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琴丽
摘要:唐代举子出门应考,其科考消费内容大体包括: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两大类。通过这些消费内容,可以看到其典型的消费特色:注重消费的品味和结构,通过消费某些特殊物品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追逐消费时尚,典当和赊欠消费现象突出等特色。
关键词:唐代;举子;科考消费;消费特色
中图分类号:K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6-0062-06
“任何消费都不是纯生物性的活动,而是文化的活动,烙上了文化的印记”。因此,从深层次来看待唐代士子的科考消费,具有重要的社会理论和文化意义。但是有关唐代士人的科考消费问题研究,目前还没有引起学术界的太多关注,即使有个别学者在论著中偶有涉及,也没有从“科考”的角度切入,故其所谈论到的“科考消费”,既笼统,又缺乏深度。本文试图在疏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科考消费”问题作一番全面深入的探讨,以期揭示其在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上的重要意义。
一、物质消费
1饮食费
唐代举子进京赶考,无论在路途,还是寓居京师。柴米油盐酱醋都得花费钱财。卢叔敏应明经举,自缑氏(县)赴京,沿途与一紫衣人结伴而行,“每到店,必分以茶酒”。“任之良应进士举,不第,至关东店憩食”。除路途的饮食消费外,寓居京师的举子也不例外:岑参《送孟孺卿落第归济阳》云:“客舍少乡信,床头无酒钱。”孟孺卿在京城贫困到无钱饮酒。姚合《送李余及第归蜀》云:“长安米价高,伊我常饥渴。”因为长安物价昂贵,他们经常挨饿。可见,无论在路途,还是寓居京城,都需要钱财,才能保证基本的生存需要。在唐代举子整个饮食消费中,尤可注意者是他们对酒的消费,白居易《何处难忘酒七首》之六谈到了酒的广泛用途:送别要酒、登第要酒、朋友见面要酒等。正因为酒的用途众多,因此,贫穷的举子哪怕是赊欠或者典当物品也会去消费酒。张乔《赠进士顾云》:“与君愁寂无消处,赊酒青门送楚人。”在青门赊酒送友。白居易《府酒五绝·自劝》一诗云:“忆昔羁贫应举年,脱衣典酒曲江边。”将衣服典当后去饮酒。储光羲《长安道》:“鸣鞭过酒肆,祛服游倡门。百万一时尽,含情无片言。”饮酒的花费就更多。
2交通费
“没有财富,就没有行动自由”。唐代举子无论出门应考的长途旅行还是在京师的寓居生活,都离不开坐骑;走水路者,则离不了租赁船只。岐阳人许栖岩,举进士,习业于吴天观,打算入蜀干谒节度使韦皋,“欲市一马而力不甚丰,自人西市访之。有蕃人牵一马,瘦削而价不高,因市之而归”。买马入蜀。有些举子因为经济实力欠佳,还在市场上赊欠马匹,姚合《客游旅怀》:“马为赊来贵,僮缘借得顽。”晚唐时期,马已成为举子们的普遍消费对象,“成通中,举子乘马,唯张乔跨驴”。然而,贫穷的举子就只能骑驴赶考或游学了,除前云张乔外,杜甫、孟郊、贾岛都是贫穷考生的典型代表,他们所乘的驴也就成为其经济实力的象征。士子在科考旅途中,一旦遇上水路,还必须另付租船费。元和十二年(817)进士及第的漳州人周匡物,“初周以家贫,徒步应举,……路经钱塘江,乏僦船之资,久不得济”。因为缺乏赁船费,差点耽搁了科考行程。长庆年间,裴航“因下第游于鄂渚,谒故旧友人崔相国。值相国赠钱二十万,远挈归于京,因佣巨舟,载于湘汉”。也是租船在水路上行驶。可见,举子来回奔波赶考、游学行卷,交通费是一笔不可缺少的开支。
3医疗费
