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丹 张冬梅
摘要:语用学上的移情就是指在利用语言交流时对语言的理解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语用移情需遵循等同原则、合理原则和礼貌原则。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离不开语用移情,语用移情可以成功地促进跨文化交际,使外语学习者理解对方的语言习惯。
关键词:语用移情;外语学习;应用
中图分类号:G63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1-0066-02
一、引言
移情,是指对事物进行判断和决策之前,将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来考虑事情,也就是说要考虑他人的感觉,理解他人的态度和情感。其对应的英文单词为transference,来源于精神分析学说。在西方美学概念中,它是使知觉表象与情感相融合的过程[1]。实质上,移情是将生命中的情趣注入到所评述的对象中,即使这个对象没有生命,也可以把情感移入其中。例如说“耸天的高楼在平地升起”,实际上高楼并没有可能升起,只是在看见一座高楼盖起时产生的一种感觉,好像高楼从平地升起来了似的,这样就把高楼看成具有感知的主体特征。移情应用在心理学中又叫感情移入[2]。例如,当我们表演节目时,明明知道剧中的故事情节是历史的再现,是为了剧情的需要表演的,但表演者的喜、怒、哀、乐,仍然会使观众随着剧情的深入发展,产生感情的变化。这就是作品的创作受到美学和心理学中移情说启示的效果。移情在人们的语言交际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学习外语交流时,要学习、理解语用移情的用法,这样才能在外语交流时更好地理解对方描述的意义[3]。本文着重论述语用移情的一些原则和具体应用策略。
二、语用移情在外语学习中的意义
语用学上的移情就是指利用语言交际时双方的情感交流,是人与人之间在利用语言交流时,要注意考虑和理解语言的利用,对语言的理解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上[4]。语用移情包含两种含义:第一,要考虑到对方的处境;第二,在语用移情交流时,要站在对方的立场。语言交际需要一定程度的移情,才能够有效地与人交际,如果对此做出错误的假设和判断往往导致交际中断[5]。显然,如果在语言交流时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就很难达到交际的效果。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能充分了解对方,就不可能会有移情。何自然先生在其《言语交际中的语用移情》一文中,从言语交际双方情感的角度谈及语用移情的内容。如:“认识你是我的荣幸。”这是一个语用移情的例子,说话者站在对方的角度,通过语言抬举对方。如果说成 “你认识我是你的造化”,这表明说话者盛气凌人。可见利用不同的语用移情,得到的结果是大不一样的。
三、语用移情的应用原则
1.等同原则
语用移情的等同原则,就是指说话人要把自己看成是听话人。如果设身处地利用语言向对方表达,就一定会使听话人感到亲切,更易于两者情感的互相沟通。语用移情的这种等同包括文化习惯的等同,身份地位的等同和处境、经历的等同。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当学校管理者对教师们说“我们都是学校的员工,一定要遵守劳动纪律”时,他显然把自己也摆到听话人的一边。实际上,语言中说的“我们”指的是教职员工们,但这种利用语用移情的语言听起来会感到亲切,反之就会使人感到不快。
2.合理原则
语用移情的合理原则,就是指利用语言交流要合乎情理,这时说话人的思维和态度都要替对方着想,考虑对方的利益,表述要合乎情理。如大人对孩子说“吃饭不要挑食,要注意营养均衡”,学生对我们说“祝老师教师节快乐”,这些话都是符合合理原则的。
3.礼貌原则
语用移情的礼貌原则,就是要求说话人注意自己的身份,说适合对方身份的话, 交际时不要随意表达对他人的贬损或对自己的表扬,在交际中尽量减少自己与他人在观点上的对立或感情上的对立[6]。例如,两位教师对话——教师甲:听说您父亲明天做手术,我帮您代堂课吧。教师乙:那怎么行,您明天还有工作呢。教师甲:没关系,我明天没有教学任务,有点行政方面的小事要处理,我可以和领导申请代课。教师乙:那太谢谢您了,我正发愁这件事呢。从对话中可知,甲要帮乙代课,在行为上是对他人有利,但甲利用语用移情表示愿意。而乙也利用语用移情表示会麻烦,他的言语形式是减少他人的付出,而甲又尽量缩小付出的代价,这样乙才表示可以接受甲的帮助。礼貌原则的运用使听话人感到受到尊重,才能吐露自己的意愿,尽量考虑让对方受益。
四、语用移情在外语学习中的应用
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离不开语用移情,语用移情可以成功地促进跨文化交际。运用语用移情,可以使外语学习者理解对方的语言习惯。
例如:当学生在向外籍教师问候时应使用语用移情的等同原则,尽量让自己与外籍老师的文化习惯等同起来。例如英语用“Good,morning, Sir” 、“Good afternoon, Miss (Mr.)…”作为问候为好;而接受外国人表扬的时候要学会使用“Thank you”,而不使用中国的传统说法“Not at all”;朋友见面打招呼时不用“Where are you going”或“Have you eaten yet”,而使用“Itsa nice day,isn t it”,这才是朋友间的交流。
在外语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经常选择一些经典的外国文学作品进行阅读。就像上述话语的的翻译,涉及到如何理解的问题。外国文学作品在需要翻译时也要从文学作品中人物感情表述的情节,学会利用“语用移情”,将文学作品中人物的感情投入到翻译之中,才可以与作品产生共鸣[7]。
