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战前日本华族制度

2013-03-31 03:29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4期
关键词:日本

黄 逸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201815)

1947年伴随着《日本国宪法》的实施,历经近百年的华族制度被废除。作为一个在大日本帝国宪法 (以下称明治宪法)框架内依法享有特权的集团,华族制度从此沉入历史尘埃,华族阶层黯然退出日本主流社会的视野。虽然,位于东京霞关的华族会馆 (霞会馆)仍旧遵循传统按时编撰华族制度相关历史文件资料,但是在当今日本社会,华族作为一个曾经的特权阶层的影响早已式微。重新检视短暂的华族制度历史,结合明治维新以来一个半世纪的日本国家发展历程,就会发现,华族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影响颇有商榷的余地。

华族从其诞生之初构成就颇为复杂,成员不仅包括昔日公、诸侯、诸侯家臣,更多的来自于在明治维新以及政治经济领域做出贡献的所谓“功勋卓著者”。华族阶层因此绝非是古代日本贵族阶层简单延续,而是在近代宪政民族国家基础上形成的新特权统治阶层。华族阶层在创始之初即被赋予了总体使命—— “天皇家的藩屏”,即成为日本皇室的保卫者。这里的“藩屏”的目的不仅仅是指保卫实际存在的天皇家族,更是守护一种将传统与现实融为一体的政治价值观。江户时代学者山崎暗斋(1618—1682)曾就此价值观做过生动的阐述。

“尝问群弟子曰: ‘方今彼邦以孔子为大将,孟子为副将,率骑数万来攻我邦,则吾党学孔孟之道者,为之如何?’弟子咸不能答,曰: ‘小子不知所为,愿闻其说’。曰: ‘不幸若逢此厄,则吾党身被坚手执锐,与之一战,擒孔孟以报国恩,此即孔孟之道也。’”[1]

这种价值观就是从儒家忠孝观念出发的封建尊皇价值观。明治维新以降,这种价值观逐渐演变为维护天皇制君主立宪政体的政治总诉求,在日本军国主义横行侵略的上世纪初发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战前反动的“皇国史观”的形成提供了政治思想上的基础。

一、华族制度的创设

明治维新后华族制度从发轫直至创设历经约15年之久。在此期间,维新后的日本政府在1869年6月以天皇名义发布了废除“公卿”“诸侯”的封建称呼,将其一律改称为“华族”的政府公告。[2]321此前,就维新后新贵族阶层的命名,政府内部存在着诸如“贵族”、“公卿”、“勋家”等新名称的草案。[3]131869年的公告第一次以法令形式将“华族”这个词汇授予维新前旧公卿和大名阶层,可以视之为日本华族制度的发端。

众所周知,日本近世以来国权为武人所操持,天皇大权旁落,朝廷威信扫地。德川幕府以降,更是利用程朱理学宣扬德川氏的“天命观”意识形态强化军政独裁统治,皇室凌夷,地位下降到仅有数千石家臣的地步。[4]与此相反,相对于生计日蹙的京都公卿,德川家任命的各地大名俸禄动辄数十万石,在地方政治经济格局中享有极大优势。因此在整个江户时代京都公卿和幕府大名之间明争暗斗从未停息。正如1869年公告中所示,“官武一途,上下协同”,新政府的目标就是致力于调和两股对立势力,通过授予新的特权阶层名号,实现将思想统一在天皇制君主立宪政体之下的目标。特别是公告发布当天旧幕府的萨摩藩和长州藩宣布向新政府奉还版籍,交出所辖地区的军政经济诸项权利,改任县知事。这标志着维新政府主导的公卿大名“一体化”改制策略实施成功。当日维新政府即确认427家华族,华族制度初具雏形。[5]14

