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鹤
(东北师范大学 古籍整理研究所,吉林 长春130024)
游历是中国古代士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时代的士人都为推销自己的政治主张、学说、求师、求学、求宦而四处游历。各个时代士人的游历均是当时社会制度和环境的产物,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士人被称为“游士”,他们在政权林立的环境下,在各个政权之间游历,游说各国君主、诸侯,实践自己的政治理想和学说,构成独特的游士文化,也逐步形成了士人游历的文化传统。进入到统一的集权制时代,部分士人被纳入政权统治体系,成为政府官员,他们不再游历,而未入仕者仍需要通过游历来实现自己的各种目的。但随着君主集权的加强,对士人的控制日益严格,他们可游历的社会空间在不断萎缩,士人的游历传统被逐步淡化。唐朝士人的游历之风很浓,尤其是落第士人游历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是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出于科举、入仕等目的,四处游历。关于唐代落第士人游历问题,学术界目前研究者甚少,对于游历中游幕和游丐问题,一些研究唐代幕府和落第士人专著和文章中有所涉及①石云涛《唐代幕府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涉及落第士人游幕问题;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谈及落第举子游历问题;黄云鹤《唐代举子游丐之风》(《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1期)论及落第士人为寻求物质资助而游丐问题;黄云鹤《中晚唐时期落第士人入幕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7期)论述落第士人游幕问题。,但尚无整体研究。本文拟通过整理各种笔记杂史等文献资料,勾勒出唐代落第士人游历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唐代落第士人游历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
唐朝落第举子游历现象非常普遍,唐朝人自己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壮游”。落第士人游历的脚步可以说遍布大江南北,我们从现存的唐代笔记、杂史及《太平广记》等文献资料记载中可以大体总结他们的主要游历地域。落第士人对游历地域的选择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而定的,我们按其需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京城西安和洛阳及其附近地区:两京及京畿地区是唐朝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科举礼部试在此举行,多数名人显宦亦居住于此,对于落第士人来说,这里充满了机会和吸引力。一些落第举子为了再试而到这里游历,还有一些举子落第后,并不返回家乡,而是寓居在京城,寻找各种机遇,复习再战。《南部新书》乙卷云:“长安举子,自六月已后,落第者不出京,谓之过夏,多借静坊庙院及闲宅居住,作新文章,谓之夏课。亦有十人五人醵率酒馔,请题目于知己朝达,谓之私试。七月后投献新课,并于诸州府拔解。”《太平广记》卷180所载宋济的例子非常典型:“唐德宗微行,一日夏中至西明寺。时宋济在僧院过夏,上忽入济院,方在窗下,犊鼻葛巾抄书。……上又问曰:‘作何事业?’兼问姓行。济云:‘姓宋第五,应进士举。’又曰:‘所业何?’曰:‘作诗。’”在长安“过夏”是很多落第士人的共同经历。如孙樵久试不第,曾在长安寓居十年;曹邺从桂林来京赴考,屡试不第,长时间寓居长安;韩愈曾寓居长安八、九年。这种情况在唐代非常普遍,文献记载连篇累牍。他们不仅在两京寓居,还在京畿地区游历,寻找机会。《唐语林》卷3载:“夏侯孜在举场。有王生者,有时名,遇孜下第,偕游京西,凤翔节度使馆之。”
