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上半叶西南地区土司与边疆治理浅析
——以川、滇、藏、青交界地区土司为中心

2013-03-19 18:04孙宏年
文山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西康土司西藏

孙宏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北京 100005)

20世纪上半叶西南地区土司与边疆治理浅析
——以川、滇、藏、青交界地区土司为中心

孙宏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北京 100005)

20世纪上半叶,中国边疆地区危机日益加深,中国又处于从传统的王朝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阶段。为维护国家统一,历届中央政府在制定边疆民族政策时更加重视边疆地区的土司、部族问题。在西南边疆地区,土司、部族既感受到列强侵略的压力,又要面对中央治边政策的变化、地方势力的消长,并做出各自的反应。该文以四川、云南、西藏、青海交界地区的土司为中心,重点探讨他们从清末“改土归流”到青海、西康建省过程中地位的变化,分析中央政府、地方势力的政策和他们的反应,探讨这一时期他们在维护国家统一、西南边疆治理等方面的影响。

土司;西南边疆;治理

20世纪上半叶是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又是中国从传统的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重要阶段,还是中国边疆地区危机日益加深的时期。这一时期,为维护国家统一,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的历届中央政府在制定边疆民族政策时不得不重视边疆地区的土司、部族问题。对于西南边疆地区的土司、部族而言,他们既感受到列强侵略的压力,又要面对中国国家体制转型、社会变迁的种种挑战,尤其中央治边政策的变化、地方势力的消长,都成为影响他们在国家转型中地位的重要因素。本文拟以四川、云南、西藏、青海交界地区——即今阿坝、甘孜、玉树、昌都、林芝等地、州的土司为中心,重点探讨他们从清末“改土归流”到青海、西康建省过程地位的变化,分析中央政府、地方势力的政策和他们的反应,进而探讨这一时期他们在维护国家统一、西南边疆治理等方面的影响。

在清朝前期,今天西藏、云南、四川、青海交界地区的辖区归属、行政区划基本确定。西藏与四川、云南的辖区界限,1727年前后清廷下令勘定,宁静山以东之里塘、巴塘、打箭等地归四川,以南之中甸、阿墩子、维西诸地归云南;察木多(昌都)之外“罗隆宗、嚓哇、坐尔刚、桑噶、吹宗、衮卓等部落”,也“赏给达赖喇嘛管理”。①西藏、青海、四川的辖区界限,1732年由西藏、青海、四川派员勘定,确定霍尔七十九族近西宁者四十族归西宁管辖,近西藏者三十九族暂隶西藏。②当时,清政府在这一地区设置道、厅等行政机构,但仍存在着大量的土司、部落。

20世纪初,随着列强对中国边疆地区侵略的加深,朝野上下都非常关心内外蒙古、西藏和邻近的治理问题,1908年前后引发了建省与否的争论。经过讨论,又考虑到一些地方势力反对改省的倾向,1909年初确定了在川边、西藏实施不同政策:西藏表面上不设行省,事实上又以治行省之道治之;在川滇边区支持“改土归流”,为设省做准备,为西藏作后援。此后,驻藏大臣联豫大力推行新政,仿照内地总督、巡抚体制,把权力集中到驻藏大臣手中;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和1911年5月后代理边务大臣的傅嵩炑继续在川、滇、藏交界地区大力推行“改土归流”,到1911年底川滇边务大臣辖区已包括了今天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和西藏自治区昌都、林芝地区的一部分。[1]

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川边与西藏因土司辖区的归属出现争议,主要是三十九族、乍丫等地区的归属问题。1909年,新军从四川经三十九族地区入藏,第二年正月抵达拉萨。新军进藏期间,三十九族支应差役,又请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赏给执照”。但是,赵尔丰对如何划定川边、西藏的界限十分谨慎,一方面驻藏大臣联豫不让赵氏过多干预藏事,致使他们关系恶化;另一方面当时西藏、川边当局都有强化对土司、部落管理的意向,都有向土司、部落“夺回人民、土地”的愿望。三十九族仍属驻藏大臣管辖,川边不愿接管,这与联豫的立场有关。如在1909年,赵尔丰就强调联豫要求川边军队护送新军经类乌齐、三十九族入藏,而“三十九族明系驻藏管辖,而欲诿之于边”,不合常理。他还说联豫“忌我已深”,有“藏番递禀,不令察(木多)属我,否则将撤彼站。于察彼且不愿,况于类乌齐、三十九族耶!”[2](P486-490)由于双方有争议,赵尔丰、联豫经过协商,确定发给其头目“护照”,又奏请撤去藏方所派喇嘛,仍将三十九族之地归驻藏大臣管辖,察木多、江卡、乍丫归川边管辖。后来,曾议设三十九族理事官,1911年拟改九族县,但并未实施。③

