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帝廉政思想的历史传承

2013-04-07 12:10王瑞华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为政者爱民荀子

王瑞华

(永州市零陵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 永州 425199)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廉政思想成为进行文明教化的道德维度,廉作为处理个体与群体关系的一个基本道德维度,是为官从政者基本行为准则。舜帝廉政实践成为儒家廉政思想得以产生的源泉和基体,儒家廉政思想延续了虞舜的传统及其精神气质,成为中国上古廉政思想自身逻辑发展的结果。限于篇幅,我们以主要儒家文化和部分君王的廉政思想为例,说明舜帝廉政思想的历史传承。

一 为政以德思想的历史传承

重视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内圣外王”是儒家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修己安人”而达至“内圣外王”,是先秦儒家政治伦理的一种高妙境界。[1]内圣是一种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它发自内在的德性自觉,外王是一种以德性修为而展开的德治理想。上古以来以仁政为核心的治国平天下之道一脉相承。儒家经典指出“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这里,内圣是“正心修身”的道德实践,外王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是道德实践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视修身为治国平天下之本,通过修身提升道德境界,以实现自己“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责任。到了春秋的子产、孔子主张修德政,强调“为政必以德”。孔子极其重视为政者的道德修养,把它作为治理天下的先决条件,为政在人,更在为政者之德,“修己方能安人”,为政者治理天下首先要正己,然后“修己以安人”。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通过修身实现正心,自身有高尚的品德,百姓才会以他为榜样,自觉服从他的命令。

廉为德之本,廉德为官者的一种核心的道德品质。儒家强调的是“道德至上”,倡导“廉为政本”,主张“政者,正也。”为政者的正与不正,直接关系到为政活动的成败和国家的兴亡,为政者必须廉正公平。“廉者民之表,为政必自廉始。”官员的廉洁关系到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对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具体措施,孔子提出“克己复礼(《论语·颜渊》)”,即通过个人自我克制和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强调“明德知耻”,劝告人们要有自尊、自爱之心;强调“为仁由己”,主张从政者依靠自我的努力提高道德水准。孟子倡导清心寡欲的意义,指出:“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强调做官为吏者,要以廉为先,清正廉明,俭以养廉,以天下为公,戒绝私情。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目睹了商纣王贪逸亡国的事实,积极总结商亡的教训,崇尚廉政爱民。一些比较开明的统治者由此进行反贪防贪的理性思考,从而促使他们的廉政意识开始觉醒,《尚书》记载,夏朝编写《五子之歌》,告诫统治者不要骄奢贪逸。商朝太甲认识到“欲败度,纵败礼”的道理,从而节制“欲”、“纵”。商王盘庚不仅教诫贵族“无总于货宝”,而且亲自表示“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尚书·盘庚下》)。董仲舒认为:廉,应是为人为官都应遵循的一种道德品质。儒家经典《周礼》对官吏之廉德中谈到,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周礼·天官·小宰》)儒学经典《中庸》、《大学》的修身治国思想同样蕴含“廉为政本”思想。东汉班固说:“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汉书·宣帝纪》),说明为官不能不具备廉德。朱熹认为,廉洁是为官从政者必备的一种基本的德性,他指出:“如今做官,须是凭地廉勤”(《朱子语类》卷二十七),为政者内心始终保持廉洁为政的信念,从政者必须强化自我道德约,才能抑贪扬廉。

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也要严于律己。为政者须“慎独”,就是必须从思想上、言行上审慎地严格要求自己,统治者要通过自我省察、自我克制来提高道德修养,在一个人独处,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也要严于律己,自觉地按照社会道德规范思考和行动,它是一种境界更高、自觉性更强的自我修养方法。孔子的“见贤思齐”(《论语·里仁》)、孟子的“反求诸己”(《孟子·离娄上》)、(《中庸》)中的“慎独”等是一脉相承的,是儒家以高尚道德品质为参照、不断反省自身的严于律己精神的反映。《论语》认为,为政者应有的道德品质在于严于律己。只有严于律己,才能确保政令畅通;荀子说:“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也,民者水也,圆而水圆”(《君道》)。意即只要君主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践履社会道德规范,民众就会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另外,还有群而不党等,统治者要以大局为重,做到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与他人和谐相处。

