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
许余龙
释几对与语篇回指相关的概念
上海外国语大学
许余龙
本文较为系统地阐释了语篇衔接与回指、指称与回指、涵义与指称义、同指与回指、回指与下指等几对与语篇回指相关的基本核心概念,讨论了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期为今后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
指称;涵义;回指;同指;下指
在书面或口头交际中,人们通常会期待所读到的篇章或所听到的话语(以下统称“语篇”)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而不是一串孤立的句子、短语或词。语篇的这种连贯性在语言的表层形式上体现为Halliday & Hasan(1976)所说的“衔接”(cohesion)。
Halliday & Hasan对衔接所下的定义如下:
(1)衔接的定义
当语篇中某个元素的理解依赖于对另一个元素的理解时,便出现了衔接。前者预设了后者,即,除非求助于后者,否则前者无法有效解码。(Halliday & Hasan 1976: 4;着重符原有)
他们认为,语篇中具有衔接功能的语法和词汇手段共有五类,构成五种不同类型的衔接,即指称(reference)*大多数介绍和研究衔接的著作将“reference”这一衔接类型译为“照应”(如朱永生等2001: 14;胡壮麟等2005: 180;许余龙2010: 160;姜望琪2011: 54),这里译为“指称”主要是考虑到与“reference”相关的有“refer”、“referent”和“referring expression”等一组词语,“reference”译为“指称”后,这些词可以相应译为“指称(某个事物)”、“指称对象”和“指称词语”。同时,指称的分类也可以较方便地统一用“外指”、“内指”、“回指”和“下指”等含有表示指称的“指”字(见下面第二小节的讨论)。“Reference”的这一译法与胡壮麟(1994)的译法相似,他将其译为“所指关系”(1994: 50),而将“anaphora”译为“照应”(1994: 46)。、替代(substitution)、省略(ellipsis)、连接(conjunction)和词汇衔接(lexical cohesion)。
衔接是语篇连贯的一个重要语言组织手段,广泛运用于各类语篇中。例如,在下面的一个篇章片段中,至少含有两类不同的衔接。
(2)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7日进行了倒数第二天的比赛,美国选手小威廉姆斯发挥神勇,∅先是以2∶1的总比分击败波兰选手拉德万斯卡,∅第五次夺得温网女单冠军,∅稍后又与姐姐大威赢得女双冠军。(《新闻晚报》2012-07-08)
第一类是指称衔接:三个零形代词“∅”的使用预设了篇章前面出现的“美国选手小威廉姆斯”,如果没有前面的“美国选手小威廉姆斯”,这三个零形代词便无法确切理解。第二类是词汇衔接:缩略词“温网”预设了篇章前面出现的全称“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对前者完整、有效的解码同样也依赖于后者。
Halliday & Hasan(1976)将语篇中起衔接作用的语言元素,如例(2)中的零形代词和缩略词,称为“衔接项”(cohesive item);其预设的语言元素,如例(2)中的“美国选手小威廉姆斯”和“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称为“预设项”(presupposed item);而两者之间建立起来的一个具体衔接关系,称为“衔接纽带”(cohesive tie)。语篇的整体衔接性正是由许多这样的具体衔接纽带所构成,并且在语篇的表层语言组织上为语篇的整体连贯性提供了形式基础。
Halliday & Hasan(1976)的语篇衔接概念对回指(anaphora)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许多研究者对回指所下的定义都是直接或间接从衔接这一概念出发的。比如,Carter(1987)如下对回指的定义便是直接借用了衔接的概念。
(3)回指定义(一)
回指是“一种特定的衔接关系,在两个具有这种关系的语言项目中,其中一个项目(回指语)的意义(涵义和/或指称义)就其本身来说有些含糊或不完整,并且只能结合考虑另一个语言项目(先行语)的意义才能确切理解”。(Carter 1987: 33)
在这一定义中,回指是衔接的一个特定类别,其中涉及的两个语言项目,即回指语(anaphor)和先行语(antecedent),分别是两类特定的衔接项和预设项,回指语与先行语之间建立起来的关系是一种特定的衔接纽带。另一些研究者(如Cornish 1996;Mitkov 2002)也持类似的观点。
如果说Carter的上述回指定义,主要是基于Halliday & Hasan(1976)的衔接定义中两个加着重符的关键词之一“理解”的话,那么Halliday & Hasan自己对回指所下的如下定义,则是基于他们衔接定义中的另一个关键词“预设”。
(4)回指定义(二)
衔接项所表达的“这种形式的预设,即回头指向某个先前出现的语言项目,便是回指”。(1976: 14;着重符原有)
预设在回指中的作用可以从上面的例(2)中清楚看出,因为无论是其中的零形代词回指还是缩略词回指,都预设了篇章前面出现的某个语言项目。同样,在这一定义中,回指语和先行语分别是两类特定的衔接项和预设项。