川边“改土归流”为设省做好了准备,1911年8月傅嵩炑呈递《请建西康行省折》,请求清廷正式设立西康省。他在奏折中指出,“边地界于川、藏之间”,“因鄙陋在夷,我朝版图式廓,未及经营,仅以羁縻之方,官其酋长作为土司”,数千里之内分成二、三十个部落,虽然“有朝贡之名,而无臣服之实”,各处的土司、喇嘛“只知有西藏,不知有朝廷”。1906年时里塘、巴塘改土归流,但“郡、县无多,系属权宜办理”,且“边地辽阔,或曾有土司,或尚属野番、蛮族错居,斗争角逐,民不聊生”,因此此后大力推行改土归流,至1911年“已成建省规模”。他还强调,这一地区地域辽阔,东、西3000多里,南、北4000多里,设省后能够“守康境,卫四川,援西藏”,因此建议“及时规划,改设行省”,还提议新设行省命名为“西康省”。[3](P57-61)该奏折反映了赵、傅等力图通过建省巩固“改土归流”成果的思想,但不久辛亥革命爆发,西康建省一事就搁置下来。

武昌起义爆发后,西藏地区也发生变乱,川边地区被废除的土司、头人等力图恢复旧有势力,藏军又乘机进攻川边,攻占了定乡、理塘、河口、盐井等十余县。中华民国成立后,在川边和西藏首先面临着恢复行政管理、重建社会秩序的任务。1912年6月,北京民国政府命尹昌衡率川军西征,蔡锷派滇军从南路配合,此后3个月内川、滇军队稳定了川边地区局势,为继续进军西藏做好准备。由于英国干涉,9月西征部队停止进军,国务院下令改前清“川滇边务大臣”为“川边镇抚使”,管理原来的川边地区。④1913年6月,中央政府又改“川边镇抚使”为“川边经略使”。⑤

在中国政权更替之际,英国借口“西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西藏地方也提出川边与西藏的界限问题。1913年初,民国政府驳回了十三世达赖所提“归还所有被蒙古占据藏地一事”,⑥同时加强了对川边地区土司、部落的管理。1913年,根据川边镇抚使、经略使尹昌衡的呈请,3月民国政府嘉奖了川边地区一批“倾忱内向”的土司,包括德格土司、明正土司、毛丫土司、崇喜土司等;10月又表彰原属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的“隆庆二十五族王子”,晋升为土安抚使。⑦

民国政府嘉奖土司本来是为了加强对土司地区的管理,但川边军队进驻玉树和呈请嘉奖“隆庆二十五族王子”,却引发青海、川边之间的玉树土司归属之争。尹昌衡向中央汇报了“隆庆二十五族王子”等归顺的情况,民国政府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制造了玉树之争,因为这位“王子”本原“西宁四十族”中的一位部落首领,清代“原属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尽管川边当局强调他愿意归顺,但甘肃、青海方面哪会轻易答应?这一争端在1915年已经白热化,甘肃巡按使张广建向民国政府强调,“玉树等土百户以归川边为苦,归西宁为便”。1915年4月,民国政府根据蒙藏院的报告发布命令,强调“玉树等番族向由甘肃管辖”,近年“川边多事,遂生争执”,今后“仍归甘肃西宁管辖”。⑧5月,川边军队撤离玉树,这一争端得以解决。

在青海、川边为玉树归属争论时,川边的体制也发生了变化,1914年“川边经略使”改为“川边镇守使”,张毅被任命为第一任川边镇守使,中央又批准把川边与热河、察哈尔、绥远一样,作为特别区域。1914~1927年间,中国境内军阀混战,川边地区也处在川军、边军和滇军等力量争夺之中,张毅、刘锐恒、殷承瓛、陈遐龄先后控制川边,刘成勋在1925年又被任命为“西康屯垦使”,统辖这一地区。在这十几年间,川边建省问题被搁置下来,但其辖境因1917~1918年边藏战争大大退缩,原属川军驻防的昌都、同普、江卡、德格、瞻化等地被藏军控制。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设立了朵麦基巧,常驻昌都,这些地方的土司、部落也被纳入朵麦基巧的辖区之内。1917年的战争中,川边军队为何无力抵抗藏军的进攻呢?英国及其扶植的西藏分裂势力的作用、国内军阀混战的内耗、川边军队的腐败都是影响因素。此外,这一地区土司、部落势力的恢复,他们与川边镇守使等军政官员关系疏远乃至恶化,导致了藏军进攻时川边军政机构缺乏有力的社会基础和民众支持,也是重要原因。1915年前后,这一问题就已暴露,周文藻、李明榘等人就注意到了当时川边的乱象。

