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万季野墓表》创作时间考

2013-03-31 03:29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4期
关键词:年谱文集康熙

许 光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一、舛误的提出

汤中曾在《梁质人年谱》的《自序》中论曰:

例如万斯同之生卒年代,言人人殊。黄百家则谓生于某年月日,以康熙壬午四月初八日卒于京邸,年六十五(《万季野先生墓志铭》);方苞则谓卒于康熙丁丑 (戊戌夏六月卧疾塞上,迫思前言,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按此推算即卒于丁丑);钱大昕则谓康熙壬午四月卒,年六十; (《万先生传》: 《疑年录》所载崇祯十六年癸未生,康熙四十一年卒,年六十,系依钱传推算)而刘坊所撰《万季野先生行状》乃称:生于崇祯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戌时,卒于康熙四十一年四月初八日,京邸王司空俨斋明史馆中。(刘撰行状已收入《碑传集补》卷四十四)上列四说,余以刘说为最可信。[1]

张须于《万斯同与明史》一文中亦曰:

方望溪《万季野墓表》,全谢山《贞文先生传》,皆不书季野卒于何岁,与得年几何。望溪文中有“戊戌追志”之语,又曰:“距其没 (殁)二十一年。”以此推求,可知其卒于康熙四十一年,而生年不详。钱大昕《万先生传》谓年六十,而《清国史馆列传》及吴荣光《历代名人年谱》并沿钱传之说。……知卒年六十之说,乃据方氏“年近六十”一语,为臆决之辞,弗考之甚也。[2]

以上两则文献皆载有《万季野墓表》,并且据以论证史学家万斯同的生卒年。然而,这两则文献明显存在疑问:

其一,《梁质人先生年谱自序》中有“方苞则谓卒于康熙丁丑 (戊戌夏六月卧疾塞上,迫思前言,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按此推算即卒于丁丑)”,汤中先生根据此则材料推断方苞卒于康熙丁丑年,而张须先生却据同样的材料得出不同的结论“望溪文中有‘戊戌追志’之语,又曰:‘距其没 (殁)二十一年。’以此推求,可知其卒于康熙四十一年,而生年不详。”既然依据同一则文献材料,两位学者何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呢?

其二,钱大昕《万先生传》谓年六十而卒,《清国史馆列传》及吴荣光《历代名人年谱》并沿钱传之说。而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刘坊《万季野先生行状》则认为万氏卒于康熙四十一年时,年六十五。另外,《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文苑·万斯同传》亦记曰:“万斯同,字季野,鄞县人。……卒,年六十。”认为万氏卒于60岁。方苞于《万季野墓表》亦论述“年近六十,诸公以修明史,延至京师。士之游学京师者争相从问古义法”[3]334,孟醒仁先生在《桐城三祖年谱》中认为方苞24岁 (康熙三十年)首次遇见万氏[4]16,而万氏是卒于方苞 35岁 (康熙四十一年)。[4]28按照孟先生的年谱推算,万斯同年近六十时才遇见方苞,11年后万氏去世的年龄应为70岁左右。而张须先生《万斯同与明史》中云“知卒年六十之说,乃据方氏‘年近六十’一语,为臆决之辞,弗考之甚也。”此段论述不知何来依据。梁启超先生亦曾云:“季野,名斯同,卒康熙四十一年,年六十。”[5]梁启超先生沿用钱大昕等学者的论断,把万斯同的卒年定于康熙四十一年,享年六十。为何众学者对万斯同的卒年论断会有5年差距 (甚至更多)的争议呢?年六十而卒和年六十五而卒的依据何在呢?

在此,本文主要从分析文献文本入手,重新考察汤中、张须、梁启超等所论述材料的可靠性。根据笔者的检视,这几条材料本身都存在问题,但我们可以据此理清逻辑线索,进行反向论证,得出相反的结论。

二、舛误的考释

先看第一处疑问。方苞于《万季野墓表》一文曾论曰:“戊戌夏六月,卧疾塞上,追思前言,始表而志之,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矣。”[3]334既交代了本篇文章的写作时间 (戊戌年夏六月,距万斯同离世二十一年),也为推断万斯同的卒年提供了逻辑上的可能。既然《万季野墓表》完成于戊戌年 (康熙五十七年)①,那么根据“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矣”,就可以得出万斯同去世于康熙丁丑年 (康熙三十六年),这是没有疑问的,同时也与汤中先生的论述相符。康熙丁丑年距崇祯十一年正好60年,因此,主张万氏生于崇祯十一年,卒于康熙三十六年,年六十的学者是有其依据的。然而,张须先生却据同样的材料得出不同的结论万氏卒于康熙四十一年,原因何为?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梳理一下第二个疑问。关于万斯同的卒年是康熙三十六年还是康熙四十一年,是六十而卒还是六十五而卒?众多学者对此有很大争议。对此我们分为3点陈述:

第一,清代学者阂尔昌《碑传集补》卷四十四曾载刘坊《万季野先生行状》,曰: “生于前明崇祯十一年正月廿四日戍时,卒于康熙四十一年四月初八京邸王司空俨斋明史馆中。”刘仿和万氏交往有十年之久“己已庚年以乞戊寅,十年之间,鸡鸣风雨,谈之往往彻夜不休。”又“凡此皆仆未白之衷,君深知我,故为君详言之,他日身后之状,君岂得委哉!”如此深情厚谊,所作传状当为不谬。除此之外,钱仪吉编《碑传集》卷一百三十一载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亦曰:“以康熙壬午四月初八日卒于京邸,年六十五。”黄百家此言与刘氏相符。百家父亲黄宗羲为万斯同老师,其为万氏作墓志铭是受了万斯同之子请托的,其言必有依据。近人王驾吾所作《万履安年谱》亦认为季野生明崇祯十一年,卒于康熙四十一年,年六十五。王驾吾以世传万世家谱为据,当为可靠,与黄刘两人墓志亦相合。以上3人与传主关系密切,所作传状,言之有据,可信度高。与之相比,其他学者与传主的关系就相对疏远,文章的准确性自然也会下降。例如方苞,其于《万季野墓表》一文中就曾感叹道“其殁也,家人未尝讣余,余每欲其家吊问而未得也,故于平生形迹莫由叙列,而独著其所阐明于史法者也。”[3]333方苞由于距万氏离世很久之后才做此墓表,记忆相对模糊,再加上“余每欲其家吊问而未得也,故于平生形迹莫由叙列”,没有得到万斯同平生行状,所以通过方苞所著《万季野墓表》一文的记载去推测万斯同的生卒年是存在疑问的。此外,王源《万季野六十序》有云:“高士万季野客京师成六十,时丁丑春正月。丁丑即康熙三十六年,距崇祯十一年确为六十,是则季野生于崇祯十一年正月,凿凿有证。而所载卒年月日,复与黄撰墓志铭相符。”[6]王氏的论述从侧面也印证刘仿等人的记载准确性。

第二,李塨与万斯同关系甚密,李塨自撰《年谱》中于庚辰、辛巳两年数记万斯同讲会之事。如庚辰九月云“季野言禘及宗庙制甚析。又言隶即楷书,非八分也。”[7]78十月云 “过季野讲会,以其屡邀也。将三代及元明制度,如选举、赋税各项,并漕运,及二洪,泇河水道。”[7]79辛巳四月云“后之季野讲会,众拈郊社,季野向众揖先生曰:‘此李恕谷先生也,……因延先生登坐,同讲郊社。’”[7]85李塨自撰 《年谱》,史料准确,其于庚辰年、辛巳年 (康熙三十九年、康熙四十年)记录的有关万斯同是社会活动间接推翻了方苞《万季野墓表》所作万氏卒于康熙三十六年的论断。

由第一、二点论述我们可以推断,方苞《万季野墓表》中“戊戌夏六月卧疾塞上,迫思前言,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矣” (万斯同生于崇祯十一年,卒于康熙三十六年,年六十)的记载是存在疑问的。

第三,既然记载存在疑问,那么我们就再次检阅文献。文中“戊戌夏六月,卧疾塞上,追思前言,始表而志之,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矣。”有两个时间概念可以表示《万季野墓表》一文的创作时间,一个是“戊戌年夏六月”,另一个是“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矣。”我们先认真探究这两个时间概念,既然万斯同的准确卒年定于康熙四十一年,那么我们可以把万斯同的卒年和《万季野墓表》中出现的两个时间进行比对。可以发现,如果参照“戊戌年夏六月”的时间标准,《万季野墓表》的写作时间应该定于康熙五十七年 (1718年),即苞五十一岁时。如果参照“距其殁盖二十有一年矣”(万斯同的卒年为康熙四十一年)的时间标准,《万季野墓表》应当写于雍正元年 (1723年),即苞五十六岁时。从逻辑上看,雍正元年 (1723年)与戊戌年 (1718年)明显是相互矛盾,不相吻合的。两个本应该吻合的时间却在逻辑上出现了偏差,原因何在呢?

其实,偏差的关键就是万斯同卒于康熙三十六年还是康熙四十一年。如果万斯同卒于康熙三十六年,《万季野墓表》在文本时间上自然没有逻辑问题,如果卒于康熙四十一年,时间逻辑显然混乱的。因此,我们需要具体分析。检阅《万季野墓表》,文中还有这样一段记载: “丙子秋,余将南归,要余信宿其寓斋,……及余归踰年而季野竟客死。”[3]333-334这段论述其实隐含着极为重要的佐证信息。这里的丙子年为康熙三十五年 (1696年),这一年,史学家万斯同曾把方苞邀请到家里,并欲以《明史》事业相嘱托,最后被方苞婉言谢绝。而“及余归踰年而季野竟客死”讲述了方苞在丙子年南归老家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万斯同客死他乡。从逻辑上来说,戊戌年 (1718年)距离方苞误作的万斯同去世时间(1697年)恰好是21年。到这里,整个问题的思路就非常清晰了:在方苞的记忆中,万斯同是卒于康熙三十六年的 (1697年),21年后恰好为康熙五十七年 (1718年)。正因为方苞把万氏的去世时间记忆为康熙三十六年而非实际上的康熙四十一年,所以才会出现前后文本相互矛盾的现象。因为方苞在散文领域地位卓越,所以误导了一些后世学者,致使他们依据文本材料把万斯同的卒年误作康熙三十六年 (丁丑年)。需要指出的是,上文中张须先生据同样的材料是不可能得出万氏卒于康熙四十一年这一结论的,其论断纯属主观臆测。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万季野墓表》一文准确写作时间应为戊戌年夏六月,距万斯同离世16年,而不是文集中所记录的“距其殁盖二十一年”。