从上述两个回指定义来看,回指实际上涵盖了几乎所有Halliday & Hasan(1976)所讨论的五种衔接类型,特别是指称、替代、省略和词汇衔接。也正是由于回指与衔接具有如此密切的联系,Schwarz-Frieseletal.(2007: vii)认为,“回指是篇章连贯和接续的典型手段”。
从上一节Halliday & Hasan的回指定义中可以看出,他们认为回指是语篇中的一个回指语“回头指向”某个预设的先行语的一种语言现象。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回指定义,因为这一定义中的核心动词是“指向”(point to)而不是“指称”(refer to)。根据这一宽泛的回指定义,回指可以包括许余龙(2004: 3-5)中所提到的所有八大类回指,即名词回指、名词短语回指、动词回指、动词短语回指、形容词短语回指、副词短语回指、小句回指和语段回指,涵盖了他们五大类衔接中的指称、替代、省略和词汇衔接等四大类*在理论上还可以包括连接衔接,比如在前面的例(2)中,时间连接词“稍后”预设了上文出现的“先”。即便上文没有出现与其相对应的时间连接词“先”,“稍后”也预设了上文叙述过的早先发生的另一个相关事件,即“[小威廉姆斯]以2∶1的总比分击败波兰选手拉德万斯卡,第五次夺得温网女单冠军”。如果上文没有叙述这一早先发生的事件,那么“稍后”也就无法理解。因此,我们也可以说,“稍后”是“回头指向”其预设的、篇章前面出现的“[小威廉姆斯]以2∶1的总比分击败波兰选手拉德万斯卡,第五次夺得温网女单冠军”这一语言项目。。
而他们所说的表达“指称”意义的词语,则主要是指他们所称的语言中的三类 “指称项”(reference item),即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比较词。语篇中这些指称项的使用构成了语篇的指称衔接。他们下列常被引用的指称分类体系,也是在讨论指称衔接时提出的(1976: 33)。
图1 指称的分类
在这一指称的分类体系中,指称(reference)首先被分为“外指”(exophora)和“内指”(endophora)两大类。外指是指称话语情境中的某个事物,用于外指的指称词语称为“直指词”(deictics)。典型用于外指的人称代词是第一和第二人称代词,前者用于指称会话交际情境中的说话者本人,后者用于指称作为交际另一方的听话者。一些指示代词也常用于外指,如:
(5)[…] and to this day there is his statue therein, but in stone, with his pack at his back and his dog at his heels; and his memory is also preserved by the same form or picture in most of the old glass windows, taverns, and alehouses of that town unto this day. (民间故事*本文英语民间故事例句选自http://www.pitt.edu/~dash/folktexts.html#a,http://www.pitt.edu/~dash/folktexts2.html#w;汉语民间故事例句选自《中国民间故事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第2版)第一集和第二集。“The Peddler of Swaffham”)
此例中的两个“this”都是用于直指,“this day”意为“今天”。
外指将话语与情境联系起来,但其本身并无篇章衔接的作用。内指则通过指称篇章上下文中的某个元素,将篇章中的语言元素联系起来,从而发挥了篇章衔接的功能。指向篇章上文某个元素的指称称为“回指”(anaphora);指向篇章下文某个元素的指称称为“下指”(cataphora)。例如,在下面的例子中,指示短语“this banquet”回指前一句中的“a great banquet”。
(6)She agreed to marry him, and a great banquet was prepared at the prince’s house. To this banquet the bride’s father was bidden; but he did not know that the bride was his own daughter. (民间故事“Sugar and Salt”)
由此可见,上述Halliday & Hasan指称分类体系中的“回指”是一个狭义的回指概念,主要是指语言中的三类指称项用于指称篇章上下文中的某个预设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壮麟(1994: 30)将“anaphora”译为“照应”是有道理的,虽然似乎将“endophora”译为“照应”更为合适一些,因为“endophora”使得篇章中的词语在上下文中具有前呼后应的照应关系(见第二节的脚注①)。。
至此,我们或许会感到,Halliday & Hasan对回指的定义、衔接的分类和指称的分类似乎在逻辑上有些矛盾:一方面,他们定义的回指几乎涵盖了包括指称在内的所有五大类别的衔接,其中的指称只是回指的一个次类(1976: 14);而另一方面,在他们的指称分类中,回指却又成了指称的一个次类。