举子出门在外,难免生病,因此,医疗费也是一笔常见的开支。“唐任之选,与张说同时应举,后说为中书令,之选竞不及第。来谒张公,公遗绢一束,以充粮用。之选将归至舍,不经一两日,疾大作,将绢市药,绢尽,疾自损”。贾岛在长安时,就常常欠药铺的钱,《寄钱庶子》一诗云:“药债隔年还”。长安的医生有时候还乱收药费,张籍《赠任道人》一诗便提到:“长安多病无生计,药铺医人乱索钱。”可见,医疗费也是举子的生活必须。
4衣物费
唐代举子所着衣物一般由家人缝制,然后寄送京城。蜀人陈会应举期间,“每岁举粮、纸笔、衣服、仆马,皆自成都赍至中都助业”。顾况《游子吟》:“三年不还家,万里遗锦衣。”也是家中寄送衣物。许浑《深春》:“空持望乡泪,沾洒寄来衣。”另外,举子所穿鞋子有时候也会在店肆购买,“唐薛昭纬未登第前,就肆买鞋”。总之,衣物消费也是科举考生们日常生活用品的支出项目之一。
5居住消费
举子无论进京赶考的旅途,还是寓居京城,都得住宿,因此,居住消费必不可少。对行于路途的举子而言,投宿旅舍得花钱;寓居京师的举子,除寄居亲戚朋友家外,自己租赁房子或借住寺院道观房舍,一般也得花费钱财。如牛僧孺到京城应举,韩愈、皇甫湜建议他“可于客户坊税一庙院”。即租赁寺院房舍居住。进士王磷,大中己卯岁(859)游边回京师,“遂入丰邑坊,诣景云观,僦一独院,月租五百文”。出钱租借道观房舍。至于租借其它市民房舍,就更得花费钱财了。如《李娃传》中的荥阳郑公子,李娃在安邑里“北隅四五家,税一隙院”,让其专心读书应举。“上都安邑坊十字街东,有陆氏宅,制度古丑,人常谓凶宅。后有进士臧夏僦居其中”。可见,中晚唐时期,举子无论租借空闲房舍,还是借住寺院道观的房舍,都得花费钱财才能投宿。
6剑的购置
唐代文人还没有完全从初唐那种尚武的风习中脱离出来,购置并佩戴剑的风习较为流行,很多举子出门应考都随身携带有剑。罗邺《自蜀入关》云:“文战连输未息机,束书携剑定前非。”携剑前往京城应考。李山甫《赴举别所知》:“腰剑囊书出户迟,壮心奇命两相疑。”也是携剑赶考。薛能《送李倍秀才》:“书剑伴身离泗上,雪风吹面立船中。”剑是李倍的随身之物。许浑《题故李秀才居(一作伤李秀才)》云:“琴倚旧窗尘漠漠,剑埋新冢草离离。”亲友将其常佩之剑埋在了李秀才的墓里。可见,剑成了很多科举考生出门在外的陪伴品。而剑的价格较为昂贵,陈子昂《送东莱王学士无竞》云:“宝剑千金买,平生未许人。”提到剑的价格——千金。孟浩然《送朱大人秦》:“游人武陵去,宝剑直千金。”这些剑不一定是“宝剑”,价格也并非“千金”,因为文学作品难免有夸大之嫌,但是它从侧面表明,凡是质地较好的剑,价格不菲。因此,举子若要佩剑出行,也得花费一定钱财。
7雇佣人力的劳务费
唐代有些举子所携带赶考的仆人是家仆,无需支出劳务费。但是有些仆人却是雇佣而来,则雇佣费也就成为日常支出的项目之一。元和年间,应举落第的举子权同休友人,“旅游苏湖间。遇疾贫窘,走使者本村野人,雇已一年矣”。使用的仆人是雇佣而来。蒯希逸秀才之仆人武公干,“洎希逸擢第,干辞以亲在,乞归就养”。
从其可以自由离开主人来看,也是受雇者。夏侯孜应举时的仆人李敬,“本夏侯孜之佣也”。“佣”即雇佣者。他们都是需要举子支付劳务费用的。另外,有些举子雇人抄书,也需要支出劳务费。韦庄《癸丑年下第献新先辈》:“对酒暂时情豁尔,见花依旧涕潸然。未酬阚泽佣书债,犹欠君平卖上钱。”
二、精神文化消费
1购书费
