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鹰
(重庆工商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067)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在各类媒体上频繁出现,而且成为2006年出现频率最高的10个词汇之一。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指出,目前全世界创意产业每天创造的产值高达220亿美元,并正以5%左右的速度递增。在英国伦敦,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金融业。文化创意产业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种最优选择,它实现了生产要素投入的转变,即知识、想象力和创意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成为一个国家或城市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一个亮点。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源于集体或者个人创意、技巧和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而形成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强调人的创造力(创意),高新技术的运用和提升产品附加值,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和推动,因此在文化产业中凡是能够通过创意提升产业结构的,均可称为文化创意产业。简而言之,文化创意产业是指文化是资源,创意是手段,产业链是生产营销模式的新兴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有四个最本质的特点:第一,消费新趋势催生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是适应现代社会文化消费的需求、精神消费的需求而产生的。第二,文化创意产业强调创意,强调集体和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和推动,所以又叫“创意产业”“头脑产业”“艺术产业”“知识产业”“版权产业”等。第三,文化创意产业与高新技术有紧密的联系。比如影视产品的创作是通过光电技术、计算机仿真技术、传媒等相结合而完成的。第四,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附加值。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文化创意产品价值中,科技和文化的附加值比例明显高于普通的产品和服务。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其文化强国的标志之一就是要把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打造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使之成为对整个经济起引导和推动作用的先导性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支柱性产业往往要占据5%以上的比重。2010年,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0%,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虽然增幅很快,但仍然只占2.75%。
重庆历史文化资源丰厚,特色文化突显,科技实力较强,新闻传媒较发达,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基础。2006年重庆市政府作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时尚之都”的定位,出台了《重庆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重庆文化创意产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做出了战略规划和政策导向,明确提出重庆市重点支持研发设计创意、软件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费创意等六大类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建设十一个具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载体。[1]
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构架和金融支持,及时出台了配套政策,涉及以下九个方面: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优惠政策支持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允许以版权、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价参与组建创意公司;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为创意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引进的软件中高级人才,享受安家补助费、购房补贴、岗位津贴等待遇;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报业、出版、发行、广电、电影、演艺等文化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经过五年多时间的发展,重庆市初步形成以研发设计、软件设计、建筑设计、咨询策划、文化传媒和时尚消费为支撑,以创意产业基地和文化创意集聚区为载体的创意产业。其中动漫产业已逐步形成优势,目前重庆市已有动漫原创生产企业30多家,动漫链上生产企业50余家,年产原创动漫作品50余部。2010年,重庆原创动漫产量共计12部4 805分钟,占西部总生产数量的82.8%,连续六年在西部原创动漫生产数量排名第一,位列全国前十,动漫产业已经成为重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领域。重庆动漫产业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基地聚集优势。重庆的动漫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其布局是:北部新区高新园动漫基地;沙坪坝区大学城数字娱乐基地;南岸茶园新区动漫基地;九龙坡视美动漫产业及教学基地,四大布局为动漫产业链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第二,特色文化优势。积极挖掘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例如“巴渝文化”,“红岩精神”等,这些特色文化不仅为动漫产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还赋予了独特的涵义。第三,人才培养优势。动漫产业是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对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而重庆大学和四川美术学院对动漫产业的人才培养,可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根据重庆市经信委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市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420亿元,同比增长20%,是2006年的2.9倍;全市创意产业实体达到2.3万多家,同比增长24%,是2006年的3.7倍;创意产业从业人员达到33万人,同比增长10%,是2006的2.9倍。目前市级创意产业基地总数达到40个,其中6个获得国家级基地称号,入驻企业4349家,全市培育建成100亿基地1个、5亿至10亿级基地4个。[2]
重庆市在制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目标是,围绕打造设计之都、文化之都、时尚之都,通过加强创意载体建设、搭建公共平台和完善扶持政策等措施,到2015年,初步建成长江上游创意产业发展高地和集聚中心,力争实现“6-50-60-20”的发展目标,即: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就业人数达到50万人就业规模,培育形成60个以上的创意产业基地,形成20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创意产业集聚区。[2]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为重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重庆市还没有制定《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主要以政府制定的政策以及政策目标为主,比如《重庆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重庆文化创意产业的意见》等九个配套政策。而部门规章有《重庆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等。我们认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仅仅是依据政府的政策和政策目标的制定是远远不够的,许多难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和保障:比如,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应承担的职责;创意产业的范围和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文化创意产业的布局和运作模式;文化创意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标准;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方式;税收优惠的制度安排;文化创意产业专用基金的使用原则和范围;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因此重庆市急需制定《重庆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条例》来规范以上问题。
目前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和版权市场上还存在权利人自我保护能力弱,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淡漠,政府市场监管能力不足,对侵权行为惩罚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在新传播媒体和新业态的冲击下,版权侵权、网络侵权、域名侵权、商标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已严重阻碍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其中盗版是文化创意产业常见的侵权形式,重庆市相关企业屡遭侵权之害,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比如,2001年重庆深蓝数码有限公司创作了“相知”“相伴”两幅卡通形象图案,2004年却发现“相知”“相伴”两幅卡通图案被擅自使用在重庆电信公司2002年发售的202卡上,这也成为重庆市首例卡通形象侵权案件。[3]此外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时有发生。动漫角色是公司花费大量物力、人力进行研究开发的,通过杂志、期刊和电视台等载体的传播,在消费者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而有的企业恶意将动漫角色抢注为商标,进行商品的批量化生产,造成动漫角色创意企业的经济损失。