我们认为,产生这一(表面上的)矛盾的原因是,Halliday & Hasan在将指称作为五种衔接类型中的一类时,他们实际上用的是指称的狭义,即他们所说的“直接指称”(by direct reference to)(1976: 15);而他们在回指的定义中暗含的指称(因为“指称”是“回指”的上义词),是一种广义的指称,即他们所说的“指向”。
上面所说的“广义的指称”或“指向”的具体意义,或许从前面Carter的回指定义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在Carter的回指定义中,回指的产生是由于回指语的意义只能参照先行语的意义才能确切理解。而其中所说的“意义”是指“涵义和/或指称义”。
在语义学中,涵义(sense)是指语言内部一个词语区别于其他词语的意义,这种意义可以在词典中列出;而指称义(reference)是一个词语所代表的外部世界的实体或事态(Matthews 1997;克里斯特尔编2000)。“涵义和/或指称义”这种表述方式表示,“意义”可以包括如下三类意义中的一类:1)涵义(无指称义);2)指称义(无涵义);3)涵义加指称义。一般来说,英语中单一的普通名词具有涵义而无指称义,如“table”的涵义是表示区别于“chair”、“settee”等的一种家具。要使其具有指称义,一般要在前面加上一个定冠词或指示词,如“the table”或“this table”,用以指称语言外部世界的某一张具体桌子,这一实体称为“the table”或“this table”的“指称对象”(referent)。典型的专有名词,如“奥巴马”,一般仅具有指称义而无涵义(Coates 2009)。而有定描述语,如“现任美国总统”,则同时具有涵义和指称义,其指称义是通过其涵义获得的。
因此,在广义的回指中,回指语可以“指向”先行语表达的上述三类意义中的一类。名词回指中的回指语通常回指先行语的涵义,两者具有相同的涵义,而不是指称义,因而是典型的“同一涵义回指”(identity-of-sense anaphora)(Mitkov 2002: 16)。同一涵义回指中的回指语并不指称先行语所指称的同一实体,而只是指称另一个与其相似的实体。例如:
(7)a.John bought a blue jacket, and Paul bought a black one.
b. 张三买了一件蓝色的茄克衫,李四买了一件黑色的∅。
在上面的例子中,英语的不定代词“one”和汉语的零形名词“∅”,都是回指先行语的涵义,表示另外的一件茄克衫,而不是同一件茄克衫。
名词短语回指中的回指语则通常回指先行语的指称义,包括单纯的指称义以及涵义加指称义。当然,这里的“回指”可以是狭义的“指称”,也可以是广义的“指向”。如果是狭义的“指称”的话,那么名词短语回指中的回指语与先行语具有相同的指称义,指称同一个实体,是一种“同一指称回指”(identity-of-reference anaphora)。例如:
(8)从前有个泥水匠叫刘善,他养了一只八哥。这八哥十分伶俐,∅每天清早就跳到窗檐上叫几声:[……](民间故事“八哥”)
在此例中,人称代词回指语“他”与其先行语“(一)个泥水匠”同指一个人;指示短语回指语“这八哥”和零形代词回指语“∅”,与其先行语“一只八哥”指的是同一只八哥。
名词短语回指用于回指同一实体是篇章中最常见的回指,也正是这种回指将篇章中谈论的实体直接串联起来,形成Halliday & Hasan(1976: 15)所说的“衔接链”(cohesive chain),也就是篇章谈论的话题链(topic chain)。
当然,如果“回指”表示广义的“指向”,那么名词短语回指还可以用于所谓的“间接回指”(indirect anaphora),又称“联想回指”(associative anaphora)或“桥接”(bridging)等(如Charolles 1999;Kleiber 1999;Mieville 1999;Matsui 2000;Schwarz-Friesel 2007;Cornish 2007;Irmer 2011;王军2004;徐赳赳2005)。在间接回指中,回指语“指向”先行语名词短语所表达的指称义,但并不与先行语同指某一实体,而是指称与先行语所指实体密切相关联的另一实体。例如:
(9)So at the end of the week, the dog came to the merchant’s house to fetch his daughter, but when he got there he stayed outside the door, and would not go in.(民间故事“The Small-Tooth Dog”)
(10)这一年,县太爷家修新房子,八哥也天天跟着刘善上县太爷家干活。刘善站在高墙上画雕花,八哥就站在一旁看,让刘善把它描在壁上,[……](民间故事“八哥”)
在(9)中,“the door”间接回指篇章前面出现的“the merchant’s house”,实际上指称的是“the door of the merchant’s house”;同样,在(10)中,“高墙”和“壁”也是间接回指“新房子”,实际指称的分别是“新房子的高墙”和“新房子的(墙)壁”。正如Charolles(1999: 311)所指出,间接回指必须含有一个具有存在唯一性的预设(a presupposition of existential uniqueness),回指语和先行语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常规的部分/整体关系相维系,回指语的指称义是通过先行语的指称义所触发的联想而间接获得的。
相对于间接回指而言,回指语与先行语同指某一实体的名词短语回指称为“直接回指”(direct anaphora)(如Ferstl & Siebörger 2007: 225)。
