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豪森对早期以色列历史的研究

2013-03-27 14:32陈贻绎
东方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豪森五经威尔

陈贻绎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艺术研究院,上海 200240)

威尔豪森对早期以色列历史的研究

陈贻绎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艺术研究院,上海 200240)

威尔豪森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是《以色列历史绪论》(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最主要的贡献是立足于对前人学说总结的基础上,完善了著名的“五经四源”(Documentary Hypothesis)学说。他在以色列历史研究领域具有革命性的深远影响。

威尔豪森;早期以色列历史;历史学;历史主义;五经四源;JEDP

在圣经研究这个学术领域中,如果要选出一位几乎触动了其中几乎每一个分支的现代学者,德国的J.威尔豪森(Julius Wellhausen,1844—1918)的得票率很可能是最高的。威尔豪森贡献最为突出的领域是早期以色列历史。他出生在一个基督新教的家庭,父亲是一位路德教派的牧师,后来在德国的哥廷根大学(University of Göttingen)从师G.艾沃德(Georg Heinrich August Ewald,1803—1875)学习神学,于1872年在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University of Greifswald)任神学教授,1882年辞职(原因见下文)后,在哈勒大学(University of Halle)的哲学学院教授东方语言,1892年调回哥廷根直至去世。①关于威尔豪森的生平和学术背景,参见Douglas A. Knight, Forward to Wellhausen’s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Ronald E. Clements,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vol. 3 of Nineteenth Century Religious Thought in the West;John Rogerson, Old Testament Criticis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Rudolf Smend, “Wellhausen and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 Semeia vol. 25。

一、威尔豪森和他所完善的“五经四源”说

在19世纪的德国,历史学经历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建设和变革的过程。②关于这个变革,参看Diane Banks, Writing the History of Israel, Library of Hebrew Bible/Old Testament Studies 438, London, 2006.历史主义(Historicism)③这个词来源于德语的Geschichtswissenschaft,有的时候英文被翻译成Historismus,早些的时候译为Historism,但这个早期的翻译法现在已经基本不用了。这个既属于历史学,又属于哲学范畴的概念被提出来。下面总结的关于这一概念的一系列观点对德国研究以色列早期历史的学者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④关于历史主义这个概念的讨论,参看彭刚,顾杭译:G. G. 伊格斯《德国的历史观》,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另外,下面这些学者的相关著作也是和这场历史学术变革密切相关的:Friedrich Meinecke, Die Entstehung des Historismus;Historism: The Rise of a New Historical Outlook;Johann Gottfried Herder, Outlines of a Philosophy of the History of Man;Willhelm von Humboldt, “On the Historian’s Task,”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以及此书中收集的Leopold von Ranke的另外几部作品:“On the Character of Historical Science”,“The Pitfalls of a Philosophy of History”,“On Progress in History”,“The Great Powers”,“A Dialogue on Politics”; Willhelm von Humboldt, The Sphere and Duties of Government;朱光潜译:G. 维柯:《新科学》,商务印书馆 1989年版;和Giambattista Vico, “On Method in Contemporary Fields of Study,” Vico, Selected Writings, Cambridge, 1982.

历史主义者认为,哲学和自然科学的目的是从所面对的研究对象和数据中找出规律,并对这些规律进行分析、总结和逻辑推理,从而形成各种定律和系统的理论。之后再用这些定律和理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反过来分析新的研究对象和数据。根据历史主义理论的观点,这种典型科学和哲学的方法对于历史学是不适用的。这是因为人的行为是历史事件的成因和推动者。而人又是非理性的,人的非理性成份包括欲望、贪婪、傲慢、和爱国热情等因素。人的内需导致人性的发展和变化;而每个人的内需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个人的内需也会随时变化。即使是相同的内需也会在不同人身上导致不同的行为。所有这些不可预见的人的因素导致了历史事件发生的难预料性和不可确定性。由于历史事件的发生无规律可循,那么每个历史事件也是各不相同,并且不可重复的。史学家的任务就是在这些人性的干扰中寻求出人物、事件和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等各个因素之间的联动关系,并不是去发现规律和定理。