唐代“书价偏高”,但是作为一个读书应考的士人,书成为其必需品,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化消费项目,这也是他们接受教育和参加科考的文化资源。徐汇《温陵即事》:“早年师友教为文,卖却鱼舟网典坟。”卖掉家产——渔船来买书。荥阳郑公子在京城准备再次参加科举时,李娃“命车出游,生骑而从。至旗亭南偏门鬻坟典之肆,令生拣而市之,计费百金,尽载以归”。这里谈到了买书的花费——百金,比较昂贵。(殷)尧藩未第时,许浑寄诗云:“宅从栽竹贵,家为买书贫”。买书可以让一个家庭变得贫困,可见,买书对于举子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李廓《上令狐舍人》:“名利生愁地,贫居岁月移。买书添架上,断酒过花时。”因为购置书,最后无钱饮酒。举子还可以在书肆购买他人的行卷作品,如中唐举子李生,在干谒节度使李播时,云其行卷作品是“二十年前,实于京辇书肆中,以百钱赎得”。总之。为了备战科考,唐代举子在书籍方面的投资必不可少。
2纸墨笔费
唐代纸张昂贵,这在很多诗文里都提到,崔峒《喜逢妻弟郑损因送入京》:“遥知盈卷轴,纸贵在江城。”何兆《赠兄》:“洛阳纸价因兄贵,蜀地红笺为弟贫。”元稹《和王侍郎酬广宣上人观放榜后相贺》:“都中纸贵流传后,海外金填姓字时。”正因唐代纸价较高,因此有些贫穷士人在行卷时,就会遇到极为尴尬的情况。光化三年(900)登第的卢延让,在未第之前,“时薄游荆渚,贫无卷轴,未遑贽谒”当地节度使吴融。因为无钱购买纸,行卷都难以进行。元载到长安游学应考,妻子王韫秀谓之日:“妾有奁幌资装。尽为纸墨之费。”此“纸墨”显然是泛指,但是也表明,纸墨是科考消费的内容之一。史料中,虽然很少见到举子消费笔的记载,但毫无疑问,这也是必不可少的文化消费项目。
3购置乐器
乐器似乎与科考无涉,但是,唐代举子在赶考期间,也都流行携带琴一类的乐器赶考或游学。如喻凫《书怀》一诗提到,其在外求举期间,寓居寺院:“只是守琴书,僧中独寓居。”许浑在《题故李秀才居(一作伤李秀才)》一诗云:李秀才亡故后,“琴倚旧窗尘漠漠,剑埋新冢草离离。”进士田卓入华山肄业,“何物随身去,六经与一琴。”表明琴是其随身物品。牛僧孺始举进士,“致琴书于灞渥间”,也购置有琴。就是极度贫穷的贾岛,在科考期间,也携带琴在身边,《朝饥》一诗云:“坐闻西床琴,冻折两三弦。饥莫诣他门,古人有拙言”。为何举子身边常带的乐器是琴,这与唐人的认识有关,“箜篌琵琶,此故凡乐,不如学琴”。认为琴是最高雅的乐器。擅长弹琴,一方面,可以展现其特殊的艺术才华;另一方面,琴也是陶冶性情、表达心声的工具,“娱情愿有琴”。然而,购置琴一类的乐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学习琴艺也需要投资,郑谷《驾部郑郎中三十八丈尹贰东周荣加金紫谷以末派之外恩旧事深因贺送》一诗,直接点明琴和书都是昂贵的文化用品——“贵买琴书有俸钱”。
4狎妓
唐代的科举考生们“都有一大相同的爱好,都喜欢留恋于烟花柳巷,与娼妓们吟诗作词,歌舞欢娱。《唐摭言》中载有许多举子进士们醉生梦死于其中的事例。……一些人聚众宴饮的时候召妓作陪,狎妓游宴如同一个无底洞,往往使文人士子们倾尽所有,成了他们的一大主要支出项目”。如《李娃传》中的郑公子就是在科考期间宿妓,花费掉了所有的应举资装和钱财,最后连奴仆都被卖掉。储光羲《长安道》一诗也云:“鸣鞭过酒肆,核服游倡门。百万一时尽,含情无片言。”表明饮酒、宿妓都会花费很多钱财。其实,真正因宿妓而荒废学业、耗尽钱财者,应该只是少数举子,大部分考生可能还是因为习业的烦闷,将宿妓当作生活的调节剂而前往妓院的,如《北里志》的作者孙柴云:“予在京师,与群从少年习业,或倦闷时,同诣此处,与二福环坐,清谈雅饮,尤见风态”。
5民间信仰消费
唐代举子的信仰较为庞杂,其在这方面的花费常见者,就是去街肆占卜算命,以预测科考前程。韦庄《癸丑年下第献新先辈》:“未酬阚泽佣书债,犹欠君平卖卜钱。”欠了一些占卜债款。李揆“以进土调集在京师,闻宣平坊王生善易筮,往问之。王生每以五百文决一局”。贞元年间,一孟员外应进士举,久不中第,“街西有善卜者,每以清旦决卦,昼后则闭肆下廉。孟君乃谒之,具陈羁蹇,将填沟壑,尽以所得三锿为卜资,卜人遂留宿,及时为决一卦”。秀才郑群玉,到京城应举,时“唐东市铁行,有范生,卜举人连中成败,每卦一缣”,郑群玉“遂赍缗三千,并江南所出,诣范生”。这里的占卜花费就更加昂贵。郑群玉的事迹表明,当时很多举人都在范生处占卜前程。据黄正建先生研究,“当时占卜名家一般占一卦要收一匹绢或三百文至五百文钱”。可见,占卜费在整个唐代举子的科考消费中,所占比例不大。