周文藻是北京筹边高等学校毕业生,1912年10月被蒙藏事务局任命为西藏调查员,“前赴藏边一带实地调查”。⑨1915年春,他完成调查回到北京,通过蒙藏院向中央政府呈递了一份意见书,所提建议又都与巩固川边、解决藏事有关。其中。他建议在川边地区要慎重选拔、任命官员,并指出川边地区用人方面的问题,比如说1914年4月边军指挥官奉命进攻“叛番”时却率部携带枪支投降,应慎选川边官员,中央应派人“前往边藏宣抚并查办事宜,以肃官纪而收人心”。他强调,鉴于“边藏一带”的“官吏之溺职、兵心之骚扰”,中央应派人宣抚,并秉公办理相关案件,分别赏罚,从而树立中央威信,体现中央“顾念边陲之苦心”和“五族一家毫无歧视之意”。⑩

李明榘也毕业于筹边高等学校,1912年被批准自费到川边、西藏调查,1914年调查结束后把《西藏旅行记》、《抚定边藏计划书》呈报蒙藏院和政事堂,后又出版《筹藏政策》,以专著的形式向社会各界提出了治理川边、西藏的建议。他在《西藏旅行记》中向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翔实地介绍了川边、西藏的情况,尤其是政治现状、官吏作为情形是中央政府很难听到的,更不可能通过川边镇守使呈报给中央。比如,他说贡觉县“知事为刘钦萱,稍有知识经验”,而从孔撒到贡觉县城中间“地势平坦,物产裕如,厥土为泥沙,草丰厚而宜种植,气候略寒,居民十余户”;昌都知事谭光贤是边军分统刘赞廷的亲信,“行事专横,任性贪污,旷垦殖之土地而不理,事博奕之游戏而加勤”。在《抚定边藏计划书》中,他提出肃清吏治、严正军纪、严禁豪赌、“刬除苛刑乱罚”、军民分治、整理财政等治理川边、西藏的原则,并结合事实进行分析,如论及“免轻差役”时指出,川边各县“知事无端差遣,虽藏人之女子皆必呼来应差,几使藏人无业生计之日”。他还主张把镇守使改为筹边使“总理筹边军民各政”,提出铸造货币、设立银行、开办牧场、开采矿山等建议。[4]

对于李明榘的调查结果和建议,民国政府颇为重视,认为这两份材料“有益于国家边政”,根据李明榘在《抚定边藏计划书》指出川边的种种问题,包括“知事多出营官录事,及私人差役繁重派及女子,驻兵则日诈金钱夜事奸淫激成乡城之乱,知事则好赌成习威逼边民”等,要求川边当局切实整顿,“慎选知事,严约军队”,对“贪酷营私、敲诈商民、贻害地方”的官员“严行参办,万勿稍有瞻徇,致误边局!”1915年1月,张毅为此向中央报告“抚绥夷汉整饬边治办理情形”。他首先表示接命令后“惶悚莫名”,又说明因鸦片问题处罚不法商人,澄清“敲诈商民”的指责;又因“边地汉夷异俗语言不通,非资熟手难除隔阂”,川边各县知事多由前任任命,他尚未调整;夷女当差是因为这里妇女“更较男子习惯劳动”,是当地风俗所致。⑪李明榘的报告显然对川边当局产生极大震动,但张毅的解释明显带有推委塞责之意,此后川边当局并未与土司、部落及当地民众协调关系,最终导致昌都等地的土司、部落转而由西藏当局管理。

1927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1928年9月发布命令,宣布热河、察哈尔、绥远、青海、西康分别建省。随后,热河、察哈尔、绥远、青海完成建省,而西康行动迟缓。1930~1933年,西藏与西康、青海发生战争,改变了康、青、藏的辖境格局,也加快了西康建省步伐。

