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进宇 褚远辉
摘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具有其他公共服务体系的共同特征和属性,同时,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在:服务对象的公共性,组织管理的政府主导性,举办机构的多元性,资源配置的均衡性,政策、制度和体制的创新性,等等。
关键词: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特征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1-0026-02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它肩负着“启蒙”和“奠基”等重要任务。在我国,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学前教育的这种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提高各类幼教机构的保教质量,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诸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为我国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
当前,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解决的问题尽管是多方面的,但首先要解决的还是一个认识问题。在本文,我们主要就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谈一谈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一、公共性
这里的“公共性”,主要是就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服务的对象而言的。“公共性”可谓是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最重要的和最核心的一个特征。根据对公共服务体系和学前教育基本属性的认识,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的“公共性”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结构上的开放性。即该服务体系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面向和服务于全体社会成员,而非少数社会成员或某些特殊的社会阶层。由结构的开放性所决定的服务对象的全体性是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公共性最集中的表现。二是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的内在价值性。所谓价值就是指这个服务体系是有用的。通过该服务体系能满足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并能保证所有适龄幼儿都能接受基本的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这是因为在当代社会,学前教育逐渐具备了成为社会公共产品的基本条件,而价值性或功能性是所有社会公共产品必不可少的内在属性。一个没有与社会或个体需要发生实质性联系的产品是不可能成为社会公共产品的。三是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性质上的公益性、普惠性和非竞争性。在过去,由于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教育性质和特点,使各种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的动机更多倾向于经济利益。他们注重的往往是学前教育的赢利性、经营性和竞争性等,这一点在各种私立幼儿园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和典型。当前,随着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的逐渐提高和国家财力的增强,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可以这样讲,改变对学前教育属性的传统认识以及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既然现在把学前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公共产品来看待并提出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那么,这个服务体系就应该具有公益性、普惠性、非赢利性和非竞争性等性质和特点。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举办学前教育以及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就更应该是社会的一项公益事业。正如有人指出的,“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及对学前教育产品属性的分析,学前教育是具有强大外部效应的准公共产品,涉及到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应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1]。
二、政府主导性
这里的“政府主导性”,主要是就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及组织管理而言的。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很重要的是要坚持学前教育构建和组织管理中的政府主导性。一方面,它是由公共服务体系本身的属性和特点所决定的。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团体和私人机构等为补充的供给主体,并以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基本的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而建立的一系列有关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机制和服务政策等的制度安排和实践操作。在现代社会,任何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总是与政府的主导作用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发挥政府的主导性是任何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一个核心要素和重要前提。另一方面,这也是由政府在现代社会中所承担的职责和职能所决定的。在现代社会,政府往往又被称为公共政府,它主要充当着各种社会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角色,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组织、领导和管理。因此,构建任何公共服务体系都只能是政府的事,其他个体和组织都难以替代政府的该项职责和职能。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有人指出的,“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关键在各级政府,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这一问题才能真正、彻底地得到解决”[2]。
三、多元性
这里的“多元性”主要是就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举办机构或主体而言的。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现有的学前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学前教育、尤其是优质学前教育的需要,其突出表现就是“入园难”、“入名园更难”和由此导致的“高收费”现象等。正如有人指出的,“随着近年社会对学前教育之于个体全面健康发展和国民素质提高的重要性认识的日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社会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实质是‘供‘需之间的突出矛盾的集中反映”[3]。针对这一问题,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就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增加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以及创办更多的、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的公立幼儿园,并发挥公立园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还要大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学前教育,特别是要鼓励他们创办各类保教机构,并通过国家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这些保教机构的收费标准,以淡化其赢利性。总之,只有实现学前教育机构创办主体的多元化,用更多的社会资源来化解当前学前教育中的供求矛盾,才能构建满足社会需求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四、均衡性
这里的“均衡性”主要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教育资源配置。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必然涉及教育公平和平等的问题。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体系,现行的学前教育机构应该保证全社会享有公平和平等的学前教育,这在客观上要求实现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性。但在我国,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教育资源(包括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实际上是很不均衡的。其主要表现:一是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城市教育资源的配置在总体上好于农村。二是不同地区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如东部教育资源的配置优于中部,而中部又优于西部。这种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事实上的不均衡,也影响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因此,通过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和采取一些特殊的补偿措施,实现学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配置上的均衡,也是当前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实现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均衡不能采用“削优补差”的方式,而只能通过增加投入来达到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的目的。具体说是:1)各级政府要大力兴办公办园,包括鼓励优质公办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等,并通过发展和壮大公办园来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2)要积极扶持各种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园,既作为公办园的有益补充,又可为社会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多种资源和选择。3)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以此作为增加学前教育覆盖率的重要措施。刘延东在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在城镇化进程中,小区配套幼儿园既是配置和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有效手段[4]”。4)要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公立园。这是因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入园率最低,是学前教育最为薄弱的地区,也是需要加强学前教育的重点地区。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中提出,根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创新机制”的原则,在“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五、创新性
“创新性”主要是就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制定的配套政策和制度而言的。作为一种新的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固然需要增加投入和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另一方面还必须有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这是因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体制创新是所有公共服务体系的三个主要特征、表现和要求。同样,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也需要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设计与完善,并通过制定和实施新的政策来为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六、保障性
“保障性”主要是就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质量而言的。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首先要保证和满足全社会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基本需求,使所有适龄幼儿有学上,有园入,即所谓的“保基本”,当然这只是一个最低要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还必须建立在有质量保障的基础上,要让适龄幼儿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因此,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还必须树立质量意识,通过树立新的办园理念、改善软硬件条件和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措施来提高学前教育的总体质量和水平。
总之,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当前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目标和内容,而做到“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是其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丁金霞,庞丽娟. 社会体制转型与学前教育的重新定位[J]. 学 前教育研究,2010(3).
[2]张爱华. 以质量为核心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专访中国 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J]. 教育导刊,2010(2).
[3]庞丽娟.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法》立法进程[J]. 教育学(人大复 印报刊资源),2011(12).
[4]刘延东. 在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N]. 中 国教育报,201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