当回指语直接回指先行语的指称义时,回指语和先行语指称同一实体,两者具有“同指”(coreference)的关系,即指称同一个指称对象。“同指”和“回指”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不同的概念。如果要给两者下一个较为形式化的定义的话,那么两者可分别定义如下(Webber 2005: 6)。
(11)同指定义
两个词语α1和α2同指,当且仅当α1的指称对象=α2的指称对象。
(12)回指定义(三)
一个词语α1与另一个词语α2具有回指关系,当且仅当α1的理解依赖α2。
根据上述同指的定义,两个同指的词语可以在同一篇章中,也可以在不同的篇章中;可以在同一种语言中,也可以在不同的语言中。而根据回指的定义,两个具有回指关系的词语必须在同一篇章中。因此,两者之间形成如下的关系:
图2 同指与回指的关系
也就是说,两个词语之间可以有如下三种关系:1)既是同指,又有回指关系(两个圆中间相交部分);2)只是同指,没有回指关系(左边一个圆除去相交部分的剩余部分);3)仅有回指关系,不是同指(右边一个圆除去相交部分的剩余部分)。分别举例如下。
(13)a.神奇的中国16岁小姑娘叶诗文31日在伦敦奥运会200米混合泳比赛中再一次上演了逆转大戏,∅凭借最后50米发力赢得了她在伦敦的第二枚金牌。(新华网2012-07-31)
b.Ye, the 16-year-old swimmer from China who has set records in the pool at the London Games, broke the Olympic record in the 200-meter individual medley Tuesday night. In doing so, she added a second gold to the one she earned Saturday—in world-record time—in the 400 I.M. (根据TheNewYorkTimes网站2012-07-31报道改写)
(14) Every TV network reported its profits. (引自Webber 2005: 8)
在(13a)中,零形代词“∅”和人称代词“她”都与同一篇章上文的“神奇的中国16岁小姑娘叶诗文”同指一个人,并构成回指关系;同样在(13b)中,两个人称代词“she”都与同一篇章前面提到的“Ye”同指,并构成回指关系。另一方面,虽然(13b)中的“Ye”和两个“she”,与(13a)中的“神奇的中国16岁小姑娘叶诗文”同指一个人,但却并不构成回指关系,因为这两组词语不在同一篇章中。此外,两个同指的名词短语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形式。例如,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登上月球的宇航员 Neil Armstrong在我国大陆地区通用的译名为“阿姆斯特朗”,在台湾地区为“阿姆斯壮”,而在港澳地区为“岩士唐”。三个不同的译名可以同指一个人,但是如果不在同一文本中,那么当然就不能构成回指关系。
在(14)中,“its”虽然与“every TV network”构成回指关系,但却不同指,因为两者并不指称一个具体的实体。这种不同指的回指关系在生成语法中(如Büring 2005)称为“约束”(binding),即回指语在句法和语义上受先行语的约束,是一个受约变量(bound variable)。此外,在上一小节提到的间接回指中,回指语与先行语虽然具有回指关系,但并不指称同一实体,因此也并不同指。
语篇回指通常是指语篇中两个名词短语之间既有同指关系又有回指关系的名词短语回指。在此类研究中,回指语被认为是与同一语篇中的先行语同指。也就是说,回指语所指的实际上并不是先行语这个词语本身,而是先行语所指的某一实体。*当然,回指语有时可以只是单纯指称先行语的语言形式本身,而不是先行语所代表的某个实体,如下面一个Lyons(1977)所举的例子(转引自高彦梅2002: 52): A: That’s a rhinoceros.B: A what? Spell it for me.在此例中,“it”是指“rhinoceros”这个词的语言形式本身,而不是这个词所代表的一种动物——犀牛。此类回指称为“元语言回指”(metalinguistic anaphora)(见De Brabanter 2010)。
在Halliday & Hasan的回指定义中,回指语是“回头指向”篇章上文中某个预设的先行语。如果是指向篇章下文中的某个预设的先行语,那么根据Halliday & Hasan对指称的分类,便是一种“下指”语言现象。下指又称“预指”(王宗炎1994)。而在更为宽泛的回指定义中,“回指”被用作“回指”和“下指”共同的上义词,即相当于“内指”。因此,相对于狭义的“回指”而言,下指又称“逆回指”(backwards anaphora)(如van Hoek 1997;Kazaninaetal. 2007;高原 2003)。
关于语言中是否存在真正的下指,学界观点不一。一些学者(如Bolinger 1979;Cornish 1996;王灿龙 2006)认为,所谓的下指代词和零形代词,必须在篇章上文中有一个与其同指的语言项目。确实,许多在句内是下指的代词和零形代词,如果从篇章整体来看,仍然是回指篇章前面出现的一个名词短语,因此这样的代词和零形代词并非用于真正的下指。例如:
(15)At about 10 a.m., two men in suits appeared, asking to talk to the manager. It turned out they were Secret Service agents wanting to know if Hillary Clinton could pop in for breakfast […] Though her party comprised 20 supporters, Hillary and a female colleague were the only two eating and the bill was $6. (转引自Mitkov 2002: 20)
(16) 神奇的中国16岁小姑娘叶诗文31日在伦敦奥运会200米混合泳比赛中再一次上演了逆转大戏,凭借最后50米发力赢得了她在伦敦的第二枚金牌。[……]
∅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就赢得了两枚金牌,∅还手握一个世界纪录,叶诗文引起了大群外媒的关注。(新华网2012-07-31)
在(15)中,虽然最后一句中的人称代词“her”在句内是下指后面的“Hillary”,但是在这一段篇章中仍回指前一句中的“Hillary Clinton”;同样,在(16)中,第二段一开始的两个零形代词“∅”与同一句后面的“叶诗文”同指,但是在这篇报道中仍回指前一段中的“神奇的中国16岁小姑娘叶诗文”。因此,这两例中的下指并非真正的下指。
真正用于下指的代词和零形代词在整个篇章中先于其先行语的出现。这种真正的下指用法在英语和汉语的一般篇章中都较为罕见,主要局限于使用在一些文学和新闻语体中,以便取得某种特殊的修辞效果或达到某种特殊的目的。例如:
(17)From the corner of the divan of Persian saddle-bags on which he was lying, smoking, as was his custom, innumerable cigarettes, Lord Henry Wotton could just catch the gleam of the honey-sweet blossoms of a laburnum […] (转引自Mitkov 2002: 20)
(18) 她63岁他27岁 婚纱女王忘年恋 (《新闻晚报》2012-08-04)
(19) 她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她曾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她就是被人们称为“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新闻晚报》2005-10-16)
例(17)是Oscar Wilde小说PictureofDorianGray第一章第二段中的第一句,第一段用于描写画室,第二段转而描述画室中的人物。其中两个人称代词“he”和“his”下指后面的“Lord Henry Wotton”。小说的开头展示了作者先背景后前景、先描写后叙述的开篇手法。
汉语中的下指大多出现在标题中。Yuan(2005)从汉语报纸、流行杂志和小说集中,特意搜集了41例真正用于语篇下指的句子。其中,40句是报纸杂志的标题或小标题;只有1句是文章的开头第一句。例如,例(18)选自《新闻晚报》首页“今日导读”中的一个标题,其中的“她”下指“婚纱女王”——美国顶级婚纱品牌Vera Wang的华裔设计师和公司老板王薇薇,而“他”是谁则在后面的正文中交代,是指美国花样滑冰运动员、2009年世锦赛冠军和2010温哥华冬奥会金牌获得者伊万·莱萨切克。这样的标题显然较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又有些悬念,使读者很想知道这两人究竟是谁。例(19)是“名流”专栏的第一句,文中先用了三个人称代词“她”,然后再交代“她”是“撒切尔夫人”。由于这是一个小专栏,每篇介绍本身没有小标题,因而此句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小标题,或者可以说是准小标题。
基于上述语言事实,一些研究认为,真正的下指确实存在(Carden 1982;Tanaka 2000;刘礼进 1997),但总的来说,与回指相比,使用的频率要低得多,而且往往具有某种特殊的语用或修辞功能(许余龙、贺小聃2007)。
近年来,国内外对语篇回指的研究不断增多,讨论也不断深入。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厘清其中所涉及的一些基本核心概念,阐明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本文较为系统地阐释了语篇衔接与回指、指称与回指、涵义与指称义、同指与回指、回指与下指等几对概念之间的关系,以期为今后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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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任凤梅)
20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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