西藏与西康、青海的冲突源于甘孜县大金寺与白利土司因争庙产发生的纠纷,最初是驻康防军与向西康辖境进攻的藏军发生武装冲突,而后青海方面也卷入战争。经过中央的调解和多次的谈判,1933年西藏与西康、青海分别签订停战协定,停止了军事冲突。大金寺、白利土司纠纷发生之初,1930年6月白利地方的僧俗民众联合呈文蒙藏委员会,西康政务委员会也向刘文辉报告了事情经过,大致是:白利乡的亚拉(那札)寺是白利土司的家庙,该寺活佛都图出生在林葱乡的桑都家,桑都又受大金寺管理。当该活佛确认后,白利土司和僧俗民众去桑都家接都图时,都图的父亲就要求管理亚拉寺的事务,还要由15户人民“供其支应”。当时,白利土司答应了这些要求,并“立有约据为凭”。都图活佛到亚拉寺后,该寺日益兴旺,但到了1929年白利土司的儿子——德格寺的大喇嘛回家“清理庙事”,把辖区内的亚拉、果冷(谷龙)、白利三个寺庙的文书、约据都要去看,可是单单把亚拉寺的那份“约据”扣留在自己手里,都图活佛多次索要都不归还,直至有一次该喇嘛的亲信到亚拉寺时被该寺扣留,才把那份“约据”归还给亚拉寺,又经白利、大金寺的调解,双方关系才有所缓和。都图活佛与白利的老土司关系较为亲密,可是老土司去世后孔撒土司的儿媳继任白利土司,便决定不再让那15户为桑都家当差,白利土司方面也有指责都图活佛及其家属欺压亚拉寺的僧俗人民,于是双方关系紧张,都图活佛在1930年春单方面决定把亚拉寺的房产、土地和15户差民都送给了外乡的大金寺,大金寺不仅同意接收,而且宣布白利土司境内的人民大半当该寺所有。双方的矛盾便骤然升级,并诉诸甘孜县政府。这一纠纷发生后,各方面都希望通过调解和平解决,班禅驻康办事处就派洛桑邓珠为宣传员,携带大量的绸缎、茶叶、烟草等物品,“连同资金藏洋”,随同刘文辉的部队前往甘孜及康北一带,借“宗教情感,彻底开导,晓以利害,散其胁从,化除隔阂,免滋误会”,希望纠纷双方“悔过息争,静候官府处理”。[5](P1-8)根据国民政府命令,刘文辉派甘孜地方的军政官员传唤双方当事人讯问,但是大金寺竟然向甘孜官员开枪,甘孜驻军开枪还击,围攻大金寺。大金寺便向藏军求援,由于藏军支持大金寺,并卷入军事冲突,双方的争端便由大金寺、白利土司之间的纠纷扩大为西康、西藏地方当局的冲突,虽然国民政府曾派唐柯三前往调解,但双方战事不断升级,青海也加入其中。1933年,战争结束,青、藏恢复战前辖区,也结束了1918年以来西藏地方控制金沙江东岸的局面,形成藏、康军队隔金沙江而望的形势。

西藏与西康、青海战争后,西康建省步伐加速,1935年7月西康建省委员会成立,1939年1月1日西康省正式成立。青海、西康先后完成建省,土司、部落地区与地方当局的关系也逐渐发生了变化。青海建省后,曾经被川边、青海争夺的玉树土司地区发生一定变化。1937年,马鹤天作为护送班禅返藏专使行署的成员,从西宁前往玉树,当时他看到的情况是:首先,玉树25族分别属于玉树、囊谦、称多三个县,玉树有13族,其他两县各6族。玉树人口最多,县政府提供的数据是13族共有3790户、19220人。

第二,尽管中央政府设立县政府,青海省派驻军队,但不少土司在辖境内权势仍然很大,经常向人民勒索财物,俨然“土皇帝”。札武百户是玉树县最大、最富的百户,“家里有皮鞭,可随意捕人民打之”。拉休百户是比较大的土司,请专使行署医生看病时“屋内侍役六人,屋外尚有数人,俨然一土皇帝”。千户虽然有尊严,但不如百户、百长“有确实权,百户或百长对人民,可打可罚,办理支差,固为苦事,但有利可图”,比如公家要征收一秤银,他们就会向人民收秤半银,多余部分中饱私囊。青海省主席马步芳以儿子结婚为名,向玉树各族索要财物,各族土司就向人民征收豹皮、狐皮和银两,多收部分归自己,马步芳“赐予”的财物也归了土司。

第三,土司之间、县政府与千户、百户之间的关系在1937年前后发生了变化。据玉树县朱县长介绍说,玉树二十五族中只有囊谦是千户,从前作为各族之长,每次出巡时各族都要送礼,“上马一秤银,下马一秤银(每秤五十两),现在威势大减,银已减为半秤,且不常出巡,每年最多一次”,每族的百户、百长对千户也不再那么尊崇,只有直属的百户、百长对他还视为长官。千户出门时仍使用“日照伞、旗帜等,完全旧日仪式”。朱县长到任时前往千户家拜访,“照例至大堂下马,开中门迎入,献豹皮一张,百户亦多来献狐皮一张”。[2](P207-329)

第四,玉树土司的医疗卫生知识、观念都较为落后。玉树“藏民迷信,有病不许移地”,1937年11月普庆百户儿子桑却“手枪失火,弹入腿中”,专使行署医生为他诊治,建议他搬到方便照料的地方,百户家人强调“移地为不祥”,始终不愿到行署治疗,后来疮内生脓才不得已送过去,接受手术。[6](P453,461)