从1869年确定华族称谓起,围绕着新特权阶层在新国家体制中的职能日本朝野各方展开了激烈讨论。维新元老伊藤博文 (1841—1909)认为华族阶层首先应是一个贵族精英集团,政治职能是其首要职能。伊藤之所以提出这一设想,主要由于当时大部分华族在时代巨变的过程中丧失了财产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地位。绝大部分华族一心埋头于资本积累,对政治了无兴趣。伊藤对此洞若观火,意识到华族在政治上的短视行为必将最终危害天皇制立宪政体的统治基础。[5]18—19所谓天皇制立宪政体虽然在外表上点缀着议会普选权等宪政标志,其实质仍旧是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天皇制军政独裁。面对19世纪末风起云涌的自由民权运动,作为明治宪法的起草者者伊藤在参考各国宪法经验中更倾向于保守的德意志帝国宪法理念。在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容克贵族作为捍卫基督教和君主的特殊保守政治力量在议会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反民主作用。因此,将华族打造成日本的容克正是伊藤擘画华族制度的总出发点。

出身旧公卿的木户孝允 (1833—1877)首先关注的却是如何保全华族财产的经济问题。明治维新以来,虽然新政府通过诸如金禄公债、赐金等形式不断补偿旧公卿大名家的经济损失,但是早在1878年前华族全体的负债总金额就达到200亿日元,破产华族总人数达到43人之多。[3]34—35木户指出华族阶层应居于“荣誉的国家领导者”的地位,强调华族财产的稳定对巩固新政体的意义。同时又由于木户曾游历欧美,与伊藤一样也深刻认识到华族参政对天皇制立宪国家的重要政治意义。这样,对于华族的历史使命——作为新特权阶层捍卫明治君主立宪政体,在维新派和守旧派之间基本达成一致。[5]18

在新旧政治势力相互妥协的政治背景下日本政府相继在1874年设立华族会馆,作为华族阶层人士交流学习的常设机构,1877年专门为华族开设了第十五国立银行,负责华族资产管理,同年设立华族学校(“学习院”的前身),只招收皇族和华族子弟入学。更为重要的是,在《华族令》颁布前夕,公布了《叙爵内规》,明确规定根据出身门第财产等方面的条件来划分获得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者的区别。该文件后成为《华族令》制定的重要依据,其中显著之处是爵位授予对象的范围扩大化和细致化。1869年尚未被授予华族称号的部分神职僧侣家族被列入华族,明治维新的功臣作为“勋功华族”也被纳入华族行列。此外,日本南北朝时期效忠南朝的公卿武将如新田义贞 (1301—1338)、 菊 池 武 时 (1292—1333)、 北 畠 显(1318—1338)等后代作为“忠臣子孙”也被列入华族行列。[6]27—29所谓细致化主要针对旧公卿大名两类出身的家族而言。旧公卿门第之间的差别被刻意缩小,相反大名的等级被细化,某些大诸侯的家臣也被纳入华族行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拥有独立主权的琉球国王在《叙爵内规》内作为“琉球藩王”被列入公爵等级。[5]22—26《叙爵内规》的目的很明确,即通过扩大新特权阶层家族的范围,巩固天皇制立宪政体的政治基础。在各项条件成熟的1884年日本政府颁布《华族令》,取中国典籍《礼记·王制篇》中“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的含义,正式设立公、侯、伯、子、男五等华族爵位,华族制度正式诞生。

二、华族阶层的构成

正如上述《叙爵内规》的显著特征,建立后华族阶层由于昔日门第财产以及维新后的政治地位的变迁,其构成颇显复杂。按照日本学者小田部雄次的分类,建立后的华族包括公卿华族、诸侯(包括诸侯家臣)华族、勋功华族、神职华族、僧侣华族、奈良华族等6大系统。在这6大系统中,五等爵位的授予取决于旧出身门第、对明治新政府的贡献程度等先决条件,尤其是对新政府的贡献和支持是授予方首先考量的问题。