每个社会都是由各自的人组成,因为人是一个变数,所以各个社会也是一个更加复杂的变体。文化是一个人的社会职能和传统的相互交织互动的有机复杂体。人又是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不同的文化会产生不同的人的个体,彼此不会类同。社会和文化的具体构成包括宗教、律法、习俗和艺术等。由于人的不同,不同社会和文化的审美观和道德标准也不同,所以任何一个文化对另外一个文化的评价都是没有价值的。史学家自然也不应该以自身所处的文化去评价所研究对象的文化。

由于是人的个人主义和非理性特征导致了历史事件的发生和历史的进展,那么,只有人才有能力去研究各种社会和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因为只有人可以通过“移情”这一手段,也就是研究者假想将自己放到被研究者的境况中去体会和领悟被研究者的各种感受,进而推测被研究者的想法和行为动机。根据历史主义的观点,不仅仅要把人做为历史研究的客体,而且要以人来作为历史研究的主体。让主体通过设想客体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所进行的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考察客体参与和推动的历史事件,考察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那么,通过对圣经的阅读,是否可以让现代的读者进行“移情”呢?换句话说,圣经里面是否有内容能够让研究者感受当时以色列的社会和文化状况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当时德国学者是如何看待圣经这部书的。

在德国唯心主义(Idealism)和英国的经验主义(Empiricism)两个哲学学派的对立中,英国以洛克(John Locke,1632—1704)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认为,知识和真理是来自于人的外部的。对于基督教徒来讲,其信仰是来自于圣经这部宗教经典的。而德国学派认为,除了外部的因素,人的知识和真理,包括宗教思想和信仰,有一部分是来自于人自身内部的。J.罗格森(John Rogerson)认为,只有德国哲学学派的这一“人的宗教思想不仅仅是依靠圣经的话语,而是可以来自自身的觉醒”的假设,才能够将圣经从仅仅是神的话语,其唯一的任务就是启示人的信仰这样一个角色中解放出来。而只有当圣经的角色多元化了,其中的一些部分才可能被视为并非神的话语。这些部分才有可能是和基督教的神学不相关的当时人的物质生活和社会状况的纪录。①参见John Rogerson, “Philosophy and the Rise of Biblical Criticism: England and Germany”, England and Germany: Studies in Theological Diplomacy, Frankfurt, 1982, pp. 63-79.德国的以色列早期历史学者的研究是建立在德国学派的这种唯心主义理论基础上的。正是在这个圣经是一部多元化的作品的前提假设下,历史学家才可以借助其中的信息进行“移情”。

综上所述,德国历史学变革的观点可以总结为:历史学家不应该去总结规律和定理,也不要用定理去套数据。要从主观上尽量去做到不戴有色眼镜去看待以前发生的事件和传统。不要用自己所在的社会和文化中的价值观去评判古人。而是以一个人的情感去体会过去的事件和传统所涉及的当时的人的情感和思维。历史学者进行这种体会的素材不在别处,就在文本中。针对圣经这本书,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和情感,就在其间的字里行间。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学变革的大环境下,威尔豪森开始了他的早期以色列历史研究。迄今为止,在此领域他仍然是一位无庸置疑的泰斗级的学者。

威尔豪森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是《以色列历史绪论》(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这部作品语言平易不晦涩,富有幽默感。②参见Rudolf Smend, “Wellhausen and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 Semeia vol. 25。威尔豪森其他重要的关于以色列早期历史的作品包括:Die Composition des Hexateuch und der historischen Bücher des Alten Testaments Berlin, 1899;“Israel”,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Vol. 13, London, 1899; Die Pharisäer und die Sadducäer: Eine Untersuchung zur inneren jü dischen Geschichte, Greifswald, 1874; Der Text der Bücher Samuelis untersucht, Göttingen, 1871。威尔豪森最主要的贡献是立足于对前人学说总结的基础上,完善了著名的“五经四源”(Documentary Hypothesis)学说。下文简要介绍“五经四源”学说的内容和威尔豪森对这一学说最后定型的重要贡献。③参见陈贻绎:《希伯来语圣经——来自考古和文本资料的信息》,北京2006年版,第6-15页,下文中的一些部分来自对这些文字的整理。

