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李长亭
对《喧哗与骚动》中迪尔西身份的后殖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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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亭
保姆是美国旧南方“神话”中常见的主题,是一个被种族中心主义边缘化的“他者”。《喧哗与骚动》中的黑人保姆迪尔西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这一传统,却又有所不同。她的不同之处在于小说结尾时自我意识的觉醒,但她的觉醒相比之下又是被动的、不完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福克纳在种族问题上的矛盾性。本文运用后殖民主义理论,结合福克纳时代美国南方社会、政治、历史及种族状况,分析小说主要人物对迪尔西“他者”身份的认识、迪尔西的自我身份认证以及觉醒,揭示作者的双重种族意识。
他者;种族;身份认证;觉醒
一
福克纳说:“迪尔西是我所喜爱的人物之一,因为她勇敢、大胆、慷慨、温柔和诚实;她永远比我勇敢、诚实和慷慨”(肖明翰1997: 222)。他还进一步评价说:“迪尔西代表着未来,犹如一个破旧的烟囱站在这个衰落家族的废墟之上,虽憔悴不堪却不屈不挠,默默忍耐”(肖明翰 1997: 222)。批评家罗伯特·格瑞芬认为:“迪尔西是小说中基督教人文主义思想道德典范代表”,“她从基督教中汲取力量”,“她代表着基督教‘古老的真理’——并非宗教仪式或是神学教条,而是最基本的基督教伦理——承受与忍耐,爱与兄弟情谊”(Griffin 2003:119)。在福克纳的黑人人物里,恐怕没有人像迪尔西那样受到作者本人及评论家的称颂。但从后殖民主义视角重新审视迪尔西这一人物,便会发现她其实是被白人种族中心主义边缘化的“他者”,是被殖民化的产物。
王宁认为,按照后殖民主义的观点,西方的思想、文化及其文学的价值与传统都贯穿着一种强烈的民族优越感,自认为居于世界文化的主导地位;而非西方的第三世界或东方的传统被排挤到了边缘地带,或不时地扮演的“一种相对于西方的‘他者’(other)的角色” (王宁1995: 56)。赛义德从“话语—权利”的角度分析了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的政治和文化二元对立关系。他认为在这种对立的权利话语模式中,宗主国处于中心地位,而殖民地国家则处于边缘的位置。边缘国往往仅仅作为宗主国神话的陪衬,被置于贬损的境地。福克纳(1897—1962)生活和创作的美国南方到了20世纪初,经过了南北战争长时期的停滞之后,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北方工商势力及其价值观的南侵深刻地改变着南方,旧有的南方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正逐渐分崩离析,奴隶制度也逐渐解体,小说中康普森家族的衰败就反映了这一历史变迁。到20世纪上半叶,南方大部分地区仍然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经济尤其是庄园经济和奴隶制是南北战争以前南方社会的基础。为了掩饰罪恶的奴隶制和为南方的生活方式进行辩护,南方人制造了一系列“神话”来美化旧南方。内战失败后,高傲的南方人由于难以忍受失败的屈辱和战后的贫困,同时也是为了同北方斗争、继续维持旧有的社会制度的需要,创造了大量关于旧南方的神话,小说《飘》就是这种庄园神话的代表。这种情绪和神话自然影响了南方文学的创作。在南方奴隶主/奴隶,白人/黑人二元对立的模式中,白人奴隶主处于中心地位,掌握话语权,而黑人奴隶则被排挤到了边缘地带,成为“他者”被噤声,并成为白人奴隶主神话的陪衬。因此,在南方奴隶主们的文学作品里,旧南方被吹嘘成“令人销魂的乐土”,而奴隶制更是“上帝的恩赐”。奴隶主们是仁慈的主人,黑人们则是忠顺的奴仆,为生活在幸福之中而“感恩戴德”(肖明翰1997: 216)。