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之于身:为政者的成功基石
——老子论官德修养

2021-05-13 03:49马平安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1年4期
关键词:本职不争道德经

文_马平安

早在春秋末期,老子就很关注为政者的个人素质和政治修养,对为政者的政治行为规则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思考与论述。老子认为,德道是对政道的补充,为政者素质和官德修养,不但关系到为政者个人能否有效地实现政治管理与社会治理,而且也关系到国家兴衰成败和民众利益得失。他希望为政者能够“道法自然”“尊道贵德”“致虚守静”,努力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和官德修养,为身、为家、为乡、为邦、为天下而“去甚、去奢、去泰”,不妄为、不乱为、不胡为,敢于担当,勇于承责,为君主分忧,为天下民众造福。老子的修养论主要集中在他所著的《道德经》一书中,其中“德”字出现41处,是老子政治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老子所提倡的为政者修养,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老子认为,为政者实行有效政治管理,要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不断完善与治理国家相对应的为政者的个人道德与操守修养。他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道德经·第五十四章》)为政的基础是什么?老子说,是修身,是为政者个人的道德涵养。它是从身到家,从家到乡,从乡到国,从国到天下,一环扣一环建立起来的一个系统的、比较完善的符合治理需要的德修体系。《道德经》一书中所阐释的“德”,就是要将“治道”落实到社会人生层面,成为为政者循道而行,为社会、为民众造福的基本条件。道是生化天地万物的根源,德的渊源是道,道决定社会、政治、人生发展的程度,需要通过人的德操水平来养护和体现,道和德缺一不可。道是客观规律,是法则,是总的价值目标;德是人类认识并按客观规律办事,是德性,是品行,是个体成员体道、行道过程中所应达到的境界和水平,是为政者个人需要效法和遵守的行为准则。在老子看来,为政者在实际政治生活中,遵循政道的程度与差异,亦决定其德操的程度与差异。在《道德经》中,老子把为政者的德行分为两个类型、五个层次。两个类型即“无为”和“有为”;五个层次是道、德、仁、义、礼。道和德属于“无为”的类型;仁、义、礼属于“有为”的类型。这五个层次中,德和仁是最高标准,但德只指“上德”,不指“下德”。老子按为政者尊道、体道、悟道、循道行为的程度与差异,把德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以此来区分为政者德行的强弱和多寡。由此可见,德行是老子以道治国理论对为政者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衡量官员为政好坏的一个重要的标准。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尚书·康诰》说:“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老子显然继承了周初统治者的这一政道观。在《道德经》中,老子用“赤子”来比喻他心目中理想的含有厚德、明白天道、能够“以百姓心为心”

(《道德经·第四十九章》)的为政者。他希望治理国家的官员们应如赤子一样含德之厚。赤子之心自然而然,无半点矫揉造作,是天然行为;含德者之如赤子,则是后天人为努力的结果。这样,为政者含德就应像赤子一样,纯朴自然而与世无争,不为外物所诱惑和吸引。老子认为,得道的为政者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笃静、专一、纯真、柔和、无争、不贪得;二是内部正气充足,正能量发达,故能顺和自然,无为而无不为;三是阴阳和谐,达于极致,趋于自然,有益于人生,有益于为政者修身、养性、认知、处世做事与治国平天下。老子运用比喻的手法告诫为政者要在道德修养上不断强化自己的内功,增强自己拒腐蚀永不沾的纯净的自我道德操守能力。

少私寡欲,去甚去奢

老子认为,为政者对待功名富贵,应该适可而止,“少私寡欲”

(《道德经·第十九章》),极力减少个人的私欲,降低个人的欲望,在名利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使自己被物所役。为政者一旦有了过分的私欲,如果不加以克制,就会忘其本性、变得贪婪,就会逐渐堕落,最终因为不可自拔而走向毁灭。因此,他告诫为政者要戒奢去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第四十六章》)人们的欲望有如无穷无尽的沟壑,得寸进尺,得陇望蜀。一个贪得无厌的官员,如果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势必利令智昏,公器私用,敲诈勒索,虚伪欺骗,不择手段,最后自酿苦酒,自掘坟墓。基于此,老子十分推崇知足、知止。老子反复告诫为政者,天下最大的祸患莫过于不知足,最大的罪过莫过于贪得无厌,过分地追逐名利,把荣辱名利这样的大患看得与自身生命一样珍贵,势必会招来灾祸和不幸。好名之人必为虚名所苦,重利之人必为贪利所困。与其汲汲奔命于功名利禄,不如“为而不争”,踏实认真地做好自己的本职之事,对功名利禄保持一种恬然淡漠的态度。老子告诫为政者:“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第十二章》)“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四十四章》)为政者对于自己的种种欲望,要有正确的认识和把握,要做到适可而止,知足则可使自己免受侮辱,知止则可使自己规避危险。为政者在名利富贵面前,只有做到“贵身”“知止”“知足”,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辱”“不殆”的地步,从而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全身心做好自己的本职之事,达到“长生久视”的愿望。