重仁贵义是为政者应有道德价值取向。君子时刻都不能抛开仁义,有“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论语·泰伯》)的君子精神,真正的君子应该具有人格独立精神,大力倡导为崇高气节而英勇献身的道德情操。如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精神。[2]尤其是义利关系问题,在我国传统道德理论中为历代思想家所关注,“义”指道义,“利”指利益,多指金钱等物质利益。儒家“先义后利”的以义制利精神一脉相承,孔子的“见利思义”(《论语·宪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八情》,孟子的“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孟子·滕文公下》)、荀子的“先义后利”以义制利精神,认为“先义后利”,国家就能得到治理;反之,“先利后义”,国家就会陷人混乱。

二 勤政为民思想的历史传承

勤政为民是我国古代以民为本思想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成为古代廉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勤政与廉政的统一性。勤政与廉政的目的都是促使政治权力的顺利运行,达到政治的清明与政权的稳固。民本思想是先秦儒家政治伦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先秦儒家重视温情政治,强调民众的利益是构成君主权力的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下层民众的权益。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继承了舜帝勤政为民的精神遗产。

勤政为民是执政者基本的价值取向,以民为本理念蕴含廉政思想。以民为本中国文化传统中有深厚的民本传统。[3]中国古代社会注重君主个体内在道德诉求,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的君德状况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理乱治废。《易经》说“天之大德曰生。”就是化生万物是天道之德性,君主鼎承上天之德,应使其民得以生。民生在这里是一个道德问题,其完全取决于君主个人的道德自觉。如一代圣君舜帝接受皋陶进献的“慎身、知人、安民”治国大纲,摆正君、臣、民三者关系,这一思想被后世接受和传承。在殷周之际,已经有了明确的以民为本思想的萌芽,王称为天子是因天子能保护民,如果王违背了天的意志,肆虐于民,那么天就会助别的诸侯取而代之。《尚书·盘庚》中就有“重我民”、“施实德于民”的说法。为政者强调以民为本,必须重民、保民,周代明确提出了“敬德保民”的民本思想,“敬德”,是因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有德才会得到上天的保佑。“保民”,是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实际上就是保社稷、保国家。这是夏商以来中国思想从敬鬼神到重人事的一大转变,引发了从神本的宗教政治文化向人本政治的转型。民本思想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先秦典籍中最早关于民本思想的记载是《尚书》:“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其意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人民稳定了国家才能安宁。民本思想形成于孔子、完善于孟子,荀子,这一思想不断演绎发展。春秋战国是“以民为本”思想的形成时期,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理念仁,体现在民本思想里即为仁民的价值取向。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仁者爱人”,重视人的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孟子提出的“仁政”学说,指出“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反复阐述“政在得民”思想和施行“仁政”的治国理念,他所提出的著名的“民贵君轻”的论断,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集中表达了孟子对君、民、社稷三者关系的态度,把民众摆在首位,充分表现出对“民”的价值的充分肯定。荀子认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这充分肯定了民众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统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民众是立国之根本;“民为君本”强调了民众也是从政的根本,君主不能凌驾于民众之上。荀子认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王制》)他借舟水之喻来表达“以民为本”的思想,从人的社会性来界定和认识君、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阐发了民众是国家的根基的道理,指出了民心背向才是国家兴亡的关键。董仲舒也从天、王、民三者关系中论及人民的作用,认为当权者一定要体察民情,从稳定社稷的角度告诫君王重视民的力量。提出以民为本思想,反映了儒家对民众在政治生活中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这也为社会所广泛接受,成为当时开明君主的共识,民本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勤政为民的内在的道德情感体现为爱民。行政学者哈特(Hart)将关爱公民视为公共行政人员应遵守的行政道德责任的依据原则。周武王曾经向姜太公询问治国之道,姜太公答道:治国之道爱民而已。爱民是整个治国之道的核心。明君贤王之“仁”的对象必须是人,不爱护人虽爱他物的人不能算作“仁”者,只有爱护人的人,才是名副其实的“仁”者。孔子以“仁爱”为核心创立了儒家爱民仁政的思想体系,对爱民思想多有阐发。《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至于如何“爱人”,孔子要求“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学而》)。孔子从“仁者爱人”思想出发,要求统治者“节用爱人,使民以时”,实行仁政。孟子将爱民与行仁政相联系,认为“行仁政”就是要与民亲与民近,就是要爱民。荀子将爱民与任贤相并列,视为治国的两件大事,缺一不可:“君人者,爱民而安,好士而荣,两者无一焉而亡。”(《荀子·君道》)而且,国力的大小与强弱的关键也在于是否爱民:“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荀子·议兵》)。凡明君的爱民还体现为一种恤民情怀。西周时有人认为:仁德就是要“恤民为德”,恤民养民是德政的外在标准,《尚书·大禹谟》中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之说,认为“德”的本义就是善于治理政事,教养百姓,善政的最高目标就是养民。统治者应当体恤百姓而为政,这样才能稳固政治基础。