在西康,土司、部落地区的治理政策在建省过程中也发生明显的变化。首先,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当局,不少人注重总结清末以来的经验教训,重视改善民族关系。对于清末改土归流过程中赵尔丰的政策,人们不断反思其得失。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人物戴季陶(传贤)就在蒙藏委员会出版的《蒙藏状况》中强调,赵氏在川边的政策或者“欲遂个人之野心”,或者“不知为边民谋幸福”,忘了“继绝举废、治乱持危、厚往薄来”的王道,结果导致“个人之事功”不能成,国家大事也受害。⑫1939年1月1日,刘文辉在西康省政府成立大会的演说中既肯定赵氏“锐意进取,惨淡经营”的政绩,又强调他“过于注重武力”,不研究“康藏民族及宗教习惯”,致使“藏人力绌而心怨,畏威而不怀德”,清朝一灭亡即前功尽弃。鉴于这一教训,他主张西康施政过程中要重视“巩固民族团结而加强其联系”,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强调要“确认省内康夷各族之平等权而予以尊重”,经济上强调汉夷之间公平交易,要“尊重康民夷民之固有文化及其宗教习惯”“汉夷杂处”及日常往来时要纠正“大汉族主义”观点,提倡“平等友爱互助合作”。此外,他和西康当局还注重增进与西藏地方联系,改善汉、藏民族关系;注意加强与彝族头领联系,改善汉、彝民族关系。

西康建省前后刘文辉的表态,地方当局的行动,在改善民族关系方面无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时实际上难以实现各民族间的真正平等,而且地方当局与少数民族的矛盾有时表现得很激烈。这种情况在建省前后就发生过,比较严重的有两次,一是普雄事件,即刘氏所属的136师以铲烟为名进攻普雄,当地彝族人民激烈反抗,后以撤军了事,这影响了西康当局与部分彝族民众的关系。二是甘孜事件,即1940年前后因孔撒土司德钦汪母与班禅方面伊西多杰的婚事,西康地方与班禅行辕发生冲突。尽管此事的起因、性质说法各异,但此事确由西康当局阻挠德钦汪母婚事而起。德钦汪母是孔撒土司,她叔叔是甘孜寺的孔撒香根。孔撒非常富有,她身材苗条,瓜子脸,眉目清秀,很有江南女子风度,又“谈吐娴静”,能讲一些四川音的汉话,会打乒乓球,爱听留声机唱片,因而是一位富有、貌美、时尚的出色女子,在当地土司中很难找到相当的对象。甘孜驻军的一些军官对这位财貌双全的女土司颇为垂涎,但都已妻妾成群,也知道这位女土司不可能做汉族军官的小妾,而且一旦娶了她,还要做上门女婿。因此,汉族人士中也难有合适的人选,1938年前后,这位20多岁妙龄土司的婚事成为当地关注的大事。恰恰此时,班禅行辕来到甘孜,班禅卫队长伊西多杰十分英俊,又见多识广,经常陪德钦汪母打乒乓球,两人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这件事本来就是他们的私事,可甘孜驻军一些军官很不高兴,西康当局又接到报告,说班禅行辕企图借这桩婚事与甘孜地方的土司结合,壮大势力,竟同意驻军在他们婚事即将举办时扣留德钦汪母。尽管孔撒香根和当地民众一再向驻军行贿,但驻军只收钱财,不想放人,于是土司武装包围驻军,迫使他们缴檄,放出德钦汪母。西康当局闻讯,要求国民政府惩办“叛乱”的班禅行辕、孔撒土司,同时进攻甘孜。行辕卫队和土司武装无法抵挡正规军的进攻,伊西多杰、德钦汪母夫妇和随从败走玉树,后又逃到塔尔寺,直到1951年仍滞留在那里。[7](P74-87)这一事件影响了西康地方当局与班禅方面的关系,也影响到它与孔撒土司的关系。