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对古代语言和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导致对希伯来语圣经的文本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读。有的学者发现了摩西五经(Pentatuch)中一些有趣的现象。例如,在五经中三处不同的位置有一个同样的主题出现,就是身为以色列先祖的丈夫针对自己和妻子的婚姻关系说谎,以求保全自己的性命。其中有两次是关于亚伯拉罕和妻子撒拉的婚姻(创世记12:10-20;20:1-18),一次是关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和妻子利百加的婚姻(26:6-11)。这类现象导致一些学者,如法国的R.赛盟(Richard Simon,1638—1712)推测可能是一个基本的故事主题和框架由不同的作者用在了不同的主人公身上,而最后这三个版本都收录进了五经的最终定本中。正是基于这类推测,赛盟创建了五经是由几批不同原始资料编纂而成的学说。他认为五经的最后成书是由以斯拉负责的,时间是巴比伦之囚以后的公元前五世纪。④参见Richard Simon, A critical history of the Old Testament, London, 1682。再例如,摩西五经对神有两种不同的称呼,一种是Elohim(汉语一般意译为“神”),另一种是YHWH(汉语一般音译为“亚卫”),这使得一些学者,如法国的J.阿斯土克(Jean Astruc,1684—1766)认为摩西利用了两种不同的材料加上其他一些零碎资料编纂成了五经。①参见Jean Astruc, Conjectures sur la Genèse (1753): Introduction et notes de Pierre Gibert, Paris, 1999。

这一派学说产生以后又经历了一些学者的拓展。例如,W.M.L.德维特进一步将《申命记》定为一个独立的源,由申命派作者写就。②参见Wilhelm Martin Leberecht de Wette, Beiträge zur Einleitung in das Alte Testament, Deutsche Demokratische Republik, 1806-1807。威尔豪森在《以色列历史绪论》中进一步对摩西五经的来源进行了讨论。威尔豪森认为“变”是以色列的历史、文化、宗教唯一“不变”的特色。他从语言学入手,以他对希伯来语的语感,在阅读掌握原始文字资料的基础上,从宗教观念和宗教表现形式、政治组织形式、部族和民族的物质生活条件、文化等方面的变化着手,将材料分成几个类别。例如,他跟踪了崇拜的历史演变,描述了各种不同的崇拜地点和故事,展示了地点的变化反映了物质条件的变化,宗教行文的变化,祭司角色的变化,政府职能的变化。[1](P228)他提出,古代的以色列人并不信奉我们现在称为犹太教的这个宗教,而是信奉一种多神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宗教。这个宗教的方方面面被两批作者所分别纪录。这就是“五经四源”学说中最早的两个派别,一个是“亚卫派”(Yahwist,德文以J开头,缩写成J),完稿于公元前十到九世纪;一个是“神派”(Elohist,缩写成E),完稿于公元前九世纪。之后,又出现了第三批作者,在五经中只写有申命记这一部作品,所以这派被称为“申命派”(Deuteronomist,缩写成D),成书于公元前七世纪。“申命派”的作品给读者一个明显的印象:他们希望将原先散落在各个家庭中的多神宗教进行整合,由祭司阶层进行统一的领导,并为此求得了中央政府的支持。最后,在以色列人被流放之后,中央政府已经不存在了,一批以祭司阶层为代表的祭司派(Priest,德文缩写成P)作者实际上成了以色列民族的领导和统治者。通过他们的笔所纪录下来的以色列的宗教历史(约完稿于公元前550年左右),所反映的是希伯来语圣经记载中最晚的犹太教形式。根据四个源的缩写,西方学术界又将“五经四源”说称为JEDP理论。③由于这个学说是一个假设,并非所有的方方面面都得到完全的确认,所以有的学者称其为“文献假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也有的汉语翻译为“多底本说”。其实,这个假说的方方面面的细节绝非上面描述的那么清晰整齐划一,而是十分错综复杂的。认同这一假说的学者也在学术细节和各派作品的划分上各持己见,百家争鸣。这些本文都无法详述,请参见陈贻绎:《希伯来语圣经——来自考古和文本资料的信息》,昆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18页。