例如: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这是莎士比亚第十八首诗中描述对所爱恋女人的情怀。莎翁把自己钟爱的女郎比作“夏天”(a summer day),因为在英国对夏天的评价,就像中国人对春天的评价一样。中国的春天是美好的,在春天,万物复苏,鸟语花香,给人们美好的遐想,寄托无限的希望,因此中国人才有“一年之季在于春”的说法,在中国人心目中,“春天”才是最美好的季节。而英国人对“夏天”的评价是美好的,是英国人向往的喜欢的季节。实际上夏天和女人的美貌都可以逝去,但作者将夏天和女人的美貌都比喻成永恒的事实,可见作者心中对爱恋人的情怀。
又如英国人把杨巨源《城东早春》的诗句“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若等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译成:The landscape which the poet loves is that of early May,When budding greenness half concealed enwrap each willow spray. That beautiful embroidery of the days of summer yield,Appeals to every bumpkin who takes his walks afield.原文中的“新春”被译成“early May”。由于两国在不同的地域,自然环境和民族的不同观念对四季气候的变换自有不同的认识。在中国,“新春”一般在公历二月到三月的某一天,这一天对农作物的播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人要庆祝这一天的到来,也有预庆丰收的意思。但在英国“新春”是在四月左右,在英国最美丽的时光是夏天。在夏季万花怒放,百鸟俱来,因此英国人喜欢鸟语花香的“夏天”这一季节。由此,许多英国诗人常把美好的、令人向往的内容比作“夏天”。所以“若等上林花似锦”这句话中国人解释的时间观念一定是春天,因为作者描写的景象一定是盛春景色。但在英国人那里,一定会译为“夏天”,因为在英国人心中,美丽的景色只有在夏天才会出现(That beautiful embroidery the days of summer yield)。显然,译者是为了便于英国读者的理解,移情于英国读者,将中国的“春”译成英国的“夏”,这也是等同原则的具体表现。
在学习英语中,我们常常会见到一些富有形象的地道英语要用汉语表达时,总会感到有一点“怪”。如Industries have sprung up like mushrooms (工业像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 .英国人用like mushroom 指迅速增长和发展,而操汉语的人则用春笋(bamboo shoots)来表示此含义,这就是语用移情的具体运用。中国的英语学习者要用英语表达以中国历史人物寓意的形象说法,例如“不到黄河心不死”、“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等,在中文中表述的意义都蕴涵着寓意,如果用英文直译就会引起笑话。因此,需要强调语用移情,力求让对方明白,或变换语言的表现形式,说成“Things done last unsuccessful also did not give up”和“Also willing to willingly is beaten”,这样的说法就容易使听者在理解上少费踌躇。显然,两种不同民族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必须利用语用移情的情结理解对方的文学作品,通常用已知信息作为谈话的论题。这就要求讲述者要把语用移情的对象放在已知的信息上,而把非谈论的话题放在其后,就会使听者容易明白其意,避免费解[8]。
总之,语用移情是中外两种不同民族在相互学习中的必备知识,这是不同民族在跨文化言语交际中,相互理解的文化底蕴,也是相互交流取得成功与和谐的基础。因此,为提高语言文化交流的效果,必须要了解外语的文化底蕴,才能利用语用移情。在移情的心理作用下帮助不同民族在学习语言时取得更大的成功,有助于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交流。
参考文献:
[1]朱光潜美学文集[M].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
[2]朱智贤. 心理学大词典[K].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3]Kuno,Susumu. Empathy and Syntax[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4]何自然. 语用学概论[M]. 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5]Brown HD. Principles of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M]. New Jersey:Prentice Hall Inc,1980.
[6]LeechGH. Principle of Pragmatics[M]. New York:Longman Inc,1983.
[7]杜承南,等. 中国当代翻译百论[M].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4.
[8]Halliday,MAK.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2nd ed.) [M]. London:Edward Arnold,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