在南方文学的神话王国里,“保姆”并非一个罕见的主题;正相反,有关保姆在南方家庭生活情况的报道常常出现在南方战后报纸、日记中,但为了对北方人掩盖奴隶制压迫的真相,这些报道往往失真,于是“忠诚的仆人和保姆被介绍给我们,正是他们使种族关系充满温情并被神圣化,尽管这些报道常伴随着紧张种族关系引起的摩擦和战后种植园奴隶真实情况的记载” (Kent 1975: 55)。为了解南北战争后南方白人和保姆之间的真实关系,杰西·白克赫斯特(Jessie W. Parkhust)研究了大量的日记、新闻报道、回忆录等,并撰写了题为《种植园中黑人保姆的作用》一文。他认为尽管黑人保姆和孩子们有着亲密的关系,特别是年老的保姆曾为奴隶主养育过几代子女,因而在整个家族中有一定的威望,所以给人一种错觉,即她的地位往往凌驾于奴隶主之上。但事实并非如此,“白人奴隶主在卖掉她的子孙的时候或许会有些犹豫,可一旦他认定这笔交易可以让他从债务纠纷中解脱出来时,她的地位就没有任何说服力了” (Kent 1975: 56)。文章中列举了一名黑人保姆在儿子被主人卖掉后悲伤至死的案例。白克赫斯特教授还认为,白人奴隶主要求黑人保姆严格服从于他们的利益需求,甚至要求她给白人孩子比自己的孩子更多的关爱。他得出结论说,“很显然,大量有关黑人保姆的神话都来源于她能完全认同白人奴隶主利益的潜能”(Kent 1975: 56)。哈里斯(Harris)认为:“保姆人物形象及意识形态建构等同于‘爱’,而这种‘爱’在物质上是建立在‘分离’的基础上的:即将她和她的自己的生活空间与家人分开,去养育一代又一代的白人,这些白人长大以后反过来会更进一步压迫黑人”(转引自Gwin 2003:159)。以上观点揭露了保姆“神话”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些所谓的“神话”显然不符合南方黑人生活现状的事实,是掌握了话语权的白人种族主义者为了粉饰太平,压迫处于边缘地位的黑人奴隶,维持其殖民统治的工具,是西方殖民主义的“宏大叙事”。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在评价福克纳的作品时说:“白人文学作品是从意识形态上操纵黑人叙事(即黑人的故事以及他们遭受挫折、被压迫的经历)作为对自己人性的反思——这种反思可能是安全的,也可能会有风险”(转引自Gwin 2003: 156)。
二
生长在南方的福克纳家族也拥有种植园并蓄养奴隶,而长期生活在南方的“神话”当中耳濡目染的福克纳不可能摆脱其根深蒂固的种族中心主义思想,这一思想无疑在创造迪尔西这一人物形象时得到了充分体现。玛格丽特·亚历山大就指出,她是“庄园文学传统”中的“一个保姆,一个忠心的老仆人形象”,她之所以“被美国白人传统这样典型地赋予爱心、怜悯、同情和勇气就是因为她是一个家庭仆人,因为她是一个奴仆,她是一个类型(type)” (转引自肖明翰1997: 222)。
《喧哗与骚动》共分四个部分,每个部分聚焦不同的人物,分别是班吉、昆丁、杰生、迪尔西。前三个部分采用的是内聚焦,即聚焦人物同时也是讲述者,而最后一个部分则是外聚焦,聚焦人物是迪尔西,却是由第三人称全知讲述者来讲述的。这样一来,迪尔西就成了只有叙述眼光而没有叙述声音的人了。斯皮瓦克认为:“殖民地的女性处在帝国主义和父权社会的双重压迫之下,没有发言的机会,是无法开口说话的”。她还进一步指出:“这种‘属下’根本就没有可能说话,因为他们即使发出声音,发出的也是‘他者’或者是资本主义文化赋予的声音,而不是自己的声音” (转引自朱刚2006: 484)。小说第一部分中有一个场景,罗斯库司跟迪尔西抱怨说这个地方不吉利时,她是这样回答的:“就算是吧。反正你跟这一家子也没吃亏,不是吗。威尔许成了个壮劳力,弗洛尼让你拉扯大了嫁人了,等风湿病不再折磨你,他也大了,满可以顶替你的活了”(威廉·福克纳1984: 30)。这几句话是迪尔西说的,但显见是白人奴隶主的声音,或者可以说是福克纳的声音。在这一家子(康普森家,白人)/你(罗斯库司,黑人)二元对立中,迪尔西作为罗斯库司的妻子,一名黑人奴隶,却从白人的立场出发,完全是为白人利益考虑。这说明她没有自主身份,不具有独立种族意识,盲目地认同、臣服于白人的‘普遍’标准,以白人作为行动的目标,因为对她来说,只有白人才能赋予她价值。这样的结果使迪尔西丧失了自己的“声音”,成为种族主义者的“传声筒”。处于种族主义和父权社会双重压迫下,迪尔西的“失声”绝非偶然,而是“他者”身份的表征。除了被噤声以外,尽管小说使用了大量的意识流和心理活动描写来刻画人物,但却几乎没有对迪尔西的心理活动进行直接描写。