威尔豪森的讨论涉及到希伯来语圣经文本的许多方面,例如,相同材料的重复、对以色列神称谓的不同、不同的行文立场和视角、词汇的区别和文学手段的变化、编辑行为所留下的痕迹等。他从事这些细致的文本比较的目的是为了发掘其中所透露出来的关于以色列历史的信息。他认为,“(过去几十年中)文学批判性的分析一直在进步,而综合性的分析并未同步前进……重要的历史性问题并未如文学性问题那样被提出。将摩西五经的不同层面分清楚,就等同于将以色列的历史搞清楚了。”[2](P508)综合他的多部作品,我们进一步总结出这四个派别各自的重要特色。

亚卫派这个名字的来源是因为这部分将以色列的神称为亚卫。这派的故事内容构成了五经叙事的主要框架。其他源的内容依托在这个框架之上才得以建立。亚卫派出自犹大部族,受命于大卫王朝,认为以色列的神所选的王就是出自犹大部族的大卫王。所以亚卫派的作品充满了对大卫王朝的热爱,对能够支持大卫王朝统治的正统合法性的传统记载情有独钟。该派写作的核心故事发生的地理位置总是在犹大部族的区域内。例如,关于亚伯拉罕的几则故事都被安排发生在犹大部族的主要聚居区希伯伦地区(创世记13:18,23:2)。为了证实一个开明帝国存在的必要性,亚卫派先勾画了一幅人类犯罪和天灾不断的图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亚卫派在勾画以色列的早期历史时大胆而且诚实,对人性的恶并不讳言,也不过多地美化神的选民。亚卫派通过描述亚卫给亚伯拉罕的承诺,让读者对大卫王朝的雏形尽览无遗。这样,大卫称王就是神亚卫所要求的最高境界,而大卫王朝是秉承了神的旨意的产物。

神派作品用“神”来称呼以色列的神,也因此而得名。神派作品在五经中的体现比较零碎,穿插于以亚卫派为主体的五经叙事中。神派作品喜欢让与人类有相当距离的一尊神在梦中显灵或以天使的形貌出现。神派的作者居住在公元前九世纪左右南北分裂后的北部王国。神派的作者可能是个没有宫廷官职的利未族的思想家,生活在一个民族自觉突出的时代。以色列正在为自己的民族自我认同而挣扎,神似乎很遥远。神派作品中突出表现了对道德和种族问题的关注,经常出现“对神的畏惧”这类文学主题。公元前721年北方沦陷于亚述之手后不久,北方的神派作者带着作品逃到南方的犹大,在耶路撒冷得到国王希西家的支持,将这部分作品与亚卫派的故事合并融合,以便引领民族和宗教的复兴。两个传统的合并使得希西家作为大卫正统传承的王位更加合法化。同时,神派的资料也得到了提升,获得了王室的认同,纳入了宫廷的官修史籍中。

申命派很可能也是来自利未族。他们负责写作的申命记并非叙事文体,而是部摩西对以色列民众讲道的合集。申命记的成书晚于亚卫派和神派的作品,自成体系,不和其他三源混合。祭司派是巴比伦之囚(公元前586年)后的一批祭司。巴比伦流放使得以色列民族面临着社会宗教认同危机。祭司派认为以色列民族和自己的神之间的距离可以通过祭祀和宗教仪式缩短。但是由于进行这些宗教仪式的场所——以色列的圣殿已经被毁,传统的祭祀和宗教仪式已经不现实。祭司们为维系信仰的民族性,开始给传统的宗教行为赋予新的意义,尤其是要求以色列人要恪守安息日和割礼,以弥补无法在圣殿进行祭祀的宗教仪式空白。许多以色列宗教的标志性概念,如以色列和神彼此之间的契约关系,神的话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等,都是祭司派的贡献。

二、对威尔豪森的评价

威尔豪森开始发表自己的学说时,他的目的是为了和其他学者探讨圣经和以色列早期历史之间的关系这类学术问题。但是随着他的学生对这个学说的认同,并对其广泛传播,其影响在学术圈以外也越来越大。显而易见,他的学说是对教会的观点——圣经是神的话语,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随之而来的是来自宗教界的压力,以致于他自己承认:

“尽管自己已经小心翼翼了,但是我的学术观点仍然会使学生今后无法胜任新教教会牧师的职业;所以由自己来教授这些学生已经不称职了。”[3](P266-267)

之后他就不得不辞去了哥廷根大学的教职。他这种对于圣经研究所持的科学态度不仅仅迫使他辞职,而且“被神学家们认定是对教会传统和权威的威胁。”[4](P144)对待威尔豪森学说的反对态度不仅仅出现在当时的基督教会中,也出现在今天的基督教会。直到今天,无论是在基督教、犹太教、还是世俗背景的学者中,对他的学说持反对意见的都十分多。当然,他的学说也获得了不少学者的支持。但是,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今天研究旧约圣经和早期以色列历史的学者如果想绕过他的学说避而不谈,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我们下面来看看来自方方面面的对他的学说的评价,以及本文针对这些评价进行的调查。

首先,有的学者认为他主观上并未认真阅读和尊重经典的原始文本,而是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对圣经持过渡否定和过渡批判的破坏性态度。其实,他的作品中处处都显示出了他对原始希伯来语的文字资料的熟练掌握。[3](P265)对他的语言功底了解的学者对他能够驾驭希伯来语圣经文本的能力是十分肯定的,认为他“在文学批判和语言语义学的功底非同一般,而他的历史学说是建立在对文本的透彻把握的基础上的。”[5](P54)对于同是出自希伯来语圣经文本的内容,威尔豪森并非一视同仁。他认为,希伯来语圣经中有的内容是得以保存下来的比较原始的文字材料,而另外一些内容是后人记载下来的传说。威尔豪森在进行以色列历史研究时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重视这些原始的文字材料,对于先祖传说部分的内容并不重视,认为“靠传说来写史是并不可靠的。”[6](P120)但是他也不否认传说中有历史的成份,他认为“传说传统中当然会有一些成份是无法通过其他假设来解释的,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其间包含历史事实的成份。”[1](P360)

由此看来,威尔豪森不仅在语言学上有能力把握希伯来语圣经的文本,而且对文本的不同部分还区别对待。那么,他会不会出于意识形态的局限而不尊重圣经的文本呢?关于这个方面,的确有各种各样的批评。

首先,有的学者认为威尔豪森的学说受到了黑格尔的影响。①由于西方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一度的抵触态度,而黑格尔的理论又是马克思理论的重要支柱之一,所以说威尔豪森的学术观点受黑格尔影响就如同说他的学说不具备科学性了。现在看来,这种逻辑是带有它的时代和意识形态的烙印的。威尔豪森将以色列的宗教发展史看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然的原始状态,和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第二个阶段包含大量的律法和教规;第三个阶段则是祭祀的规范化,而祭祀最初时只是个大家聚餐的活动而已。这三个阶段又和他的四源说密切相关,J、E、P就是各个阶段相对应的源。威尔豪森认为圣经记载的是一个遥远古老的东方民族的传说。在这个传说中,以色列人为了追寻一个传统而上下求索。这是一个关于以色列的神如何对以色列人进行召唤的传统。这些思考都反映了黑格尔的影响。[7](P294)更多的学者认为威尔豪森的学说受到了当时的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尤其是认为JEDP的四个阶段是随着不同的以色列宗教不断进化的各个阶段。[8](P316)②由于西方的有宗教背景的圣经学者是认同神创造了世界这一观点的,从而也是反对进化论的;所以在他们的论证中,将一个学说打上进化论的标记,就如同在宗教界判了这个学说的死刑了;这一点也是偏颇的;但是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在圣经研究学界不是少数。参见如W. R. Smith, “Wellhausen and his Position” The Christian Church Vol. 2, 1882;John Barton, “Wellhausen’s Prolegomena”, Text and Experience, the Biblical Seminar 35, Sheffield, 1995。大家对威尔豪森受达尔文思想的影响这一看法有可能源于威尔豪森的老师艾沃德的观点。艾沃德认为,“这个民族的历史其实就是一个宗教的完整的成长史,从形成、经历了各个阶段的成长,最终到了完美的程度。”[9](P5)