三、舛误出现的原因

方苞作为当时的散文名家,其文集何以出现这样的舛误呢?近200年来为何没人对其进行校订整理呢?首先我们来看《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三对其文集的评论:

“国朝方苞撰。苞所作《周官集注》,已著录。其古文杂著,生平不自收拾,稿多散失。告归後门弟子始为裒集成编,大抵随得随刊,故前後颇不以年月为铨次。”[8]

方苞生前没有亲自编撰文集,去世后文集由弟子搜集整理编辑成册,文集中出现舛误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能存在的。需要指出的是,文渊阁版《四库全书》收录的《望溪文集》为江苏巡抚采进本,共8卷,有关志、铭、碑、碣、哀祭等应酬誉颂的文章并未收录其中,因此《万季野墓表》不在其列。之后,在方苞弟子和亲朋好友的努力下,《望溪文集》的篇数不断增加,至道光年间,桐城学者戴均衡与邑人苏惇元重新校订《望溪文集》,其篇幅已经增加至18卷,已经加入、铭、碑、碣、哀祭、表等类文章,很多原来没有录入的文献资料被加入其中“原所以不入正集之故,盖有先生割去不欲存者,有记论时事,顾忌不欲出者,又或散在他人未及收录者。”[3]918。戴均衡在 《望溪先生文集跋》中曾论述到:

“望溪先生文集初为门人王兆符、程崟同辑。兆符早卒,其后增辑付刊者惟崟,而亦随时有所删削。故今世所行本,前后篇数多寡不一。然程氏亲炙师门,其去取率奉先生意旨,故世传程本为先生自定。进不敢以集外文厕入,谨就所见篇数最多之本,凡三百八十首,为分卷而排次焉。”[3]917

戴均衡与苏惇元的校订本是以程本为底本,加入了很多程本中没有收录的文章.“谨就所见篇数最多之本”,世称咸丰元年刊本。咸丰元年刊本共18卷,另有集外文10卷,补遗2卷,年谱一卷,年谱附录一卷。此刊本较抗希堂、山渊阁、直介堂等前出版本更为完备,《万季野墓表》就被收录于第十二卷之中。

建国后,由于文艺极“左”思潮的影响,桐城派一直处于被批判的境地,研究难以展开。改革开放后,桐城散文研究迎来了新的春天。198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由刘季高先生校点的《方苞集》(也是我们今天所见的通行版本),《万季野墓表》一文被收录第十二卷。刘季高先生校点《方苞集》时所据的版本是上海涵芬楼影印咸丰元年刊本,刘季高先生对原文文字未作变动,只是加以标点,以方便识读。因此,文本偏误一直流传至今,并未得到更正。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万斯同生于崇祯十一年,卒于康熙四十一年,年六十五。方苞把万氏卒年误作康熙三十六年,整整提前5年,对后辈学者造成了一定误导。此外,文集在编纂的过程中没有经过方苞本人系统的审稿和编纂,文稿的散逸和后世弟子编纂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万季野墓表》在写作时间上出现了文本矛盾。《万季野墓表》一文准确的创作时间应为戊戌年夏六月,距万斯同离世16年,而不是文本所记录的“距其殁盖二十一年”。此外,文中“年近六十”一处不合史实,当为改正。

《万季野墓表》一文写作时间的确定不仅纠正了两百多年来文本存在的偏误,同时对研究方苞“义法说”的形成时间,了解万斯同的史法主张,破除学界误导迷雾以及论证万斯同生卒年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

注释:

①按:孟醒仁先生《桐城三祖年谱》和刘季高先生校点的《方苞文集》附录二“文目编年”都将《万季野墓表》创作时间系于戊戌年。

[1]汤中.梁质人先生年谱[M]∥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九十四辑:第936—937册.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3:4.

[2]张须.万斯同与明史 [J].东方杂志,民国二十五年,33(14):88.

[3][清]方苞.方苞集[M].刘季高,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4]孟醒仁.桐城三祖年谱 [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

[5]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M].长沙:岳麓书社,2010:94.

[6][清]王源.居业堂文集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467.

[7][清]冯辰,刘调赞.李塨年谱[M].陈祖武,校点.北京:中华书局,1988.

[8]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三·集部·别集类二十六[M].北京:中华书局,1965: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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