资金的投入是保证文化创意产业的根本。但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没有建立起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资本市场和抗风险的机制,资金来源基本还停留在自筹、政府专项和贷款上,致使重庆许多很好的创意作品和素材,由于受到资金因素的制约而不能转化为产品,更谈不上品牌的打造。资金的限制还直接影响产业集群和价值链的形成,目前重庆动漫公司规模普遍较小,自有资金十分有限,这些都直接影响创意产业的扩张。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是形成产业链,产业链的形成需要通过产业聚集,把产业的上游研究开发、中游的生产制造、下游的市场营销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汇聚在一个比较集中的区域,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发挥产业聚集的溢出效应,使整个行业都处于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目前,重庆创意产业缺乏产业链的完整性,无论是产品的上游研究开发、中游的生产制造、下游的市场营销及衍生产品的开发,都还存在链条的断层,特别是创意产业园区功能定位欠合理,特色不突出,衍生产品的缺乏等都直接影响重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因此,资源的配置一定要充分考虑产业链的形成和延伸,而单一的创意产品不能充分实现创意产业的最大价值。
目前,重庆创意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数量还远远跟不上创意产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缺乏长于创意、精于创作、动手能力强、谋于市场的复合型高级创意人才。尽管现有的专业院校每年培养了部分创意人才,但由于创业环境、待遇水平等原因,具有一定从业经验的设计及策划人才纷纷流向沿海等发达地区。由于创意人才领军人物的匮乏,让重庆动漫在产业链低端做短线替代加工成为常态,原创产品和创意精品非常有限,制约了动漫产业、媒体出版、软件产业的外延式扩张,创意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创意产品近年来也鲜有在全国获得大奖。
重庆市应尽快制定《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条例》,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地方立法主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明确地方政府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中的职责。明确政府工作原则、职责范围和法律责任。二是明确创意产业的范围,建立产业的分类标准。三是规范文化创意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允许社会资本直接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四是明确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方式。明确现有法律制度下可供文化创意产业选择的融资方式。五是税收优惠制度安排。在不违反税收基本法的前提下,对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税率进行调整,实行差别税率。六是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协会制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七是重视以著作权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专项保护办法,特别是对于违法者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侵权行为的泛滥是对权利人侵害和利益的剥夺,任其发展必然会影响创意产品的研发和萎缩,阻碍创意产业的发展。因此,对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要,只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使“尊重他人的版权,保护自己版权”成为创意主体和公民的自觉行为,使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充分感受到自己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安全,而不会受到侵权的困扰时,文化创意产业成为一个城市的支柱产业才有可能。为此重庆应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第一,行政执法。充分发挥版权、新闻出版、海关、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优势,情节严重者,不仅要给予权利人足够的赔偿,甚至是惩罚性赔偿。第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肃查办重大案件,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司法威慑。第三,司法保护。建议在文化创意产业比较发达、繁荣的地区,在基层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第四,要激发权利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使“尊重他人的版权,保护自己版权”的意识深入人心,版权所有者、经营者应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积极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与技术手段打击侵权与盗版。
为解决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问题,重庆市政府应积极构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立贷款贴息工作机制和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金融资本与文化创意产业对接。重庆市应加快制定《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构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解决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难问题,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通过《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和工作机制,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创作、生产和营销等环节。
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要求创造性和个性,要求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原创性,创新到一定程度时,其产生的价值和品牌效应就越大,就可以形成产业链实现规模生产,并成为主导产业。因此,重庆市要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势,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实现文化创意企业的技术领先、产品领先。第一,政府要制定政策,对科技含量高的文化创意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和奖励,除了由政府拨出一定的资金,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对新产品进行研发,还应把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纳入国家研究课题。第二,建立科技成果向创意产品转化的机制。建立产学研三方协同研发和生产的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科技成果向文化创意产品转化的转化率。第三,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在研发手段、生产环节、传播渠道、接受方式等方面,借助科技的手段予以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产品,建立起自己的技术标准体系,把握制定文化创意产业游戏规则的主动权。
在文化创意产业中,文化产品的创意、生产、营销有其独特的产业链模式,创意产业价值的体现,最终需要完善产业链条来实现。创意产业链的形成,必须采用“创意—设计—产品—市场”的基本模式,拉长创意产业链条。比如日本的动漫产业完整的产业链模式是:策划创作→在杂志上连载→选择读者反馈好的发行单行本→改编成动画片→制作衍生产品→开发游戏。而中国三臣卡通集团也借鉴了美国迪斯尼的运作模式,在创意产品“蓝猫”上做文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首先组建蓝猫产业群;其次是“蓝猫”的版权产业延伸。蓝猫独特的“艺术形象—生产制造—整合营销”产业链模式被业内尊称为“蓝猫模式”。因此重庆创意产业也需要借鉴创意产业链的成功模式,打造产业链的完整性,拉长创意产业链条,充分实现创意产业的价值。为此,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创意集聚区的功能定位要合理,特色要突出,必须开发衍生产品。
第一,文化创意企业要树立创意人才是首要资源的观念。努力发现、加快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人才,造就大批有想象力、创造力和个性化的文化人力资本。第二,要结合文化创意企业的产品研发,建立创意人才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才储备。第三,改进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规范灵活的人才有偿转让和自由流动的机制,对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奖励政策,对外来人才和本地人才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努力促进文化创意人才的交流和合理有序流动,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第四,允许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创办文化创意企业,或占有企业股份,参与利润分配,使其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第五,要充分利用重庆市的科技和教育优势,在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专门的课程或专业。有条件的重点大学在创意园区设立全日制的文化创意学院,以培养创意人才和开展创意研究,构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重庆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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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市加快推进创意产业、打造长江上游创意中心[N].重庆日报,2011-12-29.
[3]易守华,赵倩.我市首例卡通形象侵权纠纷案昨日开庭[EB/OL].http://news.sina.com.cn/o/2005-09-14/06066938250s.shtml,2011-8-20.
[4]金元浦.版权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分类[EB/OL].文化产业网,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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