这也从另外一方面体现了福克纳对迪尔西“他者”身份的认识:一方面他大力赞扬迪尔西的一些“优良品质”,另一方面却不能把她与小说中的白人人物平等对待,将她塑造成一种“类型”、一个“扁平人物”,使她不能像白人那样独立思考,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或许福克纳并非有意为之,但其殖民主义心态却暴露无遗。除了迪尔西外,福克纳还塑造了一系列的保姆形象。如《没有被征服的》中的卢万妮亚、《沙多里斯》和《这儿有一个王后》中的爱尔诺娜、《八月之光》中的女仆希陶尔家和《下去,摩西》中的莫莉。在小说中,她们无一例外都是忠心耿耿的仆人,都属于“好黑鬼”的范围。所有这些黑人的特点都是顺从,对主人忠心不贰,缺乏对自由、平等的任何要求,有些人甚至反对黑人的解放事业。这些黑人保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疑都是南方保姆“神话”的翻版,是殖民化意识的结果,是被种族中心主义排挤到边缘的“他者”。她们没有自己的声音,丧失了自我,完全服从于白人的价值标准和白人的利益。
福克纳对迪尔西“他者”身份的意识还体现在迪尔西和小说中主要人物的关系上。班吉这个一出生就是个白痴的孩子非常渴望得到爱,虽是个白痴,但感觉特别敏锐,各种感觉可以沟通,甚至能够“嗅”到死亡的味道。他的母亲康普森太太是一个冷漠、虚伪、自私、自怜的女人,永不休止地哀叹和抱怨,对丈夫和孩子毫无体贴、关心和爱。小说中,她刚一出场就在严厉斥责班吉。她对这个白痴儿子没有一点温情,却为他感到羞耻,并认为他是“老天对我的一种惩罚”(威廉·福克纳 1984: 3)。她告诉丈夫,班吉“是对我所犯的罪孽沉重的惩罚,他来讨债是因为我自卑自贱地嫁给了一个自以为高我一等的男人” (威廉·福克纳 1984: 117)。在未明真相的情况下,她就听信杰西的话带班吉去做了阉割手术。可见,康普森太太远非称职的母亲,她的孩子们,特别是班吉是不可能从她那里得到爱的。迪尔西从小照顾班吉,对康普森太太对班吉的冷漠不满,还尽力保护班吉不被杰生欺负,而且常常因为自己的儿孙照看班吉不周而大声地斥责他们,在班吉过33岁生日的时候还自己掏腰包给他买生日蛋糕。可以说,迪尔西对班吉是不乏关爱的,缺少母爱的班吉完全可以相应地把对母亲的感情转移到迪尔西身上,特别是在凯蒂离开家以后。可是“感觉敏锐”的班吉只是理所应当地接受迪尔西的“服务”,对迪尔西的爱感觉“麻木”,没有任何回应。相反,他把全部的爱转移到姐姐凯蒂身上去了,甚至在凯蒂离开家多年以后她的旧拖鞋都成了他最珍惜的东西。他无法回应迪尔西的爱,无法像爱凯蒂那样去爱她,因为虽然他是个白痴,但西方殖民霸权主义的集体无意识仍然对他起到一定的作用,在他模糊不清的意识里,迪尔西一家人是不能像凯蒂那样去爱的,她们不过只是跟在主人身后、执行主人命令、忙碌不堪的影子。换言之,他们是被边缘化的“他者”。
班吉的殖民主义意识或许只存在于集体无意识中,而昆丁——这个哈佛大学的毕业生,家里唯一一位与北方有着直接接触的人——却是南方种族主义和传统价值观的忠实捍卫者。对于迪尔西的“他者”身份,他比家里任何人都有更为清醒的认识。在北方的工商势力和价值观念的强烈冲击下,旧南方的社会制度、传统的价值观念逐渐瓦解。这使昆丁感到非常恐惧,他沉缅于过去,是因为他看不见未来;他抓住旧传统不放,是因为他无法接受新的价值观,只有旧传统似乎能在这个日益混乱的世界中给他以某种秩序。于是他企图毁坏他的手表、扯掉指针、践踏地面上的影子来阻止时间前进,来阻止世界不可阻止的变革。对于他来说,黑人是这个即将逝去的传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黑人的作用是被当作参照物,反衬出白色人种身份的优越:“我早就知道,黑鬼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一种行为方式,是他周围的白人的一种对应面”(威廉·福克纳 1984: 97)。在坐火车去北方的路上,他感觉自己想念罗斯库司、迪尔西和别人是因为“对于白人主子来说,没有忠实的黑人奴仆,他们就无法行使‘种族仪式’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强调自己对黑人的恩惠” (Lester 2000: 138)。