此外,唐代举子与权贵名流、同考举子之间的社会交往,也需要一定的支出,如杜荀鹤《下第东归道中作》云:“苦吟风月唯添病,遍识公卿未免贫”。表明与权贵名流们的交往要花费不少钱财。张谓《题长安主人壁》:“世人结交须黄金,黄金不多交不深。纵令然诺暂相许,终是悠悠行路心。”更直接指出,社交如果花费过少,可能就结交不深。但这种消费的支出方式仍是通过物质或精神文化消费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故不单独罗列。科考期间,举子若要投机取巧,贿赂权贵或主司,那费用就更高。《太平广记》记载,李生和牛生的科考贿赂费为一千贯。宣宗时,一明经举人贿赂刘蜕的费用是“十万”,即100贯。可见,一个普通家庭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很难支撑子弟的长期应举费用的。
三、唐代举子的科考消费特色
1注重消费品味和结构
唐代举子在科考消费中,并不满足于衣食住行一类的基本生活消费;他们还在精神文化娱乐方面,投入了一定钱财。即便是象贾岛那样的贫困举子,物质生活尽管没有保障,但是其身边仍有仆人照顾,并拥有琴一类的文艺用品。李廓《上令狐舍人》一诗也提到,其因为花钱买书,而无钱喝酒:“买书添架上,断酒过花时。”李咸用《寄所知》:“名流古集典衣买,僻寺奇花贳酒寻。”将衣服典当后买书。可见,唐代举子们的追求并不局限于物质层面,有时候为了精神的追求,宁愿牺牲物质利益,显示了他们在消费方面更加注重品味和结构,这与下层民众的价值追求迥然不同。下层民众或温饱难顾。或衣食仅足,再加上文化水平较低,因此很少会在精
神文化消费上进行投资。
2注重消费的身份性
通过唐代士子的科考消费内容,可以看出其雅文化的组成要素:琴、书、笔、墨等,这些通过教育或文化建立起威望的“地位群体”,“往往有自己特殊的消费行为与模式,他们利用消费的品味与格调来区分社会地位,故而消费成了社会分层化与阶级区分的象征”。唐代举子在科考消费中,注重消费那些标明社会身份地位的物品,如在交通工具马的消费上,他们便有着意追寻身份地位的意图,因为马在唐代并不是单纯的坐骑,唐人“将乘马看成是贵族的一种特权”。正因如此,中晚唐的举子们在骑马一事上,便与朝廷之间不断有纠葛发生。朝廷通过禁止举子、工匠和商人乘马,无非就是想通过这一垄断性的消费方式,来区隔官民之间的社会阶级,维持官员的高贵地位。然而,应试的科举考生们纷纷竞相乘马,僭越这一规定,体现出他们也想进入这一身份阶层的意图。“花费在看似毫无实际用处的消费方式,然而其所具备的功能并不只是官能性或生理性的享受而已,而是在阻止社会的流动,把之前上升到社会上层的少数地位群体加以制度化”。因此,尽管朝廷屡禁举子乘马,也最终没有取得太多成效。科举考生们不仅通过“乘马”来拉近自己与官员的地位距离,还通过文化消费来区分自己与普通大众,彰显自己的文人特质。他们对于仆人的劳务消费,也显示出自己与普通大众不同的社会阶层。另外,唐代举子在白衣的消费上,也具有一定的垄断消费色彩,其他社会阶层一般不得随便僭越。通过这种消费,更能体现其身份地位的优越性。
3追求消费的时尚性
