良大夫,不幸其宗侈而亢,兄弟之不令,而智不能周,强不能制,遭晋厉之淫暴,谗嬖窃构以利其室,卒及于祸”,不是可以看到柳宗元的身影吗?接下来的“吾尝怜焉”,岂不是同病相怜!

清代焦循说得好:“一《国语》也,或是之,或非之,而《国语》则至今存;一《非国语》也,或是之,或非之,而《非国语》则至今与《国语》并存。然则是非果何定乎?古人之书,往往是非各半。苟不论其世,则一言且可非可是也。”[7]信哉其言!如果仅仅把《非国语》看做是史评或史论,那么许多“非”《非国语》的言论不无道理,但是充分认识它的政论性,就可以看出柳宗元在“动作悖谬,以为僇于世,身编夷人,名列囚籍”处境下,“以志乎中之所得”来“立言垂文”的伤时忧世之意,《非国语》为道、为政、为事而发。

[1]柳宗元.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A].柳河东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2]杜预.春秋左传集解[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3]孙琮.山晓阁选唐大家柳柳州全集[A].柳宗元资料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4.

[4]朱翌.灊山集[A].柳宗元资料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4.

[5]张萱.疑耀[A].柳宗元资料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4.

[6]黄瑜.双槐岁钞[A].柳宗元资料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4.

[7]焦循.雕菰楼集[A].柳宗元资料汇编[C].北京:中华书局,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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