重要藩镇幕府所在地:中晚唐时期,由于藩镇势力强大,“宦游之士,至以朝廷为闲地,谓幕府为要津”[1]卷3,大批官僚名士进入幕府,这对落第士人产生很大吸引力。“唐士子应举,多遍谒藩镇、州郡丐脂润,至受厌薄不辞。”他们“奋六翮,翔千里,以为辕门大府之重,增羽仪之盛重。”[2]卷27将藩镇幕府视为游历的重点对象,以实现自己入幕或荐举的目的。“唐自贞元以后,藩镇富强,兼所辟召,能致通显。一时游客词人,往往挟其所能,或行卷贽通,或上章陈颂,大者以希拔用,小者以冀濡沫。”[3]卷4落第士人选择游历的幕府视其目的而有所差异,以入幕为僚为目的者多选择北方诸镇,北方地区藩镇数量多,实力强,且能够突破政府限制征辟“未有出身者”,对于落第士人而言,入幕更容易实现。如韩愈《送董邵南游河北序》:“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董生举进士,连不得志于有司,怀抱利器,郁郁适兹土,吾知其必有合也。董生勉乎哉!”[4]本人据戴伟华先生的《唐方镇文职僚佐考》及相关资料统计,有明确落第记载且在幕府中为僚者共31人,在江南幕府中的只有7人,其他主要集中在凤翔、宣武、河阳、河东、河中及魏博等北方藩镇。而以“觅举”或“游丐”等为目的的游幕则多选择比较稳定且经济富庶的南方藩镇,那里聚集着很多名人显宦,更有利于他们目的的实现。
文化名人所寓居地区:唐代科举中,文化名人推荐至关重要,一些落第举子为了获得文化名人的推荐,将这些名人为官之地作为游历的重点地域。如韩愈于德宗贞元末被贬为阳山令,“阳山,天下之穷处也”,但是“有区生者,誓言相好,自南海拿舟而来”,向他问学[4]卷4。另有一位窦秀才,也是“乘不测之舟,入无人之地,以相从问文章为事”[4]卷2。后来韩愈被贬潮州,又移江西的宜春,都有士子向他学文[5]卷4。柳宗元元和时被贬于湖南零陵,广西的柳州,“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皆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6]卷168。刘禹锡被贬连州时:“予为连州,诸生以进士书刺者,浩不可纪。”[7]卷38
巴蜀地区:安史之乱时,朝廷移往成都,巴蜀地区一度成为政治文化中心,大量的显宦名人涌入该地区,自然也就成为落第士人游历的重点地区。见于《太平广记》[8]的记载就有卷281:“贞元中,进士独孤遐叔家于长安崇贤里……家贫下第,将游剑南。”卷149:“贞元初,有太学生杜思温善鼓琴……思温明年又下第,遂罢举。西游抵成都。”卷144:“唐进士吕群,元和十一年下第游蜀。”卷33:韦弇“开元中举进士下第。游蜀。”卷167:“廖有方,元和末,下第游蜀。”其他文献记载则更多,如《唐才子传校笺》卷8:于武陵“大中时,尝举进士,不称意,携书与琴,往来商洛、巴蜀间。”《北梦琐言》卷6:“朱秀才,遂宁府人,虔余,举进士,……陇州防御使巩咸,乃蜀将也,朱生以乡人下第,谒之。”《酉阳杂俎续集》卷2:“有张垂者,举秀才下第,客于蜀。”可见游蜀的落第举子之多。
江淮地区:唐朝时期江南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经济中心开始逐步南移,经济的富庶和社会的相对安定,成为落第士人游历的重要地域。《桂苑丛谈》载:“咸通初,有进士张绰者,下第后多游江淮间。”“进士崔涯、张祜下第后,多游江淮。”《传奇·颜浚》载:“会昌中,进士颜浚下第,游广陵,遂之建业。”
其他地区:一些落第举子游历的目的性不是很强,具有随意性,他们选择自己有熟人或方便、喜欢的地域进行游历。如湘鄂地区,《传奇·裴航》:“唐长庆中,有裴航秀才,因下第,游于鄂渚。”《甘泽谣·韦驺》:“(韦驺)游岳阳。”《太平广记》卷144:“范阳卢献卿,唐大中举进士……连年不中第。荡游衡湘,至郴而病。”苏湖地区,《太平广记》卷42:“秀才权同休,元和中落第,旅游苏湖间。”荆楚地区,岑参诗《送周子落第游荆南》;钱起诗《送李秀才落第游荆楚》;《唐才子传校笺》卷8:来鹏“坐是凡十上不得第。……时遭广明庚子之乱,鹏避地游荆襄,艰难险阻,南返。中和,客死于维扬逆旅。”浙江地区,《太平广记》卷257:“唐处士周顗洪儒奥学,偶不中第。旅浙西。”山西地区,《太平广记》卷313“明经赵瑜,鲁人,累举不第,困厄甚。因游太山,祈死于岳庙。”《太平广记》卷310:“进士张生,善鼓琴,好读孟轲书。下第游蒲关。”
唐朝落第士人四处游历的原因很多,除个人喜欢游历山水,亲近自然等主观因素外,主要是唐代科举制度本身的设计缺欠、规定执行不利、唐朝特有的政治格局和社会大环境为落第士人留有很大的流动空间等因素造成的。
