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燊涛 广东汇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从纳税人角度出发,积极的进行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得节税利益,这是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符的,因此减少税款支出是合理的,税务筹划是一种合理的避税行为。所谓企业税收筹划,就是指在国家法律政策容许范围内,为达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利益最大的目的而对各种税收方案进行决策的行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税收被看成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税收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往往被忽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目标不仅是完成国家指定的计划或分配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要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这时,企业便不能回避税收环境、税负水平对企业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的影响。
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距离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税务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高层管理者也开始认识到税务筹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款的内含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企业税务筹划的实施从思想上得到了保障。
寻求政策减免优惠是税收筹划首先应考虑的问题,筹划理论界称之为税额式筹划。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通常有2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做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2个因素入手。其次企业纳税筹划的重点是运用各种手段尽量缩小收入总额,或增加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在采取各种手段时,应当特别注意计算收入和支出权责发生制原则,如果想提前计算各项扣除,则应当提前确认该项支出,而不仅仅是提前支付相应款项;如果想推迟计算某项收入,则应当推迟实现该项收入,而不仅仅是推迟接收款项。合理确定各项税前扣除额对于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的应纳税额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无论哪个税种,应纳税额首先都与收入额(或经营额)成正比相关关系。筹划的办法一般是充分计列扣除以减少税基。比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是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购进原材料就得慎重考虑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以抵扣的凭证。再比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项目种类多,通常都不是据实扣除,而是有扣除的条件限制和数量限额,如果对相关规定不熟悉,可能就难以做到扣除项目多样化。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如存货成本确定和提取折旧等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从理论上讲,购置存货时所确定的成本应当随该项存货的耗用或销售而结转,由于会计核算中采用了存货流转的假设,在期末存货和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存货计价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对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的影响。折旧提取与此类似,采用不同的折旧提取方法各期提取折旧的数额不同,对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的数额有不同的影响。
一是对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直接实现财务利益。如税法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此处10%即是一个界点),其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增长额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企业的相关费用如接近这一界点,应在财务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三新费用”的投资,达到或超过10%这一界点,以获取财务利益。
这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完全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主要说一说与会计核算有关的三种非正常税收负担:(1)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2)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3)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对于额外税收负担,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财务核算,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认真作好纳税调整等方法来解决。
企业的融资决策,其融资渠道包括借入资金和权益资金两种。两者资金成本率、面临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都不同,其资金成本的列支方法也不同,进而将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再如税收筹划在利润分配中的运用。以股份制公司为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仅影响到其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而且也影响到该股份公司的现金流量。常见股利的分派形式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若发放现金股利,企业须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股东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发放股票股利,便可将盈余留在企业内部,股东虽未得到现金收入,却可以从股票价值增加量中获取收益,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由于不用支付现金股利,可以增加营运资金,还相对扩大了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增加了今后发展的潜力。
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理应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研究、正确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做到既能合理合法的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节税,又要避免滑入偷税的误区,同时要综合考虑,兼顾多税种、多税率间的税种结构、整体和局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立足于自身资本总收益长期稳定地增长,通过充分进行税收筹划,促进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企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