除公卿华族外的5大系统都颇具其自身特色。诸侯华族主要成员为德川支系及地方大名。此外,还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部分年俸超过一万石的家臣被遴选入华族,这就根本性地改变了某些大名与家臣保持了数百年之久的主仆关系,引发一系列旧特权阶层的反弹。这些新晋华族在德川时代长期把持地方政务,虽然地位不高却拥有极强的基层动员号召力。明治政府将其划入华族行列的目的明显出于牵制公卿诸侯华族力量,壮大其政治支持力量。[6]40—43另一特点是相当一部分下级藩士在维新运动中立下“伟勋”而被授予华族爵位。在此,爵位授予的考量只限于对维新运动贡献程度的界定,出身门第均摒弃不论。这部分新晋华族又被称为“勋功华族”。勋功华族的“勋”一般指“武勋”,而且受勋者都出身于忠于朝廷的旧萨摩长州藩中。根据记载,1884年第一次授爵共有17名旧藩士出身者被授予华族爵位,其中80%的受勋者出身萨长两藩。[5]26—27

所谓“神职华族”特指被纳入华族阶层的世代主持某一神社的家族,体现了明治政府借重神道思想巩固天皇制君主政体的政策。按照霞会馆1996年《平成新修旧华族家系大成》,共有14家被授予男爵爵位。所谓“僧侣华族”是指与日本佛教净土真宗派有关的6家佛教世家。由于日本自古崇奉佛教,僧侣与皇族、公卿的关系极为密切,皇族公卿子弟往往被送往佛门担任寺院主持,形成实际的佛教世家。因此由于血缘上的关系上述6家被纳入华族行列。所谓“奈良华族”特指曾经担任过奈良兴福寺主持职务的26家还俗的佛教世家。[5]32—35欧洲历史上由僧侣过渡到贵族的身份变迁不乏先例,但是如此大规模笼络僧侣神职人员,授予其特权在近代君主立宪国家中实属罕见。

在上述6大系统之外还存在一类“特殊”华族,即所谓“臣籍降下 (脱离皇族)”华族。日本皇族男性亲王的家族称为“宫家”。江户时代皇族的宫家仅有4家 (桂宫、伏见宫、闲院宫、有栖川宫)。明治维新后政府禁止宫家庶子出家,由此宫家男性后嗣成年后都被授予宫家亲王称号。这一政策出发点本是有利于日本皇室宗枝繁衍强大,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皇族各宫家的经费来自于天皇私人金库,不断壮大的宫家成员消耗了大量的金钱,使本就开支浩大的天皇金库不堪重负。经过政府建议共有13名宫家出身的皇族男性脱离皇族,成为华族。但是在宣布臣籍降下的同时政府通过天皇御赐金的形式在经济上一次性给予巨额补偿,其数额之巨大在当时骇人听闻。如小松宫辉久王降为侯爵时一次性收到12万日元 (旧币)的“恩赐金”,约合现在币值日元 5 亿左右。[6]60—64

明治末年,一批大企业家因在经济领域做出巨大贡献而被日本政府授予华族爵位。当今世界许多耳熟能详的日本企业就是由这批企业家创建的。如三菱集团的岩崎家、三井集团的三井家、以贵金属贸易享誉全球的住友家、以海运、造船业闻名的川崎家等。[7]上述这些家族在日本近代化过程中与来自勋功华族的政坛藩阀密切合作,提升了日本产业结构和经济实力,客观上为日本踏入发达国家行列积累了丰富的资本和经验。同时,他们本身也通过商业扩张活动为自己的家族企业成为世界领先的高科技经济综合体奠定了强大的基础。另外不可否认的是华族企业的扩张和发展是在日本对外侵略大环境下进行的,本身带有殖民性掠夺性。近年来鲜有日本大企业为其战争中的掠夺罪行反省和认罪,值得爱好和平的东亚各国人民深思。

1910年《日韩合并条约》生效后,根据同年颁布的《朝鲜贵族令》,朝鲜贵族成为日本华族构成的一个新成员团体。根据当年叙爵公布,共有76家李氏朝鲜时代两班官僚家族被授予华族爵位。此外,李氏朝鲜的王族和公族 (李王家)也获得了相当于日本皇族等级的地位待遇。日本战败后随着《日本国宪法》的实行,朝鲜贵族也同日本华族一样退出了历史舞台。在现今《平成新修旧华族大成》中仅保留了3家朝鲜王公族家谱。[5]159—160