爱民治国,慈俭为宝

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第六十七章》)老子之所以把“慈”列在为政者德行修养的首要方面,是因为老子所处的时代,统治者缺乏慈,社会缺乏爱,以致战乱频繁,民众流离失所。为政者如果有慈爱之心,“爱民治国”(《道德经·第十章》),民众就不会因无法生存而走上反抗之路;国家之间也就不会有给民众带来深重灾难的混乱战争;广大民众就会团结在为政者的周围,与为政者同甘共苦,成就治理国家的事业。老子认为:“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道德经·第六十七章》)“俭”是有国之母,就像大树之根深扎而不可动摇,可以使人长久。节俭是为政者治国理政应该必具的品质。对于为政者来说,“俭”,应该表现为生活上简单朴素、不铺张浪费;精神上清心寡欲、淡泊名利。如此,就能省思虑之费神,食清淡之饮食,顺天道之自然,就能长生久视。“不敢为天下先”,绝不是说凡事都应落在别人后面,只有别人先做了,自己才能做,若这样理解就违背了老子的本意。老子的本意是在告诫为政者做任何事情都不要鲁莽,不要急躁,不要抢风头,不要妄为妄作,要谦下退让,不争名、不争利、不争财,全心全力地为民众的自富、自化、自正、自朴创造有利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做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冷静观察研究清楚事物发展变化的不同环境、不同阶段、不同特性,等待时机成熟,谋定后动,稳扎稳打,在战略上占取主动权,不做则已,做则必胜。可以说,老子的“三宝”,“慈”是德之体,“俭”是成德达用之功夫,亦即所谓“治人事天,莫若啬”之啬;“不敢为天下先”是德性作用之表现方式,亦即为而不争之谓也。合而言之,老子的“三宝”实为其德性之全体大用。

多予少取,功成弗居

老子对为政者治政立世的关怀,是智者的深邃、是长者的仁慈。这一切都来源于他对人性内核的深刻洞察与探究。老子指出,为政者应行天之道,在名利、富贵、成绩与地位面前应该做到“知止”“知足”“功成而弗居”,这样才能达到持荣保泰、长生久视的境界。老子说:“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道德经·第二章》)在《道德经》中,老子反复讲了不少关于卑谦处下、反对居功自傲的道理。如他在第二十二章中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这里,老子强调为政者不能仅凭自己的所见所愿行事,不能自以为是,不能自恃有功,不能自高自大,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清楚是非,从而减少错误,做好自己的本职之事。在第二十四章中他又重复强调:“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可见,老子反复要求为政者要保有不居功、不自傲、不浮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为政作风以及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济世的事情等利他情怀。

利而不害,为而不争

正因为不居功,功绩才不会被埋没;正因为不争世俗名利,才能使自己保持原则,从而在为政实践中减少过失。

一部《道德经》共81章,第一章以世界起源开讲,第八十一章以人能明道贵德结束。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利而不害为天之道;为而不争则是人之道。遵天道,守人道,这是老子对为政者素质的基本期许。“为”就是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之事,这是要争的。不争就是要看淡、看轻因本职之事能够带来的名与利,不要把它们放在心上而斤斤计较、为此烦恼。因为,一来不争于小名小利,自己可以把精力完全放在应该做好的事情上面,出大成就;二来不汲汲于名利,更有利于团结同仁,减少矛盾,为致力共同事业的合作开辟更广阔的道路。这里的不争并不是一团和气,也不是无原则的调和,更不是不作为,而是强调集中力量于目标,与人为善,待人接物应当满怀善意,强调一言一行都以善为圭臬。至善的为政就好比水,像水那样利泽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处于众人所不喜欢的卑下之地,故近于道。这样的人善于找准自己的坐标,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之事,不会计较名位。由于不争,故能做到“功遂身退,天之道”。为政者必须认识到,功成弗居,是与天道相合的。

清静稳重,戒浮戒躁

对于为政者而言,精神清静相当重要,但要保持精神清静又往往很难做到。人为什么总是难于清静?是因为外在的诱惑太多。功名利禄、声色技巧等这些对于人的性命和事业来说本来是可有可无的,但世人又都在追求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使得为政者的精神要想时刻保持清静很难。因此,老子告诫为政者要领悟“清静,为天下正”(《道德经·第四十五章》)的道理,将清静落实到日常为政实践之中。清静的对立面是浮躁。老子说:“躁则失君。”(《道德经·第二十六章》)“躁”在《道德经》中是一个贬义词。这里所说的“君”,可以解释为决定人的行为的主宰。“躁则失君”是指人一旦浮躁,行为没有主宰了,就会变得浮躁慌乱。内心之所以心烦意乱,又常常是由于好恶的欲望太多无法得到控制而造成的。好恶的欲望太多,对官德修养与为政实践都极为不利。因此,人生修养要努力做到无以好恶内伤其身。那么怎样克服浮躁呢?老子开出的药方是:“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道德经·第二十六章》)稳重是克服轻率的根本办法,清静是控制浮躁的有效途径。内心清静了,不会心烦意乱,行动自然稳重而不浮躁。清静稳重,才能致远,才能达到有效的为政目的。

总之,《道德经》是中国最早系统论述政治伦理的经典著作。因为有长期在东周王朝宫廷内做史官的条件,故老子能见到丰富的官方档案与文献典籍,一部五千言《道德经》,就是老子通过对上古帝王治国经验的总结升华而成的为政宝典。老子希望为政者通过深厚的政治品德修养,达到“上德”“善治”的完美境界。这一境界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精之至”,即心底无私,为而不争;二是“和之至”,即尊重客观规律,不妄为、不乱为、不胡为,能够践行知行合一以及具备处理好各种复杂政治问题的能力。老子所说的德道是对政道的补充。老子的政治伦理观,从为政者的自律角度讨论了官员的政治行为准则、官员个人的品行修养。为政者如果能在现实生活和为政实践中按“道”的要求,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理论修养和思想改造,那么,他就能管理好自己的言行;就能使自己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和社会政治生活实现有效的和谐与统一,做到心境安静,杂念减少,思想专一,从而更好地为民众谋求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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