20世纪上半期,无论是清末的川边改土归流,还是1912年以后川边(西康)、青海与西藏的纠纷,直到青海、西康分别建省,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意味着中央政府力图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依据“土地、人民、主权”的“国家三要素”学说,向土司、头人收回土地、人民和“政权”,要通过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强化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比如1909年发表的陈赞鹏《治藏条陈》⑬就提出“收主权”、“划区域”、“定官制”的治藏建议。该《条陈》主要是结合东、西方的理论、观念,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收主权”、“筹武备”、“重人才”、“划区域”等一系列的治藏建议。其中,论及“收主权”时,陈氏称:“西哲之言国家者,皆以主权与土地人民并举”,如果“主权既失”,即使“有土地人民,亦既名亡而实亡”。不仅如此,人们对于土司所辖区域的人民的立场也发生了某些变化,如果说赵尔丰、傅嵩炑把土司地区的人民看成对清王朝“有朝贡之名,而无臣服之实”、“斗争角逐”的“野番、蛮族”,那么民国初年李明榘等人则把川边“藏人之女子”视为中华民国“边民”,极力反对地方官吏、军人鱼肉百姓、“威逼边民”。这种观念到20世纪30年代更加深入,并发展到地方政府的政策层面,如刘文辉在西康强调“巩固民族团结而加强其联系”,纠正“大汉族主义”,提倡“平等友爱互助合作”;少数民族政治上“与汉人同享平等之权利,同担公民之义务”;经济上强调保障少数民族的生存权,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对于地方当局、地方势力及其领导者而言,无论赵尔丰、尹昌衡,还是后来的刘文辉、青海马氏家族等,他们一方面要执行中央筹建、巩固新行省的任务,强化对原土司、部落地区人民的管理,还要承担起抵御外来侵略、巩固西南边疆的任务。另一方面,他们还有个人及其所代表的政治、军事势力的利益诉求,力图扩大在原土司、部落地区的管辖区域和实际利益,这就引发地方当局之间的纠纷,包括清末川边与西藏的管辖范围之争,民国初年川军西征时与云南军队争夺盐井、与青海方面争夺玉树的问题。而且,英帝国主义为侵略中国西南边疆,支持西藏方面收回清末川边改土归流时的“失地”,甚至鼓励西藏地方建立一个囊括西藏和周边所有藏区的“大西藏国”,导致西藏地方当局在1917~1918、1930~1933年两度与邻省发生武装冲突。上述这些情况对于这一时期的川、滇、青、藏交界地区的土司、头人产生哪些影响呢,他们如何面对的呢?

在政治层面,他们既要面对行政管辖归属不断变动的现实,又根据时局变动向不同的地方当局、地方势力“投诚”,主动地变换归属和身份,以确保其既有地位和利益。清朝末年,川边的改土归流主要在川西、藏东进行,这一过程中曾与西藏地方协同解决波密问题,但因川边辖区尚未确定,于是赵尔丰军队所及之处,即使是原属于西藏地方当局管辖的土司、部落也纷纷“投诚”,最后由清政府出面明确了川边、西藏交界区域,这些土司、部落的行政归属问题才得到妥善解决。中华民国成立之初,藏军向东进攻时他们一度被纳入西藏当局控制之下,川、滇军队西征时他们又重新变换身份。与此同时,由于川边与云南、青海在管辖区域问题发生争论,他们又面临着归属问题的选择:一是滇军规复盐井后,川边、云南就归属问题出现争论;[8]二是川边军队乘西征之机,控制了清代就由青海管理的玉树地区,这就是玉树25族之争,川边方面一度占领囊谦,尹昌衡报告说当地土司主动“投诚”,青海方面极力相争,中央政府最后确定仍归青海。