于是他常对黑人施一些小恩小惠,这样既能使自己感到一种他很需要的白人优越感来掩盖他的软弱和自卑,同时也使他似乎回到了旧南方那种以主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秩序的幻觉之中,感到一种心理上的踏实感。在哈佛大学,每当他给那个打扮得像“汤姆叔叔”的黑人执事一件礼物后,他就会感到是罗斯库司在瞧他。有一次当他看到一个黑人骑在骡背上,就感觉“他和骡子,跟栅栏和公路一样,都是生就在这儿的,也和小山一样,仿佛就是从这小山上给雕刻出来的,像是人家在山腰上设置的一块欢迎牌:‘你又回到老家了’” (威廉·福克纳 1984: 97)。想到这,昆丁非常高兴,从车窗扔出两角五分硬币给老黑人做圣诞礼物。当昆丁得知凯蒂失身后,他对凯蒂说:“你干吗不把他带到家里来呢,凯蒂?你干吗非得像个黑女人那样在草地里在土沟里在丛林里躲在黑黝黝的树丛里犯贱呢” (威廉·福克纳 1984: 104)。在昆丁的意识里,白人和黑人就是二元对立的两端,白人通过“他者”(黑人)来陪衬和确认自身的存在,白人是优等种族,代表着理性、文明、传统、道德、秩序;而黑人则是劣等种族,是非理性、野蛮、邪恶、纵欲、堕落的化身。因而他认为凯蒂堕落是“像个黑女人那样犯贱”。昆丁的视角是一种霸权文化的产物,其实质是西方霸权主义情结和西方优越论,而昆丁所要拼命维持的所谓“秩序”其实是西方霸权秩序。从这一点来看,昆丁在小说中成了西方霸权主义话语的代言人,迪尔西对他来说也不会有例外: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不是一个人,而是西方霸权主义所指的符号。
与固守南方旧传统的哥哥相反,杰生竭力想摆脱旧传统,“与康普森家划清界线独善其身” (威廉·福克纳 1984: 366)。母亲去世以后,他马上卖掉了老宅,赶走了黑人奴隶,开始了自由自在的新生活。杰生是康普森家族受到北方资本主义工商业影响最深的一个人:金钱至上,“利”字当头,成天梦想发财,为了赚钱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甚至于骗取凯蒂给女儿的抚养费。他深恨那些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他者”:犹太人、黑人、女人、外国人,所有的人。他对黑人的仇视不仅仅是出于种族偏见。南北战争以后,大量从种植园中被解放出来的黑奴都受雇于工厂,成为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廉价的劳动力。这对那些原有的白人雇工是个不小的冲击,他们一边认为黑人懒惰、贪婪、自私、邪恶、堕落、狡诈,是劣等人,一边又不得不为保住饭碗和他们展开竞争。因此白人雇工和黑人之间的矛盾非常深。 随着重建时期的政府不断增加教育设施,保障黑人的公民权益,比较贫穷的白人开始惊恐地注视着黑人阶层的崛起,因为这个阶层最可能在社会地位和生计方面与他们竞争。作为一名白人雇工,杰生对黑人的仇恨背后还有其经济原因。他认为:“这个国家应该多雇佣白人劳工。让这些没用的黑鬼挨上两年饿,他们就会明白自己是些何等无用的熊包了” (威廉·福克纳 1984: 214)。因而,与昆丁对待黑人“温和”的态度不同,杰生的态度极为恶劣,动辄骂黑鬼,包括伺候他家几代人、忠心耿耿的黑人保姆迪尔西一家。他总认为这些“黑鬼”白吃他的饭:“吃饭的时候一厨房都是黑鬼,都得让我养活,你们就会跟他满处溜达,等到我想换一只轮胎,就只好自己动手了” (威廉·福克纳 1984: 210)。他对迪尔西的态度也是从其价值出发的:“她太老了,除了还能艰难地走动走动,别的什么也干不了。不过这倒也没什么,反正厨房里需要有个人把年轻人吃剩的东西消灭掉” (威廉·福克纳 1984: 208)。“消灭掉吃剩的东西”是狗的隐喻,对他来说,迪尔西已经太老了,没有任何价值,唯一有用之处是像狗一样吃掉剩的东西,其丑恶的种族中心主义思想暴露无遗。
除了以上三个主要人物,凯蒂对迪尔西的“他者”身份也有所意识,尽管“凯蒂对迪尔西非常尊重,从不把她当佣人看” (肖明翰 1997: 268),但同样生长在缺少爱的家庭,凯蒂宁可向昆丁和达尔顿·艾密斯,也不愿向迪尔西这个黑人保姆索取爱,这也是她堕落的根源。凯蒂的女儿小昆丁更是排斥迪尔西,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当杰生要用皮带抽她时,迪尔西不顾杰生的呵斥和威胁冲过来保护她,以致被杰生推倒在桌子上,即使这样她仍然过来阻止杰生。当小昆丁看到自己要挨打时,求迪尔西保护她,但事情过去后,迪尔西“伸出手去抚摩”她时,她“却把她的手打开”,并骂道:“你这讨厌的黑老太婆” (威廉·福克纳 1984: 209)。