唐朝作为科举制度实行的早期,制度设计不完善,如在录取时,有察举制的残留,推荐在科举考试录取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在进士科考试中,允许通榜和公荐,考察士子平时的水平和声誉。元人盛如梓总结科举制时说:“前辈谓科举之法虽备于唐,然是时考真卷(按:指举子所做原卷),有才学者,士大夫犹得以姓名荐之,有司犹得以公论取之。”[9]卷下唐朝这种考试与推荐相结合的选士方式,既有利于选拔那些有真才实学之士,但也为各种权力的私下运作留有空间,而且随着科举取士数量增加和社会对科举认识的深入,到中晚唐时期,政府对官员权力的监督失控和政治腐败,这种设计缺欠的负面作用影响越来越大,甚至成为公认的社会风尚。在这样制度设计下,一个士子是否能够及第,学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在于是否有高官名人荐举和欣赏。出于制度需要,落第士人想要科举成功,必须不断地游历于官宦名士之间,希望获得他们的赏识和荐举,俗称“觅举”。《文献通考》卷29云:“今之举人,有乖事实。或明诏试令搜扬,则驱驰府寺,请谒权贵,陈诗奏记,希咳唾之泽,摩顶至足,冀提携之恩,故俗号举人为‘觅举’。夫‘觅’者,自求之称,非人知我之谓也。故选曹授职,喧嚣于礼闱;州郡贡士,诤讼于陛闼。谤议纷纭,寖成风俗。”从地方州郡的取解试到礼部试,都需要权贵和名人的“提携”和举子不断游历“驱驰”于各地官府去“觅”。柳宗元在《送韦七秀才下第求益友序》中说:“所谓先声后实者,岂唯兵用之,虽士亦然。若今由州郡抵有司求进士者,岁数百人,咸多为文辞,道今语古,角夸丽,务富厚。有司一朝而受者几千万言,读不能十一,即偃仰疲耗,目眩而不欲视,心废而不欲营,如此而曰吾不能遗士者,伪也。唯声先焉者,读至其文辞,心目必专,以故少不胜。”[10]卷23在人才济济的考场上,若想胜出,必须先有社会声望,若没有上层名流之引见,在科举中取胜是极难实现的。黄滔也说:“实以从古干时之道,至今取第之由,莫不路邈鳌头,程悬骥尾,苟非先鸣汲引,哲匠发挥,纵或自强,行将安适。”[111]卷6从已及第的士人经历看,如杜牧等,多数是先有名声而后及第的。这种科举风习导致落第举子每年“七月后投献新课,并于诸州府拔解。”[12]乙卷从七月份开始,举子们奔走于各个州府之间,为下一次科举做准备。这促使唐朝举子落第后并不待在书房专心于学业,而选择四处游历,推销自己。唐朝科举制度另一个设计问题是在考试时间安排上也存在缺欠。唐朝科举考试一年一次,《旧唐书》44《选举志》载“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一般情况下,已获文解的举子仲冬之月就要聚集京城,一直到第二年的正月或二月礼部考试完毕。一个举子从二月落第到十一月再度科举考试,期间只有九个月时间,离京城较远的落第士子若想再次参加科举,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很难来得及返回家乡。如号称“破天荒”的荆南刘蜕“家在江之南,去长安近四千里。……日行六十里,用半岁为往来程。”[13]卷5一年的时间除了在长安考试,几乎都是在路上。所以,一些举子落第后,选择客游他乡,进行诗文的学习。再则唐朝进士科考试重视诗赋,诗赋与自然山水有直接的关系。举子们有必要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增加一些感悟,以便写出更好的诗赋,增加科举取胜的可能性。
唐朝科举制度不仅本身设计不完善,而且各种制度规定执行的也不严格,尤其是取解籍贯要求不严,可以异乡取解,这是导致落第者四处游历觅举的重要原因。唐朝在制度上规定,举子必须在籍贯所在地取解,“始自武德辛巳岁四月一日,敕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5]卷1此条敕令规定举子应该在本州县取解。开元十九年,朝廷敕令:“诸州贡举,皆于本贯,籍分信明者。然依例,不得于所附贯便求申送。如有此色,所由州县即便催科,不得递相容许。”[14]卷76再度申明举子必须在本贯取解,这也说明此时他州取解的现象存在。中晚唐时期,对于应试举子取解籍贯制度执行不严,他州取解现象普遍存在,事实与制度规定出入很大,他州取解的记载屡见于文献。如沈亚之是吴兴人,他于元和五年在长安应举,考了十年,才得一第,他在《与同州试官书》中说:“今年秋,亚之求贡于郡,以文求知己于郡之执事。凡三易郡,失其知,辄去。”