通过对威尔豪森作品的认真梳理发现,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受到了黑格尔的影响,而且在研究威尔豪森学说的学者中,持威尔豪森受到黑格尔的影响这一观点的也是极少数。[10](P59-61)关于以色列宗教的成长,威尔豪森的观点和他的老师艾沃德的观点恰恰相反——他认为,JEDP这四个阶段其实是从最完美的原始阶段向形式主义的、由神职人员垄断的宗教形式的退化。[8](P321)尽管威尔豪森将他分析的以色列历史以“阶段”为组织形式,但是这是沿袭了德国史学家,如洪堡(Humboldt),兰克(Ranke)和德罗伊森(Droysen)等学者的传统,并非来自达尔文,或者黑格尔。

威尔豪森并不属于任何政治党派和学术的派别,也不参加任何的学术会议,是一个十足的自由派。他认为党派之争是不同力量的斗争,任何一种力量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需求;而做为历史学者,由于并无任何此类现世的需求,所与也就不必要站在任何的派别中。[11](P5)

“反犹主义”应该是威尔豪森的学说所面临的最为严重的指责了。这个指责绝非无中生有。我们看看威尔豪森的作品中的一些观点便可知一二。例如,在谈到犹太民族对待历史的态度时,威尔豪森写到:

“犹太人从来就不认真地尊重他们的历史……神职人员的统治从流放时期就成了所有思想和行为的中心目标,这使得客观事实受到窒息,所有尊重历史事实传承的力量一并受到禁锢;没有比拉比在杜撰事实这种事情上更加大胆的了,这是个众所周知的事实。”[1](P78)

威尔豪森对犹太教也十分鲜明地持否定的态度。[12](P35-39)但是,有一些身为犹太人的学者认为,威尔豪森的反犹倾向只是当时德国整体上的新教反犹主义文化的大语境中,一个知识分子的正常观点而已。尤其是当威尔豪森自己的大学教职受到当时德国政府的骚扰和干预,而在政府中把持大学教育政策的是基督教新教的集权。这让威尔豪森无法不联想到犹太教在以色列流放时期,拉比们掌控宗教集权的历史状况。威尔豪森从而触景生情,通过对历史上犹太教宗教集权的抨击来影射对德国政府中的基督教新教集权的责怨,进行达到自我泄愤的目的。[13](P75-82)其实,如果我们全面地考察威尔豪森关于犹太教和犹太文化的各种观点,有的观点即使不算是对犹太民族和文化的赞扬,也是很难归类为反犹观点的,例如:

“犹太教对自我的作茧自缚有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不是以这种顽固的形式,将其许多的宗教成份保存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希腊罗马帝国时期,当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宗教和民族习惯都被这个混乱的时代所打碎,犹太人如同海洋中的一块石头一样特立独行。当所有的自然的可以保持一个独立民族的品质的条件对于他们都已经不存在的时候,他们仍然人为地维持住了他们独立的‘族’格,其能量是令人叹服的。这样,他们为自己,也同时为整个世界,保持了永久的善(Eternal Good)”[1](P437)

威尔豪森研究以色列历史在方法上强调“无前提假设的调查研究。”在这一点上他是T.蒙森(Theodor Mommsen)观点的追随者:“我们做调查研究的精神精髓是不做前提假设,我们做的调查所找到的东西并非是我们的假设或者目标所希望找到的,甚至不是相关的……而是对于一个科研者来讲是合乎逻辑的,具有史实性的,或者用一个词来表示,‘真实’的东西。”[14](P432-436)以上这个意思用汉语讲,就是研究历史时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

实事求是和百分之百的客观公正是两回事,前者是一个形容主观态度的概念,所以从主观上是可以努力去实现的;但是后者是一个形容客观的结果的概念,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讲,都是很难做到的。其实,即使是实事求是这种主观的理想也是有其客观的局限的。M.I.芬利(M.I.Finley)认为:

“我们总是听到这样的声音:历史学家应该务其正业,研究和纪录确凿的历史事实,而将那些‘历史哲学’方面的思考(反正也是个无所建树,抽象和无用的学术领域)留给哲学家去做;不幸的是历史学家并非是个书记员,他如果没有假设和判断,就根本无法着手工作。”[15](P61)

无独有偶,R.欧盾(Robert Oden)也认为:

“尽管我们已经对此没有意识地去领会,其实将一切事物都放到历史语境中去考虑这个观点本身也是有其自己的历史的。”[16](P3)

“而这种将一切都置于历史语境中考察的历史学观点,本身并非是个实证主义的学术观点,而是个唯心主义的观点”[16](P138)

如上所述,威尔豪森在当时德国史学界理论的影响下,在他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在当时的学术语境中,从主观理想上,做到实事求是了;但是从客观上讲,是否百分之百的公正,就需要后人在更多的数据的基础上论证了。我们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威尔豪森研究以色列历史的出发点和动机中,有为了研究历史而研究历史以外的因素。他历史学功底是出色的,语言能力也是一流的。他的成果丰硕,这些成果也引起了这个学界的轩然大波。但是有一点是公认的,就是许多了解他的作品和学说的学者并没有针对他的学术方法本身提出致命的问题,主要是担忧他的学说对于圣经的权威性的冲击和挑战。学术界对于他在古以色列历史上的贡献大多是持肯定态度的。[6](P111)直到今天,几乎没有学者否认他在以色列历史研究领域具有革命性的深远影响。[8](P316-329)无论是赞成和反对他的观点,研究以色列历史的学者已经无法回避他的学说了。

参考文献:

[1] Julius Wellhausen.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Berlin,1885.

[2] Julius Wellhausen.Pentateuch and Joshua.Encyclopedia Britannica Vol.18,New York,1885.

[3] Alfred Jepsen.Wellhausen in Greifswald.Der Herr ist Gott:Aufsätze zur Wissenschaft vom Alten Testament.Berlin,1978.

[4] John Rogerson.W.R.Smith’s Old Testament in the Jewish Church.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Supplement Series,1995,(189).

[5] Hans Barstad.History and the Hebrew Bible.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Supplement Series,1997,(245).

[6]Kurt Rudolph.Wellhausen as an Arabist.Semeia,1983,(25).

[7]Martin Kegel.Los von Wellhausen.Gütersloh,1923.

[8] John Barton.Wellhausen’s Prolegomena[J].Text and Experience,the Biblical Seminar,1995,(35).

[9]Heinrich Ewald.The History of Israel.London,1871-1876.

[10] Diane Banks.Writing the History of Israel.London,2006.

[11] Carlo Antoni.From History to Sociology.Detroit,1959.

[12] Solomon Schechter.Higher Criticism—Higher Anti-Semitism,Seminary Addresses and other Papers,Cincinnati,1915.

[13] Lou Silberman.Wellhausen and Judaism.Semeia,1983,(25).

[14] Theodor Mommsen.Erklärung vom15.November1901betreffend Universitatsunterricht und Konfession.Reden und Aufsätze.Berlin,1905.

[15]M.I.Finley.The Use and Abuse of History.New York,1975.

[16] Robert Oden.Intellectual History and the Study of the Bible.The Future of Biblical Studies,The Hebrew Scriptures.Atlanta,1987.

责任编辑:冯济平

Wellhausen's Study of Early Israel History

CHEN Yi-yi

(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works and methodology of German biblical scholar Julius Wellhausen.His masterpeice is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By summing up his predecessors'research work,he improved the well-known"documentary hypothesis".

Wellhausen;early Israel history;historiography;historicism;documentary hypothesis;JEDP

K382

A

1005-7110(2013)05-0120-06

2013-06-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方文化史”(批准号: 11&ZD08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希伯来圣经研究’项目”(批准号: 2009JJD73000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圣经文学的内涵和外延”(批准号: 10JHQ040)、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希伯来圣经文学的古代近东背景研究”(批准号: 10CWW025)阶段性成果。

陈贻绎(1971-),男,山东平原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博士,主要从事希伯来文化与犹太研究、古代近东和当代中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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