三、华族的时代特征

华族是为了捍卫天皇制君主立宪政体,作为保守传统政治势力在议会内对抗制衡民选下院,从而达成“藩屏”天皇家的最高历史使命的新特权阶层。因此,拥有特权就成为华族阶层的时代特征。这种特权包括政治特权、教育特权、经济特权。

明治宪法框架内的帝国议会由贵族院 (上院)和众议院 (下院)组成。除预算先议权属于众议院外两院权限一律平等。但是,相对于众议院议员需要国民直选的法律规定,贵族院议员的产生就颇具特权特色。贵族院议员分为皇族议员、华族议员和勅选议员 (即由天皇直接任命的退休官员以及多额纳税者)。其中华族议员中的公侯爵级的议员年满25岁即自动成为终身议员。伯、子、男爵级议员则年满25岁后采取互选方式选出,任期7年。这是贵族院相对众议院所拥有的选举特权。正如明治宪法和华族制度的擘画者伊藤博文的所希望的,初期的贵族院坚定地站在政府一边对抗高举自由民权旗帜的众议院,通过组织“茶话会”、”研究会”加强政治保守势力的力量。[5]183—187大正以降自由民权运动理念已深入人心,贵族院的部分议员开始转变政治立场接近立宪政友会等政党,谋求新的合作。昭和时代以来,在军部法西斯势力横行背景下,贵族院议员男爵菊池武夫在1935年第67届帝国议会贵族院会议上公开攻击贵族院勅选议员美浓部达吉博士 (1873—1948)为“学匪”,诽谤美浓部的宪法学理论“天皇机关说”为反国体言论,最终使学术讨论的问题变成政治迫害的工具。[5]241—242在日本走向战争的道路上,华族由于其传统的保守性最终沦为军部法西斯势力控制下的工具。华族的教育特权首先出现在1872年明治天皇发布的 《华族外国留学的勅谕》中。[2]322—323在日本国内这种义务感具体体现在创办华族会馆和稍后的学习院。华族会馆首先是作为专门面向华族的劝学机关建立起来的。开馆前的1871年明治天皇曾就华族教育中的实学教育、海外留学、女子教育等问题特别发布勅语,其根本目的按照勅语来说就是“特兹华族,居国民中贵重之地位,为士庶所瞩目,其履行当固有标准,更应致力勤勉,率先垂范,其责亦重也。”[5]73会馆建立伊始的劝学中心围绕着学习各国典章制度展开,其中法律学习占到极大比重。华族子弟通过系统学习当时的国际法和各国治乱之道,明确了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历史使命。[5]77学习院的创设可以看做是华族会馆教学标准化延续。学习院1877年作为华族会馆附属勉学局成立,1882年脱离华族会馆作为宫内省官办学校独立。学习院教学管理实行男女分校,教学科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有关外国学的教育,其“和魂洋才”教育目标十分明确。外国学教育学时随年级上升而逐步增加,到中学科最后一学年外国学的授课学时达到每周28课时之多。且外国学教学科目广泛,除外国语教授外,尚包括诸如《法国法律问答》、《泰西修身说》、《万国史略》、《万国公法》等科目。[5]82

军事教育作为屏藩皇室的最重要义务在华族制度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1873年明治天皇勅谕明令皇族男性必须从军,以此为契机专门为华族子弟建立了“陆军预备士官学校”。明治初年日本军队初创时期亟需职业军官,将华族有志于武事的青年培养为合格的军人符合19世纪东西方贵族教育的培养目标。当时规定,初期的华族军校学员都来自1884年册封的华族家庭,无条件免试入学,年龄从18周岁放宽至30周岁,按照培养计划,24周岁毕业者预定为士官等级,25周岁以上毕业者给予候补军官待遇。[5]90—91当时,华族有志青年将留学视为“文的报国”,从军则被视为“武的贡献”。这里必须强调,所谓“武的贡献”实质就是日本近代以来对中韩两国的长期侵略的史实。