1912年后,川边(西康)与西藏辖区的纠纷最为突出,西藏地方政府一再希望中央政府同意交还“失地”,西藏分裂势力在西姆拉会议上又妄图借助英国力量建立“大西藏国”,1917~1918年通过战争从川边夺取大片地方,1930~1933年西康、青海在战争中又收回了金沙江东岸的地区。1949年以前,国民政府和西康地方政府始终认为金沙江以西地区仍为西康辖区,国民政府内政部1947年所编《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就标明:西康下辖48县、4个设治局,金沙江以西宁静、察雅、察隅等13县“政令未达”,各县面积只能估计确定。[9](P55-61)在这种争夺之中,一些土司、部落成为争夺的对象,也学会了在川边(西康)、西藏、青海当局之间周旋,但是有时也因在行政归属上的选择问题成为各方冲突的导火索,如1930年甘孜县大金寺与白利土司出现庙产之争,西藏地方当局乘机介入,西康驻军与向西康进攻的藏军发生冲突,青海地方势力随后卷入,战争规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尽管1933年结束了战争,但各方交涉到1940年才结束,在改变了管辖区域状况后又回到问题的原点,即如何妥善处置大金寺、白利土司的争端。川边(西康)、西藏的辖区纠纷使这一时期的交界地区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也让康区的一些土司、头人和新兴的上层力量苦于应付,再加上国内革命形势的变化,他们不仅要在川、藏、康地方势力之间周旋,而且要在拥护政府和支持革命之间选择,于是“身份”、角色的转换颇为频繁。邦达家族就很有典型性。邦达家族的家乡在今天西藏的芒康县邦达乡,清末邦达·尼江因经营云南、昌都、拉萨和尼泊尔、印度之间的贸易起家,1910年起为噶厦经营印度出口羊毛的生意,1913年后又被十三世达赖晋升为主管商务的官员。1932年,他去世了,此前他的儿子们也曾经在噶厦内任职,邦达·尼玛曾是十三世达赖的亲信,邦达·多吉为藏军如本,邦达·养培担任亚东商务总管;邦达·饶噶被任命为代本,娶了十三世达赖的一个侄女,驻印度经商。十三世达赖圆寂后,中国政局动荡,这个家族的成员与中央政府及西藏、川边地方当局关系颇为复杂,邦达·多吉在1932年被任命为芒康、察雅两个宗的总管,指挥部队2000余人,防御西康、青海军队,但由于昌都总管的刁难,他在1933年率部攻击驻芒康的藏军洛吉岭巴代本团,将第六炮团缴檄,并向中央政府求援。这一“反叛”行动让西藏当局很被动,刘文辉的西康军队减轻了压力,为此派人前来祝贺。噶厦原计划惩罚邦达家族,可他们贿赂了噶伦赤门,又有色拉寺、哲蚌寺、甘丹寺的介入,最后仅以赔偿所缴获的武器价款了事,邦达·多吉也迁到四川巴安(今巴塘)。1935年,红军经过川西藏区,中央军第16军乘机进入西康,又让诺那活佛成立“西康宣慰使公署”,想在消灭红军的同时削减刘文辉的势力。1935年8月,诺那活佛在雅安召开宣慰大会,大讲“康人治康”、“康区自治”,邦达·多吉、德格土司部属夏克刀登、上瞻对土司甲日·多吉郎加、崇喜土司阿曲等到会,不少人对“康人治康”、“康区自治”产生共鸣。此后,邦达·多吉与夏克刀登等往来密切,1935年9月至1936年2月他又率部在泰宁(今四川乾宁)、巴安与刘文辉部发生冲突。1936年5月,贺龙率红二、六军团经过巴塘,提出“兴番灭蒋”、“扶助番民、独立解放”的口号,邦达·多吉开始时率部阻击红军,后经红军教育、争取,他出任甘孜“中华苏维埃博巴政府”财政部长。红军北上后,尽管邦达·多吉有“康人治康”的倾向,又与刘文辉部有过冲突,但他在康、藏地区有很大影响,刘文辉对他仍然采取拉拢的态度,1937年任命他为西康省委员会委员、西康第五区民团副总指挥兼骑兵大队长,1939年改任为第五区保安副司令兼骑兵团长。这一年,经多方协调,邦达·多吉与噶厦达成赔偿包括1933年缴获的枪炮在内的损失的协议,双方和解。[10](P9-65)

当时,中国内忧外患,西藏、西康、云南、青海等的地方当局之间又纠纷不断,康区土司、部落和上层人物的安全和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不得不时常转换身份,一些汉族官员抱着“大民族主义”心态,认为他们“首鼠两端”、“叛服无常”。比如,1936年前后中央政府派驻拉萨的一位官员就在公开场合指责邦达家族的一个成员,“你们受着西藏政府这样的压迫和痛苦,就应该叛变,然而你们不能叛,真是没有骨头”。对方很委屈,回答说:“我们何尝没有叛过呢?我的两个哥哥不是都受你们的拨弄叛了吗?现在不是流浪在中国,有家难回吗?”[11](P65-66)双方的对话反映当时某些内地人士对西南边疆地区土司、部落和上层人士的歧视和误解,也反映出这些土司、部落和上层人士在特定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的“自我身份”选择与认同上的尴尬,即他们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甚至希望能参与到中央治理边疆的事务中去,以确保自身的利益。

正是在和各种力量的周旋中,一些土司、部落适应了“强龙”变换的格局,力图“左右逢源”,如木里土司处在云南、四川交界地区,清末是四川省宁远府境内的“宣慰司”,1912年后仍为四川盐源县辖地,1939年才划归西康省。这几十年间正是木里第17代土司项普隆(即昂翁鲁绒隆布,1902~1924年在任)、第18代土司项此称(即昂翁此称扎巴,1924~1934年在任)、第19代土司项松典(即昂翁扎巴松典,1934~1945年在任)时期,历任土司都注意与川边(西康)、云南、四川的地方当局、军政势力搞好关系,比如与盐源县驻军的长官结拜,1925年前两度亲自到康定谒见川边镇守使陈遐龄;对四川省政府、盐源县政府,表面上保持形式上的直属关系,每一任新县长到任时都送上黄金1-2两、马1匹,进行联络,却不让他们过问本地事务;与云南地方当局关系密切,曾重金贿赂云南省有关官员,由云南省保荐,国民政府授予陆军中将衔。[12](P70-90)如果说木里土司被授予陆军中将衔带有名誉性的特点,那么邦达家族的重要成员邦达·饶噶在反对西藏地方政府后前往南京,后来成为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在中央政府主管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为确保自身利益获得了一定的发言权。这些都使他们成为了近代国家管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既有利于中央政府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增强中央在西南土司、部落地区的权威,加强对西南边疆的管理,也有利于他们在各种地方政治势力的往来中增强自己的发言权,维护自身利益,在西南边疆地区治理中产生一定影响。