戴安娜·福斯指出,自我意识是想象的产物,需要自我和非我不断互动才能产生:“被殖民者不得不把他们在殖民者眼中的形象纳入自我形象中,按殖民者的要求把殖民者眼中他们的差异模仿出来” (Fuss 1995: 144-146)。在旧南方社会制度、种族关系、价值观念逐渐被日益强大的北方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及其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所取代、新旧交替的社会历史时期,伴随着康普森家族及其代表的南方庄园奴隶制生产方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殖民主义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迪尔西的自我意识和身份认同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在小说的开头(故事时间),迪尔西的自我意识是被殖民化的产物,而在西方殖民意识和男权意识的双重作用下,迪尔西只不过是被物化的黑人女性;无论在智力还是心理上,她都疏远了自然的本土文化和黑人种族意识。她对自己的“他者”身份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她活动的地点大多都是厨房和佣人房等一些“边缘化”的场所。白人对她的无理和不公正她都默默忍受,毫无怨言。按照法农的说法,当黑人和白人世界接触时,他会产生某种敏感的反应。如果他的心理结构不够健全,这会导致自我的崩溃。这个黑人将不再作为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他将以“他者”(外表为白人)作为行动的目标,因为只有他人能提高他的身价。在种族方面,这是:提高种族的身价。(弗朗兹·法农 2005: 121)。她对自己“他者”身份的认识就体现在她所谓的“自尊”上。“自尊”使她按照白人奴隶主的要求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勤劳、忠实、顺从、忍耐的仆人。她给予白人孩子的爱与关心远远多于自己的子女,她评价白人的标准不是他们怎么对待黑人,而是怎么对待自己(白人)。她做出的所有努力都是在竭力维护主人的家庭,因此福克纳说她“维持着一切”。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康普森家族的子孙们相继堕落,家族衰败已势不可挡,这无疑会对迪尔西产生强烈的冲击。她沉睡的自我意识逐渐苏醒,她开始质疑白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并公然反抗杰生这个一家之主。虽然她的反抗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维护白人家庭,但从某种意义来说也是一种进步。她说:“我要感谢上帝,因为我比你有心肝,虽说那是黑人的心肝” (威廉·福克纳 1984: 233)。此时她虽深受殖民主义思想的毒害,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下,但她还是隐约认识到白人在道德上其实并不比黑人更胜一筹。当迪尔西打算带班吉去黑人教堂,她女儿弗洛尼告诉她人家都在议论这件事的时候,迪尔西是这样评价这些人的:“没出息的穷白人。就是这种人。他们认为他不够格上白人教堂,又认为黑人教堂不够格,不配让他去”(威廉·福克纳 1984: 317)。她不顾旁人非议,坚持带班吉去了黑人教堂。这是迪尔西第一次正视种族问题,她已经认识到白人其实并不比黑人更“优等”,批评穷白人“没出息”,带班吉去黑人教堂这一举动暗示她心理层次上已经意识到黑人与白人应该被平等对待。在教堂里,迪尔西听了黑人牧师的讲道,深受感动而落泪,甚至于在回去的路上还泪流不止,当她的女儿提醒她快要走到有白人的地段的时候,她回答说:“我看见了初,也看见了终” (威廉·福克纳 1984: 325)。这句话出自《圣经·启示录》。“初”和“终”从基督教的观点来看,指的是耶稣基督,一切开始于耶稣,也结束于耶稣。