勤政为民的措施体现为富民利民。爱人这种情感必须通过现实的行为表现出来,那就是富民利民,使人民生活富裕而安居乐业。儒家主张对人民薄敛赋,厚施予。孔子仁政的核心内容是“其养民以惠,其使民以义”,孔子认为,圣人的至圣之处,乃在于利民,反对苛政重赋,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孔子·尧曰》),提出了富民是足君的前提条件,只有民富才能君足。孟子的仁政主张更为具体,要给老百姓相当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使之有“恒产”而安居乐业,要求统治者要“推己及人”,“乐民之乐”,“忧民之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提倡“省刑罚、薄税敛”、“不违农时”,推恩于民,施惠于民,百姓过上稳定的生活,就会从善而归顺于统治。荀子主张“王者富民”,“以政裕民”。认为,“足国之道”在于“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节约各方面的费用,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实行裕民政策,给民以实惠。[4]这些措施都是将利民富民提到关系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反映了他们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可见,先秦儒家虽然都是从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角度来谈论民生问题的,反映了他们对民众物质生活的关注、对生命的重视与人性的肯定。

三 立政唯贤思想的历史传承

立政唯贤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治国安邦的重要方略。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用贤才辅佐君主,使君主周围始终聚集才德超群的辅助者,这种尊贤重才之道被我国历代开明君主所采。他们重视官员的选拔与任用,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和任用程序,从以原始宗教为理论基础的禅让天命说,到以尚德、尚贤为主要内容的禅让贤德说,再到以五行相生的禅让德运说,任人唯贤是加强统治的重要途径,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治国安邦的重要方略。

立政唯贤体现执政者的政治胸襟。作为我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尚书》中蕴含了丰富的立政唯贤思想,能否任用贤俊是《尚书》评价上古时期明君贤王的标准。舜选贤任能,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而且赏罚分明,舜用人唯贤最典型的是对禹的任用。《尧典》记载了舜面对汤汤洪水,寻求“有能稗火”,解民于倒悬的能人,这个人就是治好了洪水的禹。任用贤俊的思想在《商书》中也有反映。盘庚在都城向殷地迁徙之时,就要在新都任用贤德能臣。他告诫“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将要严格考察他们的德行,公开宣称“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他决不任用好货敛财之人,委以重任的只能是贤能之士,承诺凡是能够养育民众,谋划民众生计,使民安居乐业者,将根据功绩的大小予以提拔。周初执政者发展并具体化了夏商的任用贤才思想。周书《武成》记载了中国历史上一代名君,开国天子武王姬发确定的用人原则“建官惟贤,位事惟能”(《尚书·武成》),大批名臣,就是其父文王亲自擢拔并证实确有贤能俊德的。春秋时期,任贤使能的呼声高涨,秦国有人指出“信贤,境内将服,敌国且畏”(《吕氏春秋·孝行览第二》)。晋国有人指出“使能,国之利也”(《左传》)。楚国有人将贤能之人称为“楚国之宝”(《国语·楚语下》)。当时的一些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呼吁“明贤良”(《国语·晋语四》)、“举贤才”(《论语·子路》)。