注释:

①参见《清世宗实录》卷38,雍正三年十一月乙未;卷43,雍正四年四月癸亥。

②参见《西藏志·外番》,《卫藏通志》卷十五《部落》,《西藏志·卫藏通志》合刊本,第41-42、505-509页。

③吴丰培编《赵尔丰川边奏牍》,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57—469页。有学者认为清末三十九族曾隶属川边,但清末档案表明,新军进藏后三十九族地区头目呈文赵尔丰,要求加封,但赵氏与联豫咨商后给予他们“护照”,又奏请清廷将三十九族仍归驻藏大臣管辖。因此,当时三十九族仍归驻藏大臣管辖,川边并未管辖过这一地区。

④《国务院电蔡锷请派兵会同蜀军进藏镇抚》,《国务院电尹昌衡应遵迭次电令暂勿深入并定名为川边镇抚使》,吴丰培辑《民元藏事电稿》,第75页。

⑤《临时大总统令》,《政府公报》第397号“命令”。

⑥《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2368-2369页。

⑦《临时大总统令》,《政府公报》第305、313号“命令”。《政府公报》第321号“更正”。《川边经略使尹昌衡呈大总统暨致国务院电》、《国务院致川边尹经略使电》,《政府公报》第524号“公电”。

⑧《大总统批令》,《政府公报》第1021号(民国四年三月十三日)命令;《大总统申令》,《政府公报》第1064号(民国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命令。

⑨《蒙藏事务局委任周文藻为西藏调查员文》,《政府公报》第170号(民国元年十月十八日)“公文”。

⑩周文藻:《西藏调查员周文藻回京所陈意见》(一九一五年),张双志辑《民国筹藏刍荛集》,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第45-46页。

⑪《川边镇守使张毅缕陈抚绥夷汉整饬边治办理情形请训示文并批令》,《政府公报》第978号(民国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呈。

⑫戴传贤:《蒙藏状况》序,见马福祥著《蒙藏状况》.蒙藏委员会1931年印。

⑬陈赞鹏:《治藏条陈》,《北洋法政学报》第九十五、九十六册,宣统元年闰二月中、下旬。

[1]孙宏年.20世纪初英国对中国西藏的侵略与西藏建省问题研究[J].西藏研究,2004(3):15-20.

[2]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89.

[3]傅嵩炑.请建设西康行省折,西康建省记[Z].成都:四川官印刷局,1912.

[4]李明榘.筹藏政策[M].北京:正蒙印书局,1915.

[5]康藏纠纷档案选编[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

[6]马鹤天.甘青藏边区考察记[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

[7]谢天沙.康藏行[M].上海:工艺出版社,1951.

[8]孙宏年.民国初年滇、川、藏之间关系及其影响——以西藏治理和西南边疆稳固为中心[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6):19-22.

[9]国民政府内政部编.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

[10]美朗宗贞.近代西藏巨商“邦达昌”之邦达·多吉的政治生涯与商业历程[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2008.

[11]法尊.我去过的西藏[M].重庆:汉藏教理院,1937.

[12]木里藏族自治县概况[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

An Analysis on Tusi and Border Administration in the Southwest of China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 A Case Study of the Tusi of Border Area of Sichuan, Yunnan, Tibet and Qinghai Provinces

SUN Hong-nian
(Chinese Borderland History and Geography Research Center,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005, China)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crisis in the border area was deepening, while China was taking its change from a traditional feudal dynasty to a modern country. In order to maintain integrity of the country, the successive central government had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usi of the border areas and tribal problems when they made their frontier policies. Therefore, at that time, Tusi of the border areas and tribal not only felt the pressures from the invasion of the imperialist powers, but also faced the changes of both frontier policies and local forces, before they took their responses. This paper focuses mainly on the status changes of Tusi of border area of Sichuan, Yunnan, Tibet and Qinghai Provinces, from the implementation of Chieftain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Xikang province, analyzes the policies from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local forces and Tusi’s response to them, and discusses the toast’s influences on maintaining the integrity of the country and their administrating of the Southwest Frontier.

The Tusi; Southwest Frontier, administration

K297

:A

:1674-9200(2013)01-0051-08

(责任编辑 杨永福)

2012 - 06 - 29

孙宏年(1972 -),男,山东衮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西南边疆史地研究。

猜你喜欢
西康土司西藏
都是西藏的“错”
民国时期的西康问题研究
——以《边事研究》刊载为中心
“土司文化圈”的内涵、特征与意义
Fort Besieged
从土司到土司学:中国土司文化研究的新进展
——李良品《中国土司学导论》读书札记
神奇瑰丽的西藏
一个人的西藏
西藏:存在与虚无
民国西康师范教育发展启示
浅析民国时期国人对西康彝区的考察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