对于一辈子生活在南方,目睹南方战后历史变迁的迪尔西来说,“初”和“终”也指康普森家族和南方奴隶制的兴衰:她预感到它们必将衰亡的历史命运,并从耶稣身上看到力量,使自己有勇气面对。从教堂出来后她感觉到大宅的门面“摇摇欲坠”,这个意象无疑生动地反映出此时她的心理状态。《圣经·启示录》上还说,到了世界末日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依照自己生前的行为接受最后的大审判,一切由耶稣来裁定。“初”和“终”可能也暗指这层意思。她认为自己已经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白人应该对自己的罪恶承担责任。因此后来她说:“你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白人的事,让他们自己去操心”(威廉·福克纳 1984: 326)。在小说末尾的附录部分,康普森夫人去世后,杰生迫不及待地摆脱了白痴弟弟,卖掉了老宅,赶走了黑人迪尔西的一家。迪尔西获得了自由。接着,当凯蒂的中学同学——图书管理员拿着凯蒂的照片去找迪尔西,求她去“解救”凯蒂的时候,迪尔西让她去找女儿弗洛尼,她是这样说的:“我的眼睛不中用了”,“我看不见了”(威廉·福克纳 1984: 364)。对于此时的迪尔西来说,凯蒂是联系着她和康普森家族的唯一纽带,而康普森家族代表着过去,黑暗的种族制度是压迫、奴役她的根源。拒绝看凯蒂的照片表明她想彻底忘掉过去,这种有选择的“遗忘”是黑人对压迫、奴役自己的罪恶的种族制度的一种无声的抗议。黑人,比如《宠儿》中的塞斯和保罗,在获得自由后都曾选择遗忘过去。很多犹太人在大屠杀之后也选择“集体遗忘”,犹太文学反映了这一点。迪尔西的“遗忘”象征着她的黑人种族意识觉醒的完成,但她不同于许多黑人女作家塑造的觉醒的黑人女性形象:这些觉醒的黑人妇女大多坚持最纯正的黑人传统,即“黑人性”,具有强烈的黑人自我意识,热爱黑人民族传统文化。艾莉丝·沃克笔下的缝被子的黑人母亲形象就是典型的代表。她们也能像《宠儿》中的塞斯那样正视黑暗的过去,找回自我,开始新的生活。但迪尔西的觉醒不是完全的,缺少纯正的“黑人性”和强烈的黑人种族意识,也不能正视过去(选择“遗忘”),她的觉醒仅限于摆脱了她的“他者”身份以及殖民者强加给她的殖民意识。这种觉醒也不是自发的,而是被动完成的,是南方社会历史变迁的结果,而康普森家族的衰败是迪尔西觉醒的直接原因。
迪尔西的自由和自我意识的觉醒是她和传统意义上的黑人保姆不同的地方,表现了福克纳反对种族制度的立场。但其被动性与不彻底性则反映了福克纳在种族问题上的局限性,他认为:“黑人应该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但这些黑人还没有资格享受自由、平等,没有能力维护这种权利。他相信自由、平等应该以提高黑人的道德素质,而不能也不应该通过社会和政治斗争来获得” (肖明翰 1997: 229 略有改动)。事实上,在南方白人作家中,恐怕没有人像福克纳那样对种族问题如此关注,没有人在塑造黑人形象方面倾注了如此大量的心血。他常在许多公开场合谴责南方奴隶制、种族制度以及它们对黑人的迫害,他的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反映他的这一立场。但受到西方殖民话语的影响,他也未能完全摆脱种族中心论和白人优秀的种族主义意识。在种族问题上,福克纳存在两种意识:反殖民主义意识和西方种族歧视的集体无意识。他一边批判种族制度,但一边又认为黑人是“二等公民”,反对通过革命的手段使黑人获得平等和自由。小说中对黑人保姆迪尔西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反映了福克纳的这种双重种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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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巧慧)
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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