立政唯贤体现贤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儒家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礼记·中庸》),是否以贤才当政关系到政权的兴衰存亡。孔子是第一个提出举贤才思想并把它作为改革政治的措施加以论述的人,他把举贤荐能作为为政以德的重要一环,用举贤才修正了传统的世官世禄制,主张选拔德才兼优的人委任职务。孔子弟子仲弓问政,孔子答以:“举贤才”。孔子也曾经把理想的政治局面称为无为而治,孔子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己”(《论语·卫灵公》)。孔子是在称颂舜的善于用人的执政能力,正由于使用了禹、皋陶这样的贤相,舜就可以无为而天下治了。举荐贤才关系到国家政权稳定和政令施行等问题,“亲亲”、“尊尊”的用人传统和血亲世官制度限制了统治者选拔人才的视野,使得官吏队伍的来源趋于狭窄和凝固化,不利于统治基础的巩固和统治效能的提高,这强调了善用贤才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战国时期,立政唯贤的思想进一步深化,孟子主张:“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在他所提出的能够“无敌于天下”的五项施政纲领中,首项即是“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孟子·公孙丑上》)。意思是尊敬并任用贤能的人,使出类拔萃的人得到应有职位。荀子亦高度推崇尚贤使能,并将“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荀子·王制》),列为王者之政的首要政务,对那些对于那些贤能有才干的人不能搞论资排辈,要立即破格使用,对于无能的人要立即撤换。

立政唯贤的用人标准和程序。周初执政者发展并具体化了夏商的选用贤俊思想,文王、武王就有立政唯贤的用人标准。先秦时期,人们从道德上评价执政者的品行,以各自的道德标准做出善恶判断,为统治者识别和选拔任用官吏提供的标准,主张任贤和使能,就是从道德品质和从能力两个方面提出“任”与“使”的标准,其中,贤是一个道德方面的标准,其内涵还在在不断丰富和深化,已开始对从政者提出了具体的道德标准,“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战国策·韩策二》)。廉洁从政道德标准被明确提出来。荀子提出:“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荀子·君道》),主张把“德厚”、“佞说”、“贪利”、“廉节”作为从政者进止退起的道德标准。汉代选拔官吏的一个重要标准便是德行。察举的重要一科是孝廉,所选拔的便是孝子、廉吏,这种制度不仅具有表彰德行的意义,也使官员们能够有较好的德行操守。禅让制下唯贤是举的民主推荐,从建立夏、商、周三朝的各自部族的发展史来看,禹、汤、文、武同处于各自部族由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由部落到国家的门槛之上。他们的观念虽与尧、舜已有所不同,但禅让的遗风仍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他们。《史记·夏本纪》载:“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为政,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十年,禹东巡狩,至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位禹之于启,而避居箕山之阳。”可见,禹在世时仍循着禅让制的轨迹行事,先后由部落酋长会议民主选举过皋陶、益两个继位人。商汤王和周文王、周武王虽然没有在选择继承人上沿袭禅让制,但在选择自己执政的辅佐时却仍遵循了禅让制下不拘出身不拘资格唯贤是举的民主推荐的做法。

[1]蒋庆.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M].北京:三联书店,2003:202.

[2]崔华前.论荀子的廉政思想及其现代价值[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3]朱璐.儒家民本思想释义[J].岭南学刊,2012,(3).

[4]闫丽丽.荀子民本思想渊源、内容及现代价值[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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