华族的经济特权首先体现在专门为其设立的第15国立银行 (通称华族银行)。设立该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华族参与投资日本铁路建设。故创办之初立意明确,仅限华族资本运作,形式采取股份制,总资本金达1700余万 (旧)日元,股东总数为484名,在当时与同类型其他银行相比占有压倒性优势。1881年由该行发起组织日本铁道公司,主要出资方均为华族银行大股东,至1906年日本政府宣布铁道国有化为止,华族在日本铁路建设中获益丰厚,极大地提高华族阶层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此外,由于大部分华族都拥有私有土地,独立或联合开设牧场也成为华族阶层积累财富的方法之一。[5]92—100

在一系列特权庇荫下成长起来的华族在战前社会生活各方面占据优势。在艺术领域,出身京都旧公卿家的华族保留了大量传统文艺形式如茶道、歌道、笔道等,尤其是“蹴鞠 (球艺)”的传统至今每年在京都御所举行。[7]38—39出身大名华族的大河内正敏 (1878—1952)创办的理化学研究所培养出汤川秀树 (1907—1981)和朝永振一郎(1906—1979)两位诺贝尔奖获得者。[7]164—165同样出身大名华族的岛津家不仅打造了以岛津制作所为中心的世界一流产研并重的工业企业,更是长期支持日本海外技术事业团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技术援助活动。[7]162出身公卿华族的武者小路实笃 (1885—1976)以其独特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的写实手法在文学领域自成一体成为著名文学家。[7]127在竞技体育领域,华族男爵西竹一 (1902—1945)在第十届奥运会上为日本摘得了唯一一枚马术障碍赛冠军金牌。[7]123可见华族阶层由于良好的教育和雄厚的财力,在社会生活中及其活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

四、结语

华族制度初创之时,非议之声即不绝于耳。当时在思想上深受英国自由民权主义熏陶的日本舆论界普遍认为华族“无职无用,坐食人民租税”,在政治上又享有特权,与立宪国家宗旨不符。[2]347维新运动元老,后来的自由民权倡导者板垣退助(1837—1919)批评华族制度的建立是刻意在人民中设置阶层差别,与日本自古以来的所谓“君民一体”政治理念不符。在华族制度的设计中露骨的强调“封建忠义观念”,也与君主立宪原则完全相悖。板垣本人因维新功绩而成为华族,但在去世后其后裔遵循家训宣布放弃爵位和特权退出华族阶层。[6]194—195进入昭和时代,部分华族在认识社会的同时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在华族云集的学习院组织马列主义著作的研究会,给当时沉闷保守的华族教育注入一丝清新革命气息。华族伯爵土方久敬 (1898—1959)不仅积极参加左翼革命活动,发表拥护苏联的政治演说,还在经济上支持日本共产党活动,引起社会的震动。[8]纵观短暂的华族制度历史,在科学文化领域华族与时俱进,其积极性不能抹杀。在政治领域,华族作为一个整体实现了天皇家藩屏的历史使命,并为转型后的日本社会提供了强大的中产阶层以上的社会基础。但其与生俱来保守封建的政治态度阻碍了战前自由民主运动的发展,无法制衡军部法西斯势力的抬头,最终使华族制度本身成为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政策的工具和牺牲品。

[1][日]原念斎.先哲叢談:第3巻 [M].東京:平凡社,1958:46—47.

[2][日]遠山茂樹.日本近代思想大系2·天皇と華族[M].東京:岩波書店,1988.

[3][日]浅見雅男.華族誕生—名誉と体面の明治[M].東京:中央公論社,2003.

[4][日]小島毅.岩波講座第4巻天皇と王権を考える·天道革命隠逸 [M].東京:岩波書店,2000:67—72.

[5][日]小田部雄次.華族—近代日本貴族の虚像と実像[M].東京:中央公論社,2006.

[6][日]浅見雅男.華族たちの近代[M].東京:NTT出版株式会社,1999.

[7][日]新人物往来社.明治·大正·昭和華族すべてがわかる本[M].東京:新人物往来社,2009:100—103.

[8][日]千田稔.明治·大正·昭和華族事件録 [M].東京:新潮文庫,2006:48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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