[15]卷8他曾在三个郡应试。晚唐黄滔于昭宗乾宁二年登进士第,在此之前他曾屡试不第。他有《广州试越台怀古》、《襄州试白云归帝乡》、《河南府试秋夕闻新雁》等[11]卷4,可见他曾经在广州、襄州、河南等地应举。韩愈说:“今之举者,不本于乡,不序不庠,一朝而群至乎有司,有司之不之知宜矣。”[4]卷14这就导致一些举子落第后,四处游历,选择更有利于自己再度取解的州县。如张籍为和州人,他于贞元十五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韩愈向徐州节度使张封建推荐张籍,张籍乃自徐州解送[16]卷14。举子们主要流向解额较多的地区,如京兆、同州、华州等;或者到自己有关系的州郡去取解,如李绛,赵郡赞皇人,即因其父李元善曾任襄州录事参军,而到襄州取解[17]。或因人而去,如“白乐天典杭州,江东士人多奔杭取解。”[5]卷2甚至有一地取解不成,到另一个地方取解。如皇甫弘原来在华州取解,因酒忤刺史钱徽,被逐出,乃至陕州求解[8]卷278。晚唐以后,战乱频仍,士无定居,尤其是北方战乱严重,很多举子到比较安定的江南去应试取解。《唐摭言》卷2《争解元》记载:“国朝自广明庚子之乱,甲辰,天下大荒,车驾再幸岐梁,道殣相望,郡国率不以贡士为意。江西钟传令公直起以义聚,奄有疆土,充庭述职,为诸侯表式,而乃孜孜以荐贤为急务。……时举子有以公卿关节,不远千里而求首荐者,岁常不下数辈。”[5]卷2朝廷对应试籍贯的要求制度与事实不一致,正是实际上允许举子他州应试,才会有落第举子四处游历,寻找更好科举机会的现象。
唐朝落第士人大规模游历也是唐朝特有的政治制度格局促成的。唐朝虽为中央集权制政权,但地方政府权限较大,刺史和节度使均有辟属僚佐的权力,落第士人可以通过地方政府或藩镇幕府的征辟而入仕。这种政治格局设计为落第士人在各地方政权和藩镇幕府中游历提供了广阔的流动空间,为它途入仕提供选择的机会和平台。唐朝科举并不是官员选拔主要渠道,只不过是入仕一途而已。如出身北方大族的卢晖多次落第,他的表兄郑续就曾劝他说:“人生几何!苟富贵可图,何须一第耳!”[5]卷4再如“韦驺者,明五音,善长啸,自称逸群公子。举进士,一不第便已。曰:‘男子四方之志,岂屈节于风尘哉!’游岳阳,岳阳太守以亲知见辟。”[8]卷311在韦驺看来,大丈夫仕宦之路不止科举一途,何须死守,后通过征辟步入仕途。清人王鸣盛曾总结说:“唐人入仕之途甚多。”[18]卷81正是由于制度给他们提供的多种选择机会而使落第士人游历于各种地方势力之间,选择着自己的仕宦之路。尤其是中晚唐时期,中央政府对藩镇约束力下降和幕府自身发展需要,各幕府不断突破朝廷对僚佐必须是“有出身人”资格和员额的限制,辟属一些落第士人入幕为僚,入幕成为落第者一条重要的仕途之路。落第士人在幕府间为求宦、求荐举、甚至求丐而游历。关于落第士人游幕现象,文献记载连篇累牍,如赵嘏及第时间为会昌四年(844年)[19]卷7。他投考多次,均未及第。在这期间,他曾于长庆三年——大和三年(823-829)间进入过元稹的浙东幕;大和四年,入沈傅师的宣歙幕,得到贡举,入京考试,再度落第;开成元年(836年),入卢均的华州幕;会昌二年(842年),杜牧任黄州刺史,赵嘏随之入幕。赵嘏二十多年一直处于游历状态,即所谓的“逐幕”,为求得入仕和贡举资格,足迹遍及浙东、宣歙、华州、黄州,这种情况在落第士人中普遍存在。
唐朝落第士人游历也是社会各个层面为其提供了比较宽松的环境所致。游历者和被拜谒者之间的相互认可,是游历现象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唐朝的社会大环境对于落第士人而言相对宽松,他们的社会地位较高,被社会各阶层所认可。从落第士人游历拜谒的对象看,无论是觅举还是游宦,其主要对象是社会上层的官宦名士,这一阶层对落第者的态度和接受程度直接影响游历者的活动范围和规模。社会上层对落第者的认可与落第者的社会地位紧密相关。唐朝落第士人有“白衣公卿”、“一品白衫”之称,这是社会各阶层对他们社会地位的一种公开承认。唐朝落第士人社会地位源于他们的出身,从落第士人群体构成上看,其主体部分是世族及官宦子弟,平民子弟虽然也纳入到此行列,但所占比例不并大,而这些世族官宦子弟有着强大的家族背景和社会关系,这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层社会对落第士人的接受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上层官僚可以利用合理的规则,积极举荐落第士人,使他们成为自己未来的势力。韩愈在《与凤翔邢尚书书》中说:“布衣之士,身居穷约,不借势于王公大人,则无以成其志;王公大人,功业显著,不借誉于布衣之士,则无以广其名。是故布衣之士,虽甚贱而不谄,王公大人,虽甚贵而不骄,其事势相须,其先后相资也。”[4]卷18正是这种相互需求的“相资”关系,才使许多上层官僚士大夫热心与举子进行交往,也激发了落第士人游历的热情。