在唐代举子的消费项目中,有的与科考毫无关涉,如琴、琵琶。但为什么还有大量的举子在这方面进行消费呢?尤其是对琴的消费,更为时尚。这一社会现象恐怕与追逐时尚有一定的关系,因为当时的社会上层流行音乐,王维凭借其弹奏琵琶的技艺,能够科考及第,便证明了此点:维“文章得名,妙能琵琶。春试之日,岐王引至公主第,使为伶人,进主前,维进新曲,号《郁轮袍》,并出所为文。主大奇之,令宫婢传教,遂召试官之第,论之作解头登第”。显然岐王和公主都喜好音乐。陈子昂摔琴出名而科考及第的故事,也是利用了当时权贵名流们对于琴乐的喜好。唐时养伎成风,就连一般的贵族文人也养伎,这些家伎一般皆能歌善舞,如自居易有两位家伎,“樊素,善歌,妓人小蛮,善舞”。唐代贵族文人的养伎之风,助长了这种音乐风尚的流行。因此,大量的科举考生在乐器和音乐技能培训方面的投入,当与追逐上流社会的这股音乐时尚有关。他们将音乐技能(如弹琴)作为一种进入上流社会的凭借,作为一个与权贵名流们沟通的话语平台。除王维外,“贞元初,有太学生杜思温,善鼓琴,多游于公侯门馆。……思温明年又下第,遂罢举,西游抵成都。以所艺谒韦令公,公甚重之,累署要籍”。杜思温凭借琴艺游学干谒,最后也是依靠其琴艺谋取了一个幕府官职。白居易《醉别程秀才》:“吴弦楚调潇湘弄,为我殷勤送一杯。”(程生善琴,尤能沉湘曲。)程秀才与白居易的交流,显然,琴乐为他们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
“狎妓”在今人看来是一大“恶习”,可唐代士子却将此当作一种风流时尚,互相推崇,士子们纷纷狎妓游宴,显然时尚心理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这种重视情欲、正视感官享乐的思潮与当时儒教低落、宗教盛行有一定的关系。
4典当、赊欠消费现象突出
唐代举子在科考消费中,常常见到其典当物品,然后消费的行为。如前云白居易在科考期间,“脱衣典酒”。方干《中路寄喻凫先辈》:“求名如未遂。白首亦难归。送我尊前(一作中)酒,典君身上衣。”将衣服典当后,买酒送别方干。李郢落第后《送友生下第出关》:“花笑旅人惟赖酒,镜欺双鬓莫言文。糟床滴沥余声尽,还典重裘又送君。”也是将自己的皮衣典当,然后设酒宴送别落第的友人。《李娃传》中的郑生,当钱财被李娃一行人骗光之后,“乃驰其装服,质馔而食,赁榻而寝”。将衣服质押,然后在店肆吃饭住宿。有些及第举子,因为贫穷,无法筹备及第后的一系列宴会花费,就只能“著牙卖朱紫,断钱赊举选”。即通过赊欠的方式来筹办宴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很多举子远离家乡,因为古代交通工具和信息交流技术的落后,他们与家人信息沟通困难,因此一旦遇到经济窘迫的情况,便无法及时得到解决,这时身边的一切物品也就成了其典当的对象;或者通过赊欠的方式,提前消费。第二,唐代典当行业发达,不仅寺院有质库,而且民间也有很多机构经营典当行业,如柜坊、寄附铺等,这些机构的存在为举子们典当物品换钱提供了场所和机会。
总之,唐代举子的科考消费大致可以划分为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两大类。在这两大类的消费中,他们并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而是不断地追求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并注重通过改善自己的消费结构,来提升消费的层次和品味,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尽管有的举子相对贫穷,消费能力也较低,但是他们仍然追逐精神的愉悦和享受。显示了他们与普通民众迥异的价值追求。他们的时尚消费,尤其是对乐器的消费,显然是一种追逐上流社会的行为。而其消费中的典当、赊欠现象,则是由当时的客观环境造成的。
责任编辑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