唐代落第士人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社会群体,唐朝共取进士6 692人,诸科1 569人。《通典》卷15《选举》载:“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若按此比例中最大比例计百分之二和十分之二计算,则唐朝考进士落第人次总数是334 600,考明经落第人次总数是7 845。共计342 445人次。若按年均计算,则每年为1 214.3人次。若按榜平均,则每榜为1 254.4人次。这只是已经获得贡举资格,在省试中落第的人数,还不包括哪些没有取得文解的落第者。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每年来往于本乡和京城之间,还有不断游历于社会各个地区和层面,势必会对社会和家庭产生方方面面影响。
唐代落第士人大规模游历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对社会和政权的稳定构成一些潜在的危险。唐代落第士人游历是一种自由而无序的流动,充满灵活性和随机性,他们就像四处寻找出路的水,流向能够满足其需求的地方。为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解决生存问题,他们有时并不在意那些所投靠者的政治取向,成为一些中央政权敌对势力的私人力量。以落第士人游幕为例,唐末一些割据政权为了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大量吸收“未有出身”的落第士人入幕。而一些落第士人入幕后,对幕主充满依附性,甚至成为幕主的心腹,参与割据战争,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敌对势力。如朱温大梁府中的李振、苏楷,魏博府的李山甫等。《旧五代史·李振传》载:“(李振入朱温幕)天祐中,唐宰相柳粲希太祖旨,谮杀大臣裴枢、陆扆等七人于滑州白马驿。时振自以咸通、乾符中尝应进士举,累上不第,尤愤愤,乃谓太祖曰:‘此辈自谓清流,宜投于黄河,永为浊流。’太祖笑而从之。”《唐诗纪事》卷70李山甫:“咸通中,数举进士,被黜,依魏博乐彦祯。因乐祸,且怨中朝大臣,导彦祯子从训伏兵杀王铎,劫其家。”《北梦琐言》卷17载:“苏楷者……乾宁二年应进士。楷人才寝陋,兼无德行,昭宗恶其滥进,率先黜落,由是怨望,专幸邦国之灾。”这些落第士人因名第之失,对朝廷腐败和科举之不公心存怨恨,利用幕府的势力,做出一些有背士人政治操守和儒家传统道德观念的事情,危害了中央政权和社会的稳定。落第士人对社会和政权稳定的影响不仅游幕如此,其他游历亦有此可能。对于士人在各种政权、势力之间的无序流动,游离于政权控制之外,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和潜在的危险,尤其是唐末落第者黄巢的起兵,给当政者敲响警钟,宋代一些有识之士已有所认识。苏轼在他的“游士失职之祸”一文中总结历代对待“游士”政策,分析了这些游荡在社会上的所谓“游士”对政权的危害,落第士人也属于“游士”之列。这些“民之秀者”是与先王共分天下财富之人,是寄生阶层,只有将他们安顿好,社会才能安宁。这些人若失职,则无异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其后果将十分可怕,对政府和社会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当他们无法实现政治抱负,甚至生存都成为问题时,随时都可能成为政府的敌对力量,走上反抗之路[20]卷5。
唐朝落第士人长期游历不仅给社会带来影响,对自己家庭经济和生活影响也很大。经济上,科举需要巨大的开支,它远不是一般小户人家所能承担的,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甚至造成家道衰落。唐玄宗时赵匡上《举选议》,列举科举十大罪状,其七就是“羁旅往来,糜费实甚,非唯妨阙正业,盖亦隳其旧产,未及数举,索然以空,其弊七也。”[21]赵匡指出,参加科举之士往来于家乡与京城之间,需要巨额费用,而且常年科举,不事生产,家庭旧业也会因此而消耗殆尽。如贞元初进士张汾在京应举,“每年常用二千贯文”[8]卷496。这种花销一两年,对于一般家庭没有问题,但如果连续参加科举,多年流连在外,即使出身于经济比较殷实的中产之家,经济也会出现困顿。唐朝举子科举一次及第者很少,多数都是用几年、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长期处于应举状态,势必会造成很多家庭破落,也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落第士人长期在外游历,正常的家庭生活被打乱,夫妻长期分居,老人无法赡养,子女无法抚育,这都给自己及家人造成心灵和肉体上的痛苦和伤害。如荆南刘蜕在《上礼部裴侍郎书》中说:“家在江之南,去长安近四千里。膝下无怡怡之助,四海无强大之亲。日行六十里,用半岁为往来程,岁须三月侍亲左右,又留二月为乞假衣食于道路,是一岁之中,独余一月在长安,王侯听尊,媒灼声深,况有疾病寒暑风雨之不可期者杂处一岁之中哉!是风雨生白发,田园变荒芜,求抱关养亲亦不可期也。”[13]卷5一个路途遥远的举子常年应举,多数时间在路上,家业荒芜,双亲无人赡养,正常的家庭生活被打破。《唐摭言》卷8《忧中有喜条》载:“公乘億,魏人也,以辞赋著名。咸通十三年,垂举三十矣。尝大病,乡人误传已死,其妻自河北来迎丧。会億送客至坡下,遇其妻。始,夫妻阔别积十余岁,億时在马上见一妇人,粗縗跨驴,依稀与妻类,因睨之不已;妻亦如是。乃令人诘之,果億也。億与之相持而泣,路人皆异之。后旬日,登第矣。”“垂举三十”,若以唐朝正常一年一次科考计算,也已经三十年矣,对于公乘億来说,整个生命最好时光都在异乡流落客居中度过,对于他的妻子和家人而言,也承受着巨大痛苦。事实上,这样的经历在落第举子中比比皆是。一些落第者长期游历在外,甚至客死异乡。“(来鹏)坐是凡十上不得第。……客死于维扬逆旅”[20]卷9,诸 王 之 孙 李 洞 “昭 宗 时 凡 三 上 不第。……果失意流落,往来寓蜀而卒。”[20]卷9可见,这种动荡不安对于家庭的影响是严重的,也是对社会稳定和谐的一种影响。
落第士人游历也有其积极作用。对于落第士人个体而言,走出书斋,扩大和各个阶层的社会交往,积累了必要的社会关系资源,增加了他们未来科举折桂和入仕的机遇,也会增加其人生阅历,加深对社会各方面的认识,为未来入仕储备必要的社会知识和经验。另一方面,在客观上也促进唐代的文化繁荣发展。游历的过程也是文化交流的过程,是一种文化互动。唐朝落第士人虽然科举失利,但他们都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其他文化名人之间的交往十分频繁,往来之间,以诗赠答。如孟云卿“天宝间不第,气颇难平,志亦高尚,怀嘉遁之节。与薛据相友善。尝流寓荆州。杜工部多有与云卿赠答之作,甚爱重之。”[20]卷2落第士人不仅在同辈之间相互应酬、唱和,进行诗文交流,而且要向上层社会达官显贵和文化名人推销自己,即所谓的“行卷”。“唐之举人,先借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至进士则多以诗为贽,今有唐诗数百种行于世者,是也。”[22]卷8落第士人以这种方式进行社会交往,无疑会极大刺激他们的创作欲望,促使他们生产出高数量、高质量的作品。落第者走出本乡,主动进行文化交流,客观上会传播着本土文化,吸收异域文化,加强地域之间文化的交流,促进了唐代文化的繁荣。另外,落第士人游历山水,也产生了大量的优质诗文,成为唐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唐代落第士人游历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是唐朝政治格局和制度设计的结果。随着宋代君主集权的加强,士人流动空间减少,而科举制度的完善,落第士人也不再需要“觅举”和官宦的荐举,以此为目的的游历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宋代落第举子也有的走出书斋去游历,但那是为了游学和